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古今医案按-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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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服之则去。患家如其言而愈。此予所目见也。獭爪者。与肘后方治鬼疰。用獭肝一具。阴
干杵末。服方寸匙。日三。同一义。
〔附〕慎柔治一女子。寒热盗汗咳嗽。梦与鬼交。沉沉默默。不自知所苦。因反其唇。
视有白点。曰。此虫蚀肺也。急寻獭肝治之。不相信。果咯脓而殁。后闻其兄弟三人。皆夭
于此证。大凡久嗽。当视其两唇。若上唇有点。虫蚀上部。下唇有点。虫蚀下部。
袁州武节郎李应。有男女三人。长子买宅。久空。无人所居。入室。忽觉心动。背寒凛
凛。遂成痨瘵之疾。垂殆。传于次女。长子既殁。女病寻亟。又传于第三子。同一证候。应
大惧。每日设面饭以斋云水。冀遇异人。偶往开元寺。有一人衣俗士服。自称贫道。呼应曰
团练。闻宅上苦传尸痨。贫道有一药方奉传。即以授应。应留之饭。辞。与之钱。不受。
制服之。大下。得虫七枚。色如红 肉。长约一寸。阔七八分。前锐后方。腹下近前有一口
周身有足若鱼骨。细如针。尖而曲。已死。以铁箸札刺不能入。因取火焚之。病热顿减。
后又服一剂。得小虫四枚。自是遂安。其药用天灵盖三钱。酥炙黄色。虎粪内骨一钱。人骨
为上。兽骨次之。杀虎大肠内取者亦可用。以青蛇脑小豆许同酥涂炙。色转为度。如无青蛇
脑。只酥炙亦可。鳖甲极大者。酥炙黄色一两。九肋者尤妙。安息香半两。桃仁一个去皮尖
以上俱为末。另有青蒿取近梢者四寸。细锉六两。豉三百粒。葱二十一个。东引桃李柳桑
枝各七茎。粗如箸大。各长七寸细锉。枫叶二十一片。童便一升。水三升。煎至一升。去渣
入前末药。再煎至半升。亦去渣。另用槟榔一个。麝香一钱。俱为细末。冲入。早晨温服
以被盖出汗。恐汗内有细虫。以帛拭之。即焚此帛。相次须泻。必有虫下。如未死。以大
火焚之。并弃长流水内。所用药。切不能令病患知。日后亦然。十余日后。气体复元。再进
一服。根据前焚弃。至无虫而止。此药如病者未亟。可以取安。如已亟。俟其垂死。则令次已
传染者服之。可杜后患也。
震按传尸痨古有其名。今实未见。即一家之内。父子兄弟递以痨病死者。亦由其人禀赋
虚弱。气血衰损而致。并非痨虫为害也。徐氏医统王氏准绳详载之。并绘虫形。而慎柔五书
更侈张其说。有五凤丸、雷公丸、紫河车丸、天灵盖散等方。及纸糊病患所住之屋。服侍
者以安息香涂身。雄黄涂口耳目鼻等法。多属附会。不可深泥也。此亦如稽神志载一家以痨
死者数人。因取继起之病者置棺中钉之。弃于水。期绝传染之患。流至金山。有人闻棺中啼
哭。开视之。见一女子犹活。因取置鱼舍。多得鳗鱼食之。病遂愈。为渔人之妻焉。自此说
出而世人竞为鳗能治痨。今亦何曾见其效耶。再丹方有石膏一味。或桃仁一味。神授散之川
椒二斤。及童便酒煨猪腰子亦可。备临证者之参考。俱难必其效也。惟朱丹溪治临海刘兄久
嗽吐红。发热消瘦。众以为瘵。百方不应。朱视之。脉弦数。日轻夜重。用倒仓法而愈。次
年生子。此则圣于医者矣。何必崔氏之灸四花穴及癸亥夜二更之灸腰眼哉。
孙东宿治程道吾令眷。夜为梦魇所惊。时常晕厥。精神恍惚。一日三五发。咳嗽。面色
青。不思谷食。日惟啖牛肉脯数块而已。时师屡治无功。吴渤海认为寒痰作厥。投以附、桂
而厥尤加。孙诊之。左脉弦。右脉滑。两寸稍短。道吾先令眷二。皆卒于瘵。知其为传尸
瘵证也。不易治之。乃权以壮神补养之剂。消息调理。俟饮食进。胃气转。始可用正治之法
姑用参、苓、柏子仁、石菖蒲、远志、丹参、当归、石斛。以补养神气。加陈皮、贝母、
甘草、紫菀。化痰治嗽。服半月而无进退。乃制太上混元丹。用紫河车一具。辰砂、鳖甲、
