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2,3+后记-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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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愉悦哭着,骂着,:“他凭什么?他凭什么打你们?你们怎么喜欢这种人 ? 他只配被板拍死……”
说完,就冲上去,继续踢躺在地上的他。
而他一动不动。
是死了么?
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所有意识。
相比之下,唯一冷静的人是于安朵。她走到他的身边,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然后冷静的说:“你们快走吧,这里交给我,我是个病人,没人敢拿我怎样。”
“马卓,你别误会。”王愉悦说“安朵明天就要去南京了,她只是来要回他的一些东西。”
“你们快走!”于安朵冲我们大喊。
我是不会走的,无论如何。我,麻木的蹲下身去,搬动毒药的双腿。那么沉重,我根本没办法搬的动,我只知道,他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我几乎是嚎啕着蹲下身去,费力的想要把他拖起来,就在我们乱成一锅粥的时候,我又听到了那个叫晶晶的女人的声音:“还不快把他搬上车来!”
好个王愉悦,只见她冲上拉,扛起毒药 摇摇晃晃的朝着外面走了过去。
于安朵伸出手,抱住我,温柔的说:“马卓,我们终于可以离他远远的了,真好,不是吗?”
(13)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他。
他很温和,像阿南一样的笑容。
他穿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的衣服,戴着那顶VD的帽子,脾气非常非常好的对我说:“马小卓,我也要走了。”
我惊醒过来,伸直身体,脖子很疼,背上的伤仍然像藏著一把钝斧一样沉重。
我哭出来,真的是因为伤,不是别的缘故。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王愉悦告诉我,他被晶晶送去医院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唯一能确认的,应该是他没事。因为他退回了于安朵送给他的所有东西,一大盒,上面有他亲笔写的五个字:对不起,再见。
他对我,什麼都没有留下。
除了一个诡异的护身符,一个失效的诺言,一些留在我身上的总会慢慢淡掉的靑痕。
连声再见都没有。
十二月像一节最慢的火车一样开过去。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我的大脑像一台超负荷工作的电脑,空不出余地来思考任何风花雪月的内容,除了背诵古文和英语课文,连说话的语速都变得异常缓慢。
肖哲又自做主张的回到了给我传纸条的时代,他在纸上写:或许这才是我们交流的最好方式,让我们做一对不说话的好朋友吧。
我有时候回他一两个字,有时候不回,甚至有时候;还会主动给他写一两张纸条。他仿佛一夜之间懂事了许多似的,再也不会对我时时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关心了,更不会对着我大呼小叫。除了在学习上鼓励我,他也不会没事就鸹躁个不休。我也没那麼讨厌他了,尤其当他不再那样叫我“马卓同学”之后。
我有时想,这个世界上,有一颗像肖哲一样透明的心的男生是不是越来越少了呢?可惜的是,他似乎正在极力转变自我。不仅开始跟他的同桌开始有说有笑,偶尔体育课上还见他一个人在汗如雨下的练习投篮。我从他身边走过时悄悄的,没有跟他打招呼。像他说得那样,做一对不说话的朋友;或许对我来说是最宽容也是最贴心的方式。我也慢慢像他一样相信,或许男女之间真的有纯洁的“友谊”,这友谊是单纯而踏实的,比其它的任何关系都更稳固,更不容易受伤。
何乐而不为?
新年快到的时候,我收到于安朵的贺卡,想起来,这应该算是我人生的第一张贺卡,它小小的,想一块温馨的点心,散发著诱人的清香。于安朵在上面写的话是:请你一定要幸福。
我还接到远在北京的颜舒舒给我打来的长途电话。她说:“北京真冷啊,我真的不想在这里读书了,索性真的回去开个店哦。”
我劝她:“读完书再开也不迟嘛,最多少赚一点咯。”
“我姐告诉我,晶晶的几家旺铺都贱卖了,价格低到不可思议,噢,早知道我就去抢一间。”
“为什么?”我问。
“八成是毒药给害的呗,他这种人,不害死人不罢休的。好啦好啦,不说了,说说你,有没有谈恋爱?”
