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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后悔录 作者:东西-第9部分

小说: 后悔录 作者:东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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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来不行吗?”
  “晚了,就连你的信也晚了。”
  “出什么事啦?”
  “……我恨你!”
  小池咬住嘴唇,咬了好久,才往湿柴上倒了一点煤油,在屋子里点起一堆火,让我烘烤湿透的衣服。我想脱下上衣来挤水,她说:“别脱,你就穿着烤,离火炉近点。”热气逼近我的身体,腾起团团水雾,我像一台造雾的机器,坐在火炉边,让衣服上的水蒸汽源源不断,让白色占领整个房间。已经夜深人静了,小池也没关门,期间吹来一阵风把门合拢,她跑过去拉开,门敞得比原来的大,还支上一根棍子。这哪像小池的风格,我一再追问发生了什么事?她不说,只是紧咬嘴唇,低头看她的脚尖,好像答案写在脚趾头上。房间里沉默着,我写信时的滔滔不绝不见了,小池耍流氓的胆量也没有了,只有炉火里的木柴不时地“噼啵”一下,让我的心里产生那么一点点暖和。等身上的衣服接近干燥,小池抬起头来:“你到王队长家去睡吧,荣光明和于百家都住在哪里。”
  “我不想睡,就想看你,看到天亮我还得赶回去上班。”
  “明天生产队要收稻谷,我没力气陪你坐一个通宵。”
  “为了看你,我连假都没请,是路过铁道口时跳上火车的,差一点就摔死了。”
  这时,小池的目光才全部集中到我身上,把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仿佛在找她丢失的发卡或者橡皮筋。我说:“过去我不懂事,对不起了。”
  “现在说对不起有什么用,”她拿起一张塑料布,包了两个烤红薯,放到木箱上,“你走吧,再不走就赶不上明早回县城的班车啦。”
  “你还没告诉我出了什么事?”
  “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就是告诉你也没办法改变。”
  “你不告诉我,我就去问百家和光明。”
  “你真难缠,”她又抓起一块塑料布,拿起一把手电筒,“走吧,别在生产队里放广播了,路上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和小池分别顶着塑料布,走在回公社的泥泞路上。我刚刚烤干的衣服,不到几分钟又被细雨湿润。那是雨声和脚步声交织的长夜,但是小池的说话声把所有的声音都盖了。她说暗恋她的人多得像蚂蚁,如果排起队来,起码有一里多长,平时连风纪扣都扣得严严实实的数学老师冯劲松,一有机会也冲着她眨眼。但是,她从来没认真地打量过那支长长的队伍,而偏偏把目光集中到我的身上。她也不知道看上我什么?就觉得我的卷头发好看,像外国人,身上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可能是臭资产阶级家庭遗留给我的,就连我身上的气味,她也特别喜欢,怪不得在插队之前,她的鼻尖经常要捂着那块沾上我汗水的手帕。
  走过牛塘坳那棵大枫树,小池问我:“你还记得我出发的那天早上吗?”
  “记得。”
  “那你记不记得我伸出半个身子跟你挥手?”
  “难道你不是跟你爸妈告别吗?”
  “才不是呢,他们都没能力把我留在城里,我的手是挥给你看的。”
  “我怎么一点也没看出来?”
