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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远大前程-第39部分

小说: 远大前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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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掉下来。 
  “葛奇里先生,你是喝茶还是喝咖啡?”赫伯特说道,他早餐时总是坐在首位。 
  “谢谢你先生,”乔从头到脚都是局促不安的样子,说道,“只要你们喜欢,我喝什么都行。” 
  “那么喝咖啡怎么样?” 
  “谢谢你先生,”乔答道,从语气中可以听出他对这个建议有些失望,“既然你诚心诚意为我准备咖啡,对于你的建议我是不会反对的。不过你不觉得喝咖啡有些热吗?” 
  “那么我们就喝茶吧。”赫伯特一面说一面就开始倒茶。 
  这时乔的帽子从壁炉架上掉了下来,他连忙从座位上起身,把帽子捡起来,又端端正正地放在原来的地方。虽然帽子放在那里马上又会掉下来,但他好像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优良教养的高贵风度。 
  “葛奇里先生,你什么时候来到伦敦的?” 
  “是昨天下午来到城里的吧!”乔用一只手捂住嘴咳嗽了几声,好像他来到伦敦有不少日子,已经染上了这里的百日咳毛病。他说道:“哦,不是昨天下午,哦,是昨天下午。是的,的确是昨天下午。”他的神情显得既智慧,又宽慰,还不离公正。 
  “你在伦敦逛了街吗?” 
  “先生,自然逛过街了,”乔答道,“我和沃甫赛先生到鞋油厂去看过,不过,我们觉得这个厂和店铺门口的那些红色招贴画比起来要差些。我是说,”乔对自己说的话加以解释,“那画上面的建筑真——够——气——派。” 
  他说的“真够气派”这个词倒真使我想起见到过的有气派的建筑物。本来我以为乔还要把这个词拖长,好像唱圣诗一样,不过这时他的注意力又被快要下跌的帽子吸引住了。确实,他要时时刻刻不忘帽子会掉下来,要拿出板球场上守门员眼尖手快的本领。他玩得不错,表演得也极其精彩。有时帽子刚往下落,他就冲过去,一把接住,干净利落;有时帽子已经下落,他便在空中把帽子捞起,双手托上,顺势在屋中转个圈子,把墙上糊的花纸撞个遍,然后才感到放心地把帽子放归原处;最后,帽子掉进了洗碗杯的水盆中,溅起一片水花,这时我不得不冒昧地一把抓住了它。 
  至于他的衬衣领子和外衣领子简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是个不能解决的谜。为什么一个人为了要使自己所谓衣冠齐整而偏偏让自己的脖子被擦来刮去呢?为什么一个人一定要穿上节日礼服使自己左右不是才算是必须的清洁齐整呢?这时,乔进入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境界,神思恍惚,一时从盘中叉起食物不送进嘴巴,却停在半空;一时两只眼睛东张西望,不知道在注意什么;一时咳嗽咳得自己苦恼难挨;一时又离桌子远远地坐着,掉下来的食物比吃进去的还要多,却还装模作样好像自己什么东西也没有掉。幸亏这时赫伯特离开我们自顾到城里去了,我这才松了口气,心情愉快起来。 
  其实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既没有很好地理解他,又没有体贴他的情感。如果我对他平易一些,他也就会感到自由轻松一些,而我对他耐心不够,还对他发脾气,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给我的却仍是像炉火一样的赤诚。 
  “先生,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乔开口说道。 
  “乔,”我有些生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头,“你怎么叫起我先生来了?” 
  乔看了我一眼,似乎稍带了一些责备。他的领带和领子尽管十分令人可笑,然而从他的目光中我窥探出一丝儿严厉。 
