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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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云麾下,自然不止他一个人有家眷,太史慈的母亲太史巫氏很是关注儿子的婚事。
封赏以后,太史慈并没有第一时间去上任,而是忙着圆房。
好家伙,他不娶就不娶,一娶就是两个。
太史巫氏请赵云母亲赵张氏做媒,娶了真定大族程家闺女程翠为妻,老夫人的丫鬟小月被赵张氏收为义女,改名赵月作为小妾。
太史慈可不像徐庶,他是纯粹的武将,胆子大着呢,再加上太史老夫人也不想与儿子分开,一大家子都跟着到云中郡去上任。
云中西边就是丁原主要的防区五原,东边为定襄和代郡,从建郡之日起,经历了多次对胡人的战争,居民并不多。
尽管是一个郡城,在太史慈眼中,感觉连真定县城的一成都比不上。
郡守张成,是张让的一个从弟,被世家挤兑到这里来当太守,当了郡守后,来看了一眼马上就跑回了雒阳装病,生怕在这里被胡人生擒活捉。
可以说,云中郡就是一个当地的小世家管辖的郡,成了他们的天下。
还别说,这些人尽管没有凉州三明那么厉害,不说卫国,保家这一项就容不得他们退缩,硬是把郡兵打造出来了。
虽然这些兵卒还没有和胡人野战过,也没有被他们冲破城池的记录。
这些情况,在太史慈来之前早就了解,他对政事一窍不通,赵云就派了张博张舒过来帮他,武力这一块还没啥值得担忧的地方。
看着眼前稍显破败却依然坚挺,约莫二丈七八高的城墙,太史慈不由涌起万丈豪情,哥如今也算是有地盘的人了。
那些到其他地方任职的哥哥兄弟们,咱就来比试下,当初在大部队里不算,今后看看谁混得更好。
云中郡的士绅特别想得到朝廷的支持,知道新来的郡尉大人是参加过北征的将领,不由大喜过望。
当天晚上,就在郡守府举办欢迎晚宴,终于有人来和自己等人分担压力了。
“各位父老乡亲,我太史某人别的不敢夸海口。”太史慈首先端起酒杯:“只要本官在云中一天,那就会和诸位群策群力,保卫我们的郡!”
“谢大人!”士绅们看到他一饮而尽,慌忙站起来也举杯喝完。
“大人,我们云中在外人的眼里就是荒凉之地。”一杯神仙醉,把王家主王胜的激情点燃,他刚喝完又倒满了酒杯。
“原本都以为朝廷放弃了,天幸让大人来和我们一起同甘共苦。”
“话说多了都是虚的,今后但有差遣,要人出人,要钱出钱。”
“要人出人要钱出钱!”其他家主也不甘示弱,纷纷站起来表决心。
并州王家在整个州甚至天下的大世家,东晋王朝的王家就是这一支人南迁的。
王胜不是嫡系,只是一个分家的家主,但是他说话的分量,代表了一半左右的世家。
当天晚上,大家喝得很尽兴,太史慈本人都喝得有些醉了,怎么到房间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一大早,他在太守府里照常起来练武。
郡尉府?拜托,朝廷好长时间没有派了,即便有也只能和太守一起办公,连校场都在郡守府前面。
见惯了真定侯手下那些染过血的士卒,再看看面前的三四千人,太史慈次心里还是有些失落,战力差了不少啊。
“兄弟们,我就是太史慈,你们的新都尉!”他大声说道:“今后,我将与你们同在。”
“万胜!”士卒们的心气还是很高,情绪瞬间就被带动起来。
“兄弟们,我知道以前你们都是在防御。”顿了顿,太史慈说道:“我的兄弟赵云曾告诉我,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
云中郡以东,就是皇甫嵩的防区,西边则有丁原。
他相信一旦自己这边有任何危险,两人都不会见死不救的。
“大人,要和胡人作战就需要战马。”一个曲长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整个郡城的马匹加起来还不到四千匹,都是各家自己的。”
还有这等事?
“马算什么?”太史慈嘴角一撇:“没有啥老子带你们去抢!”