  “你骗谁呢?当时我对着你喊‘曾广贤,你要给我写信啊’,开始你听不见,当我喊到第三声的时候,你点头了,也把手举起来了。你分明知道,还假装。”
  “我要是知道,就让我坐大牢。”
  “那你为什么要举手?还点头。”
  “我没举手,也没点头。”
  “点了!举了!你连这个都不承认,我们就没什么话可说了。”
  反正我也争不过她,就“好好好”地承认。正是因为这个误会,她到谷里生产队之后,每天都伸长脖子等待,总是第一个奔向邮递员,可是百家的信来了,光明的信来了,就是没有她的信。要知道一个人生活在那鬼地方,是多么渴望一封信,它甚至比一餐饭一顿猪肉都重要。当百家和光明拿着女同学的来信在她面前晃动时,她恨得直咬牙。百家他们看信,她就看村口的山梁,好像那些树会突然变成我。山梁一天矮下去一截,她没等到我的信,更没看见我的身影,就趁去县城的机会,摹仿我的口气和笔迹给她写信。她在信里替我道歉,替我求婚,替我表扬她的美貌和善良,甚至没征求我意见,就私自在她的名字前加上了“亲爱的”。她幻想这么糊弄一阵,也许我的信真的会来,可是半年过去了,我连半个字都没写给她。她抱着那些假信大哭一场,就把它们全部烧了,一边烧一边给自己下命令,今后再也不许想我。
  给她的信早就写了一床铺,只是我这个超级傻瓜没及时投递。收不到我的信,她就得面对现实,其实,从坐上开往八腊公社班车的那一刻起,她就得面对现实。县城到八腊公社的路全是弯的,起码有二十几个大弯,坐上车她就感到晕,车一动她就呕吐,一路上连胆汁都吐了出来,吐得她一点也不觉得风物还是天乐好,差点就从窗口跳下去,一头撞死。后来她去县城给自己寄信也是这么个吐法,为了虚构一个人来爱自己,她每次走上班车全身都在发抖。
  她和百家、光明是在深夜到达谷里生产队的,王队长把两个男的领到他家,把她一个人带到那间泥房,说女的单独住方便些。王队长甩手就走,也不管她害不害怕。那是一间单独的泥屋,周围没有人家,如果不是点着灯,就没有一丁点光源,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清楚。可想那一夜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她坐在蚊帐里,眼睛一直睁着。外面的刮风就像鬼叫,甚至有好几次她听到脚步声都到了窗口下,吓得她的毛根都立了起来。当时她多么需要一个不怕鬼的男人陪伴,她甚至想如果谁来给她壮胆,她就嫁给谁,不管这个人年龄有多大,样子有多难看。窗外的脚步声越来越重,她脊背发凉,出了一身冷汗,眼看就要晕倒,就大叫一声,拉开门逃出去,没想到撞上了一个人。那人说:“别害怕,我是来帮你守门口的。”
  在生产队劳动大都是分块块,比如挖土,每人划一块,谁挖完了谁就坐在一旁看别人挖。她从来没拿过锄头,哪挖得过农民,只挖一次手就起了水泡。起泡了不能休息,第二天接着挖。她手里的泡被锄头把磨破,整个掌心血肉模糊,痛得就像刀割。但是她不能叫痛,叫痛就是怕劳动,就是不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所以她得缠着纱布挖。凡是挖土,她总是落在最后,开始别人还帮帮忙,多次帮忙之后他们也累了烦了,就不再帮了。只有一个人,就是那个站在门口帮她守夜的人一直帮她,哪怕别人嘲笑,他也帮她。当那个人的锄头抢在她的前面,把她没挖完的土全部挖完之后,她就觉得那个人像她的男人,是毛主席给她派来的丈夫。
  有一天,那个人走进她的泥屋,对她说:“跟我好吧。”她摇头拒绝,尽管那个人帮了她许多,她还是拒绝,原因是她对我还心存幻想,她还想嫁回城里来。她一直用我来排斥那个人,甚至拿出她冒充我写的信让那个人看。但是那个人不相信,说:“要是他真爱你,早就来看你了,而不只是写几封酸溜溜的信。”她的拒绝没有打击那人个,他照常帮她挑水、打柴、洗衣服,帮她到公社去买红糖。
  就在我信件到达的前两天,也是下大雨,她屋前的柴火全淋湿了。晚上收工回屋,肚子饿得呱呱叫,她急着生火做饭,但是柴火湿了,怎么也烧不燃。她低头吹火,浓烟熏得眼泪直流,后来泪水越流越多,再也分不清那些是烟熏的,那些是委曲的。这时,那个人来了,往湿柴上泼了一点煤油,划了一根火柴,火便熊熊起来。她的眼睛一下就睁大了,就像看见发明蒸汽机的瓦特那样满脸惊喜,一头扑进那人怀里。用煤油生火尽管看似简单,但她却根本没想到,现在她一直用这种方法生火,省去了许多麻烦,至少不用流眼泪。 
  万万没想到,就在她扑向那个人之后的第三天,我的信到了。我的信早不到,晚不到,偏偏在她扑向那个人之后才到,这是不是命呢?假如她在扑向那个人之前收到我的信,那她就不会扑得那么草率,至少还要犹豫三两天。怪只怪我当时没在信封上贴邮票,没大起胆子把信早一点寄出去。
  天色微亮,我们才走到八腊公社,细雨的街道空无一人,轮廓模糊的班车停在革命委员会门前,所有的门窗都关着,公社广播站的新闻从喇叭里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我们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我问:“那个人是谁?”
  “暂时不想告诉你。”
  “是百家或者光明吗?”
