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主宰时空-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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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胖子的性格很实在,两人侃大山,越侃越投机,过了好一会儿,李胖子才想起来今天来的正事,连忙说道:
“林兄弟啊,我听那些警员说你明天不是要走了,我寻思今晚给你办个欢送晚宴,结果在米国的这些华人都很支持,大家都想见一见你!”
“见我?”林飞疑惑地指了指自己。
“对!”李胖子道:“林兄弟,你不知道,以前咱们华人虽然还过得去,但是多少也会受到点歧视,但是自从你做了那些事情,咱们的社会地位明显得到了提高,好多公司还争着抢着要华人呢!”
林飞咂舌,他没想到自己帮助黑人做了点事情,竟然还让华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提高!
看来个体影响力也可以蛮大的。
李胖子:“今天除了咱们唐人街这个华人圈子以外,还有好多在米国的华人精英也回来,像程龙先生,李联杰先生,姚铭先生,还有刚来米国发展的轩千寻小姐!反正大家说了,一定要请到林先生!不然的话今天晚上就来FBI门口堵着。”
林飞真没想到自己做的这些事情,在华人圈里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有一句话叫做人在异乡倍思亲,人在国外更爱国!
在异国他乡,更能体会到同乡人之间的那种珍贵的友谊。
于是,林飞便说道:“老哥,你放心,咱们在外面漂泊的华人一定要团结起来,相互扶持,为自己,也为国家争口气!”
“老弟你说的太好了,那就这样了,在我的饭店里,我现在就回去准备!今晚八点,不醉不归啊!!”
“好。”
送走了李大胖子,林飞借用FBI的电脑,开始查了起来。
林飞所在的这个世界是地球其中一个平行空间,现在的时间是2000年,但是在军事、重工业领域又和前世2017年差不多,科技水平相当于06年左右,娱乐圈改变的最大,有些人存在,有些人不存在,不过在文化艺术作品这一块,确实是90%都不一样。
举个例子,在某些条件下,这个时空也会诞生前世地球上的人物,但是因为环境文化的不同,因为某些细小的差别,他们的人生经历也会产生不同。
举个具体的例子,就像程龙,同样是谐趣功夫的代表人物,但是这个世界的程龙不是以《醉拳》成名的,也没有拍过《醉拳》,而是以一部《酒侠》的电影出名的。
这就是这个世界细微的差别,有相似也有不同,再举个例子,就像梁家辉,在地球上是影帝,在这个世界上或许就继续摆摊卖烧饼去了。
宝强哥,或许在地球上被绿了,在这个世界说不定还没结婚呢!
冠希哥,在地球上一炮成名,在这个世界貌似没这号人物。
一个细微的差别,或许就能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记得浪子第一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叶子,也就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空间。
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林飞忽然发现自己对于人生的感悟又精进了一分。
当下,他继续在电脑里查起了程龙,李联杰等人的资料。
小布石宣布:“感谢狼破窗书友100书币的打赏,感谢辰少帝书友100书币X2的打赏,感谢Phantom书友388书币的打赏,感谢魅影书友100书币的打赏,我宣布,以上书友将获得白宫授予的荣誉公民的称号!”
(本章完)
第237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五更,为累计一万书币打赏加更一章)()
很快,林飞通过网络了解到了程龙、李联杰、姚铭的资料。
和地球上差不多,程龙、李联杰都是功夫明星,也是少有的能在好莱坞坚持混下去的华人影星,姚铭也同样是篮球巨星。
但是,不一样的是,程龙、李联杰在好莱坞的境遇同地球上就有了很大的区别。
此刻,两人在好莱坞依然只是个二流明星。
照这样下去,这个世界的程龙根本不可能拿到奥斯卡终身成就奖!
李联杰就更差了点,一直在戏中演男二男三的角色,哪有半点国内功夫皇帝的气场!
不过,意外的是姚铭在这个世界发展的比地球上还要好,成为休斯顿火箭队身价最高的篮球明星之一,被誉为华人界的传奇!