犀角各一两。鹿角胶、紫石英、石斛各八钱。沉香、乳香、安息香、茯苓、紫菀、牛膝、人
参各五钱。麝香五分。蜜丸赤豆大。每早晚。盐汤或酒下三十六丸。又制霹雳出腊丹。用牛
黄、狗宝、阿魏、安息各一钱。虎头骨五钱。啄木鸟一只。獭爪一枚。败鼓心破皮三钱。麝
香五分。天灵盖一个。酥炙。炼蜜丸。雄黄三钱为衣。每五更。空心。葱白汤送下五分。三
五日服一次。与太上浑元丹相兼服。才服半月。精神顿异。不似前时恍惚矣。但小腹左边一
点疼。前煎药中。加白芍一钱。服之一月。精神大好。晕厥再不发矣。次年生一女。其宅瘵
疾。从此亦不再传。
震按此与袁州道士所授方更奇更好。盖彼则专于杀虫。此则杀虫而兼穿经透络搜邪补虚
喻嘉言治杨季登次女。食减肌削多汗。诊时见其筋掣肉颤。身倦气怯。乃曰。此大惊大
虚之候。法宜温补。并多加茯神、枣仁。然服十余剂。全不对病。喻徘徊自讦曰。非外感也
非内伤也。虚汗振掉不宁。能受补药而病无增减。且闺中处子。并无家难。其神情浑似丧
败之余。此曷故耶。忽而悟曰。此必邪祟之病也。诊时问其面色。曰时赤时黄。问其兼证。
曰每晚睡去。口流白沫。战栗而绝。以姜汤灌至良久方苏。挑灯侍寝防之。亦不能止。因恐
婿家传闻。故不敢明告。喻曰。何不早言。即可早愈。乃用犀角、羚羊角、龙齿、虎威骨
牡蛎粉、鹿角霜、人参、黄 等药。合末。以羊肉半斤。煎取浓汁三盏。尽调其末。一次服
之。果得安寝。竟不再发。相传以为神异。盖祟附于身。与人之神气交持。亦逼处不安。无
隙可出。故用诸多灵物之遗形。引以羊肉之膻。俾邪祟转附骨角。移从大便而出。仿上古移
精变气。祝繇遗事。而充其义耳。
震按此案笺方释证。直造轩岐之堂。后案酌古斟今。足分和缓之坐。
又熊仲纾幼男。髫龄得一奇证。食饮如常。但脉细神呆。气夺色夭。仲纾问嘉言曰。此
何病也。喻曰。病名 。左传所谓近女室晦。即是此病。彼因近女。又遭室晦。故不可为
令郎受室晦之邪而未近女。是可为也。即前方少加牛黄丸服而安。
〔附〕黄师文治一妇人。卧病垂三年。状若痨瘵。诸医以虚损治不瘥。黄视之曰。此食
阴物时遭惊也。问之。妇方省悟曰。曩者食米团时。忽人报吾夫坠水。由此一惊。病延至今
不能愈。黄以青木香丸。兼利下药与之。须臾下一块。抉之乃痰裹一米团耳。当时被惊。怏
怏在下而不自觉也。自后安康无恙。
震按此不载脉。何从取法。况痰裹米团在腹。似当如痞块状。或痛。或胀。或攻冲。乃
并不言及。将何所凭据而云然耶。想良工治病。亦如伯乐相马得之于牝牡骊黄之外邪。
〔附〕无锡游氏子。少年耽于酒色。旋得疾。久而弗愈。势危甚。忽语其家人曰。常见
两女子。服饰华丽。其长才三四寸。每缘吾足而行。冉冉至腰而没。家人以为祟。一名医至
扣之。曰。此肾神也。肾气绝则神不守舍。故病者见之。
震按此可为好淫者之戒。夫人生之来其原在肾。人病之来亦多在肾。肾者命之根也。奈
何纵情欲之乐以取死亡之祸乎。
卷四
恶寒
属性:丹溪治一壮年。恶寒。多服附子。病甚。脉弦而似缓。以江茶入姜汁、香油些少。吐痰
一升。减绵衣大半。又与防风通圣散。去麻黄、硝、黄。加地黄。百帖而安。知其燥热已多
血伤亦深。须淡食以养胃。内观以养神。则水可升。火可降。必多服补血凉血药乃可。否
则内外不静。肾水不生。附毒必发。彼以为迂。果疽发背死。
〔附〕一女子恶寒。丹溪用苦参、赤小豆各一钱。齑水探吐。后用川芎、苍术、南星、
黄芩。酒糊丸服。
又治一妇人。年五十余。形瘦面黑。喜热恶寒。六月。两手脉沉而涩。重取似数。三黄
丸下以姜汤。每三十粒。服三十次。微汗而安。
一老妇形肥肌浓。夏恶寒战栗。喜啖热。御绵。多汗。已服附子三十余。浑身痒甚。脉
沉涩。重取稍大。知其热甚而血虚也。以四物汤去芎。倍地黄。加白术、黄 、炒黄柏、生
甘草、人参。每帖二两重。方与一帖。腹大泄。目无视。口无言。知其病热深而药无反佐之
过也。以前药炒热即煎。盖借火力为向导。与一帖。利止。四帖精神回。十帖全愈。
