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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部分

西方哲学史 罗素-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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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时根本不民主的工业体制所促成的社会组织型式的深刻影响。一方面有实业巨 

 
头,另一方面有广大的工人。民主制度的这种内在分裂,民主国家里的一般老百姓尚未 
 
认识到,但是这一向是从黑格尔以来大部分哲学家的首要问题,而他们在多数人的利害 
 
与少数人的利害之间所发现的尖锐对立,已经通过法西斯主义有了实际表现。在哲学家 
 
当中,尼采恬不知耻地站在少数人一边,马克思则衷心诚意地站在多数人一边。或许边 
 
沁是唯一打算调和利害矛盾的重要人物;因此他招来了双方的忌恨。 
 
    阐述任何一种关于人类关系的圆满的现代伦理时,最重要的是承认人对于人类范围 
 

外的环境的权能必有的限度,承认人对人彼此间的权能宜有的限度。 

第二十二章 黑格尔 
 
      黑格尔(Hegel,1770—1831)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那个运动的顶峰;虽然他 
 
对康德时常有所批评,假使原来没有康德的学说体系,决不会产生他的体系。黑格尔的 
 
影响固然现在渐渐衰退了,但已往一向是很大的,而且不仅限于德国,也不是主要在德 
 
国。十九世纪末年,在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大多都是黑格尔派。在纯哲学范 
 
围以外,有许多新教神学家也采纳他的学说,而且他的历史哲学对政治理论发生了深远 
 
的影响。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在青年时代是个黑格尔的信徒,他在自己的完成了的学说 

 
体系中保留下来若干重要的黑格尔派特色。即使(据我个人认为)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 
 
部是错误的,可是因为他是某种哲学的最好代表人物,这种哲学在旁人就没有那么一贯、 
 
那么无所不包,所以他仍然保持着不单是历史意义上的重要地位。 
 
    他的一生没有多少重大事件。在青年时代,他非常热中于神秘主义,他后日的见解 
 
多少可以看成是最初他以为是神秘洞察的东西的理智化。他起先在耶拿大学当Privatdo 
 
zent (无俸讲师)——他曾提到他在耶拿战役开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写成了《精神现象学》 

 
(Phenomenology of Mind)——然后在纽伦堡大学当Privatdozent,后来又在海德堡大 
 
学作教授(1816—1818),最后从1818年至逝世在柏林大学作教授,在以上各大学都讲 
 
授哲学。他晚年是一个普鲁士爱国者,是国家的忠仆,安享公认的哲学声望;但是在青 
 
年时代他却藐视普鲁士而景仰拿破仑,甚至为法军在耶拿的胜利而欢欣。 
 
    黑格尔的哲学非常艰深,我想在所有大哲学家当中他可说是最难懂的了。在开始详 
 
细讨论以前,对他的哲学先作一个一般勾画,或许有些帮助。 
 
    由于他早年对神秘主义的兴趣,他保留下来一个信念:分立性是不实在的;依他的 

 
见解,世界并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坚固的单元——不管是原子或灵魂——的集成体。 
 
有限事物外观上的自立性,在他看来是幻觉;他主张,除全体而外任何东西都不是根本 
 
完全实在的。但是他不把全体想像成单纯的实体,而想像成一个我们应该称之为有机体 
 
的那类的复合体系,在这点上他与巴门尼德和斯宾诺莎是不同的。看来好像构成为世界 
 
的那些貌似分立的东西,并不单纯是一种幻觉;它们或多或少各有一定程度的实在性, 
 
因为真正看起来便知道各是全体的一个方面,而它的实在性也就在于这个方面。随着这 

 
种看法,当然就不相信时间与空间本身的实在性,因为时间和空间如果认为是完全实在 
 
的,必然要有分立性和多重性。所有这一切,最初想必都是在他心里产生的神秘的“洞 
 
察”;他的书中提出来的理智精制品一定是后来才有的。 
 
    黑格尔断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但是他讲这话时,他的“现实 
 
的”一词并不指经验主义者所要指的意思。他承认,甚至还强调,凡经验主义者所以为 
 
的事实,都是不合理的,而且必然都是不合理的;只有把事实作为全体的样相来看,从 
 
而改变了它的外表性格,才看出它是合理的。尽管如此,把现实的和合理的同一看待, 

 
不可避免地仍旧要造成一些与“凡存在的事物都是正当的”这个信念分不开的自满情绪。 
 
    复杂万状的全体,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绝对”是精神的;斯宾诺莎认为全体 
 
不仅有思维属性而且有广延属性的见解被摈弃了。 
 
    黑格尔同历来其他曾抱有稍类似的形而上学观点的人有两点区别。一点是强调逻辑: 
 
