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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长公主-第16部分

小说: 长公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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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大人移步,我该回去了,你与我,还是不要独处久了,免得空惹些闲话。”

    见他立着不动,夜云熙便兀自从他身侧绕过,伸手去拉门。

    那人突然转身,一把从身后将她拦腰抱住,止不住地颤抖,似乎在用尽全身的力气。她如跌入一个美妙却不实的梦境,浑身温暖,却是脚下虚空,担心下一刻的无尽跌落,遂任由那泪,不住流淌。

    “昭宁……”那人艰难地出声唤她。

    她挣扎了转过身去,拿手指去碰触那人颤抖的薄唇,柔声静气地说道:

    “大人,请……什么都不要说,您的心意,我已知道,我把它刻在心里,便足够温暖,足已让我度过今后所有的艰难,祝愿您跟夫人白头偕老,一定要开开心心,长命百岁,等着我回来……看您。”

    她用了敬称,放下了中间的恩怨,抛开了变调的缠绕,只回复初见时分,那满腔仰慕的少女纯心。

    “大人着这喜服,真的很好看。”一边努力冲他笑了笑,一边替他理了理喜服上的褶皱,末了,抬起袖子去抹了一把那满脸的泪水,然后,转身,拉开门,抬脚走了出去,不再回头。

    一路疾走,那红得跟核桃似的眼睛,让今日本就热闹的沈府,亦当成了热闹来看。夜云熙也不在意,后来青鸾跟了上来,将斗笠面纱替她遮上,她也由她。

    她只觉得,步伐轻盈,身轻如燕,心中有种从未有过的宽阔与快慰。柳河洲说得对,她真的是有些笨,强求不来的,放下便是成全,成全了他,也成全了自己。

    没有谁,会是谁的唯一。没有谁离了谁,会活不下去。用不了多久,沈子卿便会与他夫人,恩爱成双,儿女成群,当然,她夜云熙,亦可能会是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可是,终究也只是一颗朱砂痣罢了。

    而她,离了沈子卿,终会有其他人,来呵她护她,给她暖意,免她惊恐,让她……一生安放。

    出了沈府,大雪初晴,云霞映雪,天色煞是明亮。夜云熙只觉心头激荡,想要活动下筋骨,纾解一番。

    “青鸾,我想上乐游原,骑会儿马。”

    “哎呀,好主子,这都什么时辰了,又天寒地冻的,且这身子刚有些起色……”青鸾在一边皱眉,为难得很。

    “太医也说了,不能成日里歇着,需得多活动筋脉。你只管牵马来,我顺便去木樨马场看看。”

第三十一章公主养的马() 
曦京人爱马,大概是因为这四蹄动物,能满足身处曦京这一旖旎繁华之地的人们,对远方大漠旷野豪情的无尽想象。

    据说先皇以文治国,并不甚喜爱骑马耍剑之类简单粗暴的体力运动,但昭宁长公主与今上早年曾在北辰做了三年质子,其间见识了北辰皇族的尚武之风,又琢磨出这皇族喜好与国人尚武,兵强马壮之间的关系,遂大兴骑射狩猎之风,贵族男女,自幼需得学习骑射,每年春日,举行乐游原赛马,每年九月,又兴夷山秋猎。

    因此,熙乾年间,曦京人渐渐爱马成风。买马,养马,驯马,骑马,赛马,最不济的,那些文弱书生,望而兴叹之余,也要铺了宣纸,研墨提笔——画马。

    昭宁长公主便是这股曦京爱马旋风的中心,在木樨镇,不仅有长公主的八千亲兵鸾卫营,还有长公主的马场,里面精养着数百匹从西凌国买来的高头大马。

    长公主闲来无事时,有时会去鸾卫营转悠转悠,有时也会来马场看看。有几匹纯种的汗血马,长公主甚是喜爱,还一一给取了名字的,马场里便当宝贝似的金贵养着。

    这一日,长公主从沈府出来,在乐游原上驰骋了一遭,到了木樨马场,已是傍晚。天边霞光渐暗,她亦不准备回城了,先看看那几匹骏马儿,夜里再至鸾卫营看看那根木头,不知最近长进如何。

    马场的人没有想到她在这时点上驾临,有些措手不及。她也不拘泥,索性退了众人,让他们各自忙去,只与青鸾,沿着那一排一排的马厩房,信步转悠。那泥土湿气,干草芳香,甚至连那四蹄畜生身上的野腥味,她都觉得,远比宫中沉檀来得清新鲜活。那浓郁沉檀香气,有时真令人有窒息之感,因为,那里面,不知掩盖了多少百年皇城的腐朽血腥味。

