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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黄金渔场-第29部分

小说: 黄金渔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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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时鸥有高度优势,一低头就通过薇妮的衣领看到了那雄伟的**,虽然只是一丢丢,但那雪白光滑的肌肤和深不见底的沟壑,已经足够让他亢奋了。

    “你这样很累的,要不然你来坐着吧?”秦时鸥说道。

    薇妮调皮的眨了眨大眼睛,道:“没关系,习惯了,我可是练过的。”

    秦时鸥往下看了看,看到的是薇妮那修长的肉丝美腿和因为半蹲而被翘臀绷紧的裙摆,然后他就脸红了。

    第一次和女性这样接触,秦时鸥有些手足无措,不过他能确定一点,薇妮不讨厌他,否则不会这么主动。

    于是,他决定学习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先生,把步子迈的大一些,大胆的说道:“薇妮,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邀请你去我的渔场做客。”

    薇妮伸手将散落的一缕金发归拢在耳后,抿嘴轻笑道:“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太巧了,这一次飞到多伦多,我就有一个假期,半个月的假期。”

    秦时鸥欣喜若狂,他自然明白薇妮的意思,女郎这是接受了他的邀请。

    “那我们多伦多见。”秦时鸥伸手将薇妮扶了起来,“你不要这样半蹲了,我曾经这样蹲过,太累了,你去休息一下吧,我在多伦多下飞机,然后等你。”

    薇妮甜甜一笑,这次没有拒绝,迈着欢快的脚步离开了。

    “我真他么是个情圣。”秦时鸥喜滋滋的夸奖道,“吗的,难道是我长得太帅吗?才见过两次呀,我就能邀请到这样的好姑娘。”

    奥尔巴赫翻着白眼道:“拜托,别让我吐你一身好吗?如果你是情圣,那你应该邀请她去洗手间里幽会,而不是说什么‘太累了你去休息吧’。”

    秦时鸥撇撇嘴,道:“我是情圣,不是人形生只器,我才不干那么煞风景的事情。”

    奥尔巴赫哈哈笑着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秦时鸥犹豫的问道:“老头子,如果我刚才真的邀请她去洗手间幽会,你说她会答应吗?”

    处男的悲哀。

    奥尔巴赫笑道:“她会狠狠的抽你一巴掌!!!”

47。战海蛇(啊啊啊,求票票)

    弹壳第一次写都市文,可能出现了很多漏洞和偏颇之处,希望大家多多谅解,这是弹壳第一本都市,但肯定不是最后一本,弹壳希望能在大家帮助下,在都市这个版块写下去,所以大家如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在书评区指正,谢谢!另外,再求一下票票,咱们距离万张推荐票也不远了,只要达到这个阶段性胜利,咱们就加更一下,弹壳在此拜谢!&&&&

    波音777在九天之上呼啸飞翔。

    秦时鸥多少还是有些恐高,所以他索性闭目躺在椅子上,海神意识回到了海洋。

    现在的渔场可热闹了,沙克不断联系养殖场将鱿鱼仔、墨鱼仔之类的软体动物幼崽送入,鳕鱼群在海中纵横捭阖,追的这些小家伙乱窜。

    海底的沙石中时不时有鱿鱼仔爬过,巴掌大小的鳕鱼成群结队的游荡着,让大海充满了生命气息。

    之前投掷在海中的烂渔网、碎木架子开始发挥作用,大量的海藻缠绕在上面,依托着这些骨架来生长繁衍。

    海藻多了,鱼就多了,一些比目鱼和鲑鱼不请自来,虽然还比较少,但它们的出现给渔场带来了希望,现在渔场开始对鱼类具有吸引力了。

    近海的领域出现了一种大叶藻,浩浩荡荡七八米长,根茎匍匐在海底然后插进地下,深绿色的叶片藤蔓冲天而起,随着海水波动而不断摇曳,一大片连在一起,有一种动人的姿态。

    在这片大叶藻之间,有两只锅盖大小的海龟在进食。

    这种海龟的头部、四肢和躯体都覆盖着革质皮肤,没有角质盾片,背甲的骨质壳由数百个大小不整齐的多边形小骨板镶嵌而成,嘴呈钩状,头很大,背部是黑蓝色,点缀着白斑,看上去很漂亮。

    两只海龟懒洋洋的在海藻之间游荡,嘴巴不断蠕动,撕扯吞食大叶藻,偶尔碰到鱿鱼仔和墨鱼仔,立马精神抖擞,一甩头就能抓到,直接咀嚼着吃掉。

    还是杂食类的呢,秦时鸥好奇的看了看两只海龟,然后去了珊瑚礁。

    珊瑚礁越来越大了,绵延了接近一平方公里,色彩斑斓、生机盎然,花花绿绿的珊瑚虫不断繁衍,一些海绵飘荡在珊瑚礁上层的海域,一群小牧鱼在其中穿梭,好像勤劳的园丁修理花朵。

