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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部分

穿越之我为传奇-第122部分

小说: 穿越之我为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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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谁?”刘璘马上问道。

    林伟豪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看刘璘,然后说道:“当今陛下的四皇子,朱玉修!老板啊,你这次算是惹到了一个大麻烦了!”林伟豪低声回答道。

    听到林伟豪的话,刘璘也是心底一惊,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遇到了这个位面最大的boss之一!

    虽说现在的皇室不再管理政事了,但是他们的影响力绝对是无以伦比的,最起码,在华夏是这样的!

    而且,华夏帝国的皇帝,绝对是这个位面最尊贵的人之一!

    然后,他惹到了这个位面最尊贵的人的儿子?

    刘璘顿时感觉自己的运气很好,不是一般的好,什么事都能被他遇到。

    前段时间,刚刚打了一个旁支皇族,现在好了,直接跑出来一个直系皇族,而且,还是对头。

    刘璘感觉自己好像天生有嘲讽boss的属性。

    不过,当刘璘看了看身旁的王菲雪后,他拉着王菲雪的手,更加的紧了。

    “放心,一切有我!”而刘璘的这句话不但是让王菲雪心底安心,更是让一旁的吴珊刮目相看。

    一般人看到对头可能是四皇子的话,估计都快吓尿了,但是刘璘竟然还能这么淡定,光是这一份气度,就是寻常人一辈子不可能拥有的!

    “恩!”王菲雪应道。

    而刘璘和王菲雪紧握双手的画面,则是被年轻男子看在了眼里,他的眼底,闪过了一丝戾气,不过也只是一闪而逝,随后,朱玉修英俊的脸上却是再度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

    他径直的来到了王菲雪的面前,笑道:“表妹,真是巧啊,想不到我们还能在这里碰面,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巧,巧个鬼!”王菲雪在心里说道,朱玉修怎么会来这里,王菲雪自己当然清楚了。

    绝对是跟着她到来的,不过,这句话王菲雪可不能说。

    因此,王菲雪勉强露出个笑容,说道:“是啊,好巧啊,表哥!”

    而这一声表哥,则是让刘璘对王菲雪的身份感到好奇了,能让朱玉修叫表妹,哪怕是远房表妹,那也是相当了不起的。

    这样的人,身份必定尊贵。

    “看来,雪儿的身份也不简单啊!”刘璘默默想道。

    此时,他终于是想到了当初吴珊为什么坚决反对他与王菲雪在一起了,原来,那个时候的他,根本就没有一丝反抗之力!

    事实上,就算是现在,他刘璘也只是多了一丝放抗之力而已。

    朱玉修看向了刘璘,开口道:“你就是刘璘吧,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

    虽是赞赏的话语,但是刘璘还是在朱玉修的语气里听到了淡淡的骄傲!

    也是,朱玉修有资格骄傲,更是有资格蔑视刘璘。

    不管怎么说,刘璘在朱玉修的眼里,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若是没有王菲雪的话,朱玉修都不会和刘璘产生交集!

    最起码,现在的刘璘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刘璘不卑不亢的说道:“多谢夸赞!”

    “表妹,这一次来花城可是要好好的玩一下,我已经……”

    “不好意思,四皇子殿下,我和雪儿已经约定好行程了!”刘璘直接打断了朱玉修,开口说道。

    “雪儿?”朱玉修脸色顿时一冷,这个称呼,就是他,也没有资格说!

    但是,眼前的这个小子竟然敢说这个称呼!

    “不错,雪儿是我的女朋友,不信,你可以问她!”刘璘淡然笑道。

    “女朋友?”朱玉修顿时笑了,“刘璘,别开什么国际玩笑了,我怎么不知道菲雪表妹有男朋友了?而且,你要当菲雪表妹的男朋友,可得先过我这一关!”

    “玉修表哥,刘璘是我的男朋友!”王菲雪突然开口道。

    “恩?”朱玉修问道,“那舅父大人知道吗?想要做菲雪表妹你的男友,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的!”

    言下之意,刘璘就是阿猫阿狗的行列!

    王菲雪一听,顿时怒了。

    “这是我的事,和他们无关,今天我已经有安排了,就这样了,刘璘,我们走!”说完,王菲雪直接拉着刘璘离开了。

    其实,王菲雪也是怕,怕刘璘忍不住找朱玉修pk,到时候刘璘可就真的要倒大霉了!

