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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最强军火之王-第1部分

小说: 最强军火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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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赶尽杀绝

    西非,科特迪瓦,邦达马河入海口西岸的悬崖上。

    “轰、轰、轰、轰”

    下方山坡上发生了四次爆炸,四团火球升入夜空,照亮了大地。

    追,老子让你们追!

    回头看了眼还在空中翻滚腾飞的火球,王栋咕隆着把最后半块巧克力塞进嘴里,使劲咀嚼起来。

    做为代号“龙九”的军情局王牌特工,却被一群雇佣兵追了两天两夜,传出去绝对是天大的笑话。

    不干掉那些狗杂碎,今后哪有脸说自己是王牌特工!?

    手表发出了“滴滴”声,四十八小时已到。

    关闭手表的报时器,看到缠在表带上面的手绢,王栋微微一愣。

    那是一块女士手绢,上面绣着一对纠缠翻飞的龙凤,左下角还有“木东”二字。这只是一对手绢中的一根,另外一根在“凤九”手上。严格说,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像这种带有个人信息的物品不得带在身上,只是王栋从来不把规矩当回事,而且只有“凤九”知道他有这根手绢。

    “哒哒哒……哒哒哒……”

    听到传来的枪声,王栋收回心神,操起了放在旁边的m4卡宾枪。除了在照门位置上有一具反射式红点瞄准具,护木上方的皮卡汀尼导轨上还有一具微光夜视仪。借助微光夜视仪,王栋能清楚看到两百米内的敌人。

    四十八小时是他与搭档“凤九”约定的时间。

    三天前,王栋与搭档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国家,奉命查找藏在一座秘密基地里面的化学武器。开始很顺利,两人在向导的带领下深入密林,找到了基地。接下来就没有那么顺利了,在两人进入基地之后,留在外面的向导触发了警卫设置的陷阱。两人杀出来时,向导已被敌人击毙。

    为了掩护搭档,王栋故意暴露,引开了基地的警卫,也就是那些雇佣兵。

    四十八小时,足够让“凤九”离开这个国家。

    来到这处绝地,王栋就是要跟那些追了他两天两夜的雇佣兵做个了断。

    开始的爆炸是王栋用手雷设置的皈雷,全都安放在必经之路上。就算没有炸死所有雇佣兵,也肯定让敌人伤亡惨重。

    此地虽绝,但是王栋没有丝毫惧怕,也无半点紧张之感。

    成为特工之前的六年实战训练,此后三年内执行的数十次秘密任务,让王栋早就忘记了畏惧与紧张。

    “哒哒哒……”

    侧过身来,王栋借左侧岩石遮挡,以跪姿打出了第一个短点射。

    三发枪弹呈品字形,在飞行一百多米之后,钻进了那个倒霉归的脑袋。

    “哒哒哒……”

    半秒钟后,王栋打出了第二个短点射,依然是三发枪弹,一百多米外那名刚爬起来的敌人应声倒下。

    为了便于行动,王栋选择了这种美国生产的卡宾枪。短小便携、火力凶猛、两百米内的精度也不是问题,唯一遗憾的是没有点射机构,枪手得靠感觉掌握点射的长短。只是,对王栋来说,用自动模式打出三发点射根本不是问题。训练用掉的几十万发枪弹,绝不是白白浪费掉的。

    几秒钟不到,王栋已经打出了十次短点射。

    从东边爬上来的十名敌人无一逃脱,其中至少有八个被爆头。

    “啪、啪、啪……”

    子弹打在岩石上发出的声音,还有溅飞的碎石提醒了正在为步枪换弹的王栋,敌人已经从西边冲了上来。

    动作还满快,不愧是雇佣兵!

    摘下挂在胸前的手雷,王栋想都没想,朝枪声传来的方向投了出去。

    这是最后的手雷,王栋原本打算留给自己,只是现在看来,那些敌人更急于尝到挨炸的滋味。

    “轰”

    爆炸声传来的时候,王栋从藏身的岩石后面滚了出去。

    距离有点远,手雷没有对敌人构成威胁,只是爆炸产生的闪光干扰了敌人的视线,为王栋提供了掩护。

    “哒哒哒……”

    再次开火的时候,王栋已在十米开外的一块岩石后面。

    虽然这是绝地,但是崖顶上到处是突兀的岩石,有的是地方让王栋藏身。

    “哒哒哒……”

    王栋没敢停留,冲出几米后才再次开火。

    追杀他的那些雇佣兵都是好手,其中肯定有一些是退役的特种兵,要不然也不会像疯狗一样穷追不舍。要知道,在过去两天里,王栋干掉了十多个雇佣兵,却没让敌人放弃追杀他的念头。

    要不然,王栋也不会选择此地跟敌人做个了断。

    王栋在高处,敌人在低处。借助怪石嶙峋的地形,王栋打得游刃有余,始终没给敌人半点机会。

    直到。

    “嗵嗵嗵……”

    重机枪!