    遂一步一步走来,那些马儿,用清澈的眼神看她,她也报之以微笑,一番天真交流,颇能安神定气。

    “我说,喂,别装死,快起来,我们统领大人可怜你,叫我给你送些跌打药酒。”

    行至一排马厩末端,忽听见转角另一边,有个高高低低的说话声,有些耳熟,又说得怪异,夜云熙抬手示意青鸾,两人悄然站住,待听下文。

    那边一阵沉默,那声音又接着说道:

    “咱们这鸾卫营啊,你可知有两个规矩,一个是明的,一个是暗的,都是要命的。明的规矩是,你只要打得过我,我便敬你,比如咱们刑大人,他做统领,可不是长公主一句话,就稳妥了的。那是将这八千鸾卫,一个个地打服了,才管得住的……”

    这腔调有些油滑伶俐,说起话来,跟宫里那些小公公似的,金鱼冒泡,一串一串的,往外吐。夜云熙依稀想起来,她的鸾卫营中貌似有这么一个伶俐角色,应是邢天扬身边那个亲兵,她记不起名字来了。这亲兵是个多话的,又听他一阵唠叨:

    “你功夫好,本来,咱们上下都敬你,可你千不该万不该,去触了那个暗的规矩。那就是,长公主殿下,冒犯不得。这规矩,明说不得,可不小心触犯了,却更是要命呐。殿下是谁呀,那是咱八千儿郎的一个念想,喏,就像这会儿这天上的云霞,只能看着,不能揣着的……”

    这厮说得她有些糊涂,也不知在跟谁说话,是谁要将她揣着了,她怎么不知道。

    “你说你要是得宠,就留在殿下身边,别再回来,也就罢了。有殿下护着,他们最多嫉妒,也奈何不了你。可这一次宫宴,一夜春宵,殿下又把你给忘了。偏偏你还要回来,你这不是,触犯了众怒,还要送上来找打吗?……”

    听到此处,夜云熙终于听明白了,这鸾卫营里,皆是些血性男儿,最喜用拳头刀剑见真章的,莫不是以为她将凤玄墨当做面首来宠,于是合起伙来,将他给打了。一下子,心里有些不快,抬脚走过转角,去看那马厩中情形,那亲兵小厮背朝着外面,不知她来,还在叽里咕噜地冒话:

    “你也别指望咱们的公主殿下来救你,咱们殿下喜欢两件东西,一是俊俏的儿郎,二是膘壮的骏马。只可惜,殿下对骏马,比对儿郎,还要长情些。你是不知道,上次南风馆那位,得宠时,公主也带着来过一次鸾卫营,那眼睛都是长额头上,后来被陛下咔嚓一声砍了,公主不也是没吱声儿,听说,连他姓什么都想不起了……

    “他们将你扔到这马场来,也不算寒碜你。你看你旁边这匹马,叫狻猊,殿下亲自取的名字,她可喜欢了,隔三差五,都要来看看,带出去溜溜,你说你现在这模样,可有比得上公主养的马……哎呀,殿下……”

    那亲兵一边说,一边抬手去摸那匹狻猊骏马,侧身之间,终于瞥见了外面站着的人,惊吓得怪叫一声,四肢发软,化作一滩泥,伏在地上,头点地。

    “滚出去,自己掌嘴!”夜云熙走了进来,沉声呵道,又抬起脚尖给了那亲兵一下,便见他跟轱辘似的,滚至马厩外边,一个激灵,爬起来跪好了,左一下,右一下,开始自己赏自己耳光,啪啪打得响亮。

    夜云熙这才转过头来,去看那干草堆里的人。只见这腊月底的寒天里,他只着了一身单衣武服,上面满是风干血污,裸露的皮肤上,皆是青乌,手上与额角,还有些伤痕血口。胡乱倚躺在那干草堆上,吃力地抬眼皮来看她,像是看清了是她,眸光中闪过一丝光亮,却又很快归于暗淡,垂了眼皮下去。

    先前以为是他那闷葫芦本性使然,任那亲兵呱噪挖苦,也不还一句口,此刻看来,是疼痛疲惫,根本无力说话吧。夜云熙看得有些……莫名愧疚,方才那亲兵一番啰嗦废话,她倒是将这来龙去脉听清楚了,这人,毕竟是因为她的无心之举,大意疏忽,才被鸾卫们折腾成这般模样的。