    但是这时候的珊瑚礁一点不平静,一群海蛇不知道从哪里游来了,在珊瑚礁附近凶狠的游荡着。

    这些海蛇从半米长到两米长不等,洋洋洒洒二十多条,几乎成了珊瑚礁附近的霸主,连雪球对它们都无可奈何。

    和陆地蛇类不同,所有海蛇都是有毒的,不过大西洋中很少见海蛇,一些研究机构甚至极端的认为大西洋中没有海蛇,这当然是扯淡的。

    告别岛附近倒是很少见海蛇,因为海蛇是冷血动物,它们无法适应寒冷水域,几乎都是在热带水域尤其是澳大利亚和非洲海域生存。

    显然,事无绝对,纽芬兰渔场有墨西哥湾暖流,看来一些海蛇在这些地方生存了下来。

    秦时鸥接手渔场之后,一直恶补海洋知识,他认出这种海蛇是温带水域比较常见的青环海蛇,食性很杂,但对鱼籽有特殊嗜好,估计它们在这里,整个珊瑚礁的鱼类都得断子绝孙。

    看到这些海蛇,秦时鸥感觉有些惊悚,海蛇的样子绝对不美观,这些家伙个个头角狰狞、色彩斑斓,船桨一样的扁平尾巴扫动海水,游泳姿势都带着邪恶的感觉。

    秦时鸥知道必须得把它们赶走,可是用什么办法呢?

    一时之间,秦时鸥犯愁了,不过他的到来鼓舞了雪球和硬头鳟等鱼类,这些鱼感受到海神意识,便都围了上来。

    秦时鸥试探性的发出鼓舞这些鱼去驱赶海蛇的想法,结果以雪球为首,硬头鳟鱼群为主力,此外还有海鲫、鳕鱼之类,好像英勇的斗士,气势汹汹的向青环海蛇冲去。

    青环海蛇们吓了一跳,本能的聚集了起来,和鱼群展开对峙。

    雪球嚣张的游动着,巨大的身体给海蛇带来了相当大的压迫力,硬头鳟们则极为彪悍,靠近之后就好像利箭般射出,作势冲撞海蛇。

    大战一触即发,但秦时鸥担心鱼群吃亏,海蛇的毒性太强了,只要咬到这些鱼,肯定会毒死它们。

    秦时鸥快速的转动脑筋,他想到一个办法,海蛇和鱼不一样,它们是靠肺呼吸的,不可能长时间呆在水中,隔一段时间必须得上岸呼吸。

    之所以能潜水捕食,主要因为海蛇肺容量大,潜水时候心搏变慢降低氧气的消耗,另外皮肤也可以摄取一部分氧气排出二氧化碳。

    但是,肺中的空气毕竟有限,皮肤呼吸获得的氧气无法支持海蛇的生存,秦时鸥操控雪球和其他小鱼,围在海蛇周围,骚扰它们,加剧它们的活动量,这样海蛇消耗氧气更快,没了氧气就会离开这里。

    秦时鸥可不想让渔场出现海蛇,虽然他希望自己渔场物种越多越好,可海蛇毒性太强,万一以后咬到人,那就麻烦了。

    结果,海神意识笼罩到海蛇之后,这些海蛇出现骚动,仿佛感受到了秦时鸥的驱逐之意,它们竟然自己摇头摆尾的离开了。

    这让秦时鸥哭笑不得,早知道自己就不用这么费劲的发动群众战争了。

    海蛇离开,珊瑚礁附近的海鱼散发出浓浓的喜悦之情,看来它们也知道这些海蛇的存在对它们的生存是威胁。

    之后一直到飞机降落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秦时鸥都在操控海神意识在海洋中畅游,扩展海神意识所能控制的疆域。

    飞机降落,秦时鸥便停留在了机场,奥尔巴赫留下一句‘约会顺利’,便自己踏上回程。

    没过多久,穿着蓝色空姐制服的薇妮和几个空姐有说有笑的拖着一个小皮箱走了出来,秦时鸥迎上去帮薇妮拉着箱子,问道:“我们先去酒店吗?”

