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人性论-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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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自然在一切人之间保持了一种很大的类似关系;我们在别人方面所观察到的任何情感或原则,我们也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在自身发现与之平行的情感或原则。在心灵的结构方面是这种情况,在身体的结构方面也是这种情况。各个部分的形状或大小虽然有很大差异,而其结构和组织一般都是相同的。各个部分虽然千差万别,而其间仍然保存着一种很显著的类似关系;这种类似关系,对于我们体会别人的情绪而欣然立即加以接受,一定大有帮助。因此,我们发现,如果在我们各人天性的一般类似关系以外,我们在举动,性格,国籍,语言方面还有任何特殊的类似,这种类似便促进了同情。我们与任何对象的关系越是强固,想像就越容易由此及彼进行推移,而将我们形成自我观念时经常带有的那种想像的活泼性传到相关的观念上去。
类似关系并不是产生这种效果的惟一关系,而也由那些可能与之相伴的其他关系得到新的力量。别人如果与我们距离很远,那末他们的情绪的影响就很小,需要有接近关系,才能把这种情绪完全传达给我们。血统关系因为是一种因果关系,有时也可以促进这种效果;相识关系与教育和习惯也起着同样的作用;这一点,我们在以后将详细加以阐述。所有这些关系在联合起来时,就把我们的自我印象或意识传到我们对其他人的情绪或情感所发生的观念上,并使我们以最强烈、最生动的方式加以想像。
在本书开始时已经说过,一切观念都是由印象复现而得来的,而且这两类知觉的差异只在于它们刺激灵魂时的强烈和活泼程度的不同。观念和印象的组成部分完全都是相同的。两者出现的方式和秩序可能是同一的。因此,两者的强烈和活泼程度的差别是区别两者的惟一条件:这种差别既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印象和观念的关系所消除,无怪对于一个情绪或情感的观念可以借此而大大地活跃起来,以至变成那个情绪或情感的自身。任何对象的生动观念总是接近于它的印象;而且我们确实可以单凭想像的力量就感觉疾病和痛苦,而由于常常在想一种病变得真病了。但是在意见和感情方面,这种情形最为显著;一个生动的观念主要是在这里转变为一个印象。我们的感情比其他任何印象更为依靠于我们自己和心灵的内部活动;因为这种缘故,这些感情就更为自然地由想像发生,由我们对这些感情所形成的每个生动的观念发生。这就是同情的本性和原因;每当我们发现其他人的意见和感情以后,我们就以这个方式那样地深入到这些意见和感情中去。
在这个全部过程中,最可注目的就是:这些现象强有力地证实了前面关于知性的理论体系,因而也证实了现在这个有关情感的理论体系;因为这两个体系是互相类似的。显然,当我们同情别人的情感和情绪时,这些心理活动在我们心中首先出现为单纯的观念,并且被想像为属于他人的,正如我们想像其他事实一样。其次,还有很明显的一点是,对别人感情所发生的观念被转化为这些观念所表象的那些印象本身,而且那些情感就照着我们对那些感情所形成的意象发生起来。所有这些都是最明显的经验的对象,而不依靠于任何哲学的假设。我们只允许哲学来说明这些现象,虽然同时我们必须承认,这些现象本身已经那样明显,几乎无需再应用哲学了。因为我们不但凭因果关系相信我们所同情的邮种情感的实在性,除此而外,我们还必须有类似关系和接近关系的协助,才能充分完满地感觉到同情。这些关系既然能够把一个观念完全转化为一个印象并把印象的活泼性传达于观念,而且传达到那样完善的程度,以致这种活泼性在推移过程中毫无减损,所以我们很容易设想,因果关系单独也足以强化并活跃一个观念。在同情中,一个观念显然转化为一个印象。这种转化发生于对象与我们自己的关系。我们的自我永远密切地呈现于我们。让我们比较一下所有这些条件,我们将会发现,同情和我们知性的作用恰恰相应,甚至还包括着某种更惊人、更奇特的现象。
