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 罗素-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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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曾激起诗人写出“噢,上帝,为遭受屠戮的众圣徒复仇吧”这首十四行诗。至今在
偏僻的阿尔卑斯山谷和美国还有该派的信徒。
所有这些异端都曾引起了教会的惊恐,于是教会采用了强力的手段来进行镇压。尹
诺森三世认为异端教徒合该处以极刑,因为他们犯了背叛基督的罪。公元1209年他号召
法兰西王发起一次十字军以讨伐阿勒比占西斯教派。作战之惨暴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
在攻克卡尔卡松纳之后,曾进行过一次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搜索异端原是主教们的工作,
但这对另有其他职责的人来说是过于烦重的,于是格雷高里九世在公元1233年设立了宗
教裁判所,来接办主教的这项工作。公元1254年以后,凡由宗教裁判所起诉的人都不准
有辩护人。
并且一经定罪,财产即被没收——在法兰西则归于国王。当查明被告确属有罪时,
便把他交给俗界当局同时并附以祈祷说愿他的生命获得赦免;但如俗界当权者未将犯人
烧死,那末,他们自己也可能遭到宗教裁判所的传询。宗教裁判所不但处理一般的异端
案件,而且审问妖术和魔法。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主要活动是针对着秘密的犹太教
徒。这项工作大半是由多米尼克教团和弗兰西斯教团的僧侣来担任。这种裁判制度从未
渗入斯堪的纳维亚和英格兰。然而英格兰人却毫不犹豫地利用它以惩戒圣女贞德。总之
宗教裁判所是很成功的;一开头,它就把阿勒比占西斯派彻底肃清了。
天主教会,在十三纪初叶,曾一度处于叛乱的危境之中,按其可怕的程度,并不比
公元十六世纪时的叛乱稍有逊色。叛乱之得以避过,大半应归功于托钵僧团之兴起;圣
弗兰西斯和圣多米尼克,为维护正统教义所做出的贡献甚至比最有力的教皇还要多些。
阿西西人圣弗兰西斯(公元1181或公元1182—1226年)是历史上最可爱的人物之一。
他生于一个小康之家,少年时代并未曾厌弃通常的宴乐。有一天当他骑马路过一个麻疯
患者的时候,他忽然为了一阵怜悯心感动得跳下马来,和那患者亲吻起来。嗣后不久,
他决意放弃所有属世的财物,并献身于传道和慈善事业。他父亲,是一个相当有地位的
商人,闻听之下,大发雷霆,但终亦不能制止他。不久他集聚了一伙追随者,人人立誓
过清贫的生活。起初,教会以怀疑的眼光注视这一运动,因为这运动过分象“里昂的穷
人。”圣弗兰西斯遣往远方去的第一批传教士,竟被当作异端,因为他们的确力行清贫,
不(象修道僧那样)仅在口头宣誓,从不认真对待。但尹诺森三世却足够精明地看出如
把这个运动保留在正统教义范围以内,它将是很有价值的。因此,在公元1209年或1210
年他便承认了这个新教团。教皇格雷高里九世是圣弗兰西斯的私人朋友,他始终不渝地
赞助他,但同时也强加给他一些戒律,而这些戒律和这位圣者狂热无政府主义的内心冲
动是有所抵触的。圣弗兰西斯希望以可能的最严格的方式来解释清贫誓约;他反对他的
信徒占用房产或教会。他们须以行乞为生,除碰到受人款待之外不许有住所。公元1219
年,圣弗兰西斯到东方去游历并在苏丹王前讲道,王待之以礼,但未改变自己的回教信
仰。他回来时发现弗兰西斯教团僧侣为他们自己修了一所房屋;他为此深感痛苦,但教
皇却劝导他或迫使他作出让步。他死后,教皇追谥他为圣者,但却放宽了清贫戒律的尺
度。
论圣洁也有和弗兰西斯不相上下的人,然而他那乐天的态度、博爱的精神和诗人的
