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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部分

重生之文化巨匠-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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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蒲松龄复活在此的话,也肯定会悲愤地呐喊:“苏文,你这个无耻文贼!还我的文章来,不然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没错。这次做文抄公,苏大才子把他的罪恶之手伸到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之上。

    华夏帝国几百年来一直做世界老大,文化发展极其繁荣,这几百年来,文学上的流派多如河沙。志怪类的古文更是多如牛毛。特别是帝国建立后,少了很多思想与制度上的抑制,文人写起奇异类来更是没有多少限制。

    以干宝的《搜神记》为鼻祖,很多文人都有些这方面的奇谈怪事,有的是笔记类,有的是传记类,也有的是类。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是蒲松龄,一样的构思,一样的素材,却是不一样的才情,那么,当然也不会有相同的《聊斋志异》。

    所以,苏文抄起聊斋来一点负担都没有。

    如果不是时间紧急,他是不大愿意一上来就把聊斋的故事搬到这个世界来的,毕竟这集在苏文的前世号称是文言文的巅峰之作。借助鬼狐之物,来映射世间人事,再也没有比这个写得更好的了。

    用更现代的话来说,后代的什么玄幻奇异类故事,都是人家蒲松龄玩剩下的,他们的想象力,在蒲松龄看来,不过是小儿科的玩意!

    这种经典,哪怕是现在的苏文,抄起来也有点心理负担,压力不小。因为这是文言文呀!

    侯博望要苏文写古文,可没有指定文言文。

    古文经过发展,大致来说是两种形式,一种是文言文,像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等名篇;一种是古白话文,相对通俗一点,比如《西游记》之类的。

    虽然当然想用古白话的笔法,奈何他记忆中的这类,篇幅都太长了。短短一天的时间,他根本抄不出三篇来!

    撇开长篇不论,这类通俗,名气最大的当然是“三言二拍”,冯梦龙的三言,凌濛初的二拍。

    本来苏文打算“借用”一下冯梦龙的经典,比如他最为喜欢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那一篇,可以说是百看不厌。

    然而,只是一篇而已,就有上万的字数,搞出三篇来,就算他打字再快,半天不到的功夫,打到手抽筋也鼓捣不出来呀。

    没有办法,只能忍痛割爱,另寻其它篇章了。当然,也可以搞一篇三言二拍的,搞一两篇聊斋的,可这样一来,风格就不统一了,说不定要闹出更大的麻烦来。

    最后一咬牙,苏文目光直奔《聊斋志异》!

    他算是豁出去了,你侯大教授不是说我只要能写出古文,证明我对古代有研究就可以不用上课,那好,我就直接给你下猛药——文言文都出来了,还不能代表我对古文的掌握吗?

    主意一定,剩下的事就是遴选哪一篇的事了。

    《聊斋志异》有好几百篇文章,有的短小像笔记,不大符合侯教授的要求,因此,遴选也是一大问题。

    苏文也光棍,遴选的第一准则就是:名气!

    哪一篇名气大,就先选哪一篇!

    为什么这样说?

    能流传出去,做到耳熟能详,无论是影视改编还是戏剧演艺,那些创作加工者会选择这篇目,肯定有他们的理由。至少,这个故事具备经典的流传性质。

    那么,选择它们自然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于是,侯博望现在看到的第一个篇目是《画皮》,其次是《聂小倩》,最后是《婴宁》。

    他的目光陷了下去,开始慢慢这些文章的内容……(。)

第二百七十三章 激动的侯教授() 
侯博望首先看的是《画皮》。

    这是苏文三篇文章之中唯一不以人名做题目的,只是“画皮”两字,就让侯大教授颇为疑惑,不大明白画皮是什么意思。

    带着疑问,他下去。

    开头就是一句:“太原王生,早行,遇一女郎,抱襆独奔,甚艰于步。急走趁之,乃二八姝丽。”

    说实在的,侯博望一开始对苏文的古文不大以为意,觉得对方对古文再怎么了解,之多就能写出一点人物传记类的古白话文罢了。

    然而,只是前面一行字,他就看得精神一振!这一行字,一个字都不多,甚至于,用的每一个字都非常精巧,像匠心独运,大有韵味。

    比如一个“襆”字,用得就非常考究。

    “襆”,也就是包袱得意思罢了,但是这个词却大不简单。

    虽然只是包袱,但是在古文里却颇难应用,一般的人想不出要用什么词来代替,可是用了“襆”字,却让人觉得恰当极了。

    就好像非用这个词不可,一旦用了这个词,整篇文章的格调就上来了,大有古文的韵味,想让人说它不是古文都难了。

    区区一个字,就有了这种功效!

