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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第70部分

小说: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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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书放回了架子,他有些发呆,波斯纳的那本书会放到哪儿了呢? 
  
 啊!于雷似是想起了什么,弯腰下去,从床铺底下抽了一个整理箱出来。 
  
 那是大一的时候,陈可跟他抱怨自己的书没地方放,于雷便建议他买一个放衣服的整理箱,把书码在里头。 
  
 陈可看样子是照做了,箱子里满满地塞着他两年来买过的书。古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不知道这话在陈可身上应验了几分。 
  
 于雷打开了整理箱,果然,右边一摞都是商务印书馆的名著系列,他往下一翻,赫然在目的便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这本,在扉页上,还留着一行小字:“XX年XX月于新文化书店,于雷”。 
  
 他出了口气。这就两年了。 
  
 把箱子盖上,于雷见旁边还有一个整理箱,虽然多放着衣服,却在极边角的地方塞着几本书簿,隔着透明塑料,看得模模糊糊。 
  
 这小子真能乱塞。于雷一边想着,一边把这个箱子箱子也打了开来。 
  
 看样子是笔记,一共三本,大小不一,安身在衣裤整理箱四周的边缝里,其中有一本是褐色的封皮,貌似在哪里看到过。 
  
 哦……是前一阵在图书馆。于雷想了起来,那时陈可正在一个与此一模一样的本子上写着东西——据他说,是在写自己的“陷落了多少良家妇女”。 
  
 于雷脸上浮现了一丝笑意。他翻开封皮,上面盖着学校的大红印章——学习单项奖纪念;再往下翻,一个漂亮的花体字出现在雪白的纸面上:Journal。 
  
 他心下一慌,腹中顿时绞痛了起来。 
  
 这是陈可的日记。尽管他在看过的书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却在这里写下了之前的人生。 
  
 于雷,你到底想要变成一个何等龌龊的人呢? 
  
 先是耽于名利,为了个院会主席选得不亦乐乎;接着朝秦暮楚,形成了脚踩两条船的事实(虽然没有主观故意);如今,还要侵犯一个人隐私的最高形式么! 
  
 回到家,他颓然地躺倒在床上。 
  
 想到那里面记载了陈可至今对他全部的真实想法,于雷不住地颤抖,因为兴奋,也因为恐惧。 
  
 他侧过身,从床头柜上拿起了一个|乳白色的大本子,翻了开来。 
  
 第一页,XXXX-XXXX学年度新生杯足球赛冠军纪念,京大学生会。 
  
 第二页,Journal。 
  
 第三页,XX年1月1日。 
  
 强烈的好奇心战胜了正义感,于雷终只是一个人性本恶、六欲杂陈的坏胚子,好在他也从没以别的方式想过自己。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0:44   回复此发言    
 

 
206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68、陈可的日记 
  
 这一本厚的,是陈可去年的日记。 
  
 他的日记多不是连贯的,一日有,一日无,没什么一定。其实这样也好,有感记之,无感便作罢,从没有言而无物的流水帐。 
  
 因此,于其说是日记,于雷想,倒不如说是杂文集,只是在题目上方多了一行日期和天气而已。 
  
 他翻到日记开始的那一页。 


 第69节 见31页 

  
 1月1日,大寒,雾霁初散 
  
 新年 
  
 总道是来把新桃换旧符,今天取了一本新的,来做日记。 
  
 昨夜里又是和他一道去了酒肆,散得迟了,今天有些困顿。想要反省故去的一年,却因此而不在状态,所以也就罢了。没什么需要改变的,只要继续,就是好的。因为这一年,过得和从前不一样。 
  
 其实细细想来,习惯性的快乐和习惯性的沉郁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任何一种状态,只要是稳定的,都可以实现安静。只是快乐在我而言,不那么易感,而沉闷和忧郁又太过熟悉,所以才觉得格外惊喜和振奋。这感觉本是和安静相矛盾的,但又是达至安静的充分和必要。 
  
 不知所言了,结束,是为记录我今天的快乐,以告来年。  
  
  
  
 于雷的心里微微有些异样。对于他们进入大学之后的头一个除夕,他是记得很清楚的。那个时候,湖畔的钟旁围了一大群人,他也挤了进去,拿到了那块大石头,招呼着陈可一块来敲。陈可素来是不喜欢和人拥挤的,但那次也还是笑着蹭到他身边,伸出手和他一起在钟上重重地叩了三下。 
  
