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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伤痕累累 [美]昆德伦 著-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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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了,手关节与木头的接触声怎么会如此像暴怒声。
  “他怎么上的楼?”格雷斯说,接着又勇敢起来,笔直地挺起瘦骨嶙峋的脊梁,穿着木屐大步向前,砰,砰,砰,回击门上的砰砰声。
  “滚,博比,快滚。”
  “我找我老婆和儿子。”我已能从声音里听出,博比又喝了酒,但不多。“快点。”
  “滚,博比。你造成的伤害还少?”
  “这关你他妈的屁事,格雷斯。弗兰妮·弗?你出来,我有话要说,否则我他妈的砸门了。”我能感到罗伯特的肩膀在我的手指下剧烈颤抖,也许是我自己的心在颤抖。
  “他上这儿来究竟干什么?”格雷斯说,白脸上所有的雀斑此时变得十分显眼。这时公寓厚橡木门外侧传来格格的声音。“我给看门人看过我的警黴,格雷斯?”又是那个声音,深沉的男低音,除我外,这声音在别人耳里就是音乐。
  不难想象他对看管格雷斯所住大楼门的那个俄国移民,一个身穿褪色蓝黑制服、头戴一顶大小不合适的帽子的老人说话时的模样。博比会叭的一声打开当侦探时我送他的小皮包,而看门人则在他面前后退一步,甚至还可能手举至帽檐处。我有时想,当个警察也真不容易,穿上警服是法律的象征,脱去警服不过是个身穿廉价运动衣、面对一沓账单的普通人。但穿警服有时办事比较方便。
  “让他进来。”我说。
  “不。”
  “格雷斯,让他进来。要么你把罗伯特带到另一房间去,我来放他进来。”
  我打开了保险栓和两把耶鲁牌门锁,博比说,“哦,弗兰妮,真见鬼。”我不知道他说这话究竟是因为我到格雷斯这儿躲开他,背叛了他,还是因为我这张青一块紫一块的脸,当时脸上的伤还没用胶布包起来。也许他不知道对我伤得有多重。前天晚上他在半夜之后回来,在厨房和客厅里乒乒乓乓地找东西,火气很大,嘴里还嘀里嘟嚕,把我从好梦中吵醒,后来再也睡不着。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要下楼。我多次反复问自己,尽管帕蒂?班克罗夫特常在电视上说,谁错谁负责。我只知道如果我还像以前无数次那样装睡,充耳不闻楼下断断续续的怒气声,那我现在还会睡在自己的床上,儿子睡在他的床上。也许不会。如果七月下旬的某个星期三我的鼻子没事,那么九月的某个星期六我的下巴就会出事。这个肯定没错。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东西就像演变成风暴、飓风的乌云,逐渐变浓变黑,它将我们抓起,然后摔下,最后我们到了莱克普拉塔,伤痕累累,残缺不全。
  我们压根儿就没什么争吵。也许博比不管是在上班、坐车还是在厨房里乒乒乓乓,一天到晚是在心里与我吵。
  也许吵的事无非是些节约一段线、一只色彩斑斓的大球等,反正是过去所有争吵的沉渣。你他妈干吗要宠孩子上你妹妹家对我妈穿的裙子看不顺眼上那么长时间的班像要跟我的朋友你的朋友陌生人医生每个人所有人月亮上的人性交那样看我?我穿着白色长睡裙,摇晃着下了楼,走进过道。
  灯光刺眼,我看不到他的眼睛,只看到橱门和好几只抽屉打开在那里,好像他在找什么东西。也许是在找。博比总是在找东西,只是我们都不知道他要找什么。
  “博比,你怎么了?”我问,在灯光下眯着眼睛,接着就出事了,就那样。我只记得挨了狠狠的三拳。过了大约一个钟头我才苏醒过来,浑身是血,鼻子和舌头麻木了,鼻梁断了,舌头的边咬破了。我抹了点消炎药,包扎了一下,然后上床在他身旁睡下。我知道人们会觉得不可思议,但那是我的床,我属于那儿,无论如何也不愿让人把我从自己的床上撵走。我醒过一次,听到博比送罗伯特上学,只是醒来时听到房门打开便假装睡着了。等陣比走后,我打电话请了病假,然后等罗伯特回家,花二十五美元坐出租车带他去了格雷斯家,径直进去,就在黑暗中等,没有开灯。她的公寓在后楼,那儿房租便宜。罗伯特就在她房里睡着了。
  当格雷斯拿着公文包和装满书的手提包进来时,我说:“我摔断了鼻梁。”
  即使已三十二岁了,可她还是我小妹妹,她站在那儿,皱起了脸,接着往沙发扶手上一坐,捧起我的脸。别看格雷斯瘦小,但骨骼、肌肉都很结实。她也像博比一样练举重,当她将两只瘦骨嶙峋的胳膊上举伸展身子时,可以看到她身上所有关节,身上所有部位,二头肌、三头肌、大头肌像是橡皮筋。
  “不,你没摔跤,”她说,“这鼻子不是摔断的。你别再说摔断鼻梁了。你的鼻梁是被人打断的。那个狗娘养的。畜生?我跟妈说过他打你,把你的那些事都说了,说了上次吃饭时见过你脸上的大青块、满手臂的指痕。可你知道她怎么说?她说,你这孩子一向笨手笨脚。上帝啊,但愿她能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格雷斯的橡木圆餐桌旁坐着我和博比,袼雷斯带罗伯特去了她房里。这套公寓很小,餐桌就放在客厅的一头,紧靠地下室的窗子,窗外是流光溢彩的第104大街。“你在这里睡哪儿,睡沙发?”他问,“罗伯特睡哪儿?”