“哪有。”'我说“
“有个男生对我很好啊。”她哈哈笑著,“我觉得我快忘了肖哲了。”
“忘了好啊,肖哲也不错啊。”我回答。
“你呀,一定是有心事。跟我讲电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算了,春节回去再审你。”她说完,挂掉电话。
那个新年。阿南告诉我有个很重要的客户要陪。不能陪我过元旦了。我告诉他没关系,在他面前,我一个冬天都围著围巾或穿著高岭毛衣,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生命中最疼痛的一幕,我怕他会因此而哭出声来。
他如此呵护我,我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真是大逆不道。
新年我和奶奶回到县城,发现我们的“果果超市”真的没了,更名为“快乐小家”便利店,店铺重新装修过,过去的一切只成为黑白记忆。
奶奶叹息说:“钱用正道就罢了,就怕给狐狸精糟蹋了。”
“放心吧。”我安慰奶奶,“他不是那么傻的人。”
那天出门买东西,路过当年念书的国中,我忍不住跑进去看了一眼。回想当年,每天只需穿着一尘不染的校服,坐着一成不变的校车,拿回好看的分数,就算尽了一个好孩子的本分,确怎么也没想到,蜕变是这样一件不可收拾的事情,它不仅拨开你心里的杂物,而且替你种上那颗种子,从此你即使不灌溉不理会,它也一刻不停的迅猛疯长。
我再也不是阿南的好孩子,这是我这辈子背叛的第二个誓言。看来,只能用以后的时光去慢慢填补错误了。
新年的第一天,我独自去了艾叶镇。我不知道夏花是不是还住在那里,但是不是去看她,只是想去看看那座山,还有那个悬崖。
我只是想,纪念我一个人的纪念。
我不会做傻事,我清楚自己还年轻,那些失去的和离去的,或许根本从未属于我,根本不必惋惜。
来到山脚下夏花家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那里,苏菲玛索的小房子被拆除了,再加上门口本来就空出的地方,形成了好大一块空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凭着我浅薄的生物学知识,我也能看出这裏的植被种类繁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种的植物会开花。我走进,看到花园边放了一个别致的牌子,上面用粉笔写著一行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马小卓的花园——建设中。
是他。
是他的字!
我的心揪紧了。
我差点忘了,他在技校学的是园艺。
这个寒冬唯一显出生机的,除了最外圈那草垛般的茂盛的绿色灌木丛;还有一排细弱的、淡粉色的梅花。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此时的我,才恍然明白他在“算了”大唱这首歌真正的意义。
那些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的日子,原来他是在替我建设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亲手来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时间,费掉多少力气?
原来,我真的被如此用心的爱过。
我看着那个牌子,一定是因为太冷了,泪水直到此时才被融化温热,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直到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这才赶紧找了棵树躲了起来。
过了很久,我探出头,看到了衣著艳丽的夏花,她背对著我,在洗车,一面洗一面哼著歌::“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看的出来,她心情非常得好。那情景,一如去年得冬季,只是捏著细皮水管得人不再是她。
那一刻我伤心的明白,我将永远见不到他。
世上人和人的交错总是这样吧,我突然想起小叔,想起颜舒舒,想起于安朵,甚至幼年住在林菓果果家对面那个霸道的小女孩蓝图,我想,总有一些人,是来了又走,是你永远见不到的。我突然意识到,其实离别幷不一定是最可惜的事,迟迟在一个人的生活里僵持著不肯退出,怕才是最让人懊丧的事情吧。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庆幸我的隐退。
可是,那辆车,我怎麼觉得那样熟悉?而屋内走出的那个端著茶杯的人,更是让我大吃一惊。
是阿南。
他走近她,她踮起脚尖,娇笑著,亲吻他的额头。
原来是这样。
只是我,一直被蒙在鼔里。