 对于陈可的快乐和忧郁,因为于雷在惊惶之下没再敢多拿他前面的日记,此时也就无法知道得太仔细了。但他总是无法忘记陈可在川中的山上,对他说的那些话:“……便还是只适合一个人,躲在阴影里,自娱自乐罢……” 
  
 于雷想起自己竟曾经试图拿着这句话去伤害他,背上起了一层细细的汗。 
  
 他翻过了几页。 
  
 1月25日,寒,光照强 
  
 想念 
  
 说真的,从来没写过信。 
  
 有一年在小学里——我想可以在某一年的日记中得到印证,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道关于写信的作文题:写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为了训练自己正确使用汉语书信格式的技能,我还是照写了,但那封信,恐怕他们永远也没有机会看到,也幸好没机会看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感谢爸爸妈妈辛勤的工作,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天知道小学生写作文的时候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反正我并没有这样写。  
  
 后来又给外婆写过一封,等回家以后去翻一翻她去的那一年的日记,应该可以看到吧。写了些什么,已经忘了,但每次想起都还是想哭。愿她在天堂里享受微笑。 
  
 这大概是缺少和人联系的冲动以及愿望,因为没什么人值得联系,或许,也没什么人可以联系。但我今天给他写了一封,用手机。  
  
 说实在的,我要这玩意很没什么用处,今后的利用率可能也是极低的。但还是买了,或许是要用实际行动去印证一下网络效应的原理,也可能是为了证实一个关于想念的悖论。 
  
 对于想念来说,最佳的治疗方法就是淡漠,可人却要发明各种联络方式来解决它,其结果就是越联络越寂寞难耐,也越想念得难以克服。 
  
 嗯,可以这么加以阐释,如果今后想到了解决这个悖论的理由,再行记录,结束。 
  
  
 嘿嘿,就说是想念我呗!日记里都那么害臊,不老实。于雷暗想。 
  
 2月14日,小寒,阴 
  
 情人节? 
  
 他真的是个很不好的孩子,总让我烦心。 
  
 每每前一秒钟还好好的,后一秒钟脸色就不对了,不高兴?不满意?生我气?你要让我猜,我真真地不精于此道。可我至少还会一样——担心。既然猜不到,却要把心悬着,世界上还有这么不公平的游戏么?不带这么玩的!  
  
 今天也是,前面还拿着亲嘴的事儿开玩笑,后头就阴着脸不说话了。唉,我真是怕,别又是说错了什么。若和他签个合同,规定不管我嘴多拙手脚多笨,他都别嫌弃我,那就好了。可惜他是学法律的,大概是不会签字的吧。 
  
 不过倒是还好,后来看也没什么事,他还送我花来着。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0:46   回复此发言    
 

 
207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也真是可怜,没有情人,花只能送我。我也没有情人,所以只能写他。 
  
 但于我来说,这没什么不好,因此在结束的时候,颇可以说声:HAPPY啦! 
  
  
 于雷的心狂跳不止。他居然也担心过我嫌弃他?唉……若有那么个合同,就是要把我卖了,我也会一眼不看,立马就签字的。 
  
 后面他翻到的两篇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干系,就真是杂文了。 
  
 3月28日,暖,有人晒被子,上有鸟类粪便 
  
 关于文学 
  
 今天在上网,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人写的小说,通篇都是傻里傻气的话,以至于我现在急于想把它忘掉。但就像是看到了一个极丑极丑,丑到骇然的人间怪物,他令人印象深刻的程度不亚于美人。  
  
 我看红楼,最惊艳处便是人物的言语,虽与现代汉语差之千里,其流畅自然仍可为读者所体验。我想,这便是一部小说的基本要求,且不是好小说:说人话。 
  
 我乃凡人,阅历浅薄,岂能想到如今还有人如此作文!竟能让文中的自己说出鬼话来。 

  
 我不晓得他是什么用意,大约是为了像阅读者吹嘘自己颇得政治经济学三味,于是在主角的对白间搞了一堆关于密尔的理论讲演出来作为对白。只可惜是这段对白与人话的差别过于剧烈,引起了我的注意——待看完之后便很清楚,竟是出自一篇颇有名的论文。该论文在当初自由民主尚为禁区之时曾名动学术界,因此至今仍在颇多学术网站上刊载。这位老兄怕就是搜到了这一篇,看看还行,便直接粘贴到了他自己的嘴里(还是自传体的)。 
  