  “你看看我的脸。”我说。
  “我儿子必须回我家,不能呆在曼哈顿上西区他妈的什么破洞里。你对这个地区没我了解得那么清楚。他在这里会遭罪的。”
  “你看看我的脸。”我说。
  “我接你们回去。”他说。
  “不。”
  “那我带罗伯特回家。”
  “我不会让你带走他。”
  然后,博比看着我的脸,看得非常仔细,神情冷酷。纵然他给过我无数次伤害,但以前从没以这样的神情看过我。
  接着,他就像在彩排一样,非常冷静地说:“弗兰,你想干什么?报警?”
  我这时才醒悟,醒悟这是最后一次了,醒悟我该走了。
  要问我究竟何时决定不再让博比?贝尼代托碰我,那就是在这个时刻。别看这次从他的声音里听不出他的心思,实际上他在幸灾乐祸;在说我掉进了陷阱:在说我被铁链锁在他建造的地下室里,锁在碗橱里整齐地放着花边瓷盘、餐桌上放有插着绢花的花瓶的地下室里;在说我永远也走不了;在说他可以胡作非为,而我却无能为力。
  正当我们要走时,格雷斯将我拉进小客厅,说了一会儿话。“弗兰妮,求你别回去了。”她说,“我来帮你,我会尽全力帮你的。”
  “怎么帮?”我说。我昏昏欲睡地站在那里,脸疼得厉害,哪还想得出什么主意。
  “我来想个办法。”她说。
  “他想带走我的孩子,格雷斯。”我说。
  “我们可以不让他带。”她说。我笑了,笑起来很痛,苦笑到一半便成了抽泣。“格雷斯,我们该怎么办,报警?”我说。
  当晚我作了让步,睡在罗伯特房间的地板上。博比看到地板上的枕头和毯子,想伸手拉我。我蜷缩了一下,躲开了,然后死盯着他的脸。我曾经在精神病病房里见过一个人在注射抗幻觉剂前一直在读他自己写的笔记,疯狂、狂热地读他自己写的那些胡言乱语,仿佛那是宇宙的秘密。当我躲开博比的那只大手时,他看上去有点像那个人的样子。
  我吃了两片拔臼牙时剩下的解痛药。醒来时,脸部随心跳在有规律地抽搐,蓝地毯上洒着零乱的阳光,房里空空的。我喊着罗伯特的名字,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跑着找他,最后还是给他学校的校长打了电话,校长则打电话给学校日间夏令营的辅导员,辅导员说他在体操房打模拟马球。
  这个夏令营还剩十天。八月前两周我们在海滩租了一幢房子,长岛海峡的一个小屋。可我不打算去了。
  我已给下曼哈顿的一家计划生育诊所打过电话,约好第二天去就诊。然后给帕蒂?班克罗夫特打了电话。我敢肯定博比一定以为都是因为他打断了我的鼻梁,弄得我满脸是血的缘故。他以前从没碰过我的脸,就如他从没有触及我的内心深处一样,比如我过去怎样,现在怎样。他的威胁使我明白,我必须逃离此地,躲起来。我怎么办?报警?
