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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九阳邪君-第69部分

小说: 九阳邪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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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了绝毒飞针之后,两人明知必死无疑,内心对绝毒叟恨到了极点。此刻眼见有人偷袭仇人,他们如何不畅快?所以,不约而同地运转罡气,向绝毒叟下手。

    “轰!”

    玄冰罡气,携带着冰冷的气息扑面而来,化作两只巨剑,狠狠刺击。

    当此时,绝毒叟的真罡七成用于反击李兴的致命一击。三成的真罡,面对两名练气三重国士的临死一击,变得软弱无力。

    “可恨!”

    绝毒叟又惊又怒,如果被玄冰真罡刺中,他就算能杀了李兴,也要重伤。所以危急关头,他将击向李兴的真罡分出一半,用于迎击正面的攻击。

    如此一来,打向李兴的力量,不足四成。饶是如此,面对墨龙罡气,李兴还是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两条黑蛇,交叉撞过来,蛇信吞吐,发出“丝丝”怪音。

    此黑蛇,是墨龙真罡凝聚而成。罡气的杀伤力,比真气要强数倍,李兴的力量和真气品质,都不如对方,这一击似乎毫无胜算。

    但正在此时,天罡匕突然“嗡”得一震,发出“丝凌凌”怪啸,化作一缕寒芒,刺穿了黑蛇,朝绝毒叟刺去。

第125章 :诛杀强敌() 
这一击,才是李兴想要的,运