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遍天下-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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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美人见我没喊疼,顿时神清气爽,露出个绝美脱俗的笑,感慨道:“原来我美得会让人不知道疼,呵呵……”然后一驾马,跑得无影无踪。
而好巧不巧的,还把我的包子踩得稀巴烂,想收起来吃都是不可能的。
放下捂着脸的手,我转身,趿拉着破鞋,又去买了一个包子,如果今天再不吃东西,我一定会再次昏倒。
很多时候,不是不气,不是不恨,不是不想撕碎狂吼粉碎砸毁!可我现在一无所有,有的,只是这条随时会离我而去的小命,受尽冲动惩罚的我,已经懂得隐忍。隐忍很难过,很煎熬,会痛苦吗?不会,没有什么比恨自己更让人痛苦了。
先是小心翼翼,然后是大口狠吞下唯一的那个包子,继续无目标的游荡……
游荡的日子不太好过,和人打过架,为抢半个长毛的馒头,最后我赢了,很骄傲,却在转身后流下了一滴泪;被人打过,因为我蹲在了他们的地盘,还随意小便,不交保护费;狗咬过我,我咬过狗,最后一比一,平手,它现在是我唯一的朋友,唯一肯听我说话,听我指挥的生物,虽然我看不出来它原本的样子,就像它看不出我的,但我想,无论什么时候,它一定会一直跟着我,认出我,因为我们是患难兄弟,一同抢过别人的包子,一同欺负过占我地盘的乞丐,一同吓过对我恶骂的畜生!
要我说,它才是人,一个不会因我变丑变美就会惊讶的人。因此,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人’,很特别是不是?我喜欢和‘人’在一起,就像它喜欢和我一起一样。我们喜欢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它有双即漂亮又特别的沽蓝色眼睛,样子有点像哈士奇,但基于它的皮毛实在是和我邋遢的样子成正比,让我无法透过事物的伪装看到物体的本质。它总会呜咽地拱拱我的脖子,被我一脚踹飞后,又会老实的回到我身边,继续用爪上的嫩肉挠我脸,我知道它饿了,可我也饿啊,只能忍着。被闹得无法入睡时,我就噌的坐起,摸黑给他抓虱子,喂它吃,然后告诉它,虽然虱子身体小点,但好歹算块肉,也很香。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半个月的光阴,而这半个月里,我竟然没有死,真是历史加在我身上的另一种神奇。
但好运不是时时都有的,不是总有人会扔出一些还可以下咽的东西,已经三天了,我和‘人’滴米未进,已经饿得魂飘飘。两个人蹒跚在清冷的街道,不知不觉间出了城门,向下一个未知的地方走去。虽然官府仍旧紧张的找脸上有伤的女子,但我这邋遢的样子已经在城门口转了好久,久到根本就没人会瞥我一眼,久到我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是那个脸被毁容的女人。
我迷迷糊糊走着,‘人’迷迷糊糊跟着,反正我走到哪里它就会跟到哪里,我不理它,它更没有力气和我闹。
穿越在一片连绵起伏的山脉间,一切静得有些死亡的恐怖。
突然,眼前一晃,一只毛绒绒的兔子蹿了出来,‘人’精神一震,眨眼间,已经追在兔子后面,誓死要弄死它充饥。我眨眨眼睛,不敢相信,‘人’的速度竟然可以这么快,它一定是偷吃了什么东西,没有给我!不然怎么如此精神抖擞?我撒开腿,牟足了劲,无比开心的盯着‘人’的后屁股,撒欢狂追了出去。兔子哦,想想都流口水。
两条腿真的不如四跳腿,追着追着,竟然跟丢了,只能寻着‘人’的脚印,咬着牙跑,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它身上,誓死要吃到兔子肉!
跑啊,跑啊,突然听见一声悲鸣,呼吸一紧,有种不要的预感涌上心头,加足所有的力气,狂奔到‘人’身边,见它身中一剑,呜咽的倒在血泊之中,正用不舍的目光凝视着我。
我脑袋突然就大了,被封闭的泪腺再次泉涌,抱着‘人’的脑袋疯了似的嘶吼:“不要!不要!人,不要!你给我活着,一定要挺住!只有活着,我们才可以在一起,你不想要我了,是不是?‘人’!不要!别扔下我,别……扔……下……”三天断粮,长途跋涉,加上伤心欲绝,在痛心疾首的悲鸣中,我昏倒了……
色遍天下 第三卷 勃然变色 挂牌工人,小闲!
