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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吸血鬼黎斯特-第17部分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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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急急地说着:  
『黎斯特,怎麽回事呢?告诉我!』好像别人全听不见似的:『你到哪里去了?发生什麽事啦?黎斯特!』  
『台上的表演继续呀!』瑞诺对着张开大口的特技演员怒吼。他们急忙在闪耀的脚灯前小跑,然後一连串翻起筋斗来。  
乐队把乐器转化成小鸟的鸣啭,一阵红色闪舞过来。小丑在挥袖,铃声在晃响,台下放肆的观众在嚣叫:『来点过瘾的玩艺儿嘛!露点真本事嘛!』  
卢琪娜过来亲我,我瞪着她粉嫩的喉咙,玉润的小手。我可以看到珍妮脸上的血管,她柔软的下  渐渐靠近过来。香槟倒在成打的小杯子里,人人一饮而尽。瑞诺在谈着他於我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今晚的小小胡闹只不过是个开始,不久,剧场当成为大街上最伟大的一家,等等等等。我恍如看到自己打扮成雷利欧,更恍如听到我哼着小调,对着弗雷妮亚屈膝单跪。  
舞台上,小小凡人手忙脚乱地急欲转身,当玩特技的头头做了一个粗俗的动作时,观众哄堂大笑。  
说时迟那时快,我下意识地已上了舞台。  
我站在舞台正当中。脚灯的热传过来,烟刺着我的眼睛;我瞪着楼顶的人群,包厢里的贵宾,於大厅一排一排的观众;我听到自己凶悍地下令,要玩特技的人马上离场。  
笑声震耳欲聋,嚣叫於讥讽之声此起彼落。屋里每一张脸的後面,不过是露齿的骷髅罢了。嘴里哼着雷利欧的小调,不是戏里的曲目,而是我从大街小巷听来的片段。『多麽可爱的弗雷妮亚呀!』我一再喃念着,语无伦次。  
尖酸刻薄的讥笑四起。  
『上戏呀!』『俊俏小夥子,得玩真的啦!』从楼顶那儿,有人丢来咬了一半的苹果,正好打到我的脚。  
我脱下淡紫色的齐膝外套,解下镶银的剑鞘。  
嘴里哼的歌,已变成支离破碎荒腔走板,然而狂乱的诗句犹在头上撞击着;我看到荒地里的美丽於狂野,一如昨晚尼克拉琴时给我之感觉。在此种野草杂生於异味扑鼻的丛林里,人类世界的理性秩序是无由存在的;当然这是一种我看得见却未必了解的幻象,只不过自己乃是幻象中的一部份;其自然正如优雅而冷漠的猫,张出猫爪陷入尖叫的老鼠身上一样。  
『俊俏小夥子是残忍的死神!』我半真半假地说:『他能一口气吹熄全部小烛火,毁掉厅内每一个喘息的灵魂呢!』  
这样的说法其实太夸张了。在某种层次上,也许有神祗从眼镜蛇身上,能了解颜色的不同变化;从尼克的提琴声音中,解析出丰富的音色於音调,但是绝不会违背主要原则:『你不可以杀人!』  
一堆油腻腻的脸孔,在阴暗里的偷窥着。脏乱的假发,混充的珠宝,赃兮兮的华服,皮肤像水流过弯曲的骨骼。一群破烂的乞丐,在楼顶吹口哨并尖叫,他们有驼背的,有独眼龙,有拄拐杖的,有牙齿黄如坟墓陈年灰沙。  
我双臂直伸,双膝微弯,开始玩起各种特技表演,跳起各式舞步;我在台上金鸡独立的转了七个圈子,轻松自如地越转越快,一转身毫不费力地跃入车轮似的大圆环;然後,我翻起筋斗,模仿我曾在市集见过的所有惊险动作。  
掌声立刻响起。我恍若回到村庄时的灵活轻巧,舞台变得小而且碍手碍脚,天花板变得低垂压迫起来,脚灯的烟雾一阵阵逼来。记起对弗雷妮亚唱的小调,我放声高歌;又跳又转一如陀螺;然後眼望天花板,屈膝纵跃之际,我的身体凌空而盘旋上升。  
顷刻之间,我攀升到屋顶横梁,然後优雅地下降,无声无息地落到天花板上。  
观众有的屏息,有的目瞪口呆。乐队的人停止演奏面面相觑;因为,他们看得到,台上根本没有任何拉线的存在。  
观众的热烈使我欣喜若狂,我的翻筋斗从舞台翻到屋棚,再从屋棚缓慢花稍地转下来。  
