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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重生之王牌大律师-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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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东没好气地催促道:“现在可以说了吧?什么金手指?”

    三宝道士又故作神秘,摇摇头:“不可说,不可说,天机不可泄露。”韩东转身要走,三宝道士拦在韩东前面,淫荡地笑道:“如果再来个大保健,贫道一定坦诚相告”。

    “滚”,韩东不再搭理这个老骗子,但还是把账结了。回到宿舍那一桌,他们还在对拼啤酒,都没有发现韩东离开过。韩东再回头看向三宝道士,却哪里还找得到人。

    莫不是做梦?韩东掏出钱包数了数,确实少了几百块钱。麻蛋,再遇到这个老骗子,非把他的蛋都打碎不可。让丫吃多少羊蛋都补不回来。

    韩东愤愤不平地追杀到公厕垃圾堆旁边,四处搜寻了片刻,哪里还有那个三宝道士的人影?

    他自顾自地摇摇头,心想自己有些神经过敏了。得到金手指的事情,除了自己,哪里会有第二个人知道?这道士多半是看多了起点上的网络小说,借着这个幌子敲自己的竹杠。

    算了,就当喂狗了吧!

第四十七章 吃干抹净不办事(都市推荐第二更)

    “李审,我敬您一杯,早就听郑庭说起过您,说您是明察秋毫、铁口直断。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滨海市一家名叫秋意浓的私房菜馆包厢里,一位西装革履的金丝眼镜男人,正满面笑容地向另一名神情倨傲的男子敬酒。敬酒的男人叫朱剑豪,世纪天尊律师事务所主任。被敬的是李明山,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审判员。

    他们二位身边,还坐着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也是滨海中院的法官。不过他不是普通法官,而是民四庭的副庭长郑少秋。

    今天的饭局是朱剑豪组织,郑少秋拉线,主要招待李明山。李明山刚参加饭局的时候,还有点矜持,一杯白酒下肚,跟朱建豪也熟络起来。

    秋意浓这家私房菜,李明山是第一次来。饭店名字倒是起得颇有诗意。他看了看桌上的菜色,都是家常菜,酒水并不算名贵,心理踏实了些。他跟律师在外面吃饭,最怕的就是上一桌子莫名其妙的菜,个个都贵得吓人。要是律师提出什么非分要求,连拒绝都不好开口。

    今天的菜色看起来比较普通。他于是放开跟两人觥筹交错起来。李明山夹了一筷子娃娃菜,浓郁的鲜味直冲味蕾,不由得赞道:“这家店的菜有点特色”。

    朱剑豪面有得色,吹嘘道:“李审,您可别小看这道娃娃菜,用的可是两头鲍吊汁。再加上国家级大厨精湛的手艺,看起来外表普通,其实简约而不简单。”

    两头鲍么?据说很名贵。但名贵到什么地步,李明山没什么概念。朱剑豪见李明山不搭茬,只道是他不满意,拿出两条软中华,塞过来道:“李审,听说您也是老烟民,小弟我家里正好开了个烟酒店,顺道给您带两条抽抽。”

    李明山看看鲜红的香烟包装,态度热情了些。他不动声色地收了起来,嘴上说道:“老弟太客气了,这怎么好意思。”

    朱剑豪见李明山收了好处,心里大定,又端着杯子敬过来:“李审,今天这场饭局,纯粹是小弟我来向您和郑庭学习的。”朱剑豪姿态摆的很低,李明山跟他碰了一下,好奇地问道:“哦?你说说看,我们有什么可学的?”

    “您跟郑庭都是中院的中流砥柱,论业务能力,是这个”,朱剑豪竖起大拇指,“小弟呢不才,手头有个案子,跟郑庭、李审您们探讨下。”

    朱剑豪一撅屁股,郑少秋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他摆摆手道:“你们聊,我今天就是来打秋风的。”郑少秋跟朱剑豪是老同学,平时偶尔替他牵线搭桥。但要再出大力,郑少秋也是要看时机、场合的。朱剑豪手上的这个案子,郑少秋就不打算插手。

    “是这样的,李审,我这儿刚收了一个案子,分到了您名下审理。案情比较简单,我的当事人薛某借了一笔钱给被告董某,糊涂的是没打借条,现在唯一的证据就只有一条短信。照道理来说,有这条短信也足够了。想不明白的是,一审法院在董某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竟然判决我方败诉。”朱剑豪摇摇头,似乎十分想不通。

