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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部分

赵云-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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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佛陀及众菩萨又往往同道教诸神甚至中国历史名人,被并列在一起加以崇奉。

    佛教制度组织松散,它本就比较温和、松散,没有规定只供奉一个神灵,日常生活中无须事事祈祷,结婚、生育也不必举行甚么典礼或施洗。

    传入中国之后,其制度组织比东南亚某此些国家为松散,一般老百姓可以宣布自己信仰佛教,或同时信仰多种宗教,而不受限制。

    佛教在华影响钜大,因其具有适合中国国情的哲学力量,而且中国人迷信宗教之心向来薄弱。

    故中国人受佛教主要在哲学方面,而非宗教方面,这也是佛教能与中国固有的儒学和道教融合的原因。

    前世网络里面,对各种教派的分析丝丝入扣,对于赵子龙这个宅男来说,没事儿就上网冲浪,对于此类题目多有接触。

    他陷入了两难境地,设若以自己的身份去接触佛教,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此刻的佛教十分弱小,而且在和儒家、道家的排挤中不断挣扎。

    设若加入一个有影响力的人物,他们肯定非常欢迎。

    “大兄,文和,你们认为我等可以掌控宗教否?”赵云开口问了一句。

    “子龙,此意不可长!”戏志才闻言,大惊失色:“昔日你曾言张角必反,欲做张角耶?”

    贾诩一震,他今日对民间的黄巾道几经分析,总觉得好些地方不对。

    此刻一听,原来自家主公早就清楚其大贤良师,还说他要造反!

    我的天,此等种种神通,难不成主公真是神仙降生而来?

    他不是多嘴的人,极致后来张角果然谋反,终其一生,就算在最艰难的情况下,也不曾背弃过赵云,对贾诩这种投机者来说,实属难得,原来在今日就种下了种子。

    听到戏志才的话,赵云苦笑连连,或许有朝一日,自己会对那个位子有想法。

    现在的自己和赵家,根本就不会有半分反意,时机不对。

    “这两天我就不去学校了,”赵云眯起眼睛:“等我再现之日,佛教当为我助力。”

第一百零八章 进击的高顺() 
夏天的大草原,一望无际的绿色,就连人骑着马从中间穿过,都会淹没在绿色的海洋里。

    长生天保佑,今年终于没有去年那么干旱,年后到现在陆陆续续下了四场雨,而且有一次的雨下得特别大,有河流的地方甚至连人都冲走了。

    对于鲜卑人来说,死些人无所谓,关键是要牧草丰茂。

    弹汗山王位的争夺,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但这与普通的鲜卑人没一毛钱的关系。

    这是一座不太高也没有多少林木遮盖的小山包,高顺坐在上面差不多一个时辰了,始终都没有变换过姿势,宛如一个石雕。

    “大人,高将军是怎么了?”一个士卒悄悄问旁边的曲长。

    “还能怎么?”曲长一脸苦笑:“他是在心疼这一仗又死了多少人。”

    尽管有些不识数,旁边的士卒七嘴八舌议论起来:“好像也没死多少人吧,我们这个曲的人大部分都还活着,一些受伤的被送到刺史大人那边去了。”

    “也不知道这么打下去何时才是尽头,我们再怎么着,不该去杀鲜卑人的平民吧。”

    “哼,这些小部落都分属于不同的大中部落,只要上面的部落确定要打仗,铁定会骑着马到我们中原去杀我们的人,烧我们的屋,搞我们的女人。”

    “我也不是说这个意思,关键我们是步兵,为何高将军偏偏要带我们来大草原上厮杀。”

    “还别说,要遇到一般的汉族军队,出现了巨大的伤亡,马上就会崩溃。”

    “是啊,幸好胡人和我们不一样,死战不退,想保护他们的孩子,做梦去吧。”

    下面的嘀咕声渐渐偏离了主题,高顺听不见,就是听见了也不甚在意。

    胡人的凶悍,他早就了解,尽管不是出生在边塞,毕竟不是第一天和他们打交道了。

    没错,高顺的目的就是要练兵,想办法练出一支决胜骑兵的部队。

    并州这边连年战乱,招进来的士卒基本上和胡人一般悍不畏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能赚一个,可惜他们的身板参差不齐。

    刺史大人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要身着厚实板甲的士卒们,在平地上去迎击骑兵。

    一副板甲穿在身上差不多四十五斤左右,普通士卒就是走路都费劲,更遑论作战了。

    刚开始,高顺还以为刺史大人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练兵的开始,他发现了几个要素,第一是单兵的素质,非气力大者不能完成任务。

    其次,要是针对骑兵的话,必须有一个不太开阔的地形,不然骑兵骑着马就跑,你一群穿着板甲的步兵能走起来就不错了,还想两条腿追过四条腿?