第一百一十四章 家和万事兴()
太史慈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从来都不是。
也可以说,这个年代的人,一般都一诺千金。
就如太史慈,在原来的轨迹中,他和孙策单挑,最后投降还放了前任主人刘繇。
在他许诺后没有多久,等磨合好了队伍,与城内的世家商量了一番,大家都凑一些马。
云中健儿并不是不会骑马,而是普通人缺少马匹。本郡的人,不会像桑干县一样有汉奸,世家们不允许,他们会自己清理。
在这个时代,世家门阀的力量和力度,可比朝廷大多了,即便有也早都清理干净。
和胡人做生意,他们自己也会,不需要汉奸在中间中转一次。
东边的皇甫嵩尽管还没有打过一仗,鲜卑人对他的监视从来不曾放松过。
西边日渐强大的丁原,也逐渐引起了他们的重视。
至于云中郡,有郡兵吗?鲜卑人表示怀疑。
在小部族们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太史慈敢率领全部的人马出现,一连灭掉了两三个小部族,所到之处寸草不留,如同他们的同胞在汉地所为一般。
其实云中的各家族当初借马,并不是认为新来的郡尉有多牛。
他们看来,不知道有多少年,本郡从未主动攻击过。
既然郡尉要出击,咱自然也要表现出自家的诚意,甚至都安排好了私兵,一旦太史大人陷入危险或者全军覆没时的应对。
看到郡尉不仅战而胜之,而且满载而归,心里的高兴就别提了。
轮到偿还马匹的时候,一个个心花怒放,因为当初太史慈说的谁借一匹就还两匹。
自此以后,他在云中郡即便说不上一呼百应的地步,至少郡城的人已经完全接纳了他,谁都不会怀疑能带着大家伙打胜仗的人。
打胜仗的人,并不止太史慈,新任泰山郡守、青州刺史赵风赵子玉一样风光无限。
来了半年多,逐渐融入了现在的生活。
赵风发现泰山郡的天气与雒阳或者真定完全不一样,哪怕隔着海还有一段距离,气候十分湿润,在夏天是最难受的时候。
他是朝廷钦封的太守、刺史,这种事情在其他地方就不会出现,刺史是监视太守的,难不成在青州你赵风自己监视自己?
有北征的战功,再有袁家的使力,一切却都顺理成章。
每每去讨贼,赵风本身就是一个武者,自然会随队出征。
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从不会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
何况手底下是些什么人?一边是原泰山寇四位,另一边则是投降的鲜卑人,让他很不放心,自然不会任由手下不断壮大。
冰冷的铠甲在冬天穿着还能起到保暖的作用,夏天就非常不幸,十分闷热。
不要说出征,就是在家里坐着,稍微运动一下,那汗水就会粘在身上,黏黏糊糊的,十分难受。
近海的天气和真定、雒阳大不相同,同样是热,这里是湿热,那两个地方,夏天身上有汗,偶尔一阵风吹干,一点就不难受。
泰山郡你试试,只要有汗,那种难受劲,只有你洗浴过后才舒服一些。
关键每次洗完不久,又会出汗。
赵风非常羡慕和嫉妒弟弟赵云,为何他对身边的人都那么信任,自己这边小心又小心。
作为北征的功臣,他和手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封赏,泰山四兄弟,只不过洗白了身份而已,官职一个县尉很了不起了。
手里面拿着刚从家里面传出来的情报,赵风眉头凝成了川字。
按说,他的枪法不错,两个妻子几乎是同时怀孕。
问题也就来了,甄姜和袁玟,两人都不是省油的灯。
作为真定侯的长子,一般人都认为今后族长的位子,铁定会落到他的头上,据说二弟赵云对那位置根本就不感兴趣。
也就是说,双方谁先生下儿子,谁就会是下一任正牌夫人,儿子也是真定侯爵的继承人。
奇招叠出,这边找人算命,那边马上就会找道士祈福。
据说有一次一不小心,还惹上了黄巾道的人,要不是家里人警醒,今后等黄巾起事,有心人会不会拿出来说事都不一定。