才华却使他超然立于其他圣者之上。他的善良,就象是浑然天成的一般,从来没有什么
斧凿的痕迹。他爱众生,这不仅表现在他作一个基督徒,和一个慈善家,而且在作为一
个诗人上面。在他临死之前写的太阳颂几乎象是出自伊克纳顿,——太阳的膜拜者的手
笔,但也不尽然如此——尽管不甚明显,赋予这首颂诗性格的还是基督教。他自觉对麻
疯患者负有责任,这全是为了他们,而不是为了他自己;他不象大多数基督教圣徒,他
关心别人的幸福多于他自身的得救。他从未表示过任何优越感,即使是对那些最卑贱的
和最奸恶的人也不例外。普拉诺人托马斯说,他在众圣徒中是一个超圣徒;在众罪人中
他是他们中的一个。
假如真有撒旦的话,为圣弗兰西斯所创立的教团的来日必将使撒旦感到心满意足。
作为教团首脑的圣徒的直接继承人以利亚兄弟是个穷奢极欲的人,他已全面容许放弃清
贫的生活。在他们的创始人刚去世的几年里弗兰西斯教团的主要工作便是在规勒夫派与
基伯林派残酷而血腥的战争中充当募兵官的角色。弗兰西斯死后七年成立了宗教裁判所,
在某几个国家中这主要是由弗兰西斯派来领导。期间有少数称为属灵派的信徒依旧忠实
于他的遗训;但其中有好些人却因异端罪名被宗教裁判所烧死。这些人认为基督和使徒
们毫无财产,甚至连他们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属于自己;这种见解在公元1323年为约翰二
十二世判为异端。总之圣弗兰西斯一生努力的结果,只不过在于又开创了一个更为富有
更为腐化的教团,用以加强教阶制度,并助长对所有道德忠信和思想自由的优秀人物的
迫害。从他自己的宗旨和品德来看,我们当真无法想象世界上还有什么结局比这个更为
令人苦笑的了。
圣多米尼克(公元1170—1221)的事迹还不如圣弗兰西斯的有趣。他是一个卡司提
亚人,他和罗跃拉一样对正统教义有着狂热的信仰。他的主要宗旨是攻击异端,并以贫
穷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自始至终他参加了讨伐阿勒比占西斯异端的战争,虽然有
人说他对这次战争中一些残虐行为也曾有过伤心落泪的事。多米尼克教团在公元1215年
为教皇尹诺森三世所建立,并迅速获得了成功。我所知道的圣多米尼克所有的一点人情
味就是他对撒克森尼人约但的自白:在青年妇女和老年妇女间,他更多地喜欢同青年妇
女谈话。公元1242年教团发出一项庄严的教令指出这段记载,必须从约但著的多米尼克
传中删掉。
多米尼克教团僧侣在教会裁判所的工作中比弗兰西斯教团僧侣更为积极。可是由于
他们致力学术,他们曾给人类做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贡献。然而这却不是圣多米尼克的本
意;他曾命令他门下的托钵僧们“除经特别许可外不得学习俗界科学和文艺。”这条禁
令在公元1259年撤消了。此后又采取了一切措施,以保证多米尼克教团僧侣的学术生活
过得安适。在他们,体力劳动不是必尽的义务,虔修功课也缩短了,以便给他们更多的
时间从事研究。他们致力于调和亚里士多德和基督;阿勒贝尔图斯·马革努斯和托马斯
·阿奎那两人都属于多米尼克教团,在完成这项工作上,他们做到了一切能够做到的事。
托马斯·阿奎那的权威更是凌驾一切,以致后世的多米尼克教团僧侣在哲学上竟没有获
得更大的成就。虽然弗兰西斯教团僧侣比多米尼克教团僧侣更厌恶学问,但在紧接的下
一个时期中,哲学界的伟大人物却都是弗兰西斯教团僧侣:如罗吉尔·培根,邓斯·司
各脱和奥卡姆人维廉,都是弗兰西斯僧侣。托钵僧们在哲学上的成就,将作为从下几章
中的主题。
第十三章 圣托马斯·阿奎那
圣托马斯·阿奎那(生于公元1225或1226,死于公元1274)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经院
哲学家。在所有教授哲学的天主教文教机关中他的体系是必须作为唯一正确的体系来讲
授的;这一点自从列奥十三世于公元1879年敕令明申以来,便成了惯例。因此,圣托马