章节字数:5017 更新时间:08…02…16 10:01
突然袭来的疼痛,让我呲着牙,费力的张开眼,看见头顶上两个十二岁左右模样的小男仆,正在吵着嘴架。m
小甲说:“都怪你!都说让你抱好了,你却松手,把人摔了吧?”z
小乙说:“都怪你,好不好?我说我不抱,你非得往我身上塞他,保不成,他是你故意扔地上的呢!”y
小甲回顶:“你不要诬陷好人!”w
小乙呲牙:“谁是好人啊?我怎么没有看到!哼!”x
小甲掐腰:“你那双招子跟个瞎眼蒙似的,还能分得清好人坏人?别出说来让人笑话了!”2
小乙怒吼一通,小甲回掐一顿,从最初谁将我仍了这个问题,逐渐转变为人身攻击,再来就差点动起拳脚。u
我揉了揉后脑勺,晃了晃迷糊的头,快速从地上爬起,站在两个争得面红耳刺的小男仆中间,一把拉过下甲,急声问:“‘人’呢?”b
一会儿的功夫,两个小家伙又跑了回来,将我要的东西放到地上,就退到了门口处,看着我和‘人’。z
我知道自己的样子非常邋遢,可能随时会蹦出个虱子花花,他们嫌我脏,我能理解,也不介意。爬起,端过托盘,两碗白饭,一盘普通菜,一瓶药。j
将药上在‘人’的伤口处,它疼得身体一颤,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好勇敢的男子汉!将一碗饭倒入菜碟,用黑漆漆的手抓了抓,听见门口两个小男仆发出嗯的声音,没有心情理,掏出一掌的饭,将手伸到‘人’的嘴下,看着它沽蓝色的眼睛突然变得生动起来,我满足的笑了。‘人’伸着舌头,一口口将我喂到嘴边的饭卷了进去。我笑着叹息道:“本想留一碗给自己吃,看你这损样,我就发挥一下礼让的精神,全给你好了。‘人’啊,你可要快点好起来哦,你要是挂了,我就把你煮了吃!知道吗?”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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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眼睛一眨,很滑稽的样子,仿佛真听懂了我的话,呜咽了一声,算是回答。我呵呵一笑,将自己的饭又拌到它的碟子里,搅了搅,继续喂它。可它却用那双漂亮的沽蓝色望着我,始终不肯张嘴吞下我手中的饭。v
我笑着恐吓道:“快吃,不然扒了你的皮,做双暖鞋穿!”v
‘人’用那只厚厚的爪子,轻拍了我一下,沽蓝色眼望着我,呜咽了一声,伸出了舌头,卷进了所有的饭菜。然后在我的抚摸下,渐渐入睡,我就这么席卷在它身边,一直陪着它。e
两个小男孩又跑了出去,一会儿的功夫又端来两碗饭,一叠菜,一壶茶水,小心的放到我面前。我抬起头,对他们勾起嘴角,真心的笑笑,说声:“谢谢。”j
两个小男孩脸一红,转身跑了出去,却又折了回来,小甲瞄了瞄我,问:“你要洗澡吗?”(
我看了看睡得安稳的‘人’,对他们点点头,小心的点起脚尖,出了门,将门轻轻关上。r
知道‘人’没事,我的心也终于可以放下,捧着自己的饭菜,便随着他们在庄严大气的府邸里绕了起来,转了两个弯,进入一间普通的房屋。l
两个小家伙为我打来水,小甲说:“公子交代了,等你醒了,就给你一些银两,作为射伤你狗的赔偿。”+
小乙接话道:“我家主子不但人好,还正义,说你若有其它需要,就尽量满足。但你也要知道,公子好心,才会将你和狗带了回来,若丢了不管,也不是不可以。做人要懂得感恩,不能得寸进尺。”小手一伸,将热水倒入浴池,接着说道:“我们见你的狗好象伤得不轻,可能要在这养上两天,所以,你最好还是洗个澡,弄得干净点。”+
我大口爬着饭,对他们的话简直是这耳进,那耳出,但也明白了大概。他们的公子把‘人’射伤了,然后带着哭昏的我和‘人’一同回到了府邸,等人的伤好了,给我一些银两,将我打发了事。但总体来说,这样的人真算是罕有的好人了。5
等我狼吞虎咽的吃饱后,两人也将水放好,我笑嘻嘻的说了声谢谢,两个小家伙又是脸一红,转身出去了。我说的吗?这两小男孩干嘛突然对我好了,原来是听了谢谢,心情变好。5
我呼啦呼啦地将自己黑又亮的无敌军旅衣,脱下,扔在地上。一个高蹿进温水里,美美的闭上眼睛,享受起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没有洗过的热水澡了。v