    李明山看了一眼,正在自顾自吃菜的郑少秋,心想果然是宴无好宴。他不相信一审法院,会毫无缘由地判决一方败诉。这个案子要是模棱两可,判决哪方败诉都好说,那么这两条烟收了也是收了。

    如果事实比较清楚,那么自己就得小心了。吃个饭、收条烟都好说,纪委也不大管。要是再顶风违规办案,这后果他李明山也吃不起。作为十几年的老法官,李明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李明山沉吟了片刻,也不慌忙答复,只说道:“案子的事情,我回去再研究研究。我跟郑庭也难得聚会,郑庭,我们俩走一个?”

    郑少秋乐得清净,被李明山这么一搅和,知道这小子不肯让自己独善其身,端起杯子笑道:“明山说的没错,是我的不对,以后多聚聚。这样,我先干为敬。”

    朱剑豪心里有些不忿,这顿饭别看都是家常菜,但确实简约不简单,人均到了300多。两条烟还另算。这老郑不够意思,要出力的时候,总是拉稀。就说两条软中华,也没少你的。

    郑少秋见朱剑豪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知道不表态不行了,转头跟李明山说道:“明山,老朱呢,是我的同学,你那里能方便就行个方便。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违法乱纪的事可不能干。”

    朱剑豪脸上微微变色,郑少秋你个老乌龟,吃干抹净还想置身事外。但他也不好发作,只勉强笑道:“我怎么可能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李明山借着郑少秋的话头道:“郑庭的面子我老李还是要给的。朱律师,我在这里表态,但凡你的要求合理合法,我老李肯定不拉稀摆带。”

    朱剑豪心里翻了个白眼,合理合法,我还找你们干嘛?他面上苦涩地笑道:“那我就多谢郑庭和李审了”。“好说”,二人打了个哈哈。

    朱剑豪正是薛保保的二审律师。薛宝宝一审败诉后,把欧阳大状堵在律所门口,骂了个狗血淋头。欧阳大状空有浑身解数,面对一个泼妇,却无能为力。最后他在警方的帮助下,才摆脱了这个泼妇。

    薛保保这次请的律师,是一个朋友介绍的。朋友吹嘘说这个朱律师,在滨海这地头上,就没有搞不定的官司。薛保保半信半疑之下,找到了朱剑豪。

    朱剑豪看起来四十多岁,一副金丝眼睛,身穿得体的西服,看起来精明干练。他最好扯起虎皮作大旗,在他嘴里,就没有自己打不赢的官司,很多当事人就被他这样忽悠上了贼船。他输过的官司不少。但输了官司也不怕,他会赌咒发誓,说对方来头太大,至于什么来头。他轻飘飘一句“你懂的”,你就自己意会吧。

    朱剑豪见有生意上门,热情地递过一张自己的名片。薛保保接过一看,嗬哟,了不得。只见名片上赫然写着“世纪天尊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滨海市十大杰出律师”等十多个名头。

    看起来这个朱律师真的很牛逼。他家的律所名称就显得牛逼,世纪天尊,有点天王老子的意思。就冲这名字,就让人感觉高大上。再说这朱律师,还是律所的主任,实在是比狗屁欧阳律师,一个普通高级律师级别高太多了。

    再看朱律师的身份,头衔不下十个,那得是多大的大律师?比起欧阳律师的名片上,只有“科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光秃秃的一个头衔来说,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薛保保感觉自己找到了救星。朱剑豪听完她介绍的情况,也不表态,只吹自己的牛逼,“我朱律师从业二十多年,打过的官司无数,无一败诉。你这个案子的金额,在我这里,比蚊子腿大不了多少。”

    朱律师高高在上的姿态,弄得薛保保有点惭愧。不愧是大律师,都看不上我的官司。她哪里知道,这是朱律师的欲擒故纵招数。她低声哀求道:“朱律师,我这个官司在您那里是不值一提,但对我来说,是切身大事。能不能求你帮帮忙?”

