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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百合心 作者:苏秀(晋江2013.12.22完结)-第27部分

小说: 百合心 作者:苏秀(晋江2013.12.22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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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尽量避开陈清明,因为我已看清了自己脚边的悬崖。
  我加入在白开水里的红酒太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自从学校“不能随便请假,请假就要扣钱”的规定隆重出台之后,请假的人忽然就多了。以前大家从未注意过会有这么多的人需要请假。大多是病假:有脚崴了的也有胳膊摔了的、有心脏跳得太快的也有心脏跳得太慢的、有荨麻疹过敏的、还有抑郁了的,当然也有几个是因为内脏器官出现了严重问题的……流行性的病毒性感冒也来瞎凑热闹。有人解释为这是因为蓝天中学的地方太邪性,而这两年又动土太甚——当然是说笑话,不必当真。
  我和几位同事相约下午没课的时候去市医院看望因为打羽毛球而耳膜穿孔得手术住院的老徐。老徐其实并不老,还不到四十,平日里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爱打打羽毛球。谁能想到球网对面飞过来的寻常的一记挥下去的小小扣杀竟会放倒一个壮汉?老徐明显白了些、胖了些,但是看上去很虚弱,并且他依旧眩晕得厉害,根本不能够下床行走。不论是谁,在病床上愁眉苦脸地缠绵了近十天,总是一件很可怜的事情。他的裹着层层纱布的右耳边的头发被剃光了,从右面靠近头顶一直到左耳发际线附近的头发完好无损,并且因为营养集中了,长得更加茂盛。他笑着说“等出院了,我就再去剃个光头。”他看见有同事来很高兴。然而再高兴也掩饰不了脸上的懊丧。我们都要他安心躺在床上,不要起来。我们只能说些好话让他安心养病,让他看清事实:工作是公家的,身体可是自己和家人的。
  “大家这么忙还来看我,我的心里好暖哦。”老徐的吐字发音有一点不是太清晰,当地人常常“N”“L”分不清,所以他的感触听起来像是在说“我的心里好乱哦。”这就让我们好好地取笑了他一番。
  “唉,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啊。”出了病房,每个人都在心里这么嘀咕一句。然后就是暗自庆幸自己还算幸运,没有碰到这么倒霉的事情——所以说,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这句话绝对是有道理的。然而谁又能担保一辈子不会遇到飞来横祸呢?
  我们挤在电梯里,从十五层下去到负二层的停车场。电梯停在十一层时进来一位专注地看着手上一沓病例的大夫。我抬头一看,竟然是陈清明。我的心抖了一下,慌忙低下头转过身去。我被拥挤的人们挤在电梯的最里面,他没有看见我。
  我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没有看见他了。这一个月里,我变得小心翼翼的,要么早要么晚,我选择错开国家规定的上下班的时间出门。我依旧有晚上出去散步的习惯,但是,我会只在小区深处的几栋楼下的草坪边走一走。如果有袁杏的陪伴,我就和她一起沿着灯火辉煌的大街走很远再回来,一路上我们会像过去一样聊很多事情,这样我就会没有时间自哀自怨。偶尔,天很晚了,等到晚饭后散步的人们都回来了,我才会一个人走到冷清清的湖边,眺望妖冶变幻的河水。然而,有时候我还是幻想着他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眼睛、他的话语会像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样;或者,我会想象着看见他和艾莉莉一起亲密地散着步,虽然这会让我的心里有些像被掏空了一样的感觉,可是,我会像孩子一样地相信小人鱼的坚韧和善良。
  但是这样的奇迹始终没有出现。没有什么重大的考验需要我去承受。于是,我想到,时间是最好的医生。
  可是很多时候,时间也会欺骗人。
