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旧唐书上-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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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故尝简当代士人,以备顾问。至德已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尤择名士,翰林学士得充选者,文士为荣。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所以独承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已后,为学士承旨者,多至宰相焉。
内教坊。 武德已来,置于禁中,以按习雅乐,以中官人充使。则天改为云韶府,神龙复为教坊。
习艺馆。 本名内文学馆,选宫人有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教习宫人。则天改为习艺馆,又改为翰林内教坊,以事在禁中故也。
秘书省。 隶中书之下。汉代藏书之所,有延阁、广内、石渠之藏。又御史中丞,在殿内,掌兰台秘书图籍。后汉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属太常寺,掌禁中图书秘文,后并入中书。至晋惠帝,别置秘书寺,掌中外二阁图书。梁武改寺为省。龙朔改为兰台,光宅改为麟台,神龙复为秘书省。
秘书监一员, 从三品。监之名,后汉桓帝置,魏、晋不改。后周谓之外史下大夫。隋复为秘书监,从第三品。炀帝改为秘书令,武德复为监。龙朔改为兰台太史,天授改为麟台监,神龙复为秘书监也。 少监二员, 从四品上。少监,隋炀帝置。龙朔改为兰台侍郎,天授为麟台少监,神龙复为秘书少监。比置一员,太极初增置一员也。 丞一员。 从五品上。魏武帝置,丞二人。隋置一人,正第五品也。
秘书监之职,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皆率其属而修其职。少监为之贰,丞掌判省事。
秘书郎四员。 从六品上。 校书郎八人, 正九品上。 正字四人, 正九品下。 主事一人, 从九品上。 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典书八人,楷书手八十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秘书郎掌甲乙丙丁四部之图籍,谓之四库。经库类十,史库类十三,子库类十四,集库类三。 事在《经籍志》。
著作局: 龙朔为司文局。 著作郎二人, 从五品上。龙朔为司文郎中,咸亨复也。 佐郎四人, 从六品上。 校书郎二人, 正九品上。 正字二人, 正九品下。 楷书手五人,掌固四人。著作郎、佐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也。
司天台: 旧太史局,隶秘书监。龙朔二年改为秘阁局,久视元年改为浑仪监。景云元年改为太史监,复为太史局,隶秘书。乾元元年三月十九日敕,改太史监为司天台,改置官属,旧置于子城内秘书省西,今在永宁坊东南角也。 监一人, 从三品。本太史局令,从五品下。乾元元年改为监,升从三品,一如殿中秘书品秩也。 少监二人。 本曰太史丞,从七品下。乾元升为少监,与诸司少监卿同品也。
太史令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候之。 其属有司历二人,掌造历。保章正一人,掌教。历生四十一人。监候五人,掌候天文。观生九十人,掌昼夜司候天文气色。 灵台郎二人, 掌教习天文气色。天文生六十人。 挈壶正二人。 掌知漏刻。司辰七十人,漏刻典事二十二人,漏刻博士九人,漏刻生三百六十人,典钟一百一十二人,典鼓八十八人,楷书手二人,亭长、掌固各四人。自乾元元年别置司天台。改置官吏,不同太史局旧数,今据司天职掌书之也。
