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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农门医色-第61部分

小说: 农门医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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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安荞也能肯定,原主还是很稀罕朱老四,到了这种程度也还在维护朱老四,现在更想要见到朱老四。然而安荞冷笑,你想要见到,老娘偏就不让你见到,有本事你再冒泡了。

    忽然感觉浑身一颤,那是原主在恐惧,安荞冷笑更甚。

    “回什么家,给我滚一边去。”安荞一把推开顾惜之,冷着脸从老朱家对门经过,连头也不回地朝镇上走去。

    顾惜之以为安荞心事被拆穿才生气,自知自己做得不地道,可还是腆着脸凑了上去。谁让自己就是那么贱,从前那么多的大美人都不喜欢,偏生就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又胖又丑的女人呢?

    以前顾惜之以为自己无所谓,也不见得有多稀罕这胖女人,觉得胖女人要还喜欢朱老四,那自己就放手得了。

    可现在想想,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胖女人只能是自己的。

    就算是死缠烂打,也不能放过胖女人。

    “要滚一起滚,只要你不嫌脏,我也不嫌。”顾惜之先是小心看了一眼安荞的表情,见安荞没有变得更生气,直接就蹬鼻子上脸了,又一把搂住安荞的胳膊,一脸笑嘻嘻地问道:“胖女人不回家打算上哪去?”

    安荞没好气地瞪了顾惜之一眼:“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动手动脚的,像话么?”

    顾惜之笑得没皮没脸:“那你先告诉我,你要到哪去。”

    安荞抽了抽胳膊没抽回来,只得妥协:“到镇上铁匠铺办点事,你可以放手了吧?”

    “都这么晚了,能办啥事?我陪你去得了。”

    “一边去,用不着你。”

    “不行,你一个姑娘家这么晚出门不安全,我得陪着你才行。”

    “放屁,我长得安全好吗?”

    “是吗?我摸摸看。”

    “滚!”

    可惜安荞再恼,顾惜之也还是一脸笑兮兮的样子,半点松开的意思都没有,而且不松手不说还摸摸捏捏起来,嘴里头振振有词地说着捏着很舒服,摸着感觉很滑嫩,活像一副登徒子的样子。

    安荞气得下脚去踹,可这家伙学精了,踹了好几次也没踹着了。

变凶悍了() 
“禀告公主,近来小主子一直在一个叫上河村的山村里,跟一个安姓下堂妇走得很近,看小主子的样子,似乎喜欢上了那安姓下堂妇。”秋水阁楼层内,一名身穿黑衣女子半跪在月华棂塌前。

    月华棂听着黑衣女子的禀告,仅仅只是顿了一下,之后又毫无反应,似乎对此消息并不在意。

    而月华棂不语,黑衣女子便一直跪着不动。

    一旁一直沉默着的月笙看了月华棂一眼,见月华棂已经闭上眼睛假寐,蹙眉想了想,上前一步,问:“小主子的伤如何?”

    黑衣女子道:“小主子的伤已经好全,只是毁去的容貌恐怕很难恢复。哪怕以刘老先生的医术,也需要至少二十年,才能恢复小主子容貌。”

    月笙又问:“那安姓下堂妇是什么人?”

    黑衣女子道:“那女子是一个普通的山野女子,其祖辈生活在上河村,若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这山野女子长得极胖,身高不过一十六,目测却有二百斤重。”

    月笙已经问完,便看了月华棂一眼,眼睛微闪了闪,默默地退回原位。

    黑衣女子想了想,对月华棂道:“公主,需不需要月奴去把那山野女子杀了?小主子毕竟是天狼族王子,那等山野女子如何能够配得上小主子?”说着还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尽管蒙着脸,却仍旧能从眼中看出冰冷杀意。

    “二十年才能恢复容颜?本公主要他何用?”月华棂淡淡地开口,并且缓缓地坐了起来,那冰冷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母亲。

    黑衣女子怔了一下,跪地不语,月笙十分娴熟地沏了一杯茶呈上去。

    月华棂喝了一口茶,又将茶杯递了回去,等月笙接过,这才淡淡地说道:“不过是一个毁了容的王子罢了,日后无需再管,将派出去监视的人都撤回来,日后是死是活,不必再禀告本公主。”