斯不仅有历史上的重要性,而且还具有当前的影响,正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
黑格尔一样,事实上,还超过后两人。他在大多数场合是如此紧密地追随着亚里士多德,
以致使这位斯塔基拉人,在天主教信徒心目中几乎具有教父般的权威;就是在纯哲学问
题上批评亚里士多德,也会被人认为是不虔诚的。但过去却不总是如此。在阿奎那时代,
推崇亚里士多德,和反对柏拉图的斗争还有待进行。阿奎那的势力,后来取得了胜利,
并一直保持到文艺复兴为止;以后。柏拉图,重新在大多数哲学家的见解中获得了至高
的地位,这时人们对柏拉图的理解已比中世纪时有所进步。公元十七世纪时,一个人既
可是个正教徒,也可是个笛卡尔主义者;马勒伯朗士,虽是个祭司,却从未遭到非难;
但这样的自由在今日来说已成为过去;天主教僧侣,如想涉及哲学,就必须承认圣托马
斯。
圣托马斯,是阿奎那伯爵的儿子。伯爵在那不勒斯王国境内的城堡,靠近蒙特·卡
西诺,而这位“天使博士”③的教育便在这里开始了。他在弗里德里希二世所创办的那
不勒斯大学读了六年书;于是当了多米尼克教团僧侣,并去到科伦,受业于当时哲学界
亚里士多德的领袖人物,阿勒贝尔图斯·马革努斯。托马斯在科伦和巴黎住了一个时期
之后,于公元1259年重返意大利,并在此度过了余生,——公元1269—1272年再度侨居
巴黎三年。那时巴黎的多米尼克教团僧侣由于他们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曾与巴黎大学当局
发生了纠纷,人们怀疑他们同情阿威罗伊派异端,当时阿威罗伊派在大学中形成了一个
强有力的系派。阿威罗伊派,根据他们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主张人的灵魂,只要具有
个性,就不是不死的;
不死性只属于理智,而理智是非个体的,它在不同的理智存在中都是同一的,当他
们被迫认识到这种学说与天主教信仰互相违背时,他们又逃进“双重真理”的遁辞中,
所谓双重真理指:一是基于理性的哲学真理,一是基于启示的神学真理。所有这一切都
使得亚里士多德的名声败坏,圣托马斯在巴黎时便致力于消除这种由于过分拘泥阿拉伯
学说所带来的危害。在这项工作上他获得了非凡的成功。
阿奎那,不同于他的前辈,他对于亚里士多德哲学确有充分的知识。他的朋友,穆
尔贝克人维廉供给他一些希腊文原著的翻译,而他自己则从事写一些注释。在阿奎那以
前,人们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观念一直被新柏拉图主义的附加物所蒙蔽而他却祖述真正的
亚里士多德,并厌恶柏拉图主义,即便是出现在圣奥古斯丁言论中的也不例外。他终于
说服教会,使之相信,作为基督教哲学基础,亚里士多德的体系比柏拉图体系更为可取,
而回教徒,和基督教的阿威罗伊主义者都曾曲解了亚里士多德。依我看来,由亚里士多
德《·灵·魂·论》导至阿威罗伊的观点比导致阿奎那的观点要自然得多;可是教会自
从圣托马斯之后却有不同的看法。我可以更进一步说,在许多逻辑和哲学问题上的亚里
士多德的观点,并非定论,而且还已经证明大部分是错误的;关于这一点天主教哲学家,
和哲学教师们是不许公然宣讲的。
圣托马斯最重要的著作是《·异·教·徒·驳·议·辑·要》,写于公元1259—12
64年。这书通过和一个尚未皈依基督的假想读者的辩论来确立其基督教的真理;有人推
测这位假想的读者,是通常被认作精通阿拉伯哲学的那种人。他还写过一部名叫《·神
·学·大·全》的书,这书的重要性几乎与前书相等,但它却不太叫我们感到兴趣,因
为它的议论不以基督真理为前提者较少。
以下是《·异·教·徒·驳·议·辑·要》的一个摘要。
首先让我们考察一下“智慧”的意义。一个人在某项特定的工作上,例如修建房屋,
可能是聪明的;这意味着他通晓达成某种特定目的的方法。但一切特定目的都从属于宇
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