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石破天惊-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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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看,当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被改成生动的活动时,场景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几件事实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子是谁的?还有这把劣质的钥匙,它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们塞到抽屉里,“砰”地一声关上了抽屉。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来,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肯定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他信步走出办公室。现在这幅场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我们看到霍金斯的烦恼,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烦恼。这些词语和动作相互起到了补充的作用。
下面这个例子,是两个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门外的对话。“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说。约翰尼看着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走上门廊。约翰尼跟在后面。在他刚到达前门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尖叫,立刻转身就跑。这儿又出现了一些没有色彩的动词:说、看、走、跟、到达、听见和转身。这个对白的目的是想让我们知道,比利用激将法鼓动约翰尼进一幢闹鬼的房子。但是对话没有涉及到姿势。。现在,就让这些动作来传达态度、姿势和表情,使场景活跃起来。“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估计他不敢进去。约翰尼脸色苍白,甚至说话声都在颤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些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他用挑战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门外的约翰尼。约翰尼往比利的肩后扫了一眼,终于又往前挪了挪。他强装大胆,却在前门不停地发抖。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声恐怖的尖叫。他飞快地跑下台阶,冲出了大门。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调,并给这个小小的场景赋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确。在这两个例子中,对白全部没有改变,而只是动作的描写有了变化。也正是这些经过改动后的动作描写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场景。作为一次写作练习,你们可以试着在同样的两种场景中加人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而不改变对白。比如,你可以试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间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约翰尼之间的冒险感,而不是恐惧感。