    当然了,这是以刘璘所表现出来的性格来看的。

    不过,王菲雪想多了。

    刘璘虽然比较嚣张,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无脑,他也是知道轻急缓重的,打朱玉修,恩,在梦里可以想一想!

    一者,朱玉修的那十几个保镖不是看着玩的,他们每一个都要比朱福贵的保镖厉害许多!

    所以,一旦他出手,刘璘敢保证,自己就是被胖揍的那一位!

    再者,朱玉修的身份地位极高,如果他打了朱玉修,那华夏他是不要混了,可以直接打铺盖出国了。

    看到刘璘和王菲雪离开,吴珊和林伟豪也是直接跟上。

    而朱玉修则没有阻拦,他知道,他自己就算是阻拦,也没有用。

    不过,他看向刘璘的眼神,越来越冷了!

    “这个家伙,太不知天高地厚了!”朱玉修想到。

    “殿下,我们?”管家来到了朱玉修身旁,低声问道。

    “回去!”朱玉修沉声道。

    “是!”然后,一众人离开了。

    加长版莱克豪车上。

    “田伯,给我查清楚那个家伙的底线,我要知道他的一切!”朱玉修翘着二郎腿,端着一杯红酒,轻声说道。

    “是,殿下!”田伯应道。

    “敢跟我抢女人,活的不耐烦了!”朱玉修低声道。(未完待续。)

第228章 比赛?() 
人行道上,一对年轻男女手拉着手,走在大道上。

    他们戴着大大的墨镜,女孩还戴着一只面罩,好似深怕别人认识她一样,这一对年轻人,当然是来这里游玩的刘璘和王菲雪。

    因为王菲雪在华夏的影响力太大,所以她才会是这副打扮!

    此时,王菲雪和刘璘就像一对普通的情侣那样,手拉着手,慢慢的走着,享受着这难得的时光。

    “璘哥,前面聚了好多人,好像有什么好玩的!”突然,王菲雪拉着刘璘,指着左前方,小声道。

    只见那里已经聚集着数百人,不时有喝彩声发出来。

    而看热闹,是女孩子的天性,所以,王菲雪想要去看看。

    “我们去看看吧!”刘璘道。

    很快,刘璘就来到了现场。

    “哥们,发生什么事了?这么多人?”刘璘对旁边的一名路人甲问道。

    路人甲看了看刘璘,然后道:“哥们,出个门还戴着大墨镜,可以的啊,你说这里啊,是这样的,这家店举办了一个活动,只要你的诗歌能打动店主,你就能得到一万华元的奖金,除此之外,还能得到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喏,就是那个,不过到现在为止,已经上去了不少人,可是没有一个人拿到奖金的!”

    “那是什么诗歌比赛呢?”

    “诗歌的主题是故乡!”路人甲说道。

    “故乡?谢了哥们!”刘璘道。

    一旁,王菲雪也听到了路人甲的话,然后,她看了看舞台上的钻戒,小声道:“好漂亮的钻戒啊!”

    “你喜欢?”刘璘问道。

    王菲雪顿时点头,道:“我好喜欢!”

    而刘璘和王菲雪的对话也是被一旁的路人甲听到了,他先是吃惊王菲雪声音的好听,就好像是在黄鹂唱歌一般,随后,他就感叹眼前的这名男子有福气。

    看王菲雪的身材,估计她也不是什么难看之人。

    “哥们,有福气啊,要不要上去试一试,就当是为了弟妹!而且,上去试一试也没事,不要手续费的!”路人甲马上说道。

    听到路人甲的话,王菲雪马上看向了刘璘,虽然戴着墨镜,但刘璘好像感觉到王菲雪的一双美目在紧紧的盯着自己。

    也就在此时,舞台上的女主持人说道:“还有没有那个小伙伴要来试一试啊?只要你能打动我们的大老板,那么这颗一克拉的钻戒和一万华元的奖金,就是你的!机会难得,有能耐的朋友请上场!”

    女主持人的话音刚刚落下,就有人应道。

    “我来!”