    侯博望作为一个常年研究古代的教授,对于古文的敏感与把握,比常人强多了,他也能第一时间感受到这些古典文字的韵味。

    所以,他内心里对苏文的古文的期待拔高了许多,再也不是之前那不以为然的态度了。

    他继续看下去,《画皮》真的不是他想象中的人物传记,确实非常像了——或者可以这么说,凡是该有的东西,它都具备了,而且还非常出色。

    一开始是一个书生预见一个少女,设置了悬念之后,通过对话。把情节推进。当这个王生把少女领回家,那么,读者对这的期待就无限拨高了,所有人都想看看结局是什么。

    比如。王生是什么结局,这个少女又是什么来历,以及王生的妻子又会怎么样?

    故事真的很引人入胜,特别是王生把少女领回家做了那女都爱做的事后,在大街上碰上一个道士。后者说他碰上了奇怪的祸事,王生不信。后来回家,内门被堵住了,他也开始怀疑那个少女,之后偷偷进去偷看。

    原文是这样写的:“心疑所作,乃逾垣。则室门亦闭。蹑迹而窗窥之,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

    当看到这里,侯博望全身震住了,整个人都坐直了起来,全神贯注,一点都不敢分心。

    他终于知道这文章名为什么叫“画皮”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这个少女分明不是人,而是恶鬼!

    “太精彩了!太精彩了!”侯博望忍不住赞叹。与常人不同,如果是一般人。只会赞这故事构思巧妙,但是侯博望不是一般人,他拥有别人所没有的古文素养。

    故事奇虽奇,对于博览群书的侯博望来说。还不至于说多么不可思议,他赞的是文笔对于古文的把握。

    这一段刻画,实在是太精美了!

    每一个字,都美到了极致。

    短短两句话而已,把“画皮”刻画得淋漓尽致,既惊恐。又让人称叹叫绝。

    这一段刻画,译成白话文是这样的:“心里怀疑女郎在里面做什么,于是翻过倾颓的围墙,发现卧室的房门也关上了。他蹑手蹑脚的靠近窗户偷看,看见一个恶鬼,脸皮碧绿的,牙齿尖尖的就像锯子。它把人皮扑在床上,拿着彩笔在绘画,完了扔下笔,举起人皮,就像抖衣服的样子,于是就又化作了女子。”

    别说是侯博望了,如果是一个平常人,看到这样的描写,只怕也会吓得半死!

    一个恶鬼,拿着人皮用彩笔来化妆,之后把人皮披在自己身上,就变成了人!

    这等可怖可惊之事,就那么寥寥数语描绘了出来,也让人不得赞叹作者对于古文的拿捏到了何等精巧之处。

    《画皮》后面的故事,苏文非常尊重蒲松龄的原文,并没有像一些影视剧那样美化这个画皮的恶鬼——

    当王生发现她的真面目之后,请求道士帮忙,道士一开始不杀少女,她却把王生杀了,挖出他的心给吃了。王生的妻子哀告,等道士杀了恶鬼,请求复活王生,道士说他没有这个本事,让王妻寻找一个异人。

    这异人是一个乞丐,百般刁难侮辱王妻,甚至让王妻吃了他吐出来的痰。王妻感觉悲哀,回家后呕吐,却吐出一颗心来,把王生给救活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中国式的大团圆结局。

    侯博望看得又欣慰又遗憾,对结局不大满意,他想如果这是一出悲剧,那就更有惊醒的力量了。

    不过转念又一想,如果在王生死了之后就完结,那这也就不完全了,毕竟没有了后面的转折,少了一些情节,对于这一体裁来说,就缺少了一些转合的地方。那与《搜神记》之类的记载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么一想,侯博望转不满为欢喜,这结局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的,至少把王妻刻画得很完美,为了救夫,什么都愿意做,把女性的光辉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真是一个伟大的女子。

    故事完了,文字却还没有完,侯博望一脸奇怪地读者最后一段文字。

    “苏文还写了什么?”