一人形瘦色黑。素多酒不困。年半百。有别馆。一日大恶寒。发战。自言渴。却不饮。脉
大而弱。右关稍实。略数。重取则涩。此酒热内郁。不得外泄。由表热而下虚也。黄 二两
干葛一两。煎饮之。大汗而愈。
滑伯仁治一人。七月。病发热。或令服小柴胡汤。升发太过。多汗亡阳。恶寒甚。筋惕
肉。视其脉。微欲绝。以真武汤。七八服稍愈。服附子八枚。而痊。
戴原礼治朱仲文。长夏畏寒。身挟重纩。食饮必热如火。方下咽。微温即呕。他医授以
胡椒制硫。日令啖鸡三。病愈亟。原礼曰。脉数而大。且不弱。刘守真云。火极似水。此之
谓矣。椒发阴经之火。鸡能助痰。只以益其病耳。以大承气汤下之。昼夜行二十余。顿减纩
之半。复以黄连导痰汤加竹沥。饮之竟瘳。
震按古云。伤寒则恶寒。又云。恶寒多属阳虚卫弱。故参、附、 、术是正药。诸案或
清或下。或治痰。又古语所谓恶寒非寒也。要知丹溪原礼之防风通圣、四物、黄柏、大承气
黄连导痰等方。皆因其人多服热药而病益甚。且脉不微弱也。此与东垣治目赤。烦渴引饮
脉七八至。按之则散。为无根之火。用姜、附、人参而愈者。假寒假热。正可互参。至
如南
史载直阁将军房伯玉。服五石散十许剂。更患冷疾。夏月常复衣。徐嗣伯诊之曰。卿伏热。
应须以水发之。非冬月不可。至十一月。寒甚。令二人挟捉伯玉。解衣坐石上。取冷水从头
浇之。彭彭有气。伯玉曰。热不可忍。乞冷冻饮料。嗣伯以水与之。一饮一斗。遂瘥。此与华元
化治一妇人长病经年。于十一月令坐石槽中。平且汲冷水灌之。云当满百。至七八灌。战欲
死。灌者惧。欲止。华不可。至八十灌。热气乃蒸出。百灌全。方令温床浓覆。汗浃出。敷
以粉。而愈。二人治法相同。而华案不载恶寒。但云世谓寒热注病。想如今之痨瘵。日发寒
热。所谓尸疰虫疰鬼疰等类耳。今人百治不效。若无华公法。安能起白骨而肉之耶。
李时珍曰。二人所病。皆伏火之证。素问所谓诸禁鼓栗。皆属于火也。治法。火郁则发
之。而二公乃于冬月平旦。浇以冷水者。冬至后阳气在内也。平且亦阳气方盛时也。折之以
寒使热。气郁遏至极。激发而汗解。乃物不极不反。是亦发之之意。素问所谓正者正治。反
者反治。逆而从之。从而逆之。疏通道路。令气调和者也。春月则阳气已泄。夏秋则阴气在
内。故必于十一月至后。乃可行之。二公之医。可谓神矣。
震按医理变化。真无把鼻处。诸先哲每云闭藏之月不可发汗。而此则必于至后行之。何
相反若是。要之善医者。二说各有一定之理。不善医者。二说均无恰合之病。此神与庸之不
同也。
卷四
发热
属性:罗谦甫治王侍郎之婿。年二十五。十一月间。因劳役忧思烦恼。饮食失节而病。时发燥
热。困倦盗汗。湿透其衾。不思饮食。气不足以息。面色青黄不泽。罗诊其脉浮数而短涩。
两寸极小。告之曰。此危证也。治虽粗安。至春必死。当令亲家知之。夫人不以为然。遂易
医。至正月。果躁热而卒。异日侍郎谓罗曰。吾婿果如君言。愿闻其理。罗曰。此非难知也
内经曰。主胜逆。客胜从。天之道也。盖时令为客。人身为主。冬三月人皆惧寒。独渠躁
热盗汗。是令不固其阳。时不胜其热。天地时令。尚不能制。药何能为。冬乃闭藏之月。阳
气当伏于九泉之下。至春发为雷。动为风鼓拆万物。此奉生之道也。如冬藏不固。则春生不
茂。且有疫疠之灾。故人身阴气。亦当伏潜于内。不敢妄扰。毋泄皮肤。使气亟夺。此冬藏
之应也。令婿汗出于闭藏之月。肾水已涸。至春何以生木。阳气内绝。无所滋荣。不死何侍
因叹息而去。
震按此论可为损怯病之秦镜。何以类案不收。又罗君治韩子玉父。六十。病消渴。至冬
添躁热。须裸袒。以冰置胸腋乃快。其脉沉细而疾。罗亦曰。人身为主。时令为客。大寒之
令。其热更甚。经谓当所胜之令。而不能制。名曰真强。乃孤阳绝阴。必死之证也。与此条
义同。
薛立斋治州同韩用之。年四十六。仲夏色欲过度。烦热作渴。饮水不绝。小便淋涩。大
便秘结。唾痰如涌。面目俱赤。满舌生刺。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