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几小姐重生记+番外 作者:沈小七(晋江vip2013-05-01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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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小姐重生记》作者:沈小七
文案:
茶几就是一个上面摆满了杯具的玩意。
原本家财万贯、父母疼爱、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千金小姐被杀之后重生了一个住在贫民区的黄毛丫头。
没有爹,娘很凶,这里还是个阶级社会,处处被剥削,这就是一出货真价实的杯具。
不过好在,姐姐温柔、哥哥可爱。只是很快……
她又被逆转了身份。上一辈子给她最大的教训就是要过平平淡淡地生活,嫁一个远离是非的男人。
只是,来这里以后,怎么一个个全是是非。
这就是一个杯具小姐从天上到地下,从地下到人间,从人间又到天上,最后又回到人间的故事。
平行空间,无金手指,但偶有狗血。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茶几 ┃ 配角: ┃ 其它:
晋江2013…05…01VIP完结+番外
总点击数:44459 总书评数:119 当前被收藏数: 697 文章积分: 10;082;854
☆、茶几小姐的杯具重生
如果有一天,你从家财万贯、父母疼爱、男友宠爱、准备结婚、聪明美丽、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幸福甜蜜女青年、千金大小姐,一夕之间变成了三岁半、牙牙学语、一头卷曲黄毛的货真价实的黄毛丫头,心得是什么呢?最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呢?
史上第一杯具女青年,茶几小姐,会用咆哮来回答你:坑爹啊!不,坑死姐了!F打头的那个单词,S打头的那个单词!等等不一而足。
可是事情就是这么杯具地发生在了她的头上。当她有一天走在马路上,一辆自行车撞倒了她,她站起来拍拍屁股以为啥事儿也没有,继续和男友聊天,忽然巷子口窜出来几个人,包围住他们。而她那前一刻和她卿卿我我的男朋友突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而一刀划来,她就躺在了血泊之中。临死之前,她想朝那夺路狂奔的男朋友眨眨眼,却怎么也没眨动。等她醒来,所有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
OH,好吧,茶几小姐到现在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似乎只是一秒的时间,自己就被抛弃,然后被整个世界狠狠地甩下。
而且,在这个重生的世界里,她的名字还真的叫茶几。
茶几,程茶几小姐,年方……3周岁零5个月,叫这个名字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单身妈妈程高兴女士,太想要一个茶几而不得,据说是拿买茶几的钱去生了她,于是愤愤然,给她取了这个名字。
而且,程高兴女士当时因为一时愤怒,同登记贫民区户口的耳背大叔,用方言喊:“大忌!大忌!”
大叔问:“什么?女孩子叫大忌?”
“不是大忌!是da ji~~”
“打击?你这个妈真心狠!”
幸好,程茶几小姐有一枚温柔可爱的姐姐程窗,当时年方六岁,但已经能用标准普通话说,“大叔,是茶几,程茶几。”
程窗,顾名思义,当时程家缺窗户。据说生程窗时,程家光景还远不如现在,程高兴没有去医院,而是在自己家的破床上,寒风瑟瑟,从屋外吹了进来,把她原先用来挡风的塑料布和报纸刮得呼呼乱飞。
程高兴女士,生完以后,就愤然给女儿取名程窗户,但因报户口的大叔,一时起了善心,略掉了户字。
程茶几这时候,有些庆幸,她出生时,程家不是缺马桶。
程家唯一一个名字比较正常的,就是程家二公子,程志气,比程茶几大三岁,程家目前唯一的男丁。程高兴女士对他寄予了极高的希望,期盼他能有志气,升官发财、光耀门楣,至少,能让程家以后住上有窗户有茶几的房子。
上一世的程茶几,是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虽然不说能随便买爱马仕走来走去的豪门,但是提两个LV,开个小宝马还是没太大问题的中上家庭。爸爸开公司,妈妈当老师,自己刚从国外读完书回来,准备和一同回国的准老公结婚。
这一世的程茶几,是个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虽然她头发黄,是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引起的。爸爸不知道是谁,从来没见过,妈妈没什么文化,打着零工,一个人辛苦拉扯着三个小萝卜头,住在城乡结合部的砖头小房子里,吹着西北风,吃着腌萝卜,手抓大蜘蛛,脚踩小老鼠。
所以,程茶几,刚醒过来时,只能说——吓呆了。