    最后一段也不长:异史氏曰:愚哉世人!明明妖也,而以为美。迷哉愚人!明明忠也,而以为妄。然爱人之色而渔之,妻亦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天道好还,但愚而迷者不悟耳。可哀也夫!”

    “原来是议论呀!”侯博望恍然,不由失笑,没想到苏文还有做太史公的想法,来了一个“曰”就大作评论。

    稍微琢磨,好像也颇有道理,无非是说世人愚蠢,只看表面功夫罢了。

    这篇《画皮》的写得很有水准,侯博望非常喜欢,他迫不及待把后面的两篇也看了个遍。

    《聂小倩》还行,不过通过文字所承载的东西侯博望不是很喜欢,觉得太传统守旧,没有什么新意。

    到读完《婴宁》,侯博望才整个人激动起来,连连赞叹:“这描写,这刻画,这功力,真是绝了!这是我看过的古文短篇里刻画人物最好的文章了!”

    他迫不及待地去找苏文,想要沟通交流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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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最可爱的文字() 
苏文是在机场候机大厅接到侯博望的电话。

    他要飞到上沪去。

    此去上沪,他不情不愿,显得极其为难。如果不是秦虹强力要求,他是真的不大愿意从京都飞过去的。

    苏文实在想不到好好的《雷雨》被冯天挪到了上沪去立项与拍摄。

    没错,苏文为《雷雨》的选角而去。按照他与秦虹的约定,这部电话的拍摄其他他可以不管,但是选角这事情一定要出面,因为大家都说对剧本角色的认识与定位,再也没有人比原作者还清楚了。

    苏文之前欠下秦虹的人情,不得不还,答应了下来。

    本以为《雷雨》会在京都立项与拍摄,一切事情都在京都搞定,那他就算参与选角什么的,也不至于耽误什么时间。

    万万没想到啊,冯天鼓捣了一阵子之后,竟然说要去上沪运作这部电影。

    理由?

    理由是上沪从几个世纪前就处于华夏帝国的商业中心,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无论是建筑还是商业氛围,都保存得极其完好,特别是《雷雨》中的那些上个世纪的公馆,更是大量存在。

    如果说拍摄《雷雨》,那里有天然的优势,不利用的话就说不过去了。冯天说了,整个个剧组从演员到导演,都处于那个环境的话,可以有助于快速入戏,毕竟周围的环境都是那个年代的气氛,看了听了,心里都有触动。

    那么多好处,如果不在上沪拍摄《雷雨》,那就太浪费了。

    电影在那里立项,也在那里拍摄。所以除了已经内定的秦虹,冯天还想在上沪找一些本地的演员,加重整部电影的整体氛围。

    总的来说,在华夏帝国,一个导演对于一部电影有很大的话语权,特别是对于冯天这种国内著名导演来说。他决定的事,只要不太出格,就算是投资人也会依从他的话。

    区区拍摄地点而已,没有人反对。

    所以,苏文就悲剧了,被秦虹要求到上沪一趟。

    这次去选角,至少也要三天的时间,如果稍微拖延一点,没有五天功夫搞定不了。

    没有办法。苏文又只能祭出刘春雨这尊大神,在学校请了五天的假!

    五天啊,又是一个浪费,要知道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别的不说,就是应付《京都生活报》发表童话一事,他就算身在上沪,都要做赶稿的事了。

    文学这东西,一旦要用赶字。那些出来的文字质量低到什么程度,可想一斑了。别说那些平常人写东西。就算苏文有作弊利器,琢磨如何把文字写得适合这个时代的口味都会大受影响,毕竟分了心,想得就不会那么圆满了。

    因此,他是极其不情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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