 看完了之后,我极怕再有看出究竟来的把这个包袱说破了,被他号称的拥趸们晓得,若真如此,对于一个有理性的作者而言,是该自杀的。我虽极不喜欢这些傻话,却也不想看到人死。更何况作者虽然常严词吠于批评者,但从不以博取功名为乐,只想和朋友们交流心得,因此,若有人再看到,便作沉默状吧。 
  
  
 4月11日,还寒,春雨连绵 
  
 可爱与真实 
  
 今天和他在图书馆里,重又看到一个典故,他是第一次看到,再度被我唾弃。 
  
 说的是范仲淹,小时候家里很穷,冬天时便把粥冻硬了,切成块,带学校里吃。他一个富同学看了,觉着很可怜,于是提出要他去自己家吃饭。 
  
 后面的情节,对于熟悉中国传统价值的人来说都应该很容易设想:范仲淹一定委婉而坚决地拒绝了,然后说些虽然我家穷,但那也是我的家;不食嗟来之食之类的话。 
  
 但这只对了前半段,范仲淹的确是拒绝了邀请,但他的原因是,怕吃了好的,以后再就受不了家里的苦日子了。 
  
 这才是一个正常的聪明人的答案。中国文化习惯性地喜欢制造道德完人,哪怕这些道行的背后有点缺心眼的本质——就比如像黄郎卧冰这样的行为,我始终认为有点低智。这些人和事是不可爱的,若是真实,反而让人觉得可怕。 
  
 唯独如上述这则故事一样,因为真实,因为贴近人的本来面目,才让人觉得可爱。正如于雷,从不装腔作势,而且勇于自嘲,我深爱他的这一点。 
  
  
若不是今日读到,于雷还真不知道陈可竟也有这般的文笔——他自己倒是很能写的,高中的时候就常给报纸杂志投稿,还常能挣到些稿费。 
  
 于雷就这么翻着,后来竟忘记了自己是在读他的日记,直至于天色渐白。 
  
 去年的日记,才到了十月末,便戛然而止了,后面再无一笔字迹。于雷想起来,那正是陈可伤病连连,俗务缠身,兼之父亲突遭大病的时候,怕是没有心思写了,可那之后不就遇上了自己向他表白的事么?这竟让他一点感想也没有? 
  
 于雷有点不太相信,毕竟他几乎就已经成为这本日记的男主角了。若是不知情的,又读不出这文字间的尖酸刻薄,定会以为是哪个女孩写下的暗恋手札。 
  
 他已下定决心要翘一天的课,便不顾这天已过了三更,拿起了他当时在图书馆看到的本子。 
  
 这一本又是从1月1日开始的。于雷一目十行地扫了下去,搜索着他所想要的答案。 
  
 1月1日,酷寒,冰风如怒 
  
 新年 
  
 便又是一年了。这世间原有着种种快乐,只是如天上流云,地上流水,终究散灭。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0:46   回复此发言    
 

 
208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上次动笔还是在几个月前,这其间发生了种种的事,让我没有了做任何事的兴趣,久了,也就怠惰而不想接着记录了。但昨夜,在百讲的广场上,看见他身旁的钟被敲了十二下,突然真切地明白:明天虽不一定会更好,但一定会来到。 于是,今天便趁着一个“新”的由头,把日记重新开始了吧。 
  
 如昨日一般,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去年除夕的每一个细节,记得晚餐的食物,记得电影院里的座位,记得那天的跨年晚会——多敲了一下钟。然而今朝梦醒,皆作烟雾状,消散在了太虚幻境。 
  
 我难过地哭了,没有人会来安慰。 
  
 从小就是这样,我没有过朋友。等他们热情不再,便要嫌弃我了,我便也嫌弃他们。既然不想挽回,也就没有必要去追究谁的对错,更谈不上改正。也正因为此,才有了我今日的悔不当初。 
  
 我真的没法再那样心如止水地离开,不想离开,不愿离开,可我终还是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挽回我对他的伤害,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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