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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逃逸江南 作者:囧囧呆(红袖2013.6.23完结)-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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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梦中的谢暖儿听得庭院中隐隐地有低沉的交谈声,间或地,不真切。朦胧中看了眼时间,下午三点,昏沉沉地就又睡了过去。
那陈年旧事,早已尘封,本可闭口不提,你却偏要开封重提,伤人伤己。
谢暖儿一直高烧不退,在床上昏睡了整整五天,等她醒来的时候,看着面前晃着谢冰儿姣好的面庞,有些疑惑,又有些迷茫,又看看一直紧握着她手的林哲楠,弄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谢暖儿通过电视台对好安心食品公司案件的跟踪报道和之前了解到的情况,零零碎碎地,大致将事情的经过拼了出来。琐碎而冗长的故事,只因故事中的人物勘不破“情”之一字,才终至最后的这般结局。
豆丁的病情日益一日地重了起来,现在就是连谢暖儿也懒得搭理了,这可急坏了谢暖儿。之前的医生说过,得抑郁症的孩子需要舒适快乐的环境,如果有可能的话,旅行治疗是很有效的。谢暖儿也顾不了自己的身体才刚刚好,就央着林哲楠带她和豆丁去旅行。林哲楠拗不过谢暖儿,特意请了年假,奉陪到底。
这一日林先生携着林太太和小豆丁游走在丽江的山水之中,看着身边人的笑容,林先生忽地有种说不出的满足。于千千万万人中与你相遇,就在这里,不早也不晚。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陈年往事了,相遇、相识、如再能相知,那该是何等美事!可是这世间万物都讲求数的积累,没有足数的缘分,有些事亦是不可强求,否则害人害己。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B市,而在这里她和林哲楠也将筑起他们的小巢。谢暖儿抱着日渐开朗起来的豆丁,看着街头的人来人往,不禁感叹,兜兜转转还是回来了,想起多年前被接到B市的酸楚,谢暖儿脸上微微地漾起笑意。过往的一切她不是不在意,只是因了身边的人,也就再也没了计较的理由了。
八月初,林先生回报社报道,忙活着各种行头,懒散了这么些时日,是该收收骨头了。林太太熨着衣服若有所思,就差把衣服熨出洞来。林先生忙着哄豆丁吃饭,隐隐地闻着有焦味,咋咋呼呼地大声叫喊才把林太太从游魂状态拉回现实。林太太惊觉自己的失神,却脸不红心不跳地遮掩了过去。
“老公,午饭我就不准备了,你自己从幼儿园接了豆丁弄点吃的,或者在外面吃点也行。今天,我,我没空,上次在伦敦研究的那个课题,今天在B大有研讨会……”林太太放下手中的熨斗,抖抖熨好的衣物,淡笑着说。
林先生忙里偷闲地咬了一大口油条,又马不停蹄地给豆丁喂饭,嗯嗯地一阵猛点头,心里偷乐呵,终于可以带着小豆丁去吃垃圾食品肯德基了,呼啦啦,哈哈哈-
送走林先生和小豆丁,谢暖儿看看时间,打理了一下家务,稍稍地将自己拾掇了一番,也就出门了。
那天,谢暖儿没去B大,而是去了郊区的羁押疗养院。
好安心食品公司案件,法庭判决下来的那一天,她接到了颖子的电话。
她想,这些年的是是非非,无论谁对谁错,总得有个了结,也就答应了颖子的要求。
谢暖儿去羁押疗养院的时候,正好是人们自由阅读的时刻,谢暖儿静静地隔着玻璃,看着玻璃窗之内的人们静静地翻阅着书刊,或悲或喜,或笑或哭,阳光越过透明的玻璃窗,充盈了一室的光明。
谢暖儿眉眼婉转,红了眼,久久说不出话来。面前的人却笑得淡然,“谢暖儿,在这里,我很快乐。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可以和我母亲好好相处了。”
谢暖儿努力地眉眼含笑,落下的却是泪。
颖子起身看着远处身着囚衣坐在轮椅上晒太阳的母亲,轻轻擦去谢暖儿的泪痕。
她说,“傻暖儿,为什么要哭呢?你不是说过,如若爱那么一个人,无论自己做什么都希望对方一世无忧。我现在所做的只是希望她能快快乐乐地走完最后一段路。”
她说,“傻暖儿,谢谢你,谢谢你把翡翠别针寄还,谢谢你让我有勇气去找自己的幸福。”
她说,“傻暖儿,请把我的这声‘对不起’转告给林先生。”