现在我们就该由概括地考究同情,转而观察,当骄傲和谦卑两种情感由称赞和责备、由美名和丑名发生起来时,同情对于这些情感起着什么影响。我们可以说,任何人如果因为某种性质被人称赞,那么那种性质(如果是实在的)本身就不会不在具有它的人内心产生一种骄傲。颂词总是赞美人的权力、财富,家世或美德;所有这些都是虚荣心的对象,这一点我们已经加以说明和解释。因此,可以确定,当一个人在钦佩他的人的观点下考虑自己时,依照上面所说明的假设,他首先会发生一种单独的快乐,随后又感到一种骄傲或自满。在这一点上,我们接受他人的意见是最为自然的:一方面是由于同情,因为同情使他们的全部情绪亲切地呈现于我们之前,另一方面是由于推理,因为推理使我们认为他们的判断就是他们所肯定的事实的一种论证。权威和同情这两种原则几乎影响了我们一切的意见;而当我们判断我们自己的价值和性格时,这两个原则必然有一种特殊的影响。这一类判断永远伴有情感;最能干扰我们的知性并使我们陷入任何意见(不论如何不合理)中的,就是这些意见与情感的联系;这种情感弥漫于想像中,给每个相关的观念加上一种力量。此外,我们还可以附加说,我们由于意识到自己对自己极大的偏向,所以我们对于任何证实我们对自己的好评的事物都感到特别高兴,而对于任何反对这种好评的任何事物都容易感到震惊。
所有这些在理论上都似乎是很可能的;但为了使这个推理有充分的确实性起见,我们必须考察情感所表现的现象,并研究它们和这个推理是否符合。
这些现象中有一种,我们可以认为是最有利于说明现在的目的,就是:美名虽然一般说来是令人愉快的,可是我们从我们自己所尊重和赞许的人的赞美方面,比从我们所憎恨和鄙视的人的赞美方面,得到更大的快乐。同样,我们对他们的判断十分重视的那些人,如果对我们表示轻蔑,我们就要感到极大的耻辱。但我们对其余的人们的意见,则大部分是漠不关心的。但是如果心灵本来由于任何原始的本能得到一种对美名的欲望和对丑名的厌恶,那么美名和丑名就该毫无区别地影响我们,而任何意见随其对我们是有利的或不利的,应该同等地刺激起欲望或厌恶来。一个傻瓜的判断正像一个智者的判断一样是别人对自己的一种判断,只是它对我们的自我刊断的影响较小一些。
我们不但对于智者的赞许比对于傻瓜的赞许更加感到快乐,而且当我们与智者有了长期亲密的相识以后,我们会从他的赞许中得到一种附加的愉快。这可以用同样方式加以说明。
其他人的称赞若不是和我们自己的意见相合,并且他们所赞美的若不是我们所主要擅长的性质,便决不能给予我们很大的快乐。军人不重视雄辩的能力,法官不重视勇敢,主教不重视幽默,商人不重视学问。一个人对于任何抽象考虑下的品质,不论如何加以重视,而当他自觉到自己并无这种品质时,那末全世界的人的对他的赞许,也不会在这一点上给他以多大的快乐,这是因为他们永不能使他同意他们的缘故。
出身名门而境况贫乏的人们,总是喜欢抛弃了他们的亲友和故乡,宁愿投身生人中间,从事低贱的和手艺的工作去谋生,而不愿在素知其门第和教育的人们中间生活。他们说,我们走到那里,人们都将不知道我们的底细。没有人会料想到,我们出身于什么门第。我们将远离我们的亲友,这样我们的贫贱境况就使我们较为坦然自在。在考察这些情绪时,我们将发现它们对我现在的目的提供了许多非常令人信服的论证。
第一,我们可以从这些情绪推断说,由于被人轻贱而感到的不快感依靠于同情,而同情又依靠于对象与我们的关系;因为我们在与我们有血统关系并居住接近的人们的轻视之下,是最感到不快的。因此,我们就竭力设法断绝这些关系,使自己与异乡人接近,而与亲戚远隔,以便减弱这种同情和不快。
第二,我们可以断言,关系对同情是必需的,但不是绝对就其是关系而说的,而是由于这些关系有一种影响,促使我们把自己对别人的情绪所产生的观念转化成那些情绪自身——这种转化是通过别人人格的观念和自我的观念之间的一种联结。因为在这里,亲戚和接近关系两者都仍然存在;不过这些关系因为不是结合在同一些人的身上,所以它们促进同情的程度就较小。