凡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苟非其任,不得预焉。每季录所见灾祥,送门下中书省,入起居注。岁终总录,封送史馆。每年预造来年历,颁于天下。五官正五员, 正五品。乾元元年置五官,有春、夏、秋、冬、中五官之名。 丞二员, 正七品。 主簿二员, 正七品。 定额直五人,五官灵台郎五员, 正七品。旧灵台郎,正八品下,掌观天文之变而占候之。凡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事具《天文志》也。 五官保章正五员, 正七品。 五官司历五员, 正八品。旧司历二人,从九品上,掌国之历法,造历以颁四方。其历有《戊寅历》、《麟德历》、《神龙历》、《大衍历》。天下之测量之处,分至表准,其详可载,故参考星度,稽验晷影,各有典章。 五官监候五员, 正八品。 五官挈壶正五员, 正九品。 五官司辰十五员。 正九品。旧挈壶正二员,从八品下。司辰十七人,正九品下。皆掌知漏刻。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告中星昏明之候也。 五官礼生十五人,五官楷书手五人,令史五人,漏刻博士二十人, 漏刻之法,孔壶为漏,浮箭为刻。其箭四十有八,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冬至之日,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分秋分之时,昼夜各五十刻。秋分之后,减昼益夜,凡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后,减夜益昼,九日减一刻。二至前后,加减迟,用日多。二分之间,加减速,用日少。候夜以为更点之节。每夜分为五更,每更分为五点。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也。 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天文观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漏生四十人,视品十人。 已上官吏,皆乾元元年随监司新置也。
志第二十四 职官三
御史台 秦、汉曰御史府,后汉改为宪台,魏、晋、宋改为兰台,梁、陈、北朝咸曰御史台。武德因之。龙朔二年改名宪台。咸亨复。光宅元年分台为左右,号曰左右肃政台。左台专知京百司 ,右台按察诸州。神龙复为左右御史台。延和年废右台,先天二年复置,十月又废也。
大夫一员, 正三品。秦、汉之制,御史大夫、副丞相为三公之官。魏、晋之后,多不置大夫,以中丞为台主。隋讳中 ,复大夫,降为正四品。《武德令》改为从三品。龙朔改为大司宪,咸亨复为大夫。光宅分台为左、右,置左、右台大夫。及废右台,去“左”“右”字。本从三品,会昌二年十二月敕:“大夫,秦为正卿,汉为副相,汉末改为大司空,与丞相俱为三公。掌邦国刑宪,肃正朝廷。其任既重,品秩宜峻。准六尚书例,升为正三品,著之于令。” 中丞二员。 正四品下。汉御史台有二丞,掌殿内秘书,谓之中丞。汉末改为御史长史,后汉复为中丞。后魏改为中尉正,北齐复曰中丞。后周曰司宪中大夫。隋讳中,改为持书御史,为从五品。武德因之。贞观末,避高宗名,改持书御史为中丞,置二员。龙朔改为司宪大夫,咸亨复为中丞。本正五品上,会昌二年十二月敕:“中丞为大夫之贰,缘大夫秩崇,官不常置,中丞为宪台长。今九寺少卿及诸少监、国子司业、京兆少尹,并府寺省监之贰,皆为四品,唯中丞官重,品秩未崇,可升为正四品下,与丞郎出入迭用,著之于令。” 大夫、中丞之职,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中丞为之贰。凡天下之人,有称冤而无告者,与三司讯之。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于大夫。大事则方幅奏弹之,小事则署名而已。若有制使覆囚徒,则与刑部尚书参择之。凡国有大礼,则乘辂车以为之导。
侍御史四员。 从六品下。御史之名,《周官》有之,亦名柱下史。秦改为侍御史。后周曰司宪中士,隋为侍御史,品第七。武德品第六也。 掌纠举百僚 ,推鞫狱讼。 侍御史年深者一人判台事,知公廨杂事,次一人知西推,一人知东推也。
凡有别付推者,则按其实状以奏。若寻常之狱,推讫断于大理。凡事非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则具其事为状 ,大夫、中丞押奏。大事则冠法冠,衣硃衣纁裳,白纱中单以弹之。小事常服而已。凡三司理事,则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直于朝堂受表。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大理司直评事往讯之。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 主簿掌印及受事发辰,勾检稽失。 兼知官厨及黄卷。 主事二人,令史十七人 ,书令史二十三人。