黑格尔认为,“实在”的本性从它必须不自相矛盾这个唯一的考虑就能推演出来。另一 
 
个(与第一点密切相关的)区别特征是称作“辩证法”的三元运动。他的最重要的著作 
 
是两部《逻辑学》(Logic) 

 
    ,要想正确理解他对其它问题的见解的依据,这两部书不可不懂。 
 
    逻辑照黑格尔的理解,他明确地说和形而上学是一回事; 
 
    那是一种跟普通所说的逻辑完全不同的东西。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谓语,如果 
 
把它认作是限定“实在”全体的,结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我们不妨举巴门尼德的学说: 
 
唯一实在的“太一”是球状的,作为一个粗浅的实例。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边界便不会是 
 
球状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么(至少有虚空间),它才可能有边界。因此,假定整个宇 
 
宙是球状的,便自相矛盾。(如果把非欧几里得几何抬出来,对这个议论未尝不可以有 

 
异议,但是这议论作为一个说明例子,也算可用了。) 
 
    或者,我们来举另一个更粗浅的实例——过于粗浅了,远不是黑格尔会使用的。你 
 
可以说甲君是一个舅舅,这没有明显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讲宇宙是舅舅,你就会陷入难 
 
局。所谓舅舅就是一个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与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会是“实在” 
 
全体。 
 
    这个实例或许也可以用来说明辩证法,辩证法是由正题、反题与合题组成的。首先 
 
我们说:“实在是舅舅”。这是“正题”。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着存在外甥。既然除 
 

“绝对”而外任何东西都不真存在,而我们现在又保证存在外甥,所以我们不得不断言 
 
“绝对是外甥”。这是“反题”。但是这和“绝对”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样的缺陷;于是 
 
我们被迫采取这个看法:“绝对”是舅舅和外甥构成的全体。这是“合题”。但是这个 
 
合题仍旧不圆满,因为一个人必须有个姊妹作外甥的母亲,他才能当舅舅。因此,我们 
 
被迫扩大我们的宇宙,把姊妹连姊夫或妹夫都包括进去。据主张,照这种方式,仅凭逻 
 
辑力量就能不停地驱使我们从有关“绝对”提出的任何谓语达到辩证法的最后结论,那 

 
叫作“绝对理念”。在整个这过程当中,有一个基础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关于整体 
 
“实在”的,就不可能实际真确。 
 
    这个作为基础的假定有一个传统逻辑上的根据,传统逻辑假定每个命题都有一个主 
 
语和一个谓语。按照这种看法,一切事实都是说某物具有某性质。所以可见“关系”不 
 
会是实在的,因为关系涉及的不是一件而是·两·件事物。“舅舅”是一个关系,一个 
 
人可以当了舅舅而不知道这回事。在这种场合,从经验观点看来,这人没有由于当了舅 
 
舅而受到任何影响;如果我们把“质”字理解为撇开他与其他人和物的关系,为描述他 

 
本身而必需的某种东西,那么这人毫不具有以前所没有的质。主语、谓语逻辑能够避免 
 
这种困难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这事实不单只是舅舅的性质,也不单只是外甥的性质,而 
 
是舅甥所成的全体的性质。因为除“全体”而外一切东西都和外部事物有种种关系,可 
 
见关于个别的事物无法谈任何完全真的事,事实上唯有“全体”才是实在的。这点从下 
 
述事实可以比较直接地推出来:“甲和乙是两个”不是主语谓语命题,因此基于传统逻 
 
辑来说,不会有这种命题。所以世界上不存在两个事物,因此唯独看作统一体的“全体” 