那天回去,谢暖儿顶着红肿的核桃眼,林先生上看下看,拧胳膊抡大腿地,“哪家杀千刀的哈?!敢欺负我家媳妇,不想活了啊——”
小豆丁有样学样,还拿出中午吃剩的肯德基,“小螃蟹,不哭,快吃肯德基,好吃。”
林先生尴尬,一把抱起小豆丁就往厨房走,佯装呵斥,“快说,是哪个老师给你们吃这种垃圾食品当下午茶的?嗯?来,来,豆丁爸爸给豆丁做别的好吃的。来,我们去厨房了,O(∩_∩)O哈哈~。”
谢暖儿⊙﹏⊙b汗,懒得管这父子俩。
是夜,林先生听着林夫人代颖子说的那声“对不起”,眉眼前所未有地温润。
一切执念,已成过往,无需上心。




☆、Chapter144【偷生不苟且】刘颖(番外)


那日,接到来自英国伦敦的信,信封上她的名写得温润婉转,温暖清新,就如她的名字一般。随信一起寄来的是一个精致的小礼盒,但我一直都不敢拆看那封信和那个礼盒。这就是我,对于不敢面对的现实,我会习惯性地选择忽视,轻描淡写地忽视,却从未想过挣脱。包括小时候被迫进ru林家,被迫将林哲楠推进电梯,被迫关进精神病院,被迫和蒋枫结婚。我的生活就是一潭死水,毫无生机可言,而我也从未想过这会有任何改变。
有时我会怀念那时我们三人在扬城的生活,简单没心机。其实,我一直奢求的生活就只是如此而已。和蒋枫结婚的前夕,收拾东西,翻到了放在床头的那个礼盒和信。看到那个温暖到极致的名字,有一霎,我很不甘心,特别地不甘心,凭什么,凭什么那个女人可以拥有林哲楠天下无双的爱,凭什么!凭什么!
我像发了疯一样地将那个锦盒打开,盒内躺着的是那枚修补得完整如初的翡翠别针。看到翡翠别针的那刹,我知道了为什么我会输得如此惨烈。对于爱情,我没那份胸襟,我没那份执着,我没那份纯粹,我没有那份勇气。
信上,她将这枚翡翠别针背后的故事告诉了我,我才发现我和蒋枫两人的命运纠葛早就开始,在我不经意间。我想那时的她必定是从林哲楠的口中获知了我和蒋枫的婚讯,怕我心有不甘,或是做什么傻事,才会将翡翠别针寄回,物归原主。
信中,她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她说,“颖子,那该是怎样的心心念念,才会让那个男人从小就步步为营,甘之如饴,只为迎娶佳人。”当时含泪的我,被这句话逗笑了。她是对的,她是对的,那该是怎样的心心念念呢?我突然想了解那个步步为营的男人。
当晚,我就订了机票,飞往伦敦,携着那枚修补得完整如初的翡翠别针。是的,我逃婚了,曾经的我从未想过,也从未敢想。飞机起飞的那一刻,坐在机舱中的我可以想象母亲气急败坏的神情,二十几年来,第一次发自内心地感到了恶作剧般的报复快感。
到伦敦的时候,他们正在筹备他们的婚礼,每次我都会远远地观望,不打扰。婚纱店内,我看到当年的林少爷不惜抛弃面子亲自操刀,只为给他的新娘一件更完美的婚纱。地摊上,我看到那个温润的女子用糯糯的吴音腔英语和小摊贩讨价还价,只为给她的新郎做一件得体而称心的礼服。他们的日子拮据而快乐,那种幸福的味道,即使隔得很远我也能清晰地感觉到。婚礼那天,我混在观礼的人群中在上帝面前默念他俩的名字,求主赐这对新人一世无忧,百年好合。看着谢暖儿含泪的笑,我哭了,在场所有观礼的人中,只有我知道这所有的一切是怎般地来之不易,只有我知道,我真心地祝福他们。
后来,我带着那枚翡翠别针去了好多我一直就想去的地方,我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但在那些日子中我希望能紧紧地抓住自己的未来。
从欧洲回来是因为在国外看到了有关好安心食品公司的新闻报道,谢家会是一锅乱粥的情景不难想象,只是这背后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不敢去猜测。
刘家和林家积怨已深,母亲对于林家的恨意仿佛与生俱来。虽然零零碎碎,虽然是只言片语,但我知道这一切的背后都牵涉着那个母亲爱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也怨了一辈子的男人。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我不想再走母亲曾经走过的路。
那一天,我约了蒋枫,带着那枚修补好的翡翠别针。我问他为什么会喜欢我。他笑笑说,没什么原因,只是他想保护我。听到他回答的时候,我就知道这辈子我比我母亲幸福。
随着靳家的介入,舆?论不再一面倒地指责谢家的女儿,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彻查。我知道,我要面对的是什么,只是那个男人护了我那么多年,这一次我也想护他一次。