了解完这些知识,时间也不知不觉快到八点了。
听说林飞要去华记,立刻有警员用警车把林飞送到了地方。
华记中餐馆,沿着唐人街正门,走进去,大概二百多米,就能看到一座极富有华夏建筑风格的三层酒楼。
酒楼的中间用繁体字写着“华记”的字样。
这时,酒楼前的停车场已经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都是一些常见的品牌,入目望去,只有寥寥几辆豪华品牌。
看来,在米国的华夏人大部分还是很低调的,至于后世新闻里经常出现华人在米国开豪车飙车死亡的消息,估计都是一些无法无天的官二代或者富二代,去米国镀金的。
林飞下车刚到门口,便被眼尖得美女迎宾认了出来,她大叫一声:
“啊……林飞先生来了!”
瞬间,整个中餐馆炸天了,无数人跑了出来。
“在哪呢,在哪呢!”
“哇,那就是林飞先生,果然和传闻中一样帅!”
“哇塞,终于见到林飞先生了!”
“林飞先生,你好,我是你的脑残粉!”
今天来了好多附近大学的华人留学生,他们跑过来就是为了能见一见林飞。
哈佛大学学生总会的主席朱成也来了,看到林飞的一瞬间,她忍不住泪奔了。
“林……林先生,您……您好!很高兴……认识您,我是朱成!”
见到林飞的那一刻,朱成很激动,平常很健谈的人,罕见地有一抹羞涩和紧张。
“呃,朱成,我听说过你,你是哈佛学生总会的主席,留美学生的代表,标准的高材生啊!!”
听说林飞知道她,朱成激动地脸涨得通红,声音充满了惊喜:“林先生,你竟然知道我,我太……太激动了。”
这时候,程龙,李联杰,姚铭等人也快步走上来打招呼。
他们三个旁边还站着一位戴着墨镜气质非常特别的美女。
“林先生好!”
对待林飞,他们都很客气,没有半点明星的架子。
也是,现在,林飞在北美的名气,风头,社会影响力,政治地位,盖过任何一个社会名人!
更何况他们这些介于一流和二流之间的影视明星了。
“你们好!”林飞热情地同他们打招呼。
这个世界上,同地球一样,程龙、李联杰他们也是苦孩子出身,从“臭武行”到功夫明星,经过无数的打拼,才算在好莱坞站住了脚跟!
都不容易啊!
林飞前世也吃过苦,所以对这些吃尽苦头,仍能坚持梦想,不懈努力的人颇为欣赏。
“林先生,请吧!”
程龙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在众人的欢呼中,林飞被请了进来。
现场大约来了三千多个华人,其中以留学生居多,将整个酒楼,包括大厅和院子挤得满满当当!
大厅的上面拉了一个巨大的红色横幅,上面用正楷端端正正地写着:
山高水长,一路顺风,后会有期,林飞先生归国送别晚宴!
林飞心里一热,颇为感动,在这异国他乡,有这么多老乡,送别自己,这种感觉格外的温暖。
“林先生,快坐!”
程龙拉着林飞,就向大厅正中间的主位走过去。
林飞也没有拒绝,今天这欢送会就是为他举办的,客气反而显得虚伪。
抬起头,林飞说道:“谢谢你们,感激的话真的不多说了,我很荣幸。”
李联杰豪气地说道:“我们也很荣幸啊!”
姚铭就像个小巨人,说话嗓门贼大:“林兄弟,就别客气了,在米国华人圈里,就属你影响力最大!以后大家遇到点难处,还要多求你照顾照顾呢!”
看到姚铭这么说,林飞连忙站起来,大声说道:“今天很感谢各位,咱们这些在国外的华人应该团结起来,不能让外人小瞧了咱们,要为华夏争光,弘扬华夏文化!
咱们华夏人不惹事,也绝对不怕事,以后大家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是咱们占理的事情,却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你们尽管开口,我林飞一定会竭尽全力的帮助大家的!”
“好!”
霎时,叫好声一片,鼓掌声如雷鸣!
整个现场的气氛特别热烈,众人其乐融融,就如同一家人一般。
作为绝对主角的林飞,当然是一帮人轮流灌酒了,不过林飞那酒量本来就是千杯不醉,加上又有系统兑换的醒酒丹,一个人单挑几十个人,都不带皱眉头的,最后,林飞又得了个“酒神”的称号!