    朱律师理解地点点头,“当然,我朱律师并不是那种势利眼。每一个当事人来找我,都是需要我真心的帮助。如果我嫌贫爱富,怎么可能成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韩东要是在这里,非得唾他一脸狗屎。呸,法律圈谁不知道,只要成为执业律师,就自动成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你丫也好意思拿这说事,真是恬不知耻啊。

    薛保保已经被忽悠的晕头转向。这朱律师真是高风亮节,人品才气俱佳啊,朋友介绍他真是介绍对了。薛保保对朋友的仗义,也有点感激。

    “朱律师,那您看我的案子?”薛保保小心翼翼地问道。朱律师大手一挥说道:“我接了。但我有言在先,找我打官司,收费可不低,你自己掂量掂量,行的话就签合同。”

    朱律师的合同都是标准格式合同,薛保保看着上面的报价,只觉心惊肉跳:律师费5000元,车马费10000元,其他费用10000元。薛保保知道主任医生挂号费很贵,没想到主任律师也是一样。

    律师费、车马费都好说,上次也被狗屁欧阳律师收过,这次不过是贵了点。这其他费用是个什么鬼?

    薛保保可怜兮兮地看着朱剑豪,“朱律师,我这个官司金额只有十万元,您这律师费就要两万五千元,实在是吃不消啊。您能不能打个折?我这也是朋友介绍过来的。”

    朱剑豪沉吟片刻,无可奈何地说道:“算了,谁让你是我朋友介绍的,亏本赚吆喝吧,车马费少收你5000元,其他的不能再少了。”

    即便是两万元,也仍在薛保保的心理价位之上。她想再争取一下,让朱律师把其他费用也免掉。

    朱剑豪嫌弃地看了她一眼,摇头不已:“要不是朋友介绍,我真不想搭理你这茬。你这个官司要想赢,不得上下打点一下?这一万块钱我还觉得少了呢。我在滨海中院那帮哥们,挨个叫出来吃饭,你这一万块钱,也就能吃糠咽菜,而且是半饱。”

    朱律师的牛皮吹得震天响,薛保保脑补了他为什么收费贵:原来上面有人啊!她这下放心了,贵点就贵点吧,现在办个事,哪里不得打点打点。只要钱花到了正道上就行。

    薛保保在合同上签了大名,想着律师费能不能分批付款的好事。朱律师一声“先交全款后办事”的大喝,断了她的美梦。

    这朱律师厉害是厉害,就是脾气太大了些!薛保保想道。

第四十八章 文章写得好,要饭要到老(第三更)

    “阿赖,把薛保保那个案子的卷宗找出来。”

    新的一天上班伊始,李明山就指挥书记员阿赖,把朱剑豪拜托的案子调出来。阿赖手脚麻利,很快就在堆积如山的卷宗中,找到了李明山要的案卷。

    这个案子案情倒是简单,一审法官的判决写得不错,推理也很有说服力。李明山陷入沉思,如果说这个案子有文章可做的话,就是证据了。原告薛保保起码还有一条直接证据,被告这一方却都是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的效力自然大于间接证据,这是法律常识,除非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条。从这个案子来看,间接证据要说已经形成锁链,也很牵强。

    李明山想到了朱律师的那两条软中华。他决定就从证据效力出发,把一审判决扭转过来。他摸出一包朱律师送的烟,自己点上一根,散了一根给书记员阿赖,细细地琢磨着应该如何自圆其说。

    等等?好像有一期《人民法制报》上,刊登了一篇类似情况的文章?李明山猛然想到,他连忙叫阿赖把这期报纸翻出来。这篇文章是本院民一庭的同事写的,全庭还组织学习过。李明山对他的观点倒不是很认同。不过他承认这厮能上报纸,实力倒是不差。

    作者是韩东,也是中院的?见鬼了,自己怎么不知道,本单位还有这么一号人物?莫非是新人?!他翻翻卷宗,发现被上诉人董小蕾的代理人,也叫韩东。

    这未免也太巧合了?他翻出本单位的电话本,细细核对了一遍。赵东、李东倒是有几位,韩东却是一位都没有。他拨通了宋青书的办公室电话,“宋法官,上次你不是和我们另一个同事韩东,在《人民法制报》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嘛,我有些问题向他请教下,你知道他电话吗?”

    宋青书丝毫不知道李明山的用意。他哈哈笑道:“李哥,这里面误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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