是的,我去自首了。假如平息任何风波都需要一个替罪羔羊的话,那么就让我来吧。母亲因为这个消息病情越发重了,肿瘤晚期恶化。
那时候的母亲是军区数一数二的美人胚子,又是军区司令的掌上明珠,这样的家世和容貌是多少女子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她可以仗着自己的家世背景和容貌使尽千般的小性子,可她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爱上一个已婚的男人。这注定是冤孽。
在案子开庭审理的前夕,母亲在父亲的陪同下到警局自首。这一辈子,也就只有父亲才能包容母亲的所有性子,包括母亲从未爱过他这一点。但我知道父亲其实一直是耿耿于怀的。母亲交代了所有的事情经过,但她隐去了蒋枫帮她办事的经过。她知道,我爱那个男人。
一纸宣判,尘埃落定。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母亲因为带病在身,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最终判了死缓。我们都知道,她等不到行刑的那一天了。她的病情恶化得很快,生与死只是一步之遥罢了。
我向有关部门申请去了羁押疗养院,我想好好地陪她走过最后一段时光,也许明天就是大限,也许下一秒就是大限,但无论如何,我都希望好好珍惜。蒋枫和我的事,我不再多想,一切随缘吧。




☆、Chapter145【换你一世无忧】宁凌(番外)

这里是海拔3000多米的苦寒之地,离天很近,近得仿佛只要踮起脚尖就能够到天边的云彩。天很蓝,蓝得纯粹透明。
边防哨所中的日子简单而枯燥,练操执勤成了我生活的大多数。空余时间,我会吊吊嗓子,来段京剧。被暖儿知道的话,指不定会被那丫头嘲笑成什么样子呢。想想那时候,她每天清晨一到点就吊嗓子,清唱一段,我总是受不了那咿咿呀呀的折腾。到了现在才知道世事会变,其实人也会变,那时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也会好上这么一口。
刚到这的时候会时不时地出现高原反应,慢慢地,时间久了,也就适应了。边防哨所中的人员很少,连我算在内一共十六人。每天清晨五点,我们起床洗漱升国旗,练操,然后就是巡逻,直到晚上十点熄灯休息。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不咸不淡。
老马是我们所长,四十大几的岁数,经年累月被风沙吹得像极了一个六十几岁的糟老头子。有时,我会害怕,怕有一天自己也会像老马一样,怕有一天我会老得连暖儿也不认识我。哨所安排巡逻轮流制,每两人轮一班,人员轮流安排。我们所有的年轻后生都怕和老马排一班,倒也不是说老马有多严肃,只是老马是一个非常木讷的人,半天不说一句话。巡逻是件枯燥之事,满眼的悬崖绝壁,没有绿意更别奢望天空会有飞鸟划过,聊天成了我们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在这个没有生命迹象的苦寒之地,仿佛只有当风中飘荡着我们闲聊的声响,才能让我们感觉自己还活着。但每次和老马巡逻,每次除了闷头走路外就无事可做,可以想象那日子有多难熬。
那一天,又轮到我和老马巡逻。其实,我习惯了和老马这样彼此不言不语的巡逻方式。这一天的老马还和往常一样走走停停,查看查看高地的通讯设施,和往日并无差别。只是在返回哨所的时候老马却兀自地坐在了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自个儿抽起了烟。
我看看老马,笑笑,也就坐了下来。烟雾缭绕中,我看着老马木讷而沟壑纵横的脸,一下子看不懂他。
“小子,你在烦恼什么?”老马淡淡开口,带着浓重的四川口音,说着就抛给了我一只烟。
我有些狼狈而生疏地接过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却呛得撕心裂肺,一如当初在伦敦时。
老马深吸一口烟,指着我脚边的一个缝隙缓缓开口,“小心脚边的郁金香苗。”
我诧异,或说是震惊,我从未想过在这么一个苦寒之地,会有这么娇嫩的花苗。我慢慢弯腰,看着缝隙中长得瘦小孱弱的秧苗,难以置信。
老马掐灭了烟头,淡淡地看着蓝得没有一丝杂质的天,笑笑。二零零零年,老马上哨所,老马的婆娘要他带着郁金香的根茎上哨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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