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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红处方 作者:毕淑敏-第15部分

小说: 红处方 作者:毕淑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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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城里,我开始读书。不是吹,我的书一开始读得不错,后来是体育害了我。 
  因为从小在庄稼地里跑,我的体格比一般城里女孩,壮多了。学校就60米跑, 100米跑,200米低栏,400米接力……都安排我上。那时幸好还没有女子马拉松、中长跑,要不马家军也会挑上我。 
  我给学校挣了很多荣誉,自然也耽误了我不少工夫,学习落下来了。不过那时我一点都不害怕。学习为的什么?不就是升学吗?我是体育特优生,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从没为考学犯过愁,都是一路绿灯,顺风直上。 
  我现在算明白了,体育保送生,是非常残害人的制度,学校为了自己的利益,图虚名,把学生引进火坑。那时候小呵,不懂这个道理,看到同学苦苦读书,自己还特得意。偶尔也发愁,碰到区里来检查考试,正好又要打比赛,功课做不出来,挺丢人的。我就说,不去比赛了,我这回要得个100分,叫那些说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大跌眼镜。 
  校长好言好语劝我,说,一次考试有什么了不起,你想要多少分,说吧,我就给你填多少分好了。 
  我说,我不单单要分,还要我那张卷子。那时真傻,在我的小心眼里,认为分数是假的,卷子是真的。 
  当时马上要打全市比赛,学校把我像神仙似的供着。 
  校长立刻对一个老师说,你马上给她做一张卷子。 
  于是,就在我面前,那位我平日最佩服的数学老师,拿出一张卷子,端端正正地写上了我的名字,然后替我写完了整张卷子…… 
  我这一生,当然现在说一生这个词,好像还早了一些。但吸毒的人,也算是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不定哪天腿一蹬就死了。所以我用“一生”这个词,也算比其他我这个年纪的人,有资格了。 
  这辈子,我有过许多万念俱灰的时候,要不,我不会染上白粉。可我最大的绝望,是站在代我写卷子的老师面前那几分钟。我特别恨她,如果我有机会再见到那个女老师,我会把她杀了。 
  她亲手把一个女孩子心中非常美好的东西,毁了,毁得连渣滓都没剩一点,还挖了个大坑,把它永远地埋葬了。 
  我突然对体育,充满了仇恨。是它,让我处在一种古怪的地位。一面学校非常宠着你,因为还得指着你为学校争光呢。另一面,大家全都看不起你,觉着你不是凭真本事考进来的,是骗子,人们的脸色和眼光,像水银柱似的随着时间变化。 
  赛季来临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春风拂面。比赛一过,我把奖杯刚一交到校长手里,马上就冷若冰霜。我恼火极了,干脆报复他们一下,一次比赛,故意跑得一塌糊涂。这下可好,倒是表里一致了,全都横眉冷对,好像我是一个大骗子,根本就没有夺冠实力,整个一个滥竽充数。 
  轮到下一次,我发了狠,非要拔个头等,给那些斜眼看我的人,狠狠一棒,打他们个脑震荡。 
  我跑得出奇的好。从来就没有那么好过,简直是把鹿蹄子剁下来安我脚腕子上了。从那一刻我才知道,爱给人的力量,绝没有恨的劲头大。 
  我以后再也没跑过那样好了。那一次,把我一生的速度,都用完了。 
  比赛结束之后,我很趾高气扬了一阵,每天雄赳赳气昂昂地在说我坏话的人面前,走来走去。有一天,我突然泄了气。我就这样一直做个体育花瓶混吗? 