    且那亲兵的话,有些像是在打她的耳光,她对这木头,好像真的,还没有对她的马,那般上心……

    脚边就是方才那亲兵带来的跌打伤药,夜云熙蹲身弯腰拾了,上前往那干草堆上一跪,拨了药瓶塞子,用指尖沾了药膏,往凤玄墨手上,额角,脖颈间,但凡裸露在外的青乌皮肤上,一一涂抹揉擦。

    听得一丝隐隐的抽气,应该疼的吧。她又放轻了些手上的力道,那人还是有些蹙眉,手指碰触处,有些热乎,便伸出手背去试那额间,果然滚热烫手,发着高烧呢。也是,这天寒地冻的,他一身挂彩,外表瞧着已是惨不忍睹,还不知有什么内伤,穿得又单薄,也不知在这里躺了有多久,就是铁人,也受不住。

    她有些急了,将手中药瓶一扔,撒气往草堆中一坐。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伺候人!尤其还有个重伤的病人!索性扭头冲外面喊道:

    “青鸾,叫营中的医官来!”

    见青鸾应声去了,她又凑上去,去察那人脸上的伤,那额角处的淤青与擦痕,应是头着地之时,在地上摔磨的吧。习武之人,防护的第一要招,就是在倒地之时,需得将头护好。这该是如何的打斗,才将他伤成这样。

    看得一阵心紧,就觉得外头那啪啪的掌嘴声……太欠揍,看她怎么去收拾这群鸾卫小子。

    “别打了,听得心烦。滚远些,去告诉邢天扬,让他提头来见我!”

    那亲兵唯唯诺诺,如获大赦,又跟车轱辘似的爬起来,去请统领大人去了。

    马厩里只剩下她二人。夜云熙叹口气,看着那浑浑噩噩之人,他那般古板执拗,此番被鸾卫折辱,也不知会不会怨恨她。一阵心软,不由得又倾身过去,朝那黝黑的面皮上,轻轻吹些气,像对待一个磕碰着了的小孩儿。

    突然觉得衣裙角边处,有些动静,低头一看,不觉莞尔。原来那人的手,也不知何时抓了她一角裙裾。她伸手去理,却被那人越发使力,死死抓住,大手骨节凸出。

    “不要走……”那声音,哑得只剩些气声,全无往日倔强冷硬,尽是软软的央求,莫不是怕她走了,还要被欺负?

    “等下医官就来。”夜云熙便笑了起来,这属牛的犟人,也有服软求人的时刻?

    “不要走……”裙边那手,依旧死抓着不松,还有些微微颤抖,好像是,真的很怕她走。

    “我等下就去鸾卫营清查这事情,他们不会再为难你。”

    “不要走……”还是这几个字,还努力睁了眼皮来看她。

    “好了,好了,我不走。”夜云熙看得不忍,叠声哄他。原来还是改不了这牛脾气,求个人,都求得这么犟。

    那人仍是抬了眼皮看着她,那眼神,明显是……不相信她,以为她是在诓他。她虽说声名狼藉,可几时在他心里,竟也变成了这样一个说话不算话的人?是了,貌似曾说过许他前程的,可现在都许到马棚里来了,也难怪不信她了。

    一时间,她也来了脾气,夜云熙此生,最恨出尔反尔之人,也最忌别人说她不讲信义。虽然于她而言,信义是个时有时无,因人而异,看人下菜的东西。但并不妨碍她此刻豪气上涌,提了音量说道:

    “我说了不走,自是留下来陪着你,我今夜……就住在马场了。”

    那人嘴角这才挂起一丝笑意,松了手上的劲。可那丝笑意,怎么像那……草原上的狐狸。

第三十二章木樨镇之夜() 
木樨镇的夜,不似十里之外的繁华帝都,无丝竹喧嚣,无觥筹交错。只有灯烛窗影,映着雪地微光,清冷而静谧。间或几声马儿嘶鸣,越显郊野寂旷。

    夜云熙抱着暖手炉子,端坐在椅子上,脚上还踩了一个暖炉子。她仍觉得冷,这马场里的房屋简陋,寒气就像从这四面八方的墙缝地底,阴嗖嗖地渗出来。青鸾将这里所有的暖炉子全收了过来,烤得整个屋子里有些闷了,她还是手脚冰冷,暖和不过来,这两次凉水浸泡折腾,果然是伤及元气根本了。

    在她面前,垂首站立的刑天扬,却是额角冒汗,那汗水,一滴滴凝成珠,只差往下掉了。

    这位统领大人刚才一进来,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晰描述,将犯事诸人的处置办法细细交代。此乃军营中一群架斗殴,欺负新人的恶性事件,主谋者逐出鸾卫营,起哄者罚去厨房做杂役伙夫,受伤者给以安抚补偿,听起来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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