  现在看见了他,我的心就变得轻飘飘的了。我保持着沉默,不和任何人说话闲聊。只是我会忍不住要从身旁如同镜面一般的电梯墙壁上看着他。无论何时何地,他的模样都会让我心动。他一定很忙,他看手中病历的神情非常的专注。在他的身边,有一位年轻的医生,话语里流露出对这位神情专注的前辈的钦佩和尊重。似乎他正在准备一个重要的手术。他的工作辛苦而且压力大,好在他的技术是有口皆碑的……快到三层的时候,一位同事叫着我的名字跟我说话,我答应了一句。陈清明猛地转过头来,一下就看见了我那双显得不安和蠢笨的眼睛。我想要对他微笑,哪怕只是出于礼貌……“叮——”电梯门开了,他出去了。他的背影被关在了外面。泪水一霎那冲进了我的眼睛里。电梯继续下行,我的心也在飘飘荡荡地下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我搭同事的车回到家里。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洗手做饭。当地人的习惯是中午吃面,晚上要做米饭炒菜。沈忱原本就爱吃面,无所谓适应与否。我的饮食习惯却怎么也改不过来,依然是中午做米饭。所以每天傍晚回家,我就得动手准备面食补偿他。
  和面、擀面、切面,我做的很不错。再把冰箱里能找到的蔬菜每一样弄一点,就够做一锅营养丰富的什锦菜汤了。沈忱回来该是一进门就要大声赞扬我了。
  我静静地、从容地做着手中的事情,一边做事一边看着窗外。窗外楼下是一圈围墙,围墙之外是热闹的街道,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但没有人会在意被关在楼里的某个人的心事。我同样也不关心它们,虽然我不时地看着窗外的一切,可是我的心里没有它们。我会无缘无故地眼睛就湿润了,或者会呆呆地出神直到在某一刻像被什么惊动了一样地回过神来,继续做饭。家里静悄悄的,时间就这样悄悄的过去了,最后,好像土匪归山一般,一阵急促的打门声响起。不用看,就知道是我家那个长得斯斯文文秀秀气气的小雪回来了。
  “妈!我饿死啦,什么饭?——又是面条,我不爱吃,我要吃好吃的。”
  我继续干手里的活计,不动声色地问她:“什么叫好吃的?”
  “KFC!”小雪响亮地回答,没有任何的疑迟。
  也许有很多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对肯德基早就已经不再抱有一种近乎崇拜的热情,可是小雪将会在我和沈忱的吝啬下永远期待着去肯德基就餐的美好时刻。一说到肯德基,她就会两眼放光,神采飞扬地把肯德基的这个那个那个这个说个没完。不知道内情的人见了她的表情会误以为她是肯德基的常客,其实——都是她听同学说的,我们带她去那里总共不过三五次。沈忱最反感小孩子讲究吃和穿。他自己从小家里生活困难,一直到上初中的时候,家里的小麦玉米不够吃,还得要经常吃高粱面。我小时候偶尔会用高粱米去崩爆米花;但作为主食,我这个出身于工人家庭的人(被沈忱声讨为七十、八十年代的特权阶层)可没吃过高粱面。沈忱说高粱面做的馒头刚出锅的时候趁着热气儿还好吃,但是稍微一凉就不好了,吃起来像沙子扎喉咙,连他这个吃惯高粱面的人都不愿意吃。我记得《平凡的世界》就是从写孙少平吃高粱面馍馍开始的。出于对路遥的尊重和对沈忱的同情,我从来也没有用我自己了解到的高粱的另一个主要用途来纠正他。
  每到小雪对家里的饭菜不满意的时候,沈忱会这样来启发小雪:“你想想,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是什么感觉?”
  小雪当然知道爸爸在给她下圈套,所以她偏要用不以为然的口气回答说:“就像妈妈减肥呗。”
  这种忆苦思甜式的启发显然是失败的。让我试试。我说:“肯德基在美国就等于是咱们这里路边的小食摊,根本不够档次。我请你吃大菜如何?”
  “妈妈,那会很——费钱的。我愿意去吃小食摊。”我的女儿很懂事嘛。但她的真面目很快就要暴露出来了——
  我说:“好吧,我请你去吃小食摊。”
  小雪跳起来了:“哎呀,妈!不带你这么赖的!”
  “是你自己说的呀!”
  “我说要去KFC,”小雪已经有点眼泪汪汪的了。
  唉,溜奸耍滑的诡辩也不能让小雪心服口服。所以只要我和沈忱依旧能够固守吝啬的阵地,倒是会让硝烟弥漫的战场渐渐平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沈忱放好车子(自行车)也就上楼进门了。刚才还在乱嚷嚷的小雪一听见她爸爸开门的声音,就立刻安静下来了。不过,她还不肯自觉地去写作业,赖在厨房里跃跃欲试要帮我做饭,一直要到她爸爸断喝一声“还不抓紧时间写作业?”这才会不情愿地回去自己的房间。
  沈忱对晚饭很满意,因为这一次我完全是按照他的口味做的,所以在厨房热气腾腾的下面锅旁搂着我的腰甜言蜜语说了一声“谢谢老婆。”他说单位里要让他编纂《年鉴》,今天下午领导已经正式跟他谈过了。我说:“这不是办公室该做的事情吗?”