    再者,要是地形开阔的话,骑兵一个冲锋,前边的部卒特定是炮灰。

    说起来,多亏赵家,要在并州军选取那么多膀大腰圆的汉子,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高大哥,你还别说,士卒们的伤亡一次比一次少呢。”张辽笑嘻嘻地打马上山。

    他也没指望对方和自己说话,反正木头一样的人,就是在刺史面前也不见得说上三句话。

    看到外甥说的一切都慢慢应验,丁原不得不佩服赵云的眼光,吕奉先果然就是一个战争狂人,曹性也是猛冲猛打的性格,郝萌那小子就是一个打顺风仗的人。

    至于张辽,这孩子的进步是最大的,哪怕身体还没有长成,竟然可以和吕布单挑十回合没多大问题,尽管那高傲的家伙没用全力。

    排兵布阵上,他已经把《孙子兵法》看完用于实践,还率领一个曲灭了一个小部落。

    丁原知道自己的斤两,没有赵家那么强大的武力,除了吕布一个人之外,其他的武将都还不具备以少胜多的能力。

    他也不会像袁绍那么愚蠢,派出部队去和大部族硬拼。

    说白了,如今的并州军尽管输少赢多,好几次都有运气的成分。

    鲜卑人的崛起很是突然,让一部分贵族忘乎所以,从此连马都不骑,而他们又决定着手下部族的生死,好几次都是抓住这样的人物迫降的。

    可惜好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吕布那么牛的人,单枪匹马抓住一个部族首领,结果人家宁死不屈,还自杀了,造成并州军最大的一次失败。

    打那以后,丁原就更加小心谨慎。

    他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个人武力值不高,过于依靠手下的将领。

    吕布受伤后,全军退缩了两百多里。

    从那以后,丁原听取赵家部曲的建议,让手下的将领各率领一支人马,对鲜卑的小型部族进行蚕食。

    “文远,今晚的行动有些危险,你还参加吗?”高顺终于站了起来,敦实的身材就像一堵墙,眼睛看着北方。

    “顺平大哥,又有仗打了?”张辽早就跳下马,嘴里嚼着一根带着甜味的野草根。

    至于参加与否,这还用说吗?

    “高忠、高勇、高强、高勤!”高顺没有答话,沉声叫着四个名字。

    那是高家的部曲,也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臂膀。

    不要怪高顺,这个年代,每个家族都比较倚重自己的部曲。

    或许在军队里有比他们能力和武力都厉害的人,那又如何?大体上公平就已经很不错了。

    高家不是一个顶级世家,从来都不是,而他则是高家的旁支,说起来和高干那边还有些沾亲带故的。

    以前高顺混得不好,自然就不会有家族的投资。如今隐然成了丁刺史手下的红人,丁原不仅身后有赵家的支持,更是陛下眼中平民的代表。

    世家谁不清楚,灵帝就是想让寒门和平民来取代世家的地位,自然会加大力气来培养自家人。

    至于高干?免了吧,一方面随着袁绍的失利他也受到牵连,另一方面他本身就家资丰厚,背后有袁家的支持,还不一定看得上家族的支援。

    “主公!”四人算不上高家的死士,只是部曲而已,却对高顺死心塌地。

    张辽眼里露出惊惧,或许在武艺上自己可能占优,那一种视死如归的气质,和自己单挑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今晚,我们要在草原上打最后一仗!”高顺一字一顿。

第一百零九章 陷阵营成形() 
四人眼中那种漠视一切的眼神,和高顺太像了。

    张辽不由陷入沉思,记得有一次丁大人和自己讲:“我外甥说过:一支部队,从成立之初就会烙上指挥官的印迹,并形成自己的风格。”