酒过三巡,李胖子也终于忙得差不多了,走到林飞的桌前,乐呵呵地敬了一杯酒,冲着林飞道:
“林老弟,你今天能来,我们都很高兴,本来还担心林老弟太忙,不能赏脸呢!”
林飞摇摇头,“哪能啊,说实话,今天我很感动!”
“林老弟,话不多说,全在酒,这一瓶兄弟吹了,你随意!”
李胖子二话不说,拿起一瓶啤酒,“咕哝”“咕哝”几口灌了个一干二净!
“老哥,豪气!”林飞竖起大拇指称赞一声,也当场干了一瓶啤酒!
随即,众人一起哈哈大笑。
这时候,李胖子指着一位40多岁的中年文士,向林飞介绍道:“这位是瀛水先生文毅,来米国做学术交流的,著名的国学大师,书法大家,上面横幅上的字就是他写的!”
林飞抬眼望去,这人穿了一身长衫,40余岁,模样清瘦,而且字如其人,那一手正楷刚正不阿,一看便知此人有魏晋名士的风骨!
于是乎,林飞连忙拱手:“原来是瀛水文毅先生,久仰大名!”
文毅客气道:“林先生的大名,才是如雷贯耳啊!”
李胖子招呼一声:“感谢他名王!书友100书币的打赏,感谢独行书友388书币的打赏!!
宫保鸡丁,鱼香肉丝,水煮肉片做好了,两位书友慢慢品尝!!”
(本章完)
第238章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一更)()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道远!
瀛水文毅便拥有这样的士子风骨和文人情怀!
在学术圈和文化圈他的地位很高。
不过,这家伙也是出了名的老学究和怪脾气,这次能赏脸参加林飞的送别晚宴,倒也稀奇。
林飞作为穿越人士,也隐约听过关于文毅的故事,知道文先生乃学霸,神童,四五岁便熟读四书五经,七岁可以做诗文,十三岁就考取燕京大学中文系,曾经代表学术界,力战宵小,驳斥过膏药国学术界和棒子国学术界!
林飞对于这样对民族、家国有贡献的人,都非常地尊敬,于是乎,便拱手说道:
“多谢瀛水先生提字,先生的文字颇有清臣先生的风骨,端庄雄伟!”
文毅“咦”了一下,奇怪地问道:“林先生对于书法也有见解?”
林飞客气:“见解谈不上,略知一二!”
文毅淡淡道:“林先生不必谦虚,我虽然多临摹清臣先生的字,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创新,你能一眼看出来,想必也是书法方家了。”
林飞对于书法有一点涉猎,知道楷书四大家,草书二圣,行书怪杰等等,但是本身水平只属于业余,至多是欣赏水平高一些罢了。
艺术是相通的,画画,音乐,文学,书法,有一样水平高,其他方面你的欣赏力也不会差太多。
好在文毅也没有一直咬着不放,主动扯开话题说道:
“你不用谢我,我给你提字全是看在轩小姐的面子上,下次有空的话,我们可以交流交流书法!”
“轩小姐?”林飞顺着文毅地目光望去,只见那位轩小姐就是刚才在门口站在程龙旁边戴着墨镜的美女。
“你好,我叫轩千寻!”那位轩小姐站起来,大方的伸出了手。
那一双柔夷,玉指纤纤,肤若凝脂,轻轻一握,软若无骨,倒让林飞有些失神。
轩千寻轻笑一声,抽出玉手,道:“林先生真是少年俊杰,我在米国待了三天,处处都能闻得先生的威名,今日冒昧前来,希望不要太唐突了。”
轩千寻!
林飞仔细一瞧,这美女大约二十三四岁,此刻她已经摘了墨镜,一双眼似一泓清水,殷桃小嘴,粉嫩琼鼻,一双经过裁剪的秀长淡雅的眉毛,更是把五官衬托的极为精致!
除了完美的脸蛋,女子最吸引人的就是那浑身散发出来的清雅绝伦的气质!
这女子仿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