第三,割断关系而减弱同情这一个情况,值得我们注意。假如我在陌生人中间处于贫乏状况,因而受到轻视;可是我觉得在那种境况下生活,要比我每天遭受我的亲戚和本国人的轻蔑,还较为自在些。这里我感到双重的轻视;一是来自我的亲戚方面,不过他们并不在场;一是来自周围的人,不过他们是陌生人。这种双重轻蔑,同样也被亲戚和接近两种关系所加强。不过借着那两种关系和我发生联系的那些人不是兼有两种关系的人,所以这种观念方面的差异就把发生于轻视的两个印象加以隔离,不使它们互相混合。邻人的轻蔑有某种影响,亲戚的轻蔑也有某种影响;但是这些影响互相独立,永不联合起来;而当轻蔑来自既是邻人、又是亲戚的人时,这两种影响便联合起来了。这个现象类似于前述的骄傲和谦卑的体系——那个在一般人看来可能显得是那样奇特的体系。
第四,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一个人在他生活周围的人们中间自然要隐瞒他的出身,而且如果任何人猜疑他原来出身于远远高出于现在的景况和生活方式的一个家庭,他便会感到极为不安。这个世界上的每样事物都是通过比较加以判断的。对一个普通绅土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财富,对一个国王来说简直就像乞丐的生活。在不能供给一个绅士以必需品的境况下,一个农夫会认自己是幸福的。当一个人无论是习惯于此较豪华的生活方式,或是自以为按照他的门第和品质应该享受这种生活的时候,一切低于这种身分的事情都成为不愉快的、甚至是可耻的了;他总是以极大的努力来掩盖他对于更大财富的权利要求。他在这里自己知道自己的不幸,但是在他生活周围的人既然不知道他的不幸,因而他的不愉快的回顾和比较,只是由他自己的思想所提示出来,而绝不是从和他人有同情而发生的;这就必然使他大为自在和满意了。
我们的假设是:我们由赞美所获得的快乐发生于情绪的传导。对于这个假设如果有人提出任何反驳,那么我们在考察之后,将会发现这些反驳,在恰当的观点之下看来,反足以证实这个假设。广泛的名声甚至对于一个轻视世俗人们的人也是愉快的;但这是因为人数众多给予世俗人们以一种附加的重要性和权威。剽窃者在得到称赞时,虽然自己知道不配这种赞美,也仍然感到高兴。不过这是一种空中楼阁,想像在这里只是以自己的虚构使自己高兴,并力图借着对他人意见表示同情来使这些虚构变得较为巩固和稳定。骄傲的人遇到轻蔑,就感到震惊,虽然他们并不立即加以同意;这是因为他们的自然情感和他们由同情得到的情感发生冲突的缘故。一个正在热恋中的人,如果你责备或谴责他的爱人,他也同样会大为不快;虽然显而易见,你的反对所以能够对他有任何影响,只是因为你的反对把握住了他,并由于他对你发生的同情。如果他轻视你,或者看到你是在开玩笑,那么,你不论说什么,对他都不会发生作用。
第十二节 论动物的骄傲与谦卑
由此可见,不论我们在什么观点下来考究这个问题,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骄傲和谦卑的原因恰恰符合于我们的假设,而且任何东西如果不是与我们自己发生关系,并产生一种独立于那种情感以外的快乐或痛苦,就永不能刺激起这些情感中的任何一种。我们不但已经证明,产生快乐或痛苦的一种倾向是骄傲或谦卑的一切原因所共有的,而且还证明这是惟一共同的条件,因而是它们所借以发生作用的那种性质。我们还更进一步证明了,这些情感的最重要的原因,实在只是产生愉快感觉或不快感觉的那种能力,因此,这些原因的全部结果,其中尤其是骄傲和谦卑,只是从那个根源发生的。这些简单而自然的原则既然建立在那样可靠的证明之上,就不会不被哲学家们所接受,除非有我所忽略了的一些反驳可以反对这些原则。
解剖学家们往往把他们对人体所作的观察和实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