文之初始此文针对架空之外的小说。小说的简界十分重要﹐那是吸引读者的窗口﹐大部份人可没有耐性去看完你整部小说来评论你的文笔﹐他们除非受到推荐否则的部只是扫了两眼简介就能够决定是否看下去。不过很多的网站简介不是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中﹐起点在这点上做得十分好﹐读者可以先看简介而视情况是否看下去。当有很多的小说无法看到简介时﹐那幺书名就可以看得出作者的品味如何﹐通常一名有品味有文笔的作者都不会选择那些直白的书名﹐比如说我是XXX﹐风流XXX等﹐一看就有一阵俗气直冲心头。小的架构与书名决定了﹐那幺就要开始写作了﹐作为一个好的作者要时时刻刻为读者着想﹐为写作而付出﹐而不是任性而为。没有读者会在小读一开始就硬去吞下作者所例的一堆设订与资料﹐小说不是在写报告﹐相信很多的读者看小说时都会跳过序而直接看第一章吧因此那些所谓的设定与资料都是作者自己用的﹐例在正文中不是明智之举﹐以己度人﹐没人会有耐性那些东西﹐对读者来说可有可无﹐可以另开新的专栏放在里面﹐但不要置于正文之中。比如这种最下层的手法﹕‘妖精﹕AT15DC20MV30又比如﹕这块大地之上有精灵﹐魔族﹐矮人……矮人XXX﹐魔族十分残暴XXX’又不是在玩游戏﹐对这些数字式的资料并不会有太多人感兴趣﹐写小说并不同与写报告﹐报告是一种生硬的数字文化﹐没有多少人会喜欢读那东西。更何况就写作来说这些资料应是在文章之中渐渐﹑悄悄地描述出来﹐而不是在文章初始就把一切交代了。作者不应当一次性地在文章的开始就把所描绘的世界硬灌进读者的脑中﹐应在正文中渐渐描绘出来﹐这本身就是考验作者表达能力的事。小说是文字式的东西﹐作者可不能以例表的方式例出来。应用文字的手段去描述﹕中段的手法‘精灵是生活在森林中的长耳生物﹐她们爱好自然﹐天生美丽﹐身手十分敏捷﹐但力量懦弱。’上层手法﹐以剧性或对比描述想要描述的东西﹕‘(主角)在林森中精灵﹐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有着长长耳朵﹐在看到这只精灵的第一眼(主角)被其美丽所震撼﹐他甚至分办不出这只精灵是男是女﹐只知道她太美了﹐有如草原上盛开的鲜花。但是(主角)又亲身体会到精灵并非只有外貌美丽﹐她们像带刺的玫瑰﹐(主角)的弓箭完全射不中她们﹐在森林之中她们如鱼得水﹐在树枝之间灵活跳跃﹐以树干避开(主角)的弓矢。’用这类的手法渐渐地将精灵的印象植入人心。但是这些是在正文之中所用的手段﹐因此书之初并用不到﹐读者是一种容易麻烦的生物﹐所以书的初始不要开头就把水弄得混乱﹐弄出一大堆地名人名﹐填鸡似地硬要读者记下去。因此﹐例一个比较简单的地点﹐描述一下﹐然后合理地安排主角配角出场﹐地名与人名不要出现太多﹐弄得读者眼花﹐好的作者是以浅入深。
文章的初始是一个铺设﹐介绍主角的登场与第一个画面的场境。
——主角主角想要使得主角富有个性﹐那幺主角的性格就不能跟风﹐这对于有大量人际关系的人来说描绘起来会比较容易﹐因为他们见过人生百态。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自闭的人来说﹐就只能在漫画与电影为样本考虑一名主角的形态。但是记住一点﹐那就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如果在小说中出现完美的主角﹐那幺对一名作者来说﹐就是失败。读者都拥有一些缺点﹐比如不受欢迎﹐因此他们会代入小说中以寻求一种安慰﹐那幺小说中的主角与他们相似的背景会引起一些共鸣﹐这是基于市场需要的一些商业化写作。但是一部好的小说这点并不重要﹐只要做到将主角写得像个人﹐有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绝对完美的美男子等等等﹐这样取信度低﹐而且对作者而言写作的材料就太过狭窄与庸俗。对现今来说﹐完美的主角就是失败﹐那是因为很多平庸的作者将他们的主角写得太过完美了﹐这种事刚开始还好﹐但此类书一多﹐就使得读者们厌倦﹐因此主角就失去了性格感。因此﹐尽量不要将英俊﹑富有﹑聪明等条件一起加在主角身上﹐太过完美的主角﹐不会有太多的真实感与存在感﹐那幺就没有什幺好写的了。更重要的是﹐这类主角出现太多了。特别是英俊﹐很多作者认为英俊是一切﹐但并不是这样子的﹐打个比方﹐有些人想必看过一些女生漫昼﹐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漫画家中的女主角都是在谈恋爱﹐而且都是与英俊﹑富有﹑冷酷的男主角相恋。就本人而言﹐这漫画中的女主角没有事作啊﹖每日每日都在想着怎样去打动英俊的男生﹐妄想着那些男人对他们怎样怎样的好。男人最好富有﹑英俊﹐是明星就更完美了。我想……有这种男人吗﹖这种男人会看上这种女人吗﹖可能本人是男人﹐因此无法了解女人的心情﹐所以我认为如果一本书是描写一名漂亮的女孩无私地爱上了一名平凡的男孩﹐这种题材会比较吸引我。而那个外貌平凡的男孩又拥有一些难以看到的优点﹐而这种优点又被一名富家女子发现了﹐而引起三角恋……说远了。女生漫画中﹐彼男彼女的故事就比较吸引我﹐因为里面的女主角十分有性格与其它女性漫画的女主角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就是这种不一样给人个性鲜明的吸引力﹐读者们都是在看这种不一样的人物。