    没错,就是一挺m2h重机枪。

    顷刻间,碎石横飞。

    虽然王栋在第一时间卧倒,但是仍然有几块碎石打在脸上。有一股热乎乎的感觉,王栋伸舌头舔了一下,有点腥味。

    挂彩了!

    重机枪的射速并不快,只是王栋根本不敢抬头观察敌情。

    谁在这种情况下抬头,谁就是蠢货。

    别说王栋没戴头盔,就算戴了头盔也挡不住重机枪的枪弹。

    操,这下完蛋了!

    王栋有点后悔,觉得不应该用掉最后那颗手雷,毕竟拔掉手雷的保险要比朝自己的脑袋开上一枪容易得多。

    敌人肯定会趁此机会摸上来,从两侧包抄。

    在被敌人夹击的情况下,就算王栋有三头六臂也是无济于事。

    王栋不怕死,只是不甘心死在这些下三滥的雇佣兵手上。

    这个时候,北面传来了低沉的轰鸣声。

    直升机!?

    “嗖、嗖、嗖……”

    听到从空中传来的怪异声响,王栋倒吸了一口冷气。飞来的确实是直升机,而且在远处发射了火箭弹。

    此时,王栋总算明白,敌人为什么等了半个小时才发动进攻。

    “轰”

    随着第一枚火箭弹落下,崖顶上顿时火星四射,被火星打中的草木立即燃烧起来。

    敌人没有冲上来,反而撤了下去。

    操!

    这是要赶尽杀绝!

    王栋哪敢迟疑,立即冲出藏身的坑洼,不顾一切的朝着南面冲去。在他纵身跳下悬崖的时候,崖顶上已是一片火海。

    那不是一般的火箭弹,而是战斗部里充填了白磷的燃烧火箭弹。

    留在崖顶上,不是被炸死,就是被烧死。

    小九,我在奈何桥头等你!

    漆黑的海面迎面而来,撞上海面的刹那间,王栋失去了知觉。

第二章 醒来

    西非,塞拉利昂东南,塞莫河下游,波托鲁郊外。

    军营建在河滩上,规模不太大,而且是临时搭建,没有营房,有的只是凌乱摆放的上百座茅草棚。中央的空地上,上千名穿着绿色军装士兵,分成了十多个阵营,正在操练。虽然都是士兵,但是他们几乎全是十多岁的孩子,最大的不过十八岁,最小的只有十四岁。他们拿的不是钢枪,而是木棍。

    在营地的西面有一排营房,中间那座还是三层的楼房。

    三楼,面向营地的一个房间里,一名高大魁梧的上校军官正在用海事卫星电话跟外界通话,神色非常焦躁,也十分的愤怒。

    他确实是一名上校,塞拉利昂的上校,也是当地出了名的军阀。

    “约翰逊,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三天内必须把军火送过来。钱,一分都不会少。如果能准时送到,我愿意多给百分之二十。记住,只有三天。要是三天后没有把军火送来,今后也不用来了。”

    “莫蒂上校,完全没问题,三天之内一定送过来。”电话那头是个中年男子,一口地道的美式口语。

    “该死的!”

    上校确实很愤怒,在挂断电话之后还忍不住咒骂了一句。

    他叫莫蒂,虽然只是上校,但是在塞拉利昂军衔最高的陆军司令也只是少将,空军与海军司令是准将。

    虽然军衔是由陆军司令授予,但是莫蒂并不听陆军司令指挥。他是这里的山代王,霸占着塞拉利昂东部地区的几座钻石矿藏。依靠开采出来的钻石,莫蒂招兵买马,成为了塞拉利昂众多军阀当中实力最强的一个。这种占山为王的局面已经存在数十年,莫蒂不是第一个军阀,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之前控制该地区的军阀就是莫蒂的上司,数年前在与政府军的战斗中丧生。莫蒂接过大旗,把部下召集起来,击退了围剿的政府军,也由此成为霸占该地区的新军阀。

    莫蒂脸上那道伤疤就是当时留下的,他由此获得了“刀疤恶魔”的绰号。

    这种局面还能维持多久?