在大人的世界里,允许这种隐瞒的游戏,为为什么在我们的世界里就不可以?我不确定他需要的。是不是也就像肖哲一样光明正大的坐一下阿南的车而已。但是至少,如果他有这个机会,那天的故事,就要改写了吧。
我躲回那棵树后,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眼泪已经不知不觉流了满脸。
我转身,朝著着山上的路走去。仿佛从来没有这这么快,我就爬到了山顶。我想起他曾经在这里跟我说过。以后,我再也不会欺负你,也再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那真的我幷并不丰盛的青春期,听到过最轰轰烈烈的语言了。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
我还知道夏花门前的那个花园;,到来年的时候,一定会开满艳丽的花,漫山遍野都是花朵。因为我们的消失,它会变成送给夏花和阿南的礼物。他们会结婚,会有一个乖巧的孩子,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他终于可以拥有他迟来的幸福。
马卓,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我挂著护身符直指我心脏方向,它曾在那裏划过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来,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细细把玩欣赏。不知道后来,他将它送回来了没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尽我的全力使那个口子张好,愈合,不留疤痕。
不管从此有没有心,至少看上去,毫发无伤。
天空纯净,阳光照耀山上枯黄的草垛;这是旧的在被晾晒,也是新的在被酝酿,一切仿若去年此时。我站在山顶,从包裏取出一张纸,叠成一个纸飞机。我的手工一向很差,叠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冲的时候也歪歪斜斜的,显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见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赛飞翔,只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
对不起,再见。
我会记得,我曾深深爱过你,在十七岁本不该轻言说爱的年纪。
The End
离歌三
要不是不小心又忽然想起,至少我还算快乐的。
——摘自马卓微博《顶多是偶尔》
PART1 华年
(1)
推开方律师办公室的门,我一眼就看见洛丢丢在耍宝。之间她眯缝着双眼,把两只手臂高高地举过头顶,奋力地扭着腰,甩着屁股,嘴里不知道哼着啥破调调,山寨印度肚皮舞女郎一个人的表演赛显然正在火辣进行中。
“嗨。”我抱着文件袋站在门口,一直等到她心满意足鸣金收兵才与她打招呼。
她显然没把我当根葱,只是斜我一眼,就喘着气把自己扔到沙发上,抱住桌上的一大瓶可乐自顾自地喝起来。知道我走到她身旁站定,她才懒洋洋地吐出两个字:“你谁?”
“我是方律师的助手。”我说,“他在忙,让我先来跟你聊一聊。”
“助手,还是小三儿?”她忽然来了兴致,撑起半个身子,肆无忌惮地打量我。我看到她宝石蓝色的眼影,宝石蓝色的美瞳,似乎为了让我看得更清楚,她连续眨了好几次眼睛,质量上乘的假睫毛都没有要掉下来的意思。
她穿LV的彩色波板鞋,一件DIOR的宝蓝色小T,我没猜错的话喷的应该是香奈儿的“邂逅”,如假包换的富家女。只可惜她那张脸还未怎么长开,眉眼之间怎么看都是一股稚气,脸颊上隔夜的亮光散粉更是令她显得不伦不类。
“问你话咧——你看着我干啥?”她拖长声音,“难不成被我的一针见血吓到了吗?”
“该我问你才对。本月十三号,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点一刻,你在哪里?”
“和我的男人在一起。”她飞快回答我。
“在一起干吗?”
“你想知道我干吗?”她坏坏地笑起来,摇晃着五根手指头,逼近我的脸说道,“唉呀呀呀呀,助理小三姐姐,看不出来你真坏,一上来就问小孩子这种色色的问题。哦对了,是不是你的方大伯忘了提醒你,我还未成年,我才十五哦。”
她一边说话一边在我晃过来晃过去,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有多动症。我被她晃得头晕,只能退到茶几后面去。
“你说一男一女在一起能干吗?”她终于坐下来,继续抱着那她那瓶亲爱的大可乐,仰头猛灌,一看就是表演欲超强那种新新人类。
我提醒她:“如果想解决问题,你就最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