接下来谈到主角的能力了﹐通常是力量﹐外貌﹐智能﹐运气几方面。
运气方面就不多说了﹐所谓无巧不成书﹐因此没有作者会例外给主角安排奇遇﹐本人对此唯一的要求就是合理啊。外貌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写得不错﹐因为这描述起来也没有太大的困难﹐虽有技巧方面可以礸研﹐但本人没兴趣多说。但是只有一点﹐看过那幺多书﹐我不觉得英俊的主角在男性读物中受欢迎。平凡是最基本的标准。丑陋嘛~﹗这对作者的要求比较高。轮到力量了﹐还是一句话﹐不要写成完美﹐这与智能是相对的﹐通常本人期望孔武有力之人智能不高﹐聪明的人手无搏鸡之力。当然书中例外的是有﹐但绝对不要是主角﹐那样的书太多太多了﹐现在巳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说到力量方面的魔幻作品﹐很多人还是希望给予主角魔武双修。唉﹗第一﹐还是老话﹐此类作品太多了。第二﹐你把作者写得天下无敌那你小说太监的时间不远了。还有很多的作者喜欢五素魔法全能﹐非得将主角写得完美﹐特别到极点不可﹐又不学学魔盗的作者﹐瑞博说实在的魔力几乎等于零﹐但他有一个好的老师﹐将他教育得极之聪明﹐他看起来像魔武双修﹐但是其实全是骗人的﹐他的力量完全来自道具。对﹗每一名作者都会在能力上给予主角一种特别的优势﹐但是好的作者不会给予主角太多的东西﹐因为这样限制了他们的发挥。比如﹐数字生命中的主角﹐他除了在电子计算领域出色之外﹐完完全全是一名技术人员的角色﹐其中商人角色十分淡。而主角不会武功﹐不会魔法﹐更没有超能力﹐还遇到过几次暗杀。
但这样的主角十分吸引人。如果这部书的主角又练气功﹐又学魔法﹐再跟修真拉上关系﹐好嘛﹗我也别看了。最好的方法是给予主角只有一种特殊﹐其它完全完全平庸﹐这对好的作者来说就足够有余﹐因为他们善于灵法地运用这一点的特殊去给主角带来最大利益。比如﹐重生传说﹐主角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至今2003年的历史﹐这还不足够吗﹖对作者而言﹐足够了。因此他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而有些作品读者回到过去不说﹐还去学武功﹐练内力。我去~~﹗智能﹐这方面对作者来说要求是最高的﹐要怎样才能使描述出主角的智能﹐那只有通过一些剧情来带出。三言两语说他的IQ有多高﹐学习成绩有多好那是没有说服力的。现在力量型的主角太多了﹐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痧或者情人泄露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露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本人之所以那幺喜欢‘棋魂’﹐那是因为左为的存在是主角一人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别人只能猜测﹐猜不出来或者猜错﹐这才是卖点。因此不要受到肥皂剧的影响﹐照搬肥皂剧的剧情﹐那是极不理智的﹐要想一想﹐如果我真有这个秘密那幺我会不会对人说﹐说了之后又会发生什幺后果。——恋情恋情很多的作者喜欢将主角配上一个美女﹐或者多个美女﹐这种作者很多﹐多了起来每个主角都千篇一率。太多太多的书中﹐主角都太容易付出感情了﹐使本人不明白那些作者到底谈过恋爱没有。这世上有很多种人﹐其有一种人没有任何的贞操﹐其本上像那些白痴女一样﹐只要是英俊的就无条件爱上﹐而且倒贴金钱﹐简称养小白脸。虽然男女有别﹐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那些书中的主角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的感情太多一文不值﹐见一个爱一个﹐只要是漂亮的就上。天啊﹗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一见钟情这事很少多发生﹐如果女生只要是酒亮就爱上对方﹐那幺电视上那些美女都够你们爱的。崇拜明星﹐看别人的外表﹐这不是爱啊﹗这是迷恋﹐迷恋一个人不可能深到对她付出所有﹐至少在生死关头之上不会与她共患难。但真爱的确是无私的﹐爱上一个人不会只看她的外表﹐爱上一个是爱上那人的气质与性格。一个性格暴躁﹐满口粗言乱语的女生﹐长得十分酒亮﹐你会爱上她吗﹖很好﹗很多主角都是贱骨头﹐不合理地爱上了﹐而且像是被虐待狂﹐任打任骂﹐任敲任诈。看到这种书﹐本人就唉气﹐难道现今中国男女地位巳差到如此程度﹖每个男生都像发情的公猫﹖好吧。来谈谈本人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