  “办公室?那些人谁愿意做这要出苦力又没好处的活?”
  “怎么你就愿意呢?你干好自己的事情不就行了,干什么要揽这些事呢?你根本就不考虑自己的身体能不能支撑这样的工作——有加班费吗?”
  沈忱嘿嘿地笑。“有加班费的话,我全都上交给你,老婆。可领导没说。”
  “那就是白干了?”
  “谁说白干?别老钻到钱眼里嘛。”
  沈忱的一个毛病就是明明自己挣的少,却还硬要摆出一种看不起钱的姿态。“袋里钱少,心头恨多”。我曾替他分析过这就是零零年他的初恋惨淡经营、黯然结束的根源所在。他自己也并不反驳这个解释。我打趣说他不够有理性:因为他的那位女朋友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工作单位也很好——是在银行工作。当时他若是能把处对象做为一项理性投资来看待,现在的生活肯定会算得上完美——豪宅会有的,香车会有的,而娇妻就更是没有问题的了。那样的话,他的幸福不是指日可待,而是已在囊中;现在呢,他只好和我这个“糟糠”住在一套普普通通的教师公寓里,按月还贷。
  说起这些,沈忱就有点得意了。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长得很英俊潇洒。而我呢——以他挑剔的审美观点来看,我不够漂亮,是配不上他的。不过小雪的观点与他不同。小雪从小就决不会正面回答“家里谁最漂亮”这个问题——答案是明摆着的嘛——但是当每次被问及“我们家里谁最丑最难看”的问题,小雪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爸爸。”为此她得忍受一番爸爸又抓又挠的惩罚。
  我觉得今天沈忱情绪很好是和被“委以重任”有关的。他的性格内向,对于要花费相当的时间和耐性的工作别有一番热情。他愿意沉醉在这样的工作中自得其乐。但他不以为苦,我却得为此付出代价——因为他一旦开始,就会“像发动起来的火车头,不会停下”——除非按照他精益求精的标准完美收工。所以啊,对于家庭,在这样的时期,我的重要性就有了许多表现的机会。
  我喜欢清洁整齐的家;我喜欢种花养草;我喜欢在一个清新舒适的环境里深深地坐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的沙发里看书,手边有一杯清茶。如果家里有点乱,我就非得把一切都收拾齐整才能满意。这样一来,我所要做的家务就似乎在不断裂变,总也做不完。但我会尽力做好一个家庭主妇的职责。然而,我缺乏自我牺牲的精神。我会计较到底是谁的家务活干得多些。沈忱就会用他所掌握的事实来反驳我,而我并不会就此默认。我也有我的事实,并找来小雪作为证人。这时沈忱总是会怒气冲冲、急急忙忙地说:“小雪总是偏向你,她的话不算数。”沈忱的逻辑让我生气:我并非要偷懒,我只是要摆摆辛苦,希望听到一句认可的话。而沈忱对于家务工作总是不屑一顾的。他从不会认为在家里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唉,自从妇女走出了家庭,面向这个夫权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就开始了斗争。
  “斗争”这个词,是我从一位女同事那里听到的。她比我年长,有一股风风火火、争强好胜的劲头。和她聊天说起家庭琐事,她感慨说:“从我们在家庭里争取自己平等的地位开始,斗争就开始了。为此生了多少气——可斗争了多少年,斗争的结果是我再也不说什么了——活是我干,不过你最好也别挑三拣四的。”
  就连在丈夫面前拥有女王般权威的她都气馁了,我的“斗争”结果可想而知。沈忱严肃沉郁的表情和瘦削的身体,总会让我有些负罪感——别人家的男人结婚后都在发福,沈忱却永远是骨感的标杆。
  对于沈忱,我还有另一种负疚感。那是前年七月,我去省城参加培训,打电话联系一位大学同学,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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