喊叫於欢呼盖过了掌声,舞台後人则噤不作声。尼克站在角落处,他的嘴默默地念着我的名字。  
『这是花招伎俩,是幻象幻影!』相同的断言来自四面八方,观众争相接受这种论点。瑞诺目瞪口呆的脸,在我眼前晃过。  
我又跳起舞来了。不过,我感到这回的优美,似已引不起观众的回响,比之一般舞者的正常舞姿,我的姿势拉长拉大而极为舒缓,难度极高,但看上去竟好像拙劣的模仿。  
有的人在两侧喝倒采,也有人发觉制止;乐手和前排的观众忍不住轻叫;人群渐渐不自在而窃窃私语起来,只有楼顶的乌合之众仍然拍手不已。  
我猛然冲向台下,好像要教训观众的粗鲁无礼。有几个人吓呆了,站起来想逃到走道,一个喇叭手丢下乐器,自乐队处爬出来。  
我感觉到他们的激动不安於生气愤怒。幻象跑到哪里去了?观众不再觉得有趣,他们不能欣赏真正的技巧;我失之严肃的态度更令他们害怕。在那不知所措的一刻,我感到他们的无助无力。  
我也感到他们的毁灭厄运。  
他们是一大群聒噪刺耳的骷髅,落入血肉於破布的陷井,但是却鼓起勇气,以抑压不住的骄傲对我咆哮。  
我举起手命令他们安静下来。我坚定而大声的高歌,唱出对弗雷妮亚示爱的小调,对句接连对句,我的声音越来越响亮;人群在我面前起立尖叫,我仍引吭高歌,歌声淹没了所有的嘈杂。在忍无可忍的怒吼里,我看到他们,好几百个人,打翻了长椅子,双手紧紧地捂住他们的头。  
他们的嘴扭曲变形,他们的尖叫只是无声。  
群魔乱舞的殿堂!枭叫、咒骂,脚步踉跄挣扎走向大门;帷幕被拉下来,楼上的人跑下来冲向街道。  
可怕的歌声倏然而止。  
我沈默地注视着他们。软塌塌汗淋淋的躯体,笨手笨脚地挤往各个方向;敞开的门刮来飕飕的凉风,一阵奇特的寒栗自四肢窜起,我的眼睛好像已变成玻璃制品。  
若无其事的,我捡起剑佩在腰际,拾起皱而有灰的及膝外套,把手裹在紫色的衣领里。所有这些举止动作,都怪诞一如我刚  的行止。尼古拉斯用力叫着我的名字,两个演员太害怕而紧紧抓住他,使他动弹不得。然而!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在混乱中却有东西吸引我的注意,这似乎  是要紧的--非常非常的要紧--有一个人站在包厢,他不但没逃,而且站着不动。  
我慢慢转身抬头望着他,他竟然屹立不动,这家夥太大胆了吧。他是个老人,黯淡的灰色眼眸愤怒而顽强的瞪我,我也回瞪他。我听到自己又张嘴大叫,我越叫越大声,少数留下来的几个人又捂住耳朵,尼古拉斯正想冲过来,脚步猛然顿住,也举手紧紧抱头。  
然而这个老人仍站在包厢怒目饰我,愤慨的、顽固的,灰色的假发底下,双眉也随之暴睁。  
年纪已使他的脸容变形,肩膀宽厚,双手多节扭曲,眼神的流露即非自大,却也绝不妥协。他的嘴抿紧下巴收缩。从他的披风里,他拿出枪,双手瞄准我。  
『黎斯特!』尼克急忙大喊。  
枪声响起,子弹射中我。我身子晃都不晃,只直直屹立一如刚  老人的坚定。痛苦在我躯体四处滚动而停止,只是我的血管却不听指挥。  
鲜血喷出来了。  
血流个不停,我的衬衫湿透,背也溢满了血。不知何来的拉力却也越来越强,一种温暖掺杂着刺激的感觉,开始在我的胸前於背部传散开来。  
老人大惊,张口结舌。手枪从手上掉下去,头底下,眼闭上;身子缩成一团,好像体内空气被抽光似地,他整个人躺在地上。  
尼克跑向楼梯,冲进包厢;他几乎歇斯底里呜咽呻吟着,认为他是来目睹我的死亡了。  
我静立不动,在可怕的孤寂里,聆听自己躯体内的声音;那是梅格能把我变成吸血鬼之前的躯体,如今躯体已成不死之身,我知道伤口已经愈合。  
丝背心的血已经乾了,外套上的血也乾了。子弹所穿过的地方犹刺痛着,血管脉动的活力恢复,伤口却已消失。  
尼古拉斯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他呆呆注视我,察觉我并没有受到伤害,理智却告诉他这不可能是真的。  
我推开他想走下楼梯,他紧紧拉着我,我又推开他。我不能忍受他的形体,更不能忍受他的气味。  
『离我远一点!』我说道。  
他靠近,手臂环绕我的脖子。他的脸红肿,嘴里发出不忍卒听的声音。  
『放开我,尼克!』我恐吓着,如果我推得太用力,很可能撕裂他的胳膊,拉断他的背。  