一呆还呆了半个月,在程高兴女士的又哭又笑、又骂又哄的多重夹击下,才慢慢舒缓过来,逐渐接受这个沉痛的事实以及面对这个惨不忍睹的家庭。
不过,其实,也有好事。
因为程家平常一般不吃肉,她大病的这半个月,倒是吃上了好几顿。这弄得程茶几,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比怀念这段日子,并企图继续扮演傻装痴以获得肉类,不过都被程高兴一顿狼虎棍棒,怒吼:“臭丫头又装病要吃肉!”这才终于使得程茶几消停了些,打消了这个邪恶的计划。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小姐姐——程窗。
虽然,上一辈子的程茶几,比程窗真的足足大了一辈,弄得她总有些不好意思地接受这个小姑娘的照顾。不过程窗对她,确实百分百的好,在她生病时总给她喂饭喂水,替她擦流下来的口水,半夜里总是轻轻替她盖被子,看她手脚冰凉,还放在自己的手里热乎,并且用软软糯糯的嗓音喊:“小妹妹,小妹妹,你千万不要丢下姐姐呀。”
于是,程茶几,流下了来到了这里的第一颗因为感动而流下的泪珠。
程茶几有时候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像程高兴女士那样……额,有些彪悍,不不,是十分彪悍的女子,怎生会生下程窗这样一个温柔善良的小姑娘呢?
直到有一天,程茶几在家里唯一的一个衣箱里搜寻出一张旧相片时,才发现,程高兴,在年轻时,是一个连眉眼都温柔的漂亮女子。那样的眉目如画、柔软腰肢、少女情怀如今在程高兴身上早已荡然无存,虽然现在的程高兴其实年纪也不算大,不过才三十出头,但已经不幸地变为满脸横肉、腰如水桶以及市井气息了。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时间?错。
程茶几记得自己的妈妈五十几岁,但依旧风韵犹存,保持着高贵的气质。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肥胖?错。
程茶几记得自己未来的婆婆,虽然很胖,但人见人夸有福气,她笑起来,极像一尊弥勒佛。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金钱。
当程茶几看到程高兴,为了几毛钱和邻居张大妈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就得出了这个结论。她需要腰圆膀粗以武装自己的实力,生活的操劳也让她双手粗糙如砂纸,她每天需要在喧嚣的生活之中活着,还要让三个孩子活着,去与人争吵,甚至像男人一样去与生活战斗。
所以,当程高兴因为程茶几偷看了自己的相片又把程茶几拎起来噼里啪啦练一顿的时候,程茶几对这个曾经面目姣好的女子,有的不是讨厌,而是同情与伤感。
好在,她还小,还很小很小,似乎可能也许,还能有所改变吧。
程茶几呆呆地想,程窗正对着她笑,她笑起来那么好看,但那笑容里也充满了早熟的气息。
程茶几照照那个快被磨花的镜子,觉得自己长得好像也不赖,大眼睛、长睫毛,就是头发有些黄,但是稍微打扮一下,一定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萝莉。可惜她现在穿着程窗当年穿过、程志气也穿过的一件灰扑扑的小衣服和一条打着补丁的破绒裤,以渡过这个冬天。
说回程志气,程茶几对这个6岁的小毛孩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大好。
当时程茶几第一次睁开眼,就看到程志气偷吃了她碗里的一块肥肉。
程茶几那时还比较迷糊,就是呆呆地望着他。
然后……
程志气,又把那块肥肉从嘴里,给吐了出来,并且舀了一勺传说中的肉羹说:“妹妹……你吃……我是……给你试试这个肉硬不硬,你……你不要告诉麻麻哦。”
然后硬逼着程茶几吃下了这碗充满了口水的肉羹,让程茶几反胃了一个下午。
当然,当时的程茶几还在忙着惊讶别的事情。
很久以后,程茶几算是反应过来了,神马叫试试肉硬不硬啊,程志气分明是偷吃她碗里的肉嘛!但是因为她刚好醒来,程志气以为被抓到了现行,所以赶紧把肉……又吐了出来。
每当程茶几想到程志气的这个举动,常常又无奈又觉得可怜。
但是,更令她疯狂的在后头。
程志气总是对着她囔囔,好像她不会说话一样:“叫哥哥叫哥哥叫哥哥。”
你这个小毛孩,我凭啥叫你哥哥。程茶几心里难免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时候的程茶几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超然于众人之外,坐在门口的青石板上,看蚂蚁搬家,顺便想想自己的心事。
而程志气在喊了几时声叫哥哥以后,终于小嘴一扁,缓缓吐出几个字:“呆妹妹。”
然后一路呜呜地跑进屋里,对着灶台前的程高兴一阵哭喊:“麻麻,妹妹还是呆呆的,连哥哥都不会喊。”
当然,结果是,程高兴把程志气给单独练了一顿:“没看到老娘在做饭吗,还敢吵老娘。你妹妹呆,还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你带你妹妹去池塘抓什么小蝌蚪,你妹妹怎么会掉下去,你妹妹不掉下去怎么会发烧生病,你妹妹不发烧生病怎么会变呆掉!!!”