    “我也来!”随后,又是几名年轻人上场。

    “还有没有了?”女主持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这名女主持的目光突然放在了刘璘身上,开口问道:“这位戴墨镜的先生,要不您也来试试,奖品里面还有一克拉的钻戒!”

    刘璘一米八的身高,在人群中也算是比较突出的,而且,王菲雪的身高也不矮,再加上两人的又都是墨镜装扮,也就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力了。

    因此,被女主持注意了。

    刘璘看了看王菲雪,微微一笑,然后应道:“好吧,我就试上一试!”

    随后,刘璘走上了舞台。

    “先生,看您的模样,好像一个明星啊!不知道您能不能将墨镜摘下来?”女主持突然说道。

    对此,刘璘摇了摇头,说道:“不好意思,我觉得带着墨镜很好!”

    看到刘璘这么说,女主持也就不说话了。

    不得不说,这里的规格还是蛮高的,一排五张桌子整整齐齐的拜访在舞台正前方,每张桌子上面,还有宣纸,毛笔以及墨水!

    而他们这些上台的人,则是需要将自己的诗歌,写在这宣纸上。

    “诸位,还差一位,还有谁自告奋勇的吗?”女主持继续问道。

    “我也来!”又一人自告奋勇。

    “好的,这位先生!”女主持道。

    然后,五人随意的找自己的位子,准备写诗。

    “诸位,我们的主题是故乡,只要是诗歌就行了,不过,三分钟内不落笔的话,我们就视你完成了诗作,明白了吗?”女主持简单的说了一下规则!

    “明白!”

    “那好,请诸位开始吧!”女主持朗声道。

    刘璘站在桌子前,拿起了毛笔,却是没有动笔。

    在刘璘的脑海里,有很多关于故乡的诗,但是现在,他竟然是不知道该用哪一首了。

    “哎,有了!”突然,刘璘的脑海里冒出了一道亮光!

    他想到了自己应该写那首诗歌了。

    其实,这首诗歌的争议还是蛮大的,喜欢它的人,认为它精辟,富余遐想,是一首有内涵的好诗,而讨厌它的人,则是认为它名不副实,简单至极,就算是小学生也能写的出来

    不过,不管怎么说,它还是有些东西的。

    然后,刘璘开始落笔了。

    故乡

    故乡真小

    小得只盛得下

    两个字。

    不错,刘璘所写的这首现代诗歌,就是他前世一名名叫施云的作家所写,这首诗歌的评价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不过,刘璘还是用了,其实,大多数负面评价还是有人看不惯施云凭借这首诗拿到了十万奖金!

    简而言之,这是赤裸裸的嫉妒!

    而且刘璘知道,要是他靠这首诗歌拿到了大奖,也绝对会有很多人跳出来抹黑他。

    但,这又怎么样?

    只要他心中无愧就行,任它东西南北风,我自心中坦荡荡!

    然后,刘璘收笔,后退了两步。

    看到刘璘这么快就写完了,女主持的眼底闪过了阵阵惊讶之色。

    然后,女主持看了看刘璘写的诗,迷人的小嘴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张到了最大。

    只因,太短了啊!

    除去故乡这个名字,全文只有十三个字!

    “先生,您写好了?”女主持忍不住问道。

    刘璘点了点头,道:“我写完了!”

    女主持看了看还在奋笔疾书的另外四位参赛者,忍不住说道:“先生,要不您再写一点儿,时间还足够!”

    要是刘璘就这样被淘汰了,那就真的可惜了。

    不过,刘璘依然还是摇头,道:“不用,我写好了!”

    “那,好吧!”看见刘璘这么坚决,女主持也就不再纠结了。(未完待续。)

第229章 获奖风波() 
大约十分钟后,五人全都写好了自己的诗歌。

    “请五位在这里等一下,我们马上宣布结果!”女主持说道。

    然后,女主持拍了拍手,马上就有侍者将五份诗歌收好,拿到了后台,看来是给大老板欣赏了,若是大老板喜欢的话,那这次的比赛,也就结束了。

    刘璘则是来到了王菲雪身旁,不过,刘璘的行动则是受到了全场的关注,毕竟,他刚刚的表现实在是太突出了,别人用了十分钟才写完诗歌,而他用了多久?

    三分钟,两分钟还是一分钟?

    甚至,一分钟都没有?

    实在是太快了!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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