  “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他接下去说道,“我想我再过几分钟也得走了,不能再耽搁,所以在谈话结束时我想说,其实也没什么可说,只是说一说我怎么会有如此的荣幸来到这里的。”乔像往常那样直截了当地说明道,“我所希望的就是对你有好处,否则我怎么能够到这里来,怎么能有如此荣幸到上流人的住宅中和上流人同桌共餐呢?” 
  我不情愿再看他的那种眼色,所以对他的这种语气没有再提出奉劝和抗议。 
  “唔,先生,”乔这时说道,“我就告诉你这件事吧。皮普,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在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店里,”他一动真情,便会称呼我皮普;但是一旦他要客套,就会叫我先生,“正好彭波契克驾着马车来了。就是这个人,”乔说着,在这里话锋转到一个新的方向,“在镇上,镇里镇外地胡说他是你幼年时代的伙伴,又说你自己也把他当成一同玩耍的朋友。有时他把我弄得火冒冒的,我简直气坏了。” 
  “全是胡说八道。只有你,乔,才是我幼年时代的伙伴呢!” 
  “这我完全自信,皮普,”乔说道,把头稍稍昂起一些,“虽然现在说来也没什么,先生。唔,皮普,还是这个家伙,他怒气冲冲地来到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店,直向我冲过来。先生,你知道我们干活儿的人,在那里抽口烟喝杯酒,轻松一下,不是追求过分的刺激。而这个家伙对我说:‘约瑟夫,郝维仙小姐她要找你谈一下。’” 
  “乔,郝维仙小姐找你?” 
  “她要找我谈一下,这是彭波契克讲的。”乔坐在那里,两只眼睛对着天花板转着、望着。 
  “乔,是这样吗?再说下去。” 
  “先生,第二天,”乔望着我说道,仿佛我离他很远,“我自己梳洗于净后,便去看爱小姐。” 
  “乔,爱小姐是谁?是郝维仙小姐吗?” 
  乔好像在立他的遗嘱一样,用一副正正经经的合法神气一板一眼地说:“我说的是爱小姐,她也叫郝维仙,她见到我向我说,‘葛奇里先生,你和皮普先生通信吗?’我接到过你一封信,所以我就说,‘是。’记得当年我和你姐姐结婚,先生,我对她说愿意,而现在,皮普,我回答你朋友提出的问题,我用了‘是’。她对我说,‘那么你告诉他,埃斯苔娜已经回家了,她很乐意和他见面。’” 
  我望着乔,面孔感到火辣辣的。我深深了解,我脸上发热的一个间接原因是我的良心意识到,如果早知道乔是为了这件事而来,我本应该对他更热情一些。 
  乔继续说道:“我从她那里回家,便要毕蒂写信告诉你,可她不大赞成。毕蒂说,‘我知道他最喜欢有话当面讲,反正现在是假期,你还是去看看他吧!’于是我就作了决定,先生。”乔说着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皮普,我祝你永远健康,永远发财,步步高升。” 
  “乔,你现在就要走吗?” 
  “是的,我要走了。”乔答道。 
  “乔,不过,你要回来吃饭啊?” 
  “不回来吃饭了。”乔说道。 
  我们四目相遇,他向我伸出手来,那“先生”一词在刚强的男子汉心中便消融殆尽了。 
  “皮普,我亲爱的老弟,生活本来就是由许多不同的零件组合而成的。就说人吧,有的人是铁匠,有的人是银匠,有的人是金匠,还有的人是铜匠。在这个大千世界里,既有相逢,又有别离,何足为奇?今日相逢,我们之间如果有什么错事,错误都归于我。你和我二人在伦敦、在任何地方都到不了一块儿,除非回到自己家中,才能重新成为好朋友,相互了解。我一走你就看不见我穿这套衣服了;穿这套衣服不是为了自尊,而是为了需要;错就错在这些衣服。我一离开铁匠铺,一离开厨房,或者一离开沼泽地,就会感到不舒服。要是你想起我穿着打铁的工作服,手上拿了铁锤,甚至嘴上叼着烟斗,也许你就顺眼了。要是有一天你希望来看我,你就来,把头伸进铁匠铺的窗户,看一眼铁匠乔,那时他正站在老铁砧的旁边,腰间围着被烧得焦黄的旧围裙,操持着他的老本行,你看我就会顺眼了。我是很迟钝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讲的话都是在铁砧上千锤百炼出来的。哦,亲爱的老朋友皮普,我的老弟,愿上帝保佑你,上帝保佑你!” 
  在我的想象中我对乔没有误解,他的心地既纯朴又尊严。就从他所说的这一番话可以看出,不相称的衣服算不了什么,他的尊严却令人佩服,即使到了天国,他的尊严也不会比现在更高。这时,他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额头,便悄然离去。等我从恍馆之中清醒过来,匆忙举步追去,在附近的几条街上寻找他,然而他已经踪迹皆无。 
    