拉断他的背……  
他呻吟着,口齿不清地喃说着。在恼人的刹那,他发出的声音,恐怖有如山上被狼残害的马嘶;我想起那可怜的骏马,像一只昆虫被踩死在雪地里。  
当我挣脱他的手臂时,自己根本不知道在做什麽。  
我跨着大步,走向马路,人群尖叫着让开。  
不管旁人的试图拦阻,瑞诺跑过来。  
『先生!』他抓起我的手亲吻,看到血迹,人愣住了。  
『亲爱的瑞诺,没事了。』我说着,惊讶於自己语声的柔和於坚定。不知道是什麽东西让我分神了,我原该仔细聆听的;但是兀自顾着对瑞诺说话。  
『没事,没事,亲爱的瑞诺!舞台上的血,不过只是幻象罢了;一切都只是幻象,一种新颖的舞台艺术,一种怪诞的戏剧表演,是的,是怪诞演出。』  
让我分神的感觉又来了。  
就在环绕身边的混乱里,我感觉到某种异样,人群推来推去,靠近又稍退後,尼古拉斯惊骇地瞪视。  
『继续排戏上演--』我开口着,却一点也不能全神贯注。『杂技、悲剧,更文明的戏也行,所以你喜欢的都好。』  
我从口袋里掏出银行的本票,放在他微抖的手里。一些金币滚落在走道,演员害怕地急忙向前把钱捡起来,在人群里,我视线扫瞄着,想找出让我分神的来源;是什麽呢?不是尼古拉斯,他站在被冷落的剧院门边,失魂落魄地注视我。  
不,是某种似熟悉又不熟悉的东西,於黑暗有关的。  
『雇最好的滑稽演员--』我口齿含糊地说:『最好的乐队,了不起的布景师--』我掏出更多银行本票,我的声音又高亢了,吸血鬼的声音,我又看到挤眉弄眼,看到手举起来,只是他们不敢让我看到以手捂耳的情形。『完全没有限制,」绝对没有限制「,你可以放手去做!』  
我走开了,手拉着外套,剑因为佩得不当,吱嘎作响。某些在黑暗里的东西!  
我疾走进入第一条小路後,跑了起来,我知道听到什麽,是什麽令我分神,那是某种幽魂,毫无疑问的,就在人群当中。  
我确信无疑的理由很简单,我跑得比任何凡人要快得多,而那个幽魂仍在我之前,而且显然不是落单的。  
我脚步停了一下,更相信自己感觉没错。  
这里离大街只一哩而已,曲折的小巷狭窄而黝黑,在他们似乎故意而猝然的默不作声之前,我已听到他们了。  
我焦躁又苦恼,已无心再玩追躲的游戏。我头昏眼花大声吼问:『你们是谁?跟我说话呀!』路边的玻璃窗震动了。凡人在他们的小屋里骚动不安;附近并没有公墓。『回答我,你们在群胆小鬼!有种的就出声,否则就永远滚得远远的去吧!』  
我知道--虽然我怎麽知道的,我不能告诉你;我知道只要愿意,他们听得到我,也可以回答;他们的贴近於感情的强烈,正是他们对我再也不能仰制的证明;他们可以掩饰自己,正如他们也能掩盖思维一样,长久以来他们确实掩饰得很好;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是聪明的,他们也有言语。  
我长长呼了一口气。  
他们的静默令我恼怒,但是这样的恼怒次数已太多了,我也像过去的处理方式一样,转过身背对他们。  
他们跟我走,这一次他们跟来了,不管我多麽步履如飞,他们跟得很好。  
我来到沙滩边,走进圣母院,他们如影随形奇特无声的微光,  终於消失。  

那个晚上,我一直待在教堂里。在右边墙角的阴暗处,我蜷缩而坐,为了失去的血,我饥饿难当,每一次有凡人靠近,我都觉得身上原来的伤口强烈的拉扯着、刺痛着。  
我默默等待。  
一个女乞丐带着一个小孩走近,我晓得时间到了。女乞丐看到我身上的血迹,焦急万分地要把我弄到附近的医院,她的脸容菜黄而瘦削,然而仍竭力以瘦细的手臂扶住我。  
我注视她的眼睛,看到她眼里的光辉,我感到她破衣服底下胸脯的热气,她柔软多汁的身体靠着我,支  着我;不管浮花织绵於蕾丝的血迹,我依偎着她,亲吻着她。我拉掉她的赃衣服,一边呼吸她喉咙送出的热气,一边低头灵巧地吮血,以免睡梦中的孩子看到我穷凶极恶的模样。然後我发抖的手,轻轻脱掉孩子破烂的衣衫;这也是我的,这个小小的嫩脖子!  
吮吸的狂喜滋味,已毋须用言词加以形容,过去的许多掠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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