    自己会像高大哥一样吗?他有些挣扎。从小家境并不好,现在利用大人给的资源顺利筑基,他最在乎的是自己的性命,只要人在,一切都有可能。

    至于高顺说了些什么,他没有听,只是在想着自己今后的风格。

    在刺史大人麾下,奉先大哥靠着自己的武力值让手下人跟着自己横冲直撞。

    曹性大哥就是一个拼命三郎,啥时候在战场上都是身先士卒。

    要以为他真是一个鲁莽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最厉害的就是他手里的弓箭。

    往往在冲锋的过程中,曹性那令人发指的箭术大建其功,等冲到敌人身前时,就会收割不下于五六条人命。

    至于郝萌大哥,张辽说实话很是欣赏,好像他打仗,都会事先把一切都安排好,到时候以多打少,在战场上分割包围。

    眼前的高顺大哥,和他们每个人风格又不一样,他一样是身先士卒,有点奉先大哥的样子,又有曹性大哥的架势。

    自己的路究竟在何方?张辽十分迷茫。

    初夏的草原之夜,最多的就是数不尽的蚊子,可它们对武装到牙齿的高顺麾下战士不能造成多大伤害,除了面部。

    白天晴朗,晚上月朗星稀,坤深部落所有的帐篷围城一个圆形,一层又一层,中间自然就是部族首领坤深,那里面还亮着灯。

    “和木,你确定吗?”坤深看着儿子,眼睛如鹰,似乎要看到他的心里面。

    “阿爹,扎楞部落应该是中部大人和王庭的牺牲品。”和木不是很确定。

    “不应该啊。”坤深把自己脱得精光,帐篷里烟雾缭绕,蚊子没有,人闻着有些难受。

    大草原上,白天尽管有些炎热,晚上却分外凉爽,他好像有些上火,觉得浑身都燥热。

    “父亲的意思是?”和木感到十分讶异。

    在他看来,自己这些小部族,每一个之间相隔都在五十里以上,来保证每个部族的牛羊都有足够的草料。

    要说王庭和三部大人之间的战斗,肯定会对小部族产生影响,这不,扎楞部落就悄没声息的消失了。

    “不管是我们部族还是扎楞部,都是大鲜卑的一部分。”坤深耐心解释到:“尽管他们之间的争斗会影响到我们,却不会连孩子都全部杀死。”

    糟糕,自己咋就这么大意呢?和木脸上惶急,汗水都出来了。

    这是最大的破绽,草原上你可以杀死或者把成年战士贬为奴隶,却不会去杀死孩子,那是大鲜卑的希望。

    “什么声音?”和木眉头一皱。

    “野鸟吧。”坤深刚说完,马上就觉得不对劲,他大吼一声:“敌袭!”

    说着,手忙脚乱地把衣服穿上,冲出帐篷。

    我的天啊,他的心在滴血,这是什么样的敌人?四周的帐篷都露出了火光,每一个从大火里面逃出来的人,都会受到弓箭的招呼。

    “文远,光靠步兵,定然不能全歼敌人。”高顺静坐在战马上:“步兵和骑兵的配合,才能把敌人赶尽杀绝!”

    “好叻,顺平大哥,看我的!”张辽呵呵笑着,带着自己的一个曲,迅速投入战斗。

    两人合作以来,都是战斗在半夜,一旦灭了一个部族,就消失在茫茫草原之中。

    那比人还高的野草,就是部队最好的宿营地。再说就是浅草也没关系,士卒们在里面睡觉,外面啥都看不着。

    “什么人?”坤深出离愤怒了。

    他是最早跟着檀石槐大王起家的那一批鲜卑人,尽管这些年体力在走下坡路,却一直没有放松过自己的武艺。

    毫不夸张,就是唯一成年的儿子和木,在他手上都不能讨好。

    “哈哈,我是你爷爷!”张辽可不知道对面的敌人就是部落的首领,弯弓搭箭,手中的箭支咻咻咻发出美妙的声音。

    那些刚从睡梦中惊醒的鲜卑人,刚刚上马,就被他和手下的士卒们射死在当场。

    汉人的普通士卒一般都有夜盲症,好在刺史大人来了以后,大家的待遇提高不少,每人的菜里都有盐,还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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