    
    
  
 
 
 
 
 
 
 
 
 第二十八章

    

  显然,第二天我将不得不回到我故乡的小镇。一开始,由于内心的忏悔和歉意,所以觉得很自然我该住在乔的家里。后来,我预定好次日返镇的马车,到鄱凯特先生家去请过假,心情又起了变化,踌躇不定是不是要住在乔的家里,于是我编造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说我应该住在蓝野猪饭店。什么住在乔家中会带来许多不便啦;什么我突如其来地跑去,他们对我的住宿会一无准备啦;什么我住的地方不能离郝维仙小姐的家过远,她这个人十分严厉,不能使她不高兴啦。天下所有的骗子比起自我欺骗的人来就算不上什么了,而我就是这样一个自我编造理由来欺骗自己的人。我干的就是这么奇怪的事。假使我把别人的假币当作真币收下来,那是我的无辜所致,不是什么怪事;现在的问题是我明明知道这是我自己造的假币,却骗自己说是真币。要是有一个陌生人,表示对我感谢,假装为了保险起见,替我把钞票用纸包好,暗中却抽去钞票,换上了废纸,这还情有可原;可问题是我自己包上了一堆废纸,却递给自己当作钞票! 
  刚刚决定必须住在蓝野猪饭店,在另一个问题上我又犹豫不决了,心头颇为不安,即我究竟该不该带着讨债鬼去呢?如果带上这个穿着讲究的小跟班,让他站在蓝野猪饭店里的马房拱道口显示他的高统皮靴,那有多么得意;而且要是这个讨债鬼突然出现在那个裁缝铺里,准保把那个特拉布所雇的不懂礼貌的小伙计吓得要死。不过,从另一方面看,特拉布的小伙计也许会巴结他,表示热情,把我的一切底细向他揭露;说不定这个小伙计会把我的跟班给轰到街上去,因为我知道他是个轻率鲁莽、不顾死活的家伙。还有,我的女恩主一旦听到这件事,也许不会赞成。前思后想,最后还是决定把讨债鬼留在伦敦。 
  我所乘的是在下午开出的一班马车,这时正值冬季来临,所以要到天黑之后两三个小时才能抵达目的地。马车从交叉钥匙形的旅馆招牌那里开出的时间是二时整,因此我提前了一刻钟到达开车地点,由讨债鬼侍候我上车。其实,侍候这个词只是说说而已,如果能够推托,他是不会侍候我的。 
  在那个时代,到我们家乡去的驿车上通常要装运几个囚犯送到监狱船去。我过去常听人说起这些坐在车顶上面的乘客,而且也不止一次地亲眼见到过他们,坐在公路上奔驰的马车顶上,悬着两条戴着镣铐的腿,晃来晃去。所以,这次赫伯特赶到车站的院子里为我送行并告诉我今天有几名罪犯在车上和我同行时,我一点不感到大惊小怪。不过,一听到罪犯这个词我就会不自觉地感到畏缩,其实这早已是陈年往事,也没有必要再闻之失色。 
  “汉德尔,和囚犯同车你不在意吗?”赫伯特问道。 
  “噢,我不在意。” 
  “我看你似乎不喜欢他们,是吗?” 
  “我不能装出喜欢他们,我想你也不会特别喜欢他们吧。不过我不在意他们。” 
  “看,他们来了!”赫伯特说道,“他们从一家小酒吧中出来了。他们看上去多么卑鄙下贱啊!” 
  我猜想这两个犯人是去请他们的差官喝酒的,因为他们旁边有一个看守跟着,三个人从酒吧出来都用手擦着嘴巴。这两个犯人手上戴着手铐,腿上戴着脚镣——这种镣铐的样式我很熟悉。他们穿的衣服我也很熟悉。他们的看守带着两把手枪,胳肢窝下还夹着一根结结实实的大头棒,不过他对两个犯人倒很体贴,让他们站在他的旁边,一起看着套马车;从他的态度上看,这两个犯人好似暂时还不作正式展出的展品,而他本人则像一位博物馆馆长。两个犯人中有一个比较高些,也比较强壮,但却穿着一套比较小的囚犯号服。也许这个世界大会捉弄人,无论对犯人或自由人都一个样,许多事都神秘莫测。他的双臂双腿就像大大的针插,衣服紧束在身上使身体都变了样,真令人感到荒谬绝伦。他那只半睁半闭的眼睛,我一眼便认了出来,这就是那个我在三个快乐的船夫酒店看到的人。那是个星期六的夜晚,他坐在长靠椅上,用无形的手枪瞄准着我。 
  一望而知,他还没有认出我来,就好像在这一生中从没有见过我一样。他的眼光飘过来望着我,估价着我的表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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