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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吸血鬼黎斯特-第3部分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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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的感受,你恨他们,因为他们不了解你所承受的一切。他们很难想像山顶上发生了什麽事。』  
对这样的话,我感到一种冷静的愉悦。我沈默地回应,母亲却完全了解我的心意。  
她接着说:『这跟我首次生孩子有些相似。我足足受了十二个钟头的罪,有如陷身痛苦的罗网,唯一脱逃之道是婴儿顺利出生,或是我难产致死;痛苦终於过去,我抱你大哥在怀里,却不要任何人靠近我。并非我责怪谁,而是我所承受一小时又一小时的苦楚,似下地狱又再一次复苏的煎熬,没有身历其境的人哪能体会?我内心极安祥,就在生育的最普通境遇下,我  真正了解绝对孤寂的意义。』  
『你说的完全正确!』我有点吃惊地答道。  
她没有回话。我一点也不觉惊讶,在说完此行想说的话後,她是不会再任意多说废话的。她只伸手摸摸我的额头,於她,这倒是罕见的举止;发现我身上犹穿着血迹斑斑的猎装时,她显然极为悲痛难忍。  
母亲沈默了好一会。  
我呆坐着,眼光掠过她朝向火炉,内心有一大堆的话想说,更想告诉她,我有多麽爱她。  
但是我忐忑犹豫。以往每当我跟她说话时,她总是叁言两语明快截断,绝不容我有细诉的机会;所以尽管我深切爱她,怨尤之情也相对加浓。  
在成长岁月当中,我只看到母亲一迳读着意大利书,跟她成长之地那不勒斯的亲友涂鸦写信,却从来不耐烦教我和哥哥认识起码的字母;从修道院回家後,事态也没有改变。我已经二十岁,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读简单的祷词;我怎能不恨她的书,不恨她只知沈湎於书里,而忽略我们的存在呢?  
再进一步说,似乎也只有当我身心受到重创时,她  肯多少付出母性的温情於兴趣,对此事实的模糊认知,尤让我愤愤不平。  
然而除她之外,我别无救世主,我已倦於孤独,也许年轻人总是如此吧! 如今,她就在眼前,她从自囿的图书室走出来,对我极表关注。  
我终於确定她不会站起来走开,话语喋喋不休。我低低说道:  
『母亲,事情犹不止如此,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已心怀恶念--』她脸上表情不变。我继续说:『好几次我甚至梦见我杀了全家人--我的意思是说,在梦里我杀了哥哥和父亲,我一屋子一屋子捕杀他们有如杀狼一般。我感到谋杀的欲念隐埋在心底……』  
『我也一样,儿子,我也一样。』她说着,脸上浮起奇特的微笑。  
我弯身向着她,仔细大量她,又降低声量说:  
『梦中杀人时,我大声尖叫。我几乎看得见自己面貌狰狞,听得见自己咆哮怒吼,嘴巴张成完整的O字型。』  
她谅解地点头,眼里闪着亮光。  
『在山上,当我於狼搏斗时,情境有些仿佛……』  
『只是有一些?』她问道  
我点点头。  
『杀狼之後,大觉自己判若两人。我甚至不知道,此刻跟你在一起的,究竟是你的儿子黎斯特,还是另外一个人--一个杀人凶手。』  
她静默了一段长时间。  