    莫蒂不清楚,即便是独霸一方的军阀,他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指望。

    根据上周收到的消息,政府军组织了一个旅的兵力,预计将在这几天发动进攻,夺取东部地区的钻石矿。

    不管是军阀间的相互攻伐,还是政府军发起的扫荡行动,都是为了钻石。

    虽然塞拉利昂矿产丰富,有铝土、红金石与铁砂矿,渔业资源也很丰饶,此外还盛产红木与红铁木等珍贵木材,但是在这个又被称为“狮子山共和国”的国家,最有价值的却是惊艳的钻石。

    也是因为钻石,这个原本靠资源就能变得富裕文明的小国却在战乱中煎熬了数十年。

    莫蒂不缺士兵,军营里有上千名招募来的新兵。他缺的是武器,特别是枪支。那个叫约翰逊的家伙是一个军火贩子,已经跟莫蒂做了几年买卖。如果不是情况紧急,莫蒂也不会催他尽快发货。

    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了汽笛声。

    收起卫星电话,莫蒂叫上守在门口的黑人壮汉下了楼。

    那个家伙,已经不能用“壮”来形容了,简直就是一个巨人。身高超过了二米一,体重至少两百公斤,而且十分结实,没多少赘肉,只是粗壮的胳膊就超过了很多人的大腿。在他腰上别着一把柯尔特巨蟒转轮手枪,皮带上插着十多发。45口径枪弹,背上还有一把约半米长的丛林砍刀。

    只是这副打扮,就已经够吓人的了。

    他叫杰森,两年前由莫蒂所救,随后跟随莫蒂,做了莫蒂的贴身保镖。

    军营外的河道中,一艘约三十米长的渔船已经减速,正缓缓靠上码头。

    莫蒂带着杰森赶到的时候,渔船已经靠上码头。船长拉朗正在跟一名军官闲聊,见到莫蒂,他立即迎了过来。

    拉朗是利比里亚人,是个精明、而且狡猾的人贩子。

    “拉朗,这次带来了什么?”

    “莫蒂司令,全是最好的劳动力,保证让你满意。”

    莫蒂没有跟拉朗废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在拉朗吆喝下,船员打开舱盖,把几十名一丝不挂,瘦得皮包骨头的成年男子从船舱里赶了出来。

    看到这些人,莫蒂皱起了眉头。

    他花钱买的是能够劳作的苦力,而不是连路都走不稳的饿死鬼。

    “拉朗,你认为这些人值两千美金?”

    “还有一个,只是不知道莫蒂司令会不会要他。”

    莫蒂的眉头跳了几下,他觉得拉朗的废话越来越多了。

    拉朗哪敢罗嗦,朝渔船上的水手吹了一声口哨。

    不多时,两名水手把一个戴着头罩的男子从船舱里拖了出来,另外一名水手提着一些物品跑了过来。

    看到那人,莫蒂的眉头锁得更紧了。

    虽然那人皮肤晒得黝黑,但是看得出来,不是黑人,是黄皮肤的东方人。

    “我们是在海上把他捞起来的,这是他身上的东西。”

    一件凯夫拉防弹衣,一把usp战斗手枪,还有一块多功能电子手表,莫蒂注意到了缠在表带上的手绢。

    “他醒来后,打伤了我的几个手下,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制服。”

    “把他弄醒。”

    莫蒂已经解下手绢,只是有点失望,上面是两种动物的图案,还有两个他根本不认识的方块字。

    拉朗微微一愣,才朝两名船员点了点头,同时退后了一些。

    大概尝过苦头,被拉朗叫到的水手在好几米开外把一桶水朝那人泼了过去。

    防弹衣是高级货,绝非一般的人员能够使用。usp战斗手枪更是精品,莫蒂之前只在约翰逊的保镖那里见过一次。莫蒂原本打算给杰森弄一把,只是在得知一把usp手枪能换五十杆ak47之后,他打消了这个念头。至于那块电子手表,莫蒂看不出什么名堂,不过肯定是高级货。

    几秒钟后,那人醒了过来。

    从地上趴起来之后,他立即摘下了头罩。

    确实是一个东方人,相貌上没什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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