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录 作者:东西-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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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相信世界上还有温暖。
赵敬东不喜欢说话,却喜欢听,听的时候从不插嘴,该惊讶的时候惊讶,该叹息的时候叹息,该拍大腿时拍大腿,听到精彩处,他的耳朵竟然会动。那时候,我憋了一仓库的话,特别想找人倾诉。不过,请别忘记,我是个在嘴巴上吃了大亏的人,开始只跟他说说天气和动物,后来发现他的嘴巴比锁头还紧,就是我说了何园长跟我妈的事他也不外传,我就越说越具体,越说越生动。赵敬东给我一个启发,那就是:想要成为别人的朋友,就得先做一名好听众。一天晚上,我把小池在仓库里脱裙子的事说了出来,他不停地咂嘴,不停地拍大腿,很难得地插了一句:“一个姑娘当着你的面把裙子脱了,你竟然不给面子,太让人伤心了,太让人失望了。听说我们动物园的何寡妇经常勾引男人,谁不去应卯就告谁的黑状。有时候只要不满足别人的要求,就把别人得罪了,哪怕这是个无理的要求。”
这之后,他经常提醒我:“你该抽空去看看小池,至少你们还有革命的友谊。你骗人家去了那么远的旮旯,就不关心了,太对不起人了吧。”这话就像闹钟,不时在我耳边叮咛。其实,他叮不叮咛我都要去。到了冬天,我攒足了去看小池的路费,打算抽时间动身。赵敬东听说后,好像是自己去相亲那样坐立不安,手搓得比往时勤快,话也比平时多了。他不只一次问我:“天乐离这里有多远?”根据我的回答,几天工夫他就画出了一张去天乐的路线图,地图上的箭头拐来拐去,从动物园一直延伸到谷里,仿佛小池是一个军事目标。除了那张路线图,他还买了三瓶红烧肉罐头,五把面条,托我一并送给小池。我跟单位请了病假,把狗委托给赵敬东,便登上了去天乐县的火车。
冷风像玻璃碴子呼呼地打着车窗,两三公里之后窗玻璃上就水气朦胧。黑暗围了上来,火车的颜色由浅而深,慢慢变成铁的颜色,但是前方的天空却一片深红,那是满天的霞光。
第二天晚上,我刚走到谷里村头,就听到开会的声音。社员们在几盏马灯的照耀下,围着一个台子。台上低头跪着小池和于百家,他们的脖子分别挂着两双破鞋。小池头发零乱,脸上有划痕,嘴角有血印。于百家的左眼肿了,上面浮起半个黑圈。到现在我才知道,那个为小池淋煤油生火的就是于百家,于百家就是小池的瓦特。
围着台子的人墙慢慢地往里收缩,越来越小,越来越紧,社员们抢着发言,这个声音高起去,那个声音低下来……从社员们的发言得知,小池和于百家在草垛里被抓了现场。那是稻草垛,是留给生产队的牛过冬吃的,但是小池他们竟然钻进去干那种事。干那种事不要紧,关键是他们把草弄脏了,谁敢保证耕牛吃了这些草不怀上孩子?
我的脑袋整个木了,像放进了速冻的冰箱。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听不到声音,只看见社员们笑得前仰后翻,嘴巴张得像鲨鱼,牙齿利得像钉耙……我的身子颤抖,牙齿打架,手心里为小池捏了一把汗。一个妇女拿起一束稻草,在小池的嘴巴上扫来扫去。旁边的人一起喊:“吃,让这两个牲口吃。”小池把脸歪过去,有人把她的脸扭过来,“吃!吃!吃!”的喊声越来越响亮。于百家一把抢过稻草,喂到自己嘴里,像牛那样嚼了起来。社员们拍响巴掌,笑成一片,几乎把整个会场都要掀翻。
小池的肩膀一抽一抽的,虽然竭力克制,但哭声还是泄漏了,哽咽,抽泣,伤心得像个被拐卖的。于百家发出一声干呕,把稻草“哇”地吐掉。有人喊:“让他吃了!让他吞下去!”荣光明从竹杆上拿走一盏马灯:“今晚就让他吃了,明晚还看什么?就斗到这吧。”直到马灯分别被人拿走,社员们才慢慢散开,他们一边走一边回头,脚步有点粘,像是恋恋不舍。
我尾随小池到了她住的泥屋。她的眼角还没擦干。我说:“对不起,知道是这样,当初我就跟你来插队。我不会像百家这么莽撞,这么不负责任……”话没说完,我听到叭的一声,小池的巴掌落在我脸上。我的身子一抖,手里的网兜掉下去,赵敬东买的那三瓶罐头全部破碎。我摸着脸,以为她还没从批斗会现场回过神来,便大声地:“小池,我是广贤。”
“扇的就是你。你别来这里当救世主,我不需要你的同情!跟百家是我自愿的,哪怕他们拿我去坐牢,拿我去枪毙,我也不后悔。你给我滚远点,不要管闲事。”
“我只是来看看你,没想到……”
“没想我这么惨是吧?对不起,这么狼狈的事都让你碰上了。你回去告诉城里的同学吧,就说我池凤仙有多可怜,多流氓。感兴趣的话,你还可以去告诉我们的老师,不过,我要告诉你,你就是把我和百家的事拿去广播了,我池凤仙也不害怕。你什么时候看见我害怕过?”