    黑衣女子与月笙对望了一眼,月笙微微摇头,黑衣女子只得点头应是,在月华棂挥挥手后,默默地退了出去。

    月笙看了一眼又躺下去闭上眼睛假寐的月华棂,张口欲言又止,来回数次到底是没有吭声,心底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从前的公主并非如此冷漠无情之人,自从发生了那两件事以后,公主慢慢地就变成了如此这样。

    只是月笙看在眼里,到底是忍不住难受,替小主子难受。

    小主子明明就有那般高贵的血脉,却被视为耻辱,不被冠与蓝月皇姓,也不被承认为天狼。荣王府为防小主子生出野心,对小主子过往结交之人多有防备,乃至于小主子身边只有顾大牛一个可用之人。

    在公主的眼中,小主子最大的作用就是献给天狼族掌握重权的狼母,如今小主子毁了容,于公主来说已无半点作用。

    月笙突然就在想,或许小主子毁了容,会是一件好事。

    ……

    明明就没多远的路,硬是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到,尽管走得不算多累,可安荞还是不太痛快,觉得太过浪费时间。从铁匠铺出来就在想,是不是该给家里添一辆马车,再不济也得买一头牛回去。

    其实安荞最初的想法是整个自行车出来,可看了看自己体型,又看了看泥石路。安荞就觉得,就算是弄个自行车出来,骑着不是把自己的屁股颠坏那就是把车给坐坏,因此自行车这东西不够理想。

    正想着事情,出到镇口的时候一匹马从官道上冲来,马蹄声将安荞的思绪拉了回来,抬头看了过去。

    突然就觉得,要是自己会骑马,骑马奔腾其最好不过。

    速度快不说,又很帅气。

    顾惜之看着眼匹却眯起了眼睛,一把将安荞扯到路边,声音中带着严肃:“小心一些,这马不对劲。”

    安荞闻言顿了一下,快速观察起马匹来。

    马匹由远而近,速度极快,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跟前。只是如同顾惜之说的那般,这匹马看着很不对劲,明明就有马鞍以及马绳,却偏偏没有人。棕色的大马如同受惊了般,一路狂奔,一点要缓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安荞有注意到,马屁股上分明插着一支箭。

    这不是野马,马屁股上却插了一支箭,这是为什么?

    安荞觉得可能遇上了麻烦,就对顾惜之说道:“要不咱们先回镇子,等会要是没什么不对再出来?”

    刚说完话,远处又传来一阵马蹄声,顾惜之扭头看了过去,小声说道:“恐怕来不及了!一会儿你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的样子……不,不行,那样太假。应该这样,一会有人问起,你就说刚从镇子出来,好像看到一匹马经过,至于马上有没有人,你就说没看清楚,不知道有没有。”

    安荞点了点头,这个时候不少商贩收摊,正要出镇子,因此路上不止她跟顾惜之两个。这算是运气,也有那么点倒霉。幸运的是这会儿收摊出来的人不少,不幸的是俩人走在最前面,前头老长的一段路连个人影都没有。

    事情果然如同顾惜之猜测的一般,一群提着大刀的侍卫策马奔来,到了跟前就勒马停住。

    “有没有见到一位身穿紫衣的女子骑马经过?”

    安荞一副被吓到的样子,躲到顾惜之身后,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刚蹲在草丛后头了,没,没看清楚,就听到马蹄声了。”

    顾惜之嘴角一抽,连忙应和:“

气得跳脚() 
据说男人失恋都喜欢醉酒,可惜老朱家生活条件不行,别说是让朱老四喝醉了,就是喝个二两都显得困难。朱老四难受得在炕上挺尸绝食,这倒是一个省力又省钱的办法。

    开始的时候朱婆子没觉得有什么,想着过两天小儿子想开了就好了。

    又或者说朱婆子一开始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到后来朱老四绝食三天,然后反反复复地发烧,烧迷糊了的时候将委屈哭喊出来,朱婆子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时朱婆子就去石子村算账去了,秦家倒也干脆,还想着让秦小月嫁到雪家去,就给了朱婆子五两银子当补尝。

    要说秦家也没那么大方,还是秦小月开了口,才咬牙给了五两银子。

    这五两银子给出去以后,秦家更惦记着把秦小月嫁到雪家去,想着五两银子也不算什么,只要能把秦小月嫁到雪家去,雪家那么有钱的人家,只有指缝那里稍微露出一点点,可就够花了。