 
是实在的。 
 
    以上的议论黑格尔并没有明白叙述,而是隐含在他的体系之中,同样也隐含在其他 
 
许多形而上学家的体系中。 
 
    举几个黑格尔的辩证方法的实例,也许可以使这方法容易理解一些。他在他的逻辑 
 
的议论开头先假定“绝对是纯有”;我们假定它就·是纯有,而不加给它任何质。但是 
 
不具有任何质的纯有是无;于是我们达到反题:“绝对即是无”。从这种正题和反题转 
 
入合题:“有”与“非有”的合一是“变易”,所以说“绝对是变易”。这当然也不行, 
 
因为变易必得有什么东西变易。这样,我们对“实在”的见解通过不断改正以前的错误 

 
而发展,所有这些错误都是由于把有限的或有界限的某物当成好像可以是全体,从这种 
 
不适当的抽象化产生的。“有限物的界限不单是从外界来的;它自身的本性就是它被扬 
 
弃的原因,它借本身的作用转变成它的对立面。” 
 
    照黑格尔讲,过程对理解结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辩证法的每个在后的阶段仿佛在 
 
溶液里似的包含着在前的所有阶段;这些阶段没有一个被·完·全取代,而是作为全体 
 
中的一个因素而赋予它适当的位置。所以不历经辩证法的所有阶段,便不可能到达真理。 
 
    认识作为整体看,具有三元运动。认识始于感官知觉,感官知觉中只有对客体的意 

 
识。然后,通过对感觉的怀疑批判,认识成为纯主体的。最后,它达到自认识阶段,在 
 
此阶段主体和客体不再有区别。所以自意识是认识的最高形态。当然,在黑格尔的体系 
 
中必得如此,因为最高一种的认识一定要是“绝对”所具有的认识,既然“绝对”是 
 
“全体”,所以在它自身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要它认识了。 
 
    依黑格尔的意见,在最好的思维中,思想变得通畅无阻,水乳交融。真和假并不像 
 
普通所想的那样,是判然分明的对立物;没有任何事物是完全假的,而·我·们能够认 
 
识的任何事物也不是完全真的。“我们能够多少有些错误地去认识”;我们将绝对真理 

 
归于某一件孤离知识时便发生这种情况。像“凯撒是哪里出生的?”这种问题,有一个 
 
直截了当的答案,这答案从某个意义上说是真的,但是在哲学的意义上不真。按哲学讲, 
 
“真理就是全体”,任何部分事物都不·十·分真。 
 
    黑格尔说:“理性即对全部实在这种有意识的确信。”这并不是说分立的人是全部 
 
实在;就他的分立性来说,他不是十分实在的,但是他的实在处在于他参与整体的“实 
 
在”。随着我们变得日益理性,这种参与也相应地增大。 
 
    《逻辑学》末尾讲的“绝对理念”,是一种像亚里士多德的“神”似的东西。绝对 

 
理念是思维着自身的思想。很明显,“绝对”除思维自身而外什么也不能思维,因为除 
 
对我们理解“实在”的偏狭错误的方式而言外,不再·有任何旁的东西。据他说,“精 
 
神”是唯一的实在,它的思想借自意识向自身中映现。定义“绝对理念”的实际原话非 
 
常晦涩。瓦勒斯译之如的理念的统一言,就是理念的概念,这概念以理念的本身作为对 
 
象,而且从这一概念看来,客观世界即是一理念——在这客观世界里一切规定均统一起 
 
来了。)德文原文更难懂。 
 
    不过,问题的实质并不像黑格尔说的那么复杂似的。绝对理念是思维着纯思想的纯 

 
思想。这就是神古往今来所做的一切——真不愧是一位教授眼中的神。他接着说:“因 
 
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想自己的理念。” 
 
    现在来谈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奇妙特色,这是他的哲学与柏拉图或普罗提诺或斯宾诺 
 
莎的哲学的区别。虽然终极实在是无时间性的,而且时间无非是由于我们没能力看到 
 
“全体”而产生的一种幻觉,可是时间过程却跟纯逻辑的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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