  当时就要考大学了。中国最著名的学府,已经要去了我的档案材料,他们才不在乎我的学习成绩怎么样,只求我跑得快。只要别在他们录取之前摔断了腿,我就会成为万人向往的名牌大学学生。 
  校园里到处是苦读的身影,我像骄傲的企鹅一样乱逛,感到极度的空虚和厌烦。 
  滚他妈的的蛋吧!体育!滚他妈的蛋吧!大学!我对自己说。 
  我老爹后来到特区工作。他的老战友常到我家作客。一天,爹妈正在夸耀我一定能考进名牌大学时,我说,我要当兵。 
  就像谁往客厅里扔了一瓶酒精,空气都烧蓝了。 
  孩子,干什么都要顺应潮流。在我和你爸爸那个年代,当兵闹革命就是潮流。现在的潮流是上大学。一个人不能逆着潮流动,知道吗?过去是打仗的年代,会干革命就行了,革命就是我们的手艺。现在你必须有一门技术,上大学就是去学饭碗。首长伯伯说。 
  我特喜欢听爸爸和他的老战友谈天。和冠冕堂皇的场合不同,他们在家里说真话,很坦率的话,外面绝对听不到。就像祖传的宝贝,只有自己家的人才能看到,外人是不配看的。 
  我说,伯伯,您说得很对。可我到了大学,也学不到手艺,是他们利用我的手艺。我不想给他们卖命了。当年,不是也有许多富贵人家出身的青年,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吗?我不想按照预定的路线走了,我要造反。 
  伯伯笑了,说,你是小姐身子丫环命。 
  父亲斥责我,说丫环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你除了体育;还能做什么?! 
  如果他不说这个话,我还下不了最后的决心。他这么一说,我才知道连我的亲爹,也看不起我。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依然背着书包照常出门,家里人以为我上学去了,其实我在街上乱逛。我经常比赛,停学是常事,学校居然也没有人计较。我平安地混到了正式高考的日子。 
  那天父母要用公家的小卧车,送我到考场,我说,别摆那谱了。我晕车,你们也不是不知道。要是把我的脑浆颠开锅了,只怕连最低的优待线也过不了。他们只好作罢。 
  拒绝考试,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伟大最光明的事。 
  考场我还是去了。就像一个人临死前,要告别生养他的村庄,虽然他憎恶它。我看到学校门口挤着黑压压的人群,都是送行的家长。 
  报上总是说,家长不应该不放心孩子,干嘛老像探监似的围在街上?我真奇怪那些大报小报的记者,怎么连这么简单的一个事,都搞不清楚!哪是家长愿意守在考场,是老师说了,告诉你们的爹妈,考试那几天,别尽惦记着几个奖金,一定从早到晚呆在门口。教室那么小.满屋子挤着赶考的举子,真热昏一个两个的,谁负得了这个责任?自己家人外面守着,中暑了拖出去的时候,好快送医院…… 
  我见同学们被家里人包围着,千叮咛万嘱咐,生离死别……有一种很隔膜的感觉,好像隔着玻璃缸,在看一群抢食吃的鱼。 
  后来,人渐渐地稀了。年轻的脸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片苍白的头颅,我看了一下表,马上就到开考时间了。我的眼珠仿佛有透视功能,能透过墙壁看到挤得罐头似的考场里,我的同学一个个脸色惨白,心跳起码二百多下。 
  心情很矛盾,几乎想一下子冲进考场。就算气喘如牛,一切还来得及。我不能这样亲手毁了我的前程。 
  我拼命掐着自己的合谷穴,就像牙疼时教练帮我们快些麻木时那样。在这种强烈的自我迫害中,感到献身般的壮烈和自豪。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很想赶快跑掉,这样心灵可以少受些煎熬。但是,我不!我命令自己盯着我的考场窗户,慢慢地品尝着自己的痛苦。我从小没受过什么苦,这种奇异而缠绵的感受,让人很过瘾。 
  当半个小时最后一秒钟过去的时候,我的眼泪哗的一下流出来。我知道,我再也没有资格进考场了。半个小时以内,还可以算你迟到,现在就什么都完了。我终于亲手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将来毁了,别提多痛快! 