好嘛,原来罪魁祸首是程志气。坐在门外的程茶几心想,不过,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如果没有这些因缘巧合,现在的她会在哪里呢?
会被抢救过来然后查清楚究竟是谁砍了她一刀?还是会变成孤魂野鬼呢?
她还在想,可是程志气红着脸,又贴了过来,“妹妹,你叫一下哥哥嘛。”
聒噪,天下最聒噪的人。
“葛格。”程茶几有些没好气地喊道。
程志气拍着小手,欢呼:“麻麻,妹妹会叫哥哥了!虽然发音有点不对。”
“知道了,吵死了!快带你妹妹进来吃饭。”程高兴女士的嗓门一直不太符合物理中声音传递的原理。
程志气对着程茶几的额头忽然没来由地亲了一下,“妹妹,我们一起进去吃饭嘛。妹妹,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哦。妹妹你要牵好我的手哦,门槛比较高哦,要好好地跨过去哦。”
原来,程志气是个话唠,鉴定完毕。
不过,其他的好像还不错嘛。程茶几心里默默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T。T终于开新文啦,首开现言。掩面~~正常情况下,保证日更~
☆、程茶几的乡野生活
如果你根据程茶几叫程茶几,姐姐叫程窗,而哥哥叫程志气,而推断出程高兴是个重男轻女的妈妈,那就错了。
事实上,程高兴一视同仁,比如打屁股的时候,不分男女,都是噼噼啪啪。在教育上,程高兴也是难得的一视同仁,很多人都劝程高兴,程家这样的光景,还是不要让程窗读书了,存点钱让程志气念书吧。但程高兴当时一把就推翻了小圆桌,说道:“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家的孩子一个个都要念书。”
所以,程窗如愿地上了小学。当她带着完美的成绩单回来时,程高兴高兴地“宴请”了左邻右舍,说:“看看,看看,我家女儿考第一了考第一了,还当班长了!当班长!”于是请大家吃了一顿腌萝卜、炒萝卜、烩萝卜。
但是,眼看,程志气今年也要上学了,程高兴显然就高兴不起来了。不过她还是要实现她的承诺,让程家的孩子都读得起书。
所以,程家提前半年就开始勒起裤腰带过日子了。好在,程家所在的地方,依山傍水,有山间野味,也有溪边小鱼。事实上,程茶几还挺喜欢这的生活的,虽然极度的艰苦朴素,但也让她慢慢理清了很多事。她上一辈子,似乎一直在匆匆忙忙地为他人而活,过外人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生活,连恋爱也是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看过去格外圆满的人来谈。只是,人好像很难一直顺风顺水,说起那个抛下她而去的未婚夫,实际上,她又了解他多少呢?她记得,当时巷子口窜出来的人高喊着的是他的名字,但是他究竟惹了什么事儿或者遇到了什么难处,她竟一点儿也不知。其实,他们也没有好好地交心过,相亲以后,大家就过着相安无事的平淡感情生活。所以,如果她刚死的时候,她还有些怨气,但这里的山明水秀,还是改变了程茶几。如果不是死生契阔的伴侣,又怎会愿意为你牺牲,临阵脱逃还是人之本性。
如果是自己遇到同样的状况,能跑的话,也许也会拔腿就跑吧。
想通了,心情也就格外好,也许上帝派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