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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氏定律与价格分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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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氏定律与价格分歧(张五常)

葛氏定律与价格分歧
——评一国二币
张五常
85年1月17日
    我们都知道中国有两种货币:人民币和外汇券。根据几星期前的行情,港币兑人民币的公价是每一百元换三十五元;港币换外汇券的公价也是一样。但在“灰”色的市场里(即不能被严禁的黑市),兑换率是一百港币换六十三人民币。换言之,在中国,港币的灰色市价比公价高出百分之八十。
    从香港或外地到中国的人,或要跟中国贸易而不以外币议价的人,在正途上他们要照公价以外币兑换人民币或外汇券的。因为外汇券可以带出境,而在离境前又可将外汇券以公价换回外币,所以到中国消费的人,若以公价兑换,都选外汇券。但因为外汇券可照公价换回外币,外汇券的灰色市价就比人民币高出很多了。在国内购物(除了在某些特区可以直接用港币),一般的物价都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假若你是外来的中国人,卖物者难以鉴定你是何方神圣,人民币他们是会照收的。就算他们知道你是外来的,要求你付外汇券,但你若坚持支付人民币,大多数也能照价成交。当然假若你见购物处有人龙,或见多人抢购,你只要拿出外汇券,在空中幌几下,就会有如神助。
    重赏之下工作起劲
    在行人少的地方,或在自由市场内,用外汇券购物是可以大幅度还低价的。跟街头小贩买荔枝,用外汇券可以照价买多一倍。但外来客坐计程车,到达目的地,难以讨价还价,没有人民币在身,就要照价付外汇券。虽然司机是被规定要将外汇券交回公司,而他们所交出的外汇券若是少过一个定额就会被罚(例如罚补轮胎),私藏外汇券而去赚灰色市场的兑换率,是这些司机的一项主要收入。据我个人估计,他们这一份“额外”收入,要比薪金还高。难怪有些司机是乐意被公司罚补轮胎的。也难怪这些司机对外来客不仅是礼貌周到,而他们工作的勤奋,比起香港以“捕命”闻名的计程车司机,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一些地方,例如在广州市的中国大洒店或白天鹅宾馆,灰色的市场就变成白色了。为了要争取“本地人”的生意,这些地方的某些饮食部,是肯收人民币的。但价格的单位是外汇券,所以付人民币的是要照价加三至五不等。当然比起灰色市价的加八,付人民币还是较便宜。
    无意严禁非法交易 
    从以上一些例子中,我们可见中国当局并没有大事压制“非法”市场的存在;而将灰色改成白色的双重价格安排,在某些地方是许可的。单看这些混乱的情况,我们就体会到中国的开放,决不是纸上谈兵。尽管我们久不久看到“炒黑市”或“取暴利”的人被逮捕的消息,但我们知道在共产专政下,要以武力或其他“改造”的手段去压制“非法”的市场交易,其约束力是惊人的。黑市的普及是开放的效果。混乱的市场总要比没有市场自由得多,而对经济的增长也是大有帮助的。要大事压制黑市就是要走回头路。让市场有更多的自由,黑市就会自动地消失。到了那一天,一国二币的制度就不会存在。
    经济学上一个有名的定律,叫做“葛氏定律’(Gresham’s Law 其实不是葛氏始创的* )这个定律说,假若一个社会有两种货币,而这两种货币又有优劣之分,那么劣币(价值较低的)就会将优币(价值较高的)驱逐出市场,以至无人使用。这个定律是基于两种货币有着公价兑换率(兑换率不是由市场决定),使两种货币的价值失去了平衡点。在这情况下,到市场购物,每个人都会抢着使用价值较低的劣货币,所以优货币就不会在市场流通了。按照定义,人民币是劣货币,而外汇券是优货币;依照定律,外汇券是不会在市场流通的。但为什么外汇券能在中国市场存在呢?葛氏显然是错了!但错在哪里呢?这一个有趣而颇为重要的学术问题,答案并不简单。
    “葛氏定律”的缺失
    且让我首先指出葛氏是忘记了一件事。在有优、劣两种货币的制度下,买物者当然是要用劣货币,但至于卖物者肯不肯收劣货币,葛氏是没有考虑到的。当然,卖家是要争取优货币的,但若买家不肯付,怎么办呢?一个解决的办法,就是同样的货品分开以优劣二币定出不同的价格,达到了市场的平衡点,那么买卖双方对任何一种货币都没有异议。但这是间接地将两种货币自由兑换,公价有等于无,货币也就没有优劣之分了。在某种程度上,中国大洒店及白天鹅宾馆所用的二币二价,正是这种办法。
