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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农家俏厨娘-第5部分

小说: 农家俏厨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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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嗳,”王喜头低的,都快垂到胸口了,他长的不算俊俏,也就算得上五官端正,性子也木讷,单独跟木香在一块时,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这样的男人,木香不会对他动心,无关长相,无关性格,更加无关身份地位,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当亲人可以,当朋友可以,做相公,那是绝对不行的。

    木香刚走两步,忽然又想起一事,回过头问道:“喜子哥,听说你过两日要上山打猎,能不能带我一块去?”

    “啊?你也要上山?”王喜不敢置信的看着她。

    木香点点头,“嗯,我是准备上山的,就算打不到猎物,至少能去采些草药,也能换钱不是?”她知道王喜的担忧,也是,她已经没了前世的身手,现在的木香,弱的连个普通人都打不过,就算现在开始练起,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山上不是有草药吗?名贵的草药,她都认得,去采些回来,再拿到镇子上去卖,一样能换钱的。

    王喜一想,她说的也有道理,只要不往深了去,上山也没啥,便欣然同意了,两人约好后天在木香家碰面,到时一起上山。

    回到家,乘着天还没黑,木香赶紧把三床被都套上,又把院子收拾一遍,前几天的大雨,把这破墙又冲倒一些,木香琢磨着,干脆哪天请人帮忙,把围墙重新盖起来,省得今天补上,明天又塌。

    中午采的蘑菇已经吃完了,但是因为没有菜油了,木香也只能熬些玉米面糊糊。没办法啊,又没菜油,又没猪油,连盐巴也只剩一点点,看来她得尽快赚到钱,去镇上采购一番,否则真要坐吃山空。

    木朗这会倒是没意见了,喝起玉米糊糊来,那叫一个香,还直赞大姐熬的香,就是好吃。

    这话倒是真的,中午炖蘑菇的锅底子,彩云还留着,木香便用那锅底子,小火慢慢熬着玉米面,边熬边搅,纯正的玉米香,光是闻着,也觉着香甜。

    吃过饭,三个人简洗漱之后,便爬上炕睡觉。没有灯油,只能摸黑上炕。木香借着月光,给他俩铺好被子。

    彩云抱着被子,深吸一口气,小脸上满是陶醉,“这被子真好闻,也好软乎,真想一直窝在被子里头。”

    木香笑道:“别那么没出息,等姐有了钱,就去买棉种,咱们去种棉花,以后就有新被子盖,这几床,留着垫屁股,才不盖他们的!”她笑着替木朗把被子铺好,还真的给他垫半床盖半床,木朗身板小,倒也正正好。

第10章 神一般的男人() 
入了夜,四下里有蛙声,蛐蛐声,还有竹林子里奇怪的鸟叫声。

    鸟叫?

    木香本来都已经躺下了,可一听这鸟叫,立马翻坐起来,趴在窗户上细声去听。那奇怪的叫声,时断时续,却能听的十分清楚。过了片刻,木香重新躺下。看来,明天他们有烧鸡吃了,野鸡炖蘑菇,光是想着,就要流口水了,可是家里没油。

    “唉,上哪弄钱呢,”木香无奈的对着房顶叹气,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材料,再香再好吃的美味,也烧不出来啊。想来想去,她还是决定明天一早到镇子上去转转,好歹她也是个现代人,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次日一早,又是个大晴天。

    木香昨晚睡的沉,一觉睡到大天亮,太阳都照到院子了。看着木朗跟彩云还在睡着,她悄悄起身下床,梳好及腰的长发,便拉开门出去了。

    因为靠着竹林的缘故,所以早上的空气特别清新,还有股子淡淡的竹叶清香,耳边还能听到风吹过竹子,带出的沙沙响声。

    木香站在廊檐下,看着空荡荡的院子,总觉得少了什么。也是,哪个农家院子里没养鸡养鸭,昨儿去王阿婆家,还看见她家院子里有几只老母鸡咕咕叫着。现在虽然快入秋了,小鸡仔是不能抓的,也没有人家在秋天养小鸡仔,不过倒是可以买几只母鸡回来养着,回头多咱几垄小白菜,再备些玉米,便能喂养了。就算不吃鸡肉,养些鸡蛋改善伙食也是好的。

    想着要干的事还很多,木香撑了撑双臂,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昨天早上醒来时的无力感已经荡然无存,要操心的事太多,要解决的急事更多,根本没那个时间东想西想。