    五两银子可是差不多一头猪的钱,朱婆子拿了银子就没再计较了。

    可这不拿银子还好说,拿了银子以后朱老四更是一副要死不活,生无可恋的样子。

    就是请了大夫也没用,大夫说了那是心病,还需心药医。

    去找秦小月,人家秦小月早就被秦家给送到县城去了,说是送到一个远亲那里。

    朱婆子快要悔死了,得了五两银子却要了儿子的命,怎么样都是亏本生意。

    安荞来看朱老四的时候,朱老四就只剩下一口气,本来一个看着好好的大好少年,转眼间就变得形同枯槁。

    乍一眼看到的时候,安荞还吓了一跳,差点不敢认了。

    “胖丫啊,你快劝劝老四他吧!”朱婆子一眼看到安荞下意识还是想要骂人,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就死马当活马医,哪怕有一点点希望也行。

    安荞可不打算劝朱老四,看到这样的朱老四,就对又回到心脏那里的印记说了一句:“我说胖丫,你要死了,他也要死了,你俩正好凑成一对,是不是很好?”

    可偏生原主不领安荞这情,也不理会安荞的用苦良心,说安荞医术那么高兴,肯定能把人给救活了,非让安荞把人给救活了不可。

    安荞就纳了闷了,原主怎么知道她懂医的。

    原主就说了,因为共用一个身体的原因,对安荞大多的事情都有所了解。得到答案的那一瞬间,安荞懵逼了,想要弄死原主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朱婆子见安荞站着不动,忍不住推了安荞一下,又催促道:“胖丫啊,算是我这当婆婆的求你了,好歹老四他也是你的相公,你就忍心看他没了命吗?你不是很喜欢老四吗?为了老四做什么都……”

    “打住,以前是以前的事情,早就过去了。”安荞回过神来,听着朱婆子嘴里头唠叨的,脸都黑了。

    朱婆子一脸讪色,可嘴巴还是止不住说了一句:“正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再怎么样你也跟老四做了半个月的夫妻,那可是……”

    “朱老太婆,你要再说我可是走了!”安荞脸已经黑透了,一把将熟肉丢到朱婆子的怀里,作势要走。

    朱婆子赶紧拦在安荞跟前,急急道:“行行行,我不说了,你给我劝劝老四吧。”

    实在是担心朱老四的撑不下去,朱婆子也是真没有心思去想别的,倘若这会朱老四有那么一点点的起色,朱婆子估计都不会这般求安荞。

    毕竟只是死马当活马医,只对安荞报了那么一点点希望。

    安荞就白了朱婆子一眼,犹豫了一下,终是踏进了朱老四的房间。

    之前远远看着,感觉并不是很强烈,如今靠近看着,才感觉出朱老四变化有多大。一个不过才十六七岁的少年,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在炕上,身上散发着阵阵死气,看起来毫无半点生的**。

    “就那么喜欢秦小月?为了一个抛弃你的姑娘不想活了?”安荞伸手抓住朱老四的手把了把脉,尽管脉相微弱,却能确定此刻的朱老四是清醒着的,只是哀大莫过于心死,这人早就不想活了。

    把完脉又将朱老四的手扔了回去,冷冷说道:“左右不过一个心不在你这里的人罢了,你就算是死了,秦小月也不见得会流泪,说不准还会松了一口气。倒是你娘你个凶悍不要脸的,会为你哭死。”

    说谁凶悍不要脸呢?朱婆子在外听着,一脸扭曲,狠狠地瞪了安荞一下。

    不知怎么地突然就想到,要是老四真的活不了了,干脆就把这死肥婆抓回来当未亡人,不许她改嫁,好好给老四守着。

    安荞突然感觉鼻子有点发痒,伸手揉了揉鼻子,实在不耐烦在这里待下去,就又低声说了一句:“你这半死不活的样子,是想要折磨谁呢你?还是惦记着秦小月会来看你?啧啧,你咋就那么贱呢?要我说,你要真的不想活了,就该干脆一点,跑去跳河算了,死了一了百了,多干脆!”

    话刚说完,朱老四猛地睁开眼睛,身上积下的死气一散而光。

    “哎卧去,你诈尸呢?”饶是安荞胆子再大,看到朱老四一副僵尸睁眼的样子,也是吓了一跳,连蹦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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