“……”
她变得有点歇斯底里,我站在了一会,就捡起打碎的罐头,把红烧肉洗干净,再用锅头烧热,放到床头的木箱上,然后轻轻地离开。
第二天下午,我坐上了回城的火车。在火车的哐啷声中,我的胸口一直急速跳动。我伏在边台,写了一封信:
百家:
你好!小池是不是精神出了问题?你们受到那么大的刺激,情绪激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情绪激动过了头,没准就会崩溃,希望你和小池保重身体!
从城市到乡村都在抓作风问题,看了你们的批斗会,不要说接触女人,就是想我也不敢想了。在我写信的这一刻,对面就坐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要是过去,怎么样我也会多看她几眼,甚至会帮她打开水,跟她聊天,还有可能产生那么一点邪念,但是现在我不敢了。我在跟自己打赌,如果到她下车我也没正眼看她,就说明我的意志已经坚强,足够抗拒各种不健康的念头。你在这方面也要坚强起来,别花心,要小心,千万千万别再去钻草垛了。既然你有能力从我手上把小池夺走,那你就得替我保护好她,关心她,多多为她着想。你万一憋不住,就用手自己解决吧,这是我爸教我的,不妨一试。
让我们共勉。
祝革命的友谊万古长青!
曾广贤
你别笑话,那时写信都得来上这么一句,也不管你跟对方是不是真的存在友谊。你不是笑这个?那你笑什么?哦,我明白了,你是笑“自己解决”是吧?这一点也不好笑,反而很悲哀,你想想不是万不得已,谁会用手来解决?没办法呀,那时候不像现在这么开放。
冲动
我跟赵敬东的关系够铁了吧,但是他从来不告诉我他有一个表姐,一个长得比你漂亮的表姐。我这么说请你不要介意,他的表姐确实长得漂亮,究竟漂亮到什么程度呢……对不起,我竟然找不到恰当的字来形容。这么多年来,我只管说他的表姐漂亮,事到临头了却找不到具体的形容,原来漂亮也是空气,摸不到抓不着。不过仔细想想,好像还有可以表达的东西,比如他表姐的额头上有一个美人尖,就是头发在额头中间伸出来那么一个小尖尖,这个小尖尖长得恰到好处,和她的眼睛鼻子一搭配,看上去不要说男人,就是像你这样的女人也会心动。她的眼睛不是特别大,像电影里女特务的眼睛,弯弯的,眯眯的,什么时候看都像是在挑逗你、勾引你,再加上长长的睫毛,别提有多撩人了。她的嘴巴小巧玲珑,是被称为“樱桃小口”的那一种,就是不擦口红也是红的。那时候人们都喜欢女人长一张小嘴,不像现在喜欢大嘴美人。我第一次见她,不,准确地说我第二次见她,是在赵敬东的葬礼上。
还是先说赵敬东是怎么死的吧,要不然这事扯不清楚。我从天乐回来的那天晚上,那只狗就不理我了。它站在赵敬东的裤子边,舔着赵敬东的脚背,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完全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叫“小池”,它没抬头。我说:“哎,这狗到底怎么了?”赵敬东咧嘴一笑:“你叫它闹闹试试。”我大喝一声:“闹闹。”它抬起头,“汪汪”地叫了两下,又低头去舔赵敬东的脚。赵敬东踢了一下:“过去。”它低头朝我跑来,但是只跑了几步,便扭头而去,钻进了赵敬东的屋子。
“敬东,你是不是天天给它吃肉呀?”
“我想肉想得都流口水了,哪有钱给它买肉。”
“那就奇怪了。没想到狗也会叛变。”
“哎,你见到小池了吗?她还好吧?”