    今儿的早饭还是玉米糊糊,没办法,家了除了玉米面,就只有那几个土豆可以吃,蘑菇倒是可以煮,可是没有油,想煮也煮不成。

    彩云被木香扫地的声音惊醒,透过窗子,瞧见大姐早她一步,已经在院子里洒了水,用大笤帚仔仔细细的扫了一遍。

    这院子原本是木家辣的,用来搁置东西的小院,木香姥爷年轻那会,也能干,木家所有的院子,都铺的青石板,但因为长年没人住,这边院里落的泥土,足有一尺厚。先前的木香,带着弟妹住进来,光顾着讨生活,也没细心打理,彩云也忙着带木朗,谁都没有想到,刨去上面一层的泥巴,露出底下的青石板,这院子看起来,也并没有想像当中的那样破。

    其实木香也看出来了,他们住的屋子,看着破,破的好像快倒了似的,但不漏风,也不漏雨,屋里虽然阴暗了些,但不像一般的土坯房,又潮又湿。不知道,是木家长辈在天有灵保佑他们,还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等有时间,她一定得带着弟妹,去给娘,姥爷他们上个坟,活人不知,死人知道,她的魂寄住木香的身体里面,谁又能知道,何时何地,又得再穿回去呢!不过,在穿回去之前,好好享受异世的生活,也算不枉此行。

    看着彩云从屋里出来,木香把她叫了过去,“等下吃过早饭,我去趟镇上的集市,你在家里看着木朗,别叫他乱跑,乖乖等我回来。”

    彩云担忧道:“你去集市干啥,咱又没钱,你不会又想去找活干吧?”以前的木香,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去镇上帮工,玉河村离镇子不远,走路的话也就半时辰,一来一回就是一个时辰,所以很多时候,木香总是天不亮就起床,月亮出来时,才能回家。一回来就累的躺在炕上,连饭都没力气吃,看的彩云很是心疼。

    木香看出妹妹的担心,笑着摇头,“以前那样干活,又累又赚不了什么钱,所以我准备另谋生路,你别担心,我又不是去做啥坏事,就是想再去瞧瞧,快的话,中午就回来了。”

    “哦,那你路上小心,别回来的晚了,”彩云也不再说啥,大姐以前经常进县城,来回又近,她也没往别的地方想。

    吃过早饭,碗筷都有彩云洗了。木朗还是在院子里玩耍,有时能听见村里小娃在外面戏闹的声音,他也只是扒在门缝边,往外看上几眼,之后便把门关上了。看他寂寞的模样,木香满是心疼。等以后情况好了,一定得让木朗多出去转转才是。

    临出门时,木香回到小屋里,拨开一个墙缝掏了几下,她保有以前那个木香记忆,记得木香把家里所有的钱都藏在这儿了,都是她到县城做帮工挣的钱,其实总共也没多少,大概也就几十文,只够买一斤猪肉的。

    她当然不是要拿这钱去买猪肉吃,还没到那个嘴馋的地步。现在家里有了地,至少得先买菜种,现在是种萝卜的季节,还有冬腊菜、青蒜、小白菜、大白菜更是不能少,到时,只要在院子里挖个地窖,便能储存备着冬天食用。这些菜种价格应该不是太贵,所以她准备多买些。先前她问李大山要的那块土地,离破茅屋最近,就在竹林的边上,回头请人把地犁出来,种别的不行,种萝卜、大白菜肯定成。

    要去镇上,就不得不从村子里走。

    木香摸了摸脸上的红疙瘩,好像比昨天更严重了些,这样的一张脸,不把人吓着,就算不错了。

    虽然太阳才刚出来没多久,但乡下人勤劳,一早就有人扛着锄头下地去了,这会赶着回来吃早饭,便都看见了木香。

    一个妇人抱着小孩,站在自家门口,正要喂饭呢,见着木香那满是红疙瘩的小脸,诧异的冲她喊道:“木香啊,你那脸是咋了,咋全是红疙瘩?”她嗓门大,一喊之下,从隔壁冲出来个头发稀疏的年青妇人。

    木香尴尬的冲她笑笑,她记得昨天冲去李大山家,抱被子的婆娘里头有就她,黄氏也是个嘴快心善的婆娘,倒也不一定是有坏心,就是单纯的好奇罢了。

第11章 赶集 (1)() 
“哟,木香啊,你是不是吃错东西了?”另一个妇人跑过来,掰正木香的肩,凑近了看,她跟黄来福家住的近,两家关系也好,黄氏一招呼,她头一个跑出来。

    “二拐媳妇,你可别瞎说,这哪是吃错东西弄的,分明是被虫子咬的,前几天我家宝儿也不晓得被啥给咬了,那包长的可吓人了,”黄氏说的一本正经,临了,还摸了把木香的脸。

    二拐媳妇瞥了眼黄氏,阴阳怪气的道:“我记得你家宝儿当初那包是长在屁股上了,咋能跟木香的脸一样,瞧你这人,说的都是啥话!”