  她摇头。
  “那就是当地的农民?”
  她仍然摇头。
  “我还有机会吗?”
  “没了,我都已经……”
  “已经什么了?是不是跟他睡了?”
  她的脸一沉,提高声音:“就是睡了,和你也没关系。”
  “我不想回去了,就留下来陪你,跟你一起插队。”
  “算了吧,当初我求你报名,你是怎么说的?你说你不愿下乡。”
  我的鼻子一酸,泪水涌了出来,仿佛比下着的雨还要滂沱。她说:“你真是个孩子,也不怕丢人现眼。这事是哭得来的吗?如果哭得来,当初我早就把你哭来了。”她这么一说,我哭得更厉害,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哭,哭了心里好受。她背过身,抹了一把眼睛:“城里有那么多姑娘,哪一个不比我好。”
  “除了你,我谁也不要。”
  “这又不是糖果,可以随便抓一把给你,这是感情,我没有办法分成几瓣。你走好,我得赶回去出早工了。”她把袋子里的红薯塞给我,转身走去。我喊她的名字,以为能够把她喊住,但是她越走越快,渐渐地被雨水淹没。 
  听了这么久,你累了吧?喝口饮料吧。对不起,我没带香烟,我不知道你抽烟,叫服务员上一包吧,没关系,只要你能听我把故事讲完,再点一盘水果都没问题。
  回到动物园,我把席子下的每一封信都贴上两张邮票,投进邮筒。从那时起我养成了在信封上贴两张邮票的习惯,就是正面贴一张,反面贴一张,即使有一张掉了另一张还在,以确保信件不被耽误。十天之后,小池寄回一个包裹,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我的信,就连信封也没撕开。晚上,我抱着那些信件入眠,半夜里常常被自己的喊声惊醒。我还在梦里喊“池凤仙”,胸口不定期地痛那么一下,有时太痛了,我便朝着天乐县的方向久久地了望,仿佛能看见小池用煤油生火,看见她的泥屋上炊烟袅袅。
  一天晚上,我潜入仓库,坐在那些条凳中间发呆。周围一片漆黑,连轮廓都看不清楚,惟有小池站过的那张条凳若隐若现,渐渐地明亮,好像铺了一层荧光。小池的裙子在凳子上飞旋,忽地落下,露出她光滑丰满的大腿,一次又一次……假如当时我不回避,而是像老虎那样扑上去,那就不会造成当前的遗憾,小池也不至于恨我。那张条凳越来越明亮,小池时而消失时而出现。我喊了一声“池凤仙”,忽然听到一串狗的呜咽。我打开电灯,看见一只脏乱差的小花狗趴在凳子下面,已经气息微弱。我把它抱起来,带回宿舍,喂了糖水,喂了米饭,它的喘息声才慢慢壮大。两个小时之后,它有了一点剩余的力气,就不停地舔我的手,让我冷却的心头一热。我利用工作之便,为它打针,给它开小灶吃肉,半月之后它就毛色油亮起来。从此,我的脚步后面多了这团生命,它每天跟着我在动物园的铁笼子边晃来晃去,由害怕到不害怕,由乱叫到一声不吭,有时胆大得敢把头伸进老虎的地盘。开始我给它取名“小花”,是想纪念我们家死去的那两只狗,但是我马上就否定了。它是在我喊小池的时候出现的,所以我叫它“小池”。只要我一喊“小池”,它就会跳到我的怀里。怄气的时候,我会跟它说话。想小池的时候,我呆呆地看它。晚上,我用肥皂给它洗澡,把床铺的一半让给它睡。这么“小池、小池”地喊着、睡着,无数个刹那便误认为小池真的就在周围,胸口的痛像冰块那样慢慢地融化。
  秋天到了,动物园里落了许多黄叶。每天上下班,我都有可能被何园长的堂妹何彩霞拦住。她是动物园的会计,看看前后左右没人,就一把揪住我的脑袋:“长卷发的不是美帝国主义就是苏修,说不定你妈跟美帝国主义睡过,你是你爸的野仔,是美帝国主义的儿子。如果你不听话,哪天就拿你来批斗。”说着,她的另一只手往我的裆部抓去,痛得我双腿夹紧,有几次甚至痛得连尿都拉不出来。每次见到她就像见阎王,吓得我全身筛糠。好在我还有一只摇尾巴的狗,还有邻居赵敬东,要不然你让我怎么相信世界上还有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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