殿中侍御史六人, 从七品下。 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殿中侍御史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祀、巡幸,则于卤簿中纠察非违 ,具服从于旌门,视文物有所亏阙,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
监察御史十员, 正八品上。贞观初,马周以布衣进用,大宗令于监察御史里行。自此因置里行之名。龙朔元年,以王本立为监察里行也。 监察掌分察巡按郡县、屯田、铸钱、岭南选补、知太府、司农出纳 ,监决囚徒。监祭祀则阅牲牢,省器服,不敬则劾祭官。尚书省有会议,亦监其过谬。凡百官宴会、习射,亦如之。
殿中省 魏初置殿中监,隋初改为殿中局,炀帝改为殿内省,武德改为殿中省。龙朔改为中御府,咸亨复为殿中省。
监一员, 从三品。魏初置,品第二。梁品第三。隋品第四。武德品第三也。
少监二员, 从四品上。 丞二人, 从五品上。 主事二人, 从九品上。
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二人,亭长、掌固各八人。殿中监掌天子服御,总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舍、尚辇六局之官属,备其礼物,供其职事。少监为之贰。凡听朝,则率其属执伞扇以列于左右。凡大祭祀,则进大珪、镇珪于壝门之外。既事,受而藏之。凡行幸,则侍奉于仗内,骖乘以从。若元正、冬至大朝会,则有进爵之礼。丞掌副监事,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主事掌印及知受事发辰。
尚食局:奉御二人, 正五品下。隋初为典御,又改为奉御。 直长五人,正七品上。 食医八人。 正九品下。 奉御掌谨其储供,辨名数。直长为之贰。若进御,必辨其时禁。春肝,夏心,秋肺,冬肾,四季之月脾王,皆不可食。当进,必先尝。正、至大朝会飨宴,与光禄大夫视其品秩之差。其赐王公宾客,亦如之。诸陵月享,则视膳而献之。食医掌率主食王膳,以供其职。
尚药局:奉御二人, 正五品下。 直长四人, 正七品上。 书吏四人。侍御医四人, 从六品上。 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司医四人, 正八品下。
医佐八人, 正八品下。 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合口脂匠四人,掌固四人。奉御掌合和御药及诊候方脉之事。直长为之贰。凡药有上、中、下三品,上药为君,中药为臣,下药为佐。合造之法,一君三臣九佐,别入五藏,分其五味。有汤丸膏散之用。诊脉有寸、关、尺之三部,医之大经。凡合和与监视其分剂,药成尝而进焉。侍御医,掌诊候调和。主药、药童,主刮削捣簁。
尚衣局:奉御二人, 从五品上。 直长四人, 正七品下。 书令史三人,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奉御掌衣服,详其制度,辨其名数。直长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冕十有三;一,大裘冕,二衮冕,一冕,四毳冕,五黻冕,六玄冕,七通天冠,八武弁,九弁服,十介帻,十一白纱帽,十二平巾帻,十三翼善冠。事具《舆服志》。 凡天子之大珪,曰珽,长三尺。镇珪,长尺有二寸。若有事于郊丘社稷,则出之于内。将享,至于中壝门,则奉镇珪于监而进之。既事,受而藏之。凡大朝会,则设案,服毕而彻之。
尚舍局:奉御二人, 从五品上。 直工六人, 正七品下。 书令史三人,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奉御掌殿廷张设、汤沐、灯烛、洒扫之事。直长为之贰。凡行幸,预设三部帐幕, 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之帐为三部。 其外置排城以为蔽扞。 排城,连板为之,板上画辟邪兽,表里皆漆之。 凡大祭祀,有事于郊坛,则先设行宫于坛之东南向,随地之宜,将祀三日,则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外道北,南向而设坐。若有事于明堂太庙,则设大次于东门,如郊坛之制。凡致斋则设幄于正殿西序及室内,俱东向,张于楹下。凡元正、冬至大朝会,则设斧扆于正殿。 施蹋席薰炉。朔望受朝,则施幄于正殿,帐裙顶带,方阔一丈四尺也。
尚乘局:奉御二人, 从五品上。 直长一人, 正七品下。 奉乘十八人, 正九品下。 习驭五十人,掌闲五十人,兽医七十人。进马六人, 七品下。 司库一人, 正九品下。 司廪二人, 正九品下。 书令史一人,书吏十四人。奉御掌内外闲厩之马,辨其粗良,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