“挺好的。”
我不想再谈小池,抓起一根木条,跑进赵敬东的屋子,对着那狗就是一鞭。它跳出门槛,回头看我。我追出来,又抽了它一鞭。它在我的鞭子下仿佛有了记忆,一闪一闪地跑进我的屋子。我把门关上,用石头堵住它平时进出的洞口,然后倒到床上。我实在是太困,连洗漱的力气都没有了。
早上醒来,小池不在屋子里,堵住洞口的石头竟然扒开了。我敢打赌,如果小池没有出去的雄心壮志,它是绝对扒不开那块石头的,要扒开那块石头,不说它,就是我也得动用三根以上的指头。我跳下床,冲出门去。晨光落在赵敬东的窗户上,这时我才发现,那扇几天前还歪歪斜斜、裂缝开口的窗户,已经换了新框和新玻璃,里面贴了一层旧报纸。我凑到窗前,什么也看不见,赵敬东忽然神秘了。我拍拍门,传来小池的叫声。它真还在里面。赵敬东打开门,揉着眼睛:“怎么这么早呀?”小池在他的脚边蹿来蹿去。
我问:“闹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你叫它闹闹它就不认我了?”
“就是太闹了,你把它叫回去吧。”
“除非把它拴起来。”
“那也太残酷了,要不我帮你照看个把月?”
“敬东,你有父母,还有兄妹,我可是连个伴都没有。”
“嗨,它又不是女人,怎么说得这么悲惨,难道哥俩还要为一条狗翻脸?”
“奇怪啦,它原来那么粘我,怎么就……”
“我也被它搞糊涂了。”
我这个人从来都不勉强别人,哪怕是一条狗我也不勉强。开始我故意不当一回事,就让闹闹住在赵敬东那边,他们的嬉闹不时传来:“闹闹,打个滚。”“汪汪。”“闹闹,再来一个。”“汪汪汪。”“闹闹,洗澡啦。”“汪汪汪……”这样听着,我的心里先是堵,后来就感到空,空得就像死了亲人。我在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哼唱当时流行的红歌,凡是我能唱的都唱上一遍,甚至连那些只记得半截的也捡起来唱。这些歌你连听都没听说过,那旋律好听得能让你的细胞活跃。唱完之后,活跃之后,屋子显得比原来安静、宽大,显得比我的心里还空,我看什么都不顺眼,总想发脾气,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我踢翻一个盆,失手打烂一个杯子,手脚才静止下来。
白天,我提着一篮子牛下水去喂老虎和狮子,一边走一边说:“闹闹,今天你要是敢把头伸到笼子里去,我就奖励你一截肠子,哪怕是挨处分我也要奖励你。”但是一回头,闹闹并没有像从前那样跟着,心里顿时乱乱的。这时,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在乎闹闹。我看四周没人,便偷了一截大肠,这是我第一次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尽管周围没人,还是被老虎和狮子的目光吓得脸热心跳。
晚上,我往锅里倒了一些油,把偷来的大肠放到油里去煎,肠子慢慢焦黄,香得我都想吃上几口。但是我咽了咽唾液,没舍得吃,而是舀起来,摆到门前。我用铲子敲着饭盆,喊:“闹闹,加菜啦。”闹闹从赵敬东的门框蹿出,跑到我面前,一头埋进盆子,几大口就把肠子吃光了。我以为它会感谢我,至少会对我摇摇尾巴,可是很遗憾,它只瞥我一眼,就夹着尾巴跑了。我不相信收买不了它,第二天从老虎的午餐里偷了一根骨头,用绳子系着,摆到洞口。闹闹来了,它用鼻子嗅着,我把骨头往屋里轻轻一拉。它把头伸进来,一口咬住,我又往里一拉,骨头从它嘴里脱出来。我以为它会追赶骨头,但是没有,它只趴在洞口看着,一半身体在屋里一半在屋外。我把骨头丢过去,拉回来,勾引它,它静静地看了一会,竟然退了出去。没吃的也就罢了,这么好的骨头摆在面前,它竟然连家都不进,你说它的心肠硬不硬?
到了周末,我更闲得慌,手脚多余得不知道往哪里放。赵敬东的门上挂了锁头,不知道去了哪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坐在门前,看虫子飞来飞去,远处的黄叶一片两片地落,没有风它们也落?忽然,那只狗低头走了回来,趴在赵敬东的门口。我看着它,它看着我,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我想它一定是失去了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