    一个大胸空姐促狭的笑道:“上帝,你们进展太快了,直接去酒店?帅哥,你有点太性急哟。”

    秦时鸥的意思是让薇妮换衣服或者休息一下,哪知被人误会,便赶紧解释。

    这些空姐相貌美丽、身材性感,从小就被男人追捧,可以说个个都是情圣,秦时鸥和她们比起来太单纯了,不一会就被捉弄的手足失措。

    薇妮拉着秦时鸥快步离开,还有空姐在后面嬉笑道:“薇妮,你好心疼他,看来我们要准备参加你们的婚礼了。”

    秦时鸥咋舌道:“我说,你的这些同事可真够辣的,如果我平时要和她们相处,一定会很头疼。”

    薇妮风情万种的白了他一眼,道:“只是我和你在一起,如果不是怕你受不了,我会让这些小骚蹄子见识一下我的手段!平时她们在我面前,就像小猫一样乖巧。”

    两人还是直奔酒店,花了四十七元乘坐出租车,便从机场进入了市区。

    秦时鸥选择的是皇后酒店,这是多伦多比较有名气的五星级宾馆,一代天王迈克尔-杰克逊当年造访多伦多开演唱会,就是住在这酒店中。

    下了车,薇妮拒绝了,道:“秦,皇后酒店很贵的,我们只是在这里游览一下,不是来专门住酒店的,所以还是算了。”

    秦时鸥腰包丰厚,不在乎这些,结果薇妮坚持不肯住进这个酒店,只好找了一家名为‘蔷薇花’的三星级酒店。

    订房间的时候,秦时鸥真希望发生电视或者小说中的场景,服务员说一下什么客人太多只剩下一间房间之类的话,这样他就可以‘勉为其难’的和薇妮住在一起了。

    可惜,事实上五月份可不是多伦多的旅游旺季,别说他要两个房间,二十个都没问题。

    一个房间的费用是140元,秦时鸥付款,两人便搬了进去,约定白天休息一下,晚上一起去看多伦多的夜景。

    到了傍晚,两人见面,薇妮换下了空姐制服,换上了一件宽松版型的红色长款貂绒毛衣。

    这件毛衣设计成前短后长的侧开钗样子,薇妮穿上后有种小慵懒的气质,搭配黑色百褶短裙和透明黑丝,看上去魅力十足。

    “能穿出去吗?”薇妮甜甜的笑道。

    看着薇妮那两条修长笔挺的黑丝美腿,秦时鸥就觉得裤裆不大舒服,他急忙点头道:“太美了,让我很有压力,待会我可得保护好你,免得被人抢走。”

    薇妮嘻嘻笑了起来,蹦蹦跳跳的走下楼梯,但即使是这样子,依然有一种摆脱不掉的优雅。

    有些女性,优雅的气质已经深入骨子里,毫无疑问,薇妮就是这样的人。

48。多伦多之夜

    48。多伦多之夜

    多伦多是安大略省的省会,也是加拿大最大的城市,它在国际上的知名度,还要超过加拿大的首都渥太华。

    出门之后,秦时鸥雇佣了一辆出租车,一个晚上八百加元,不算贵。

    “你们想要看点什么?”出租车司机是个热情的雅利安大胡子,“如果要吃东西,我建议你们去希腊美食城,当然,唐人街也很棒;如果要欣赏夜景,那就去蔷薇果之旅;逛街,那就去皇后大街西区。”

    薇妮道:“带我们去航空中心体育馆吧,我知道今天有一场NBA球赛,猛龙队对阵勇士队。”

    大胡子司机眨了眨眼,道:“雇佣出租车去看球赛?说实话,你们可真挺有创意的。”

    说着,他挂档踩油门开了出去,透过后视镜看到了秦时鸥外套上有篮球标志,司机笑了起来,道:“小伙子,你女朋友真棒,又漂亮又体贴,一定是你想看篮球赛,是吗?”

    秦时鸥穿的外套是一件NBA长袖T恤,显然是薇妮注意到了这一点,特意选了一起看比赛。

    这让他有些过意不去,确实,他还没有现场看过NBA球赛,对此非常期盼,不过却不想让薇妮委曲求全,便说道:“不用,薇妮,我们去游览夜市吧。”

    薇妮道:“你不喜欢NBA吗?其实,我挺喜欢的,高中的时候我还是我们女篮校队的呢。”

    话都这么说了,秦时鸥还能说拒绝么?

    NBA是所有篮球爱好者心中的圣殿,尤其是姚明在2002年以状元秀身份入选火箭队之后,更是在国内培养出了大批球迷。

    秦时鸥上高中和大学的时候,姚明在NBA正叱咤风云,那是NBA在中国最火爆的时候,他和同学特别喜欢艾弗森、卡特、科比、麦迪、奥尼尔这些球星。

    当时,他们在一起讨论NBA的时候,最期盼的就是能真正去现场看一场球,现在机会来了。

    猛龙队的主场是在多伦多航空中心体育场,位置在城市的郊区,车子开到的时候已经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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