『不,你不是凶手,你只杀死了狼。你是猎人,是武士。你比家里的任何人强壮坚毅,这是你的悲剧根源。』  
我摇了邀头。母亲的话固然不错,此际却无关紧要,再说,强壮坚毅也者,并非这回不快乐的主因,只是,我懒得解释而已。  
她的视线转到别处又回到我身上。  
『人的角色不止一种--』她说道:『你就扮演不同的角色,你即是杀手更是男人。不过,别只为了憎恨他们而使自己沦为杀手,也别一位只有谋杀或是疯狂,你  得以解脱,  得以拥有自由。你一定还有路可走。』  
她最後的话重重撞击了我。她的确一言中的,话里的暗示也让我大吃一惊。  
长久以来,我总认为自己不可能即跟家人搏斗,又能兼当好人;要做好人就是表示我已认输,除非我能找到更有趣的『好人』界定。  
我们静静相对数刻,这是我们之间不寻常的亲密。她看着火,手在头後的园疤上轻搔。  
『你猜我曾想过什麽?』她的视线再次转向我:『谋杀其实还不如背弃他们,  是真正彻底的轻蔑。恨极了时,我想像自己喝得烂醉,脱光衣服,在山间小溪赤裸裸的沐浴。』  
我差一点忍俊不禁。这是母亲庄严的玩笑吗?我端详着她,一时不能确定我到底有没有听对。不过她确实说了以上的话,而话还没完哩!她接着说:  
『然後我想像自己到了村子里的客栈,跟着任何遇见的男人上床--粗俗的,强壮的,老的,少的,我躺在床上,男人一个换过一个;斯时也,我感到一种过瘾的胜利感;一种不管你父亲,或是你们死活的绝对解脱感。在那瞬间,我纯然是我,我完全属於自己而非他人。』  
母亲的话令我大惊失色,目瞪口呆,对於这种说词,父亲哥哥,乃至村子里傲慢自大的商店老板,会有什麽发应呢?天呀……这简直太滑稽了!  
我犹忍住不笑,可能因为想像到母亲的裸露,而不得不板脸。但是我实在憋不住而抿了抿嘴;只见她微笑点点头,又扬起眉毛,好像在表示我们互有默契一般。  
我终於捧腹大笑了。我以拳捶膝,头更撞到床边的木头。母亲似乎也笑了,以她独特安静的方式在笑着。  
这是古怪的刹那。我发觉某种人类残存的兽性,犹然存在母亲身上,我们的确互相了解,此时,所有对她的怨尤似也无关紧要了。  
她解下发夹,头发披在肩上。  
我们默默相对了一个钟头左右,不再笑也不再说话,在壁炉的火光下,享受无声胜有声的亲密。  
她转头面对着火,她的侧影,细致的鼻子和嘴  ,美得令我百看不厌。沈思间,她猛然回头望我,坚定冷静无动於衷的说:  
『我绝不可能离开这里,我已来日不多。』  
我整个人呆住,前面的惊吓比起来算得了什麽?  
『我可以活过这个春天。』她紧接着说:『也许加上夏天,但我绝对活不过冬天。我很清楚的,肺部的疼痛太厉害了。』  
我情不自禁呻吟起来,身子倾前叫着:『母亲!』  
『别多说什麽话!』她答道。  
我想她不喜欢被叫『母亲』,但我忍不住了。  
『我非得跟一个人大声说出来不可,我完全被吓坏了,我好害怕呀!』母亲说着。  
我很想抓着她的手,却知道母亲绝不允许,她讨厌被别人碰触,她从来没有用手揽抱过谁。所以我们只能一凝眸相对代替拥抱。我泪流满面。  
她轻拍我的手。  
『别多想。』她说:『我自己也尽量避免去想。只是当时候来到,你纵然失去我,也得设法好好活下去。唉!对你恐怕还真不容易!』  
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来。  
她离开了,一如来时无声无息。  
尽管她没提及我的衣服、胡子和不忍卒睹的外表;她派了  人送来乾净衣服,刮胡刀和热水,在沈默中,我享受着  人的伺候於服务。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3  