将骨头泡酥了,死皮大灰泡起了,一顿大搓,足足脱了十层皮后,才惊觉,原来自己的皮肤是这种颜色!身上交织的粉线还是那么明显,显然脸上的也好不到那里去。洗好了,看看被我搓下的灰,真有点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k
有人敲门,是那两个小男仆,将手上的衣物放到桌子上,小甲说:“这是到管事儿那里新领的,应该合身。”r
我欢快的说了声:“谢谢。”7
两个小家伙,乐呵呵的退了出去。真想不到,两个简单的字,竟这么快的把人收买了,真是两个可爱善良的孩子。
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将粗布棉袄穿好,想了想,还是拿过了镜子。w
仍旧消瘦的脸,丑陋的面颊,还是老样子,也没有什么好坏之分。拧起一半的头发,梳理成男子的样式。想把脸用黑灰抹好,却一时间找不到适用的原料,只好做罢。吸了一口气,跨出了房门,看见那两个小家伙迎了过来,皆倒吸了一口气,眼中有丝恐惧。s
我温和的笑了笑,说:“别怕,我从小被人贩子倒来倒去,最终卖到小倌里,因不肯接客,就把自己的脸画花了,老鸨子气不过,将我双手钉在木头上,见我快死了,才将我丢扔了。我好歹算是拣回了一条命,就一直流浪,才来了这里。你们若真怕,我就找块布,挡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骗人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a
两个小家伙初听我说,也是一脸的震惊外加几分可怜,然后一同急摇头,说:“不用……不用……不怕……”看我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柔和,几分可怜。^
我感激的笑笑:“你们若不嫌弃我在倌里呆过,就叫我一声哥哥吧,怎么说,也虚长你们几岁。若嫌弃,此事做罢,算我高攀了。”6
两人皆红了脸,小甲忙接过话:“怎会嫌弃哥哥呢?哥哥的骨气是小甲所最敬佩的!”7
小乙忙点头:“就是,就是,叫声哥哥听着贴进,小乙喜欢的紧。”#
这回换成我一脸茫然,张了张嘴,问:“小甲?小乙?你们的名字?”^
两人很诚恳的点了点头,小甲说:“我叫李甲,他叫许乙,哥哥叫我们小甲,小乙就好。”h
我眨眨眼,明白了瞎猫碰上死耗子是一种事实后,轻笑道:“好,小甲,小乙,我叫闲,你们若不嫌弃,就叫我闲哥哥。”闲,就让我做个闲人,无忧无虑,有口饭吃,就幸福的傻笑吧。&
俩人一脸羞色的喊了声:“闲哥哥。”1
在俩个小男孩的热情攻势下,我很快就知道了自己身在何处。这里就是在江湖中赫赫有名的泰山北斗——菩衍剑庄。其庄主启衍为人侠风义胆,待人宽厚仁慈,广结天下好友。府上游侠食客不断,乐善好施,正气凛然,更主要的是,他是名震江湖的当今武林盟主——启衍!种种大帽子盖下来,他就是位四十多岁的成功男人,生有一子,随了他的姓,叫启尊。看来他的夫人也是入赘的。‘凤国’真是崇尚权利实力的国家,虽然一直是女尊男卑,但你若真有实力,以没有什么能阻止你飞黄腾达,功成名就,就像这位武林盟主。a
具小甲小乙述说,他们的公子启尊是位风度偏偏及其俊美的男子,为人和善却魄力十足,简直是人中龙凤,将来必然会接了盟主的位置,虽然那位置需要甄选,但他家公子还是最有希望地!这里面包含多少盲目的崇拜,我们姑且不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家公子的箭法并不好,不然怎么会射中我家‘人’?
启尊是武林盟主启衍唯一的儿子,也是‘菩衍剑庄’唯一的公子,没有女子竞争,他是这里唯一的继承人,很宝贵的身份。而我想,他这个入赘的母亲一定过得很憋气吧?儿子随了父姓不说,更没有一个小爷可以宠爱,只能一门心思的对待盟主丈夫,真看出来权利的重要性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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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听二人说,他们夫妻感情甚好,从来都是和和睦睦,相敬如宾。可我又觉得,不吵架的夫妻一定没有真实的感情,人吃五谷杂粮,皆有俗人之情,吵架,怒骂,都是一种表达方式,若说没有,那是因为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