    黄氏见她挑自己的刺,也不乐意了,“嗳,我说你这人,我就是打个比方,又没说真的一样”

    木香心里有事,不得不出声打断他们,“二位大姐,你们别争了,就是长几个包而已,又死不了人,没啥大不了的,这样,我还得去镇子上,你们慢慢聊!”

    “木香,我跟你一块去县城,”金菊家就在二拐家对面,她捧着稀饭碗,听见木香说要去镇子上,一面叫她等一下,一面赶紧把稀饭扒了干净,小跑着送回厨房,连嘴也顾不得擦,就跑出来了,“我正好也要去镇子上好看的针线跟花布,咱俩一块去,省得我娘又得看着。”金菊她娘,孙氏,还真追出来了,见金菊已经挽着木香的胳膊,拖着木香往外村外去了,嘴巴张了张,想说交待点啥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你不是真的要买针线吧?”木香看着笑容满面的金菊,她这笑,也不像是要去买针线,倒像是去会情郎的。

    心事被人拆穿,金菊不好意思的吐了舌头,歉意的抱住木香的胳膊,撒娇道:“好木香,你可别取笑我了,我那点心思,你还不知道吗?干嘛总问!”说着说着,金菊的小脸竟然红了。

    木香暗骂自己粗心了,只顾着琢磨怎么赚钱,忘了金菊以前经常跟她一起去镇上,对别人,只说跟木香一起去做帮工,实际上,她是去听书的,一听就是一整天,直到木香收了活,才跟她一块儿回家。

    这丫头倒也不是迷上说书先生,而是迷上被说书人奉为神一样存在的男人,本朝最年轻,战功最显赫的大将军,赫连晟。

    因着金菊整天在她耳边念叨,木香对这个大将军,也是如雷贯耳。不过说书人,总喜欢把事实往夸张了讲,以他讲的,那赫连晟身高至少得有八尺,傍大腰圆,眼如铜铃,眉如卧蚕,大嘴一张,都能呼风唤雨了。这样的夸词,实在难以教人信服。但赫连晟的战功,却是实打实。

    她所站的这片土地是属于南晋的,除了南晋,另有后燕、苍澜、陇西。

    四国中,南晋国力最强,兵力最强。苍澜地域最广,却是土地贫瘠,百姓以游牧为生。陇西是个大部族,居住在崇山峻岭之中,善巫蛊之术。至于后燕,却又是另一个神秘的存在,后燕从不与其他三国交往,因为边境被高山河流阻挡,千百年来,极少有人去过后燕,即使去了,也极少有活着回来的。

    这些都是以前的木香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至于真实性有多少,那就无从得知了。

    金菊有几天没去镇上了,自然是因为木香病了,她一个人去,她娘不答应,如果让孙氏跟着,那还不如不去。

    山里的早晨很清爽,可是太阳一出来,就有些热了。

    听金菊说,今天是红集,不少人推着板车,去镇上赶早集。木香拉着金菊,贴着河边走,玉带河的水流也是朝着镇子的方向,却在临近镇子时,改了方向。

    眼看镇子就在不远处,木香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说道:“年底你就要定亲了,这段日子还是不要去听书的好,等以后成了亲,住到镇子上,想啥时候听都行。”金菊说的那门亲事,男方这就在镇子上,开了个小店,说起来,条件也算不错。为了这门亲事,金菊她娘没少下功夫,媒人礼都给了不少。也因着男方家在镇上,所以也格外讲究些,要不然,孙氏也不用成天看着金菊,寸步不离的。

    一提起成亲,金菊小脸拉了下来,闷头揪着路边的狗尾巴草,连着步子也放快了,“现在若是不听,以后就更没机会了,方家规矩多着呢,方有才那人,别说听书了,以后若是嫁了他,只怕我连出门都得低着头走路。”

    木香只见过方有才一面,还是以前去他店里买东西的时候见过,不算太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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