  我按考生的钟点,不露声色地回到家。从那时,我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可干大事的人,我撒起谎来,一点都不慌张,滴水不漏。撒谎也是需要天才的。 
  连考三天。我都照方抓药。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比我站在领奖台上,还要得意得多。 
  出成绩的那天,父母对着我五科拒考的记录,一齐犯了心脏病。 
  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们乖乖地送我到部队。这回不是我要求,是他们主动安排的。他们不能看见我在面前晃,没法同所有认识我家的人,解释这件事。我是家中的耻辱,要把我坚壁清野。 
  到了部队,我觉得外界对部队的传说,很没道理。老说它是个大学校什么的,其实它的规则和学校一点也不相干。一定要找一个比喻,它像一座封闭的庄园。 
  家里人以为把我送进熔炉,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熔炉里出钢也出渣子,他们疏忽了。 
  别以为我在部队表现很坏,那印象可不对。队伍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劳动和训练,拼的是体力。平常总是说干部子女和城市兵怎么不好,是因为他们不能干活。 
  农村出来的基层干部,评论起人来,有点像衡量阿Q的标准,能吃能做就好。这很对我的脾气,我是干什么的?参加过女子铁人运动,查查市里运动会的成绩,至今有若干项还保持在我的纪录上。平时那点跑步出操越野拉练,对我实在不足挂齿。他们就说我不怕苦,不怕死。我一个劲解释,这实在小莱一碟,也不管事。后来我就心安理得了,因为他们夸我的时候,实际上夸的是他们的看家本领,跟我没关系。 
  还有服从。 
  运动员是很讲服从的,对我不是难事。但后来我也忍不了,因为教练让你服从他,一般的情形下,都是他比你高明。就是你暂时看不出奥妙在哪里,跟着做,好处也就显出来了,但连里水平可不是这样,有时完全是瞎指挥,你还发不得一点怨言。后来我才明白,什么叫服从的最高境界,就是听一个比你蠢的人命令,还得面带笑容。 
  刚开始我受不了,后来我当了班长,也就渐渐想通了。比我官大的,一个连不过才几个人,比我官小的,可有十几个兵。你们训我,我就训他们。像传送带,一级压一级呗,心里就平衡了。 
  这样当了几年兵,我够了。我说要回家了,领导说,我们发展你入党。我吓了一跳说,就我这个样子,哪里能入党,这不是往党脸上抹黑吗?他们说,你一直也不透露家长的情况,就把你当一般人对待了。现在才知道背景,说什么也要把你留在部队。以后单位有个什么事,方便多了。亲不亲,家乡人,你怎么也和老单位有感情。 
  我的入党申请书,又一次是别人帮我写的,就像当年那张卷子。 
  我真的从来不好意思跟人说,我曾经是个党员。我不配。后来到了特区,我就把组织关系和一些蝴蝶标本夹在一起,不知放哪儿了。我这算自动脱党吧?我觉得这才是尊重伟大的党,别玷污了它。特别是吸上了白粉,我更是坚决否认入过党。 
  我不想让连队用每月几百块钱的薪水,养一个备用的后门。就死活要求复员了。 
  当了老百姓,穿上花花绿绿的时装,我才知道自己多么有魅力。 
  我到特区去了。不是我父亲所在的那个地方,但我仍能感到他的余光。我开始学做生意。中国的生意人简单极了,初级阶段,包括赚钱和捣鬼,哪怕是作案,也都是《七侠五义》的水准,没劲透了。假如有一天我要作一个案子,保证让它充满了梦幻和科学的色彩,非同凡响。 
  我瞧不起那些伎俩,但我干得比谁都欢,比如搞批文、以权谋私等等。因为我会干这些,我就更看不起它。发财人赚第一个100万,多半凭的是胆子,轮到第二个 100万的时候,才多少有些计策含量。奸人一般没胆子,所以先发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必多说。和这些人打交道,阅尽人间丑恶。 
  每天压力很大,不知怎样才能让神经松懈下来。 
  有人介绍我上歌厅,唱卡拉OK。 
  我刚开始不喜欢那种黑暗的光怪陆离的气氛,还有那么多的鸡混迹其中。鸡太多的地方,女人就贬值。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你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她是不是鸡? 
  但我很快地发现卡拉OK的绝妙所在,就是人都有嚎叫的欲望。人是从野兽变来的,世界是一个动物园。其实兽叫也是很美的事,比如虎啸猿啼,还有黄鹏鸣翠柳、蛙声一片等等,都是入了诗的。人进步了,却被剥夺了嚎叫的权利,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到处都让你讲究淑女风范,你就更没机会大喊大叫。 
  真羡慕文化大革命那会儿的年轻人,年老的也包括在内,每天都可以大声地呼喊口号,打倒谁,拥护谁,狂轰滥炸一番。这就像今天的KTV,有伤感的也有激烈的,既可以缠绵也可以声嘶力竭,心里有多少不痛快的事,都宣泄出去了。文革那时免费,现代人没这个福气了,只好花了钱,到歌厅里乱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这东西,最令人丧失自知之明,再说得不客气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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