    但在其它的市场上——例如菜市场或计程车——定价是只用一种货币作单位,那么外汇券(优币)又怎会存在呢?我们第一步的答案是:中国政府是规定外来客用外汇券的——所以外来客用优币,本地人用劣币。进一步的答案是:外来客在入境时经正途照公价兑换了外汇券后,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是不懂得(或不敢)到灰色市场去将外汇券换取“加八”的人民币,所以他们就要用外汇券了。讯息费用或交易费用的存在,隔绝了外来客使用劣币的门径,推翻了著名的葛氏定律!换言之,葛氏定律的成立,是要基于某些讯息费用与某些交易费用不存在的。在葛氏时代(十六世纪中期)的英国,外来客少而政府也没有规定某些人要使用新铸的金币。所以在当时,旧而有瘕疵的劣币就把新的逐出市场了。
    再进一步推理,问题并不是有没有外来客这么简单。正如上文所述,用优币的人可以将物价压低,而用劣币的人亦可能要加价。讨价还价的行为自古皆然,而有了这些行为,用任何一币也没有分别。所以我很怀疑葛氏定律是有事实的支持的。
    逼使游客付出高价
    在今日的中国,外来客以公价兑换了外汇券后,不懂得利用灰色市场,在购物时也不懂得讨价还价,照定价付出外汇券,他们购物的真实价格就要比本地人所付出的高得多。那就是说,有了优劣二币的存在,二币二价是同价,而二币一价就是价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 )。后者也是经济学上的一个大有名堂的热门题目。
    为什么中国要保持优劣二币的制度呢?我的答案是,政府希望能利用价格分歧,使外来客在购物或享受服务时,要付出比本地人较高的价格,从而赚取更多的外汇。在几年前,这个答案是难以确定的。这是因为在那时,外来客及本地人的消费地方分得很清楚。例如友谊商店或某些餐馆内水准较高的部分,本地人是不能涉足的。较好的消费场所被界定为外来客专用,因而导致不同国家的消费者所能购买的物品或享受截然不同。较优良的物品及服务价格较高,价格分歧就很难确定了。在那几年前的情况下,我们的印象是中国政府要禁止本地人购买较高级的物品,而当时禁止本地人收购外币,也给我们一个禁止本地人托人购买高级物品的感觉。
    现在的情况是有了显著的改进。本地人可随意坐计程车,可在友谊商店购物,也可坐在饭店最佳的一角。但因为现在是有优劣二币之分,外来客所付的是外汇券,同样的物品或同样的服务,外来客要付优币,价格分歧就变得很明显了。要将二币分优劣,政府就一定要在某种程度上禁止二币以市价自由兑换,外汇管制却是需要的。
    我们要问,究竟现在因为二币一价而形成的价格分歧,是否能带来较多的外汇呢?答案是,不一定。外来客付较高价能否给中国多赚外汇,是要看需求弹性(Price Elasticity of Demand )而定。较低的价钱可能赚取更多的外汇。另一方面,在一国二币的制度中,有四个效果我们是可以肯定的。
    一国三币大开眼界
    以二币施行价格分歧是一般性的。某些物品及服务会因此而多赚外汇,但某些物品及服务会因此而赚少了。虽然我们不知道二者的总和是较多或是较少,但若要以价格分歧来赚取较多的外汇,一般性的办法不是上策。
    因为价格分歧的缘故(除二币以外,外籍游客的旅游价是比港澳人士高),很多外来客就会望门兴叹而不入。认为旅游中国物价太高的人不计其数。外来客到中国,有着重要的传达讯息的作用;因此,就算是价格分歧能赚较多的外汇,很可能是得不偿失。一国二币与中国目前坚持的开放政策是有矛盾的。
    假若一国二币真能够多赚外汇,这“多赚”的显然是很少很少。要多赚外汇的主要办法,就是增加出口。但现有的外汇管制及二币所带来的混乱,是大幅度地增加了外贸的交易费用(任何跟中国贸易的人都会有同感),这是会使出口下降的。
    要促进经济发展,外汇管制有百害而无一利(这问题我将在下一篇文章再谈)。要保持二币的制度,外汇管制就难以解除。换言之,以二币的办法来推行价格分歧一个无可避免的间接不良效果,就是加强了外汇管制的顽固性。
    根据以上所提出的四点,我们的结论是;一国二币是下策。现在中国又打算在经济特区发行另一种货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从事经济研究的,就算是被好奇心所驱使,很想见识一下一国三币的情况,也不能不指出在目前因改革而引起的混乱情况中,凡是宜尽量简化。
    * “葛氏定律”是与货币制度硬币发行有关的“定律”,它就是大家熟知的“劣币驱逐良币”。据十九世纪英国经济学家麦洛克(Macleod )的考证,此定律是一五五八年英女皇伊利沙白一世的顾问葛拉森爵士(Sir Thoms Gresham)所“铸造”。葛拉森觉察重量不足和残缺的硬币仍在市面上流通,但新铸成的“足金”硬币却被收藏、熔化为金条甚至被输运出口。近代经济学家对“劣币驱逐良币”是否为葛拉森的“发明”大表怀疑,因为文献显示公元前三世纪雅典诗人和喜剧作家阿里斯多芬尼斯(Aristophanes )已有类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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