对于二弟的话,赵风越来越深信不疑,看到各地的黄巾越来越猖獗,造反是迟早的事。
未来的赵家继承人,肯定在各方面都要突出才对。
赵风并不认为,目前自己因为年龄的关系,年纪轻轻就到了两千石官员的位置就把弟弟抛开。
事实上,从懂事的那一天起,他就把赵云作为自己的潜在对手,一直在研究。
有句话说得好,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
要说赵云,真算不上赵风的敌人,他这当哥哥的至少表面上不会这么想。
随着情报的深入,他惊奇甚至是惊恐,好像这家伙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真要有这样的人,还和你玩个屁呀,啥事你就能预测到。
别说他烦,就是真定的母亲赵张氏同样烦闷无比。
两个大儿媳妇,仿照二儿子的规矩,两人一边大。
赵张氏记得很清楚,甄姜的出生年月日和时辰在后来结婚换帖的时候全部都变了。
她本来比袁玟还小上几个月,如此一来成了姐姐。
在自己面前请安,也不忘斗嘴,表面上云淡风轻,实则每一句话都藏着机锋。
“大娘,我想去和郭嘉在一起。”赵念真按照新家谱改名赵子真,他直觉不对。
还没等老太太回答,赵灭虏改名的赵衿虏也在一旁道:“奶奶,我也去。”
赵张氏都被逗笑了,你一个小屁孩儿,跟着凑什么热闹?
此刻,她无比怀念起自己的二儿子来,从小到大,其他孩子对自己的只有敬和畏,他对自己的感情,赵张氏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其实,赵云前世没有享受到天伦之乐,这一辈子很在乎自己的双亲。
他两个,不,现在是三个媳妇儿,简直成了赵张氏的亲闺女。
婆媳之间说一些私房话,她们都把这个婆婆当成倾诉的对象。
得,还是给子龙写信吧。
当然,动手的不是赵张氏,她就动动嘴,丫鬟写。
主母的信,开什么玩笑?这还是她老人家第一次写信。
没有任何耽搁,信在最短的时间内送了出去。
而回信也快,上面只有五个字:家和万事兴。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本小说一部经书()
家和万事兴,不过是一句很平常的话语,这也与赵云现在很忙有关系,不然他会给老妈写一篇很长的信,让她感到安慰。
上一世,自己还没懂事的时候,就成了孤儿。
这一辈子,赵云对家人对亲情特别看重。
就像大哥赵风,可能很多时候,他都把自己看做假想敌。
但是在赵云心里面,他从没想过对这个哥哥做什么。
无极甄家确实财力强大,那又如何?自己手上也有了徐州糜家这一个赚钱的机器。
袁家四世三公,说实话不值一提,接班人袁绍与袁术都是半路出家,没有经历过底层官员的道路,做事儿想一出是一出,不切合实际。
再说,自己的岳家蔡家与荀家,就教化的功劳,又能差到哪里去?
况且赵云是两千年后的灵魂,商业发展到那时,永远不是现在这种理念规模所能比拟的,不然真定赵家,怎么能快速崛起,又如何会赚下令世家都绝望的财富?
毫不谦虚地说,赵云有了如今的身份,就是抛开自己的家族,另起炉灶,再造一个庞大的商业集团也不是啥难事。
至于什么甄家洛神郭女王之类,他从来都没想过把她们收入囊中。
上辈子,吊丝赵子龙非常仇富,只不过没有一般人表现得那么明显。
这一世,赵云才体会到有钱人的好处。譬如近段时间,自己相当于在闭关写作,其实也就是他动动嘴,几个屋子的人在帮他誊写。
戏志才有一点前世赵子龙的潜质,十足的宅男,和堂姐赵灵的婚礼,他就像一个木偶。
他深知自己和世家子的不足,就是知识的深度有了,在广度上来说还差得很远。
一有机会,戏志才就在看书,五花八门,什么书都在看。要是自家的书,他会在上面认真写好自己的注解,好像都是精读。
估计拿一本大官人和金莲不得不说的故事,他也会看得津津有味。
“贤弟,你这脑袋是如何长的?”他拿着手上这本书苦笑。
老实说,让戏志才去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