  
我的身体渐渐康复,杀狼事件的记忆尽量屏除脑海,母亲说的话却铭刻心底。  
我思索她所说:『完全被吓坏了』的话,我不全明白那是怎麽回事,只觉得她的话正好说出事实。如果我是垂死之人,感觉大概没什麽两样;比起来,在山上屠狼恐怕还好过一些。  
不仅如此,她一迳默默承受在家里的不快乐;虽然她跟我一样的憎恶古堡里郁闷无望的生活。如今,在生了八个孩子,死了五个仅仅存活了叁个後,她却命在旦夕,一生即将宣告结束。  
我决心振作起来,好让母亲开心一些,偏偏就是办不到。想到她时日无多,我简直无法忍受;只能躲在房里踱过来踱过去,关在房里吃送来的饭,却一直提不起劲儿去面对她。  
那个月底,古堡突来的访客却把我拉出房间之外。 
母亲进来说,村里的商家为了感谢我的杀狼壮举,特别前来拜望,我必须亲自接待。  
『哎,去他妈的!』我口出粗话。  

『你非下来不可。他们是来送礼,你必须一尽领主之责。』  
我讨厌这一切。 
勉为其难来到大厅时,发现所有来客我全认识,村里最有钱的店老板也赫然在座,所有人都盛装而来。  
其中只有一个打扮浮夸的年轻人,我没有马上认识出来。  
他大约和我的年纪相仿,个儿相当高,我们目光相对时,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尼古拉斯,布商的长子,曾经到巴黎去念书。  
他还真不一样了。  
身穿玫瑰红镶金的华丽织锦外套,脚趿金跟便鞋,衣领加上一曾意大利蕾丝花边。只有头发跟从前一样,乌黑卷曲,只不过系着一个丝结在背後,看上去挺孩子气的。  
这正是巴黎的流行款式。而流行的快速递嬗,一如驿站车来车往。 
站在他面前的我,却穿着破旧的毛衣,磨损的皮靴,污黄的蕾丝更不知修补过多少次。  
由於他看上去乃镇上的代言人,我们彼此鞠躬如仪。他打开黑斜纹棉布包裹,取出一件镶毛里的腥红天鹅绒披风,多麽艳丽的衣服呀!当他注视我时,眼睛炯炯发光,让人忍不住觉得他是来觐见君王!  
他诚挚地说:『爵爷,微薄之礼请您消纳。披风的毛里乃选自你所杀的最好狼皮,以後寒冬出门狩猎,穿上去即挡寒又正适合您的身分。』  
他的父亲,随着送上一双黑色带毛里小羊皮长靴说:『这双也是,爵爷,打猎穿的,爵爷--』  
他们的诚意深深打动了我。这些店老板的财富,我只能在梦中  得以想见,他们竟对我这麽慷慨有礼,这麽客气尊敬。  
我收下披风於皮靴,同时也以从未有过的礼貌,向他们深切致谢。 
我的背後传来大哥?格斯丁的语声:  
『这下好了,他更要胆大妄为啦!』  

我满脸通红,在这些来客的面前恶言相向,简直太过分了。视线瞥向尼古拉斯时,他的脸上却只见款款深情。  
在离去前的轻吻时,他附在我耳边轻轻说:『爵爷,我也曾经胆大妄为!改 
天,请容许我再次拜访。届时,您肯告诉我如何以一挡八的经过吗?只有胆大妄为的人,  能做出胆大妄为的大事呀!』  
从来没有商人跟我如此说话,那瞬间,我们恍若回到少年时期,我旁若无人的大笑;他的父亲有些失措;我的两个哥哥停止窃窃私语;只有尼古拉斯,一直保持着巴黎人的从容微笑。  

访客离开後,我拿着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进母亲房间。  
她一边懒懒地轻梳头发,一边仍在看书,从窗子透进的微弱光线中,我第一次看到她头上长出的白发。我告诉她尼古拉斯所说的话。  
『为什麽他自称胆大妄为?』我问道:『他的话好像别有含意。』  
母亲笑了。  
她说:『他当然别有含意。他曾经玷辱家门过呀!』她放下书本直直瞅我:『你知道他自小受到教育,刻意模仿贵族行为於生活。在巴黎学法律的第一学期,却疯狂爱上了小提琴。好像他听过一个意大利名师演奏,这个名师天才横溢,以致传说中,他乃出卖灵魂给魔鬼以换取才气的。尼古拉斯骤听之下,竟放弃一切跟从莫扎特学习音乐去了。他卖光所有的书,天天练琴,弄得考试也不及格。他希望成为音乐家,你能想像得到吗?』  
『他的父亲一定抓狂了!』  

『当然。他甚至砸碎了乐器!你是知道的,一件昂贵的货品,对布商如他意义何等重大。』  
我微笑起来。  

『尼古拉斯现在没小提琴了吧?』  
『他还有一把,他卖了手表,迅速跑到克莱蒙郡买了另一把。他的确是胆大妄为。最糟的是他的琴还真拉得蛮好!』  
『你听过?』  

她对音乐懂得不少,在那不勒斯时,是跟着音乐一块长大的。不像我只听过教堂合唱,还有市集的演出。  
她说:『在星期天做弥撒时曾经听过。他在布店的楼上房间演奏,谁都听得见的。他的父亲还恐吓要打断他的手呢!』  
布商残酷的说法使我抽了一口冷气。我已为尼古拉斯着迷,他的执着行径,令我倾慕不已。  
『可惜他绝不可能成为名家啦。』母亲接着说。  

『为什麽?』  
『他的年龄已过。一旦过了二十岁,你就很难再学好小提琴。不过,我又真懂得多少?他拉的琴已够神妙,何况他也许能出卖灵魂给魔鬼呢!』  
我有些不自在地笑着。这听来太神奇了!  

『你为什麽不到城里去,跟他做做朋友呢?』她问道。  
『我干什麽要去?』我反驳着。  

『黎斯特,你真是的!你哥哥会恨得半死,而老商人会欣喜若狂,他的儿子竟能和侯爵之子在一起。』  
『这不成理由呀!』  

『他曾去过巴黎呀!』她说着,瞅了我好一阵子,然後视线又回到书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梳起头发。  
我注视着她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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