  但是,也许逃跑的真正原因是为了罗伯特,是上次从格雷斯公寓回家的路上他脸上的神态,是经过外面街角处时路灯下他脸上的表情。一种空洞、茫然的表情,一种观看屏幕上一场无聊的电影或在餐桌拨弄食物时才有的表情。然而,一个幼童对父亲威胁母亲与姨时的恐惧、对母亲青肿流血的脸的害怕和惊叫在罗伯特身上不会发生了,或是被深埋进了心底,你看不见,他自己也感觉不到。可第二天他从夏令营回到家,看见我在阳光下的厨房里,我看见了一个正常孩子会有的那种恐惧与害怕。但只是昙花一现,等问了我是否出了什么事故后,又是一脸的漠然和僵硬。他童年里见到这么多事故,但它们都属谎言。
  那就是我为什么和如何在那个时候离开了家的原因。(LZ)
  佛罗里达的冬夜很漫长,在长风的呼啸与低吟中,我心中想象着博比在爬房顶、站门口、撬窗户。我有的是时间去想象。那是真话。那就是我为什么要离开的原因。你知道,我是个护士,是个天主教徒,是个母亲,是个妻子,而且丈夫却要从她身上吸出灵魂,放进他的口袋。做起自己的事来,我确实笨手笨脚。但为罗伯特,那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 十 一 章

  “哦,仁慈的上帝,你一定是贝思。还有罗伯特:”
  辛迪说得对,她母亲又瘦又黑,似乎被太阳晒干了,成了个葡萄干似的女人,而女儿却长着湛蓝的大眼睛,动人的笑脸。她往边上挪了挪,将我们让进屋,手臂伸直,好像我们正受到某种魔力的迎候。
  “圣诞快乐!”克雷格说着从长沙发里站起身,手里拿着一杯蛋奶酒,杯上有雪花图案。
  “圣诞快乐!”迈克?赖尔顿说,他正坐在他的旁边。
  “你好,赖尔顿先生,”罗伯特说,“你怎么在这里?”
  “贝思,到这儿来!”辛迪在厨房里喊。
  年轻时我常在圣诞夜和圣诞日去医院值班,让年龄大些的女人在家过节,让她们与孩子在一起,为亲戚做菜做饭。不过,我们也设法在外科楼层的休息室或急诊室里自己过节,五颜六色的盘里盛满各种肉和奶酪,胡萝卜做成的玫瑰作为装点,还有盛着奶油甜馅煎饼卷和奶油泡夫的碟子,小圣诞树上点缀着一些助手做的油毡纸装饰物,用胶纸做些闪闪发光的铃和星星,上面写上我们每人的名字。后来,我们一一我、博比以及罗伯特一一自己过圣诞节。圣诞夜的晚餐在安?贝尼代托家吃,吃浓味酱海螺肉,吃鱿鱼,吃腌鳕鱼干。然后在布鲁克林的寒夜中,沿着亮如白昼的大街步行回家,一路可见灯火通明的草坪、驯鹿、雪橇和康斯坦茨先生的家。康斯坦茨先生的家每年都上《每日新闻》,因为它用价值五百美元的康爱德果汁装点了整整一个星期。早晨去圣斯坦尼做弥撒,孩子们手抓一年里最喜欢的玩具,尼加海龟、电动巡逻骑兵、战斗兽,晚饭吃得很早。客人离去后,洗碗机嗡嗡作响?罗伯特上床,四周的新玩具堆成了壁垒,空气里充满新塑料和冬青树气味。这时,博比会放他的纳特?金?科尔唱片,听到《栗子在篝火上烧烤》那首歌时,他会挽起我的手臂?与我慢慢地、神情严肃地绕着我们的小客厅跳舞,嘴里用男中音和着唱起来,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音调变得不那么稳定。如果我闭上眼睛,心里轻轻地哼起那首歌,就能感觉到他,就能闻到他的气息。
  那天早晨起床穿衣时,佛罗里达的天气给我解了围。
  天气暖和得像四月的纽约,很难相信雪地会有驯鹿或滑雪橇。就连罗伯特也感觉到了,“穿着短袖衬衫去过圣诞节,真不可思议。”他一边给电子游戏机换新电池,一边说,“不可思议”是他新学的词。“到别人家去过圣诞节,不可思议,”后来吃麦片时他说,“没有大一点的圣诞树,太不可思议了。”他含糊不清地说,把碗放进水池。
  “我只买得起这么大的树。”我说,声音在发抖。“我只买得起那样的礼物。我只能让你过这样的圣诞节。”
  “只是觉得不可思议。”罗伯特说,他的声音也在颤抖,我紧紧地抱住了他。
  “不可思议不能与你爸在一起,”我说,“还有你格雷斯姨,还有奶奶。在圣诞节不能与你所爱的人在一起,是世上最残酷的事。”
  “但有我跟你在一起。”他说。说得很甜,他有时会说这样的甜话,就跟他父亲一样带有双重性,一面是怨天尤人,另一面却又逆来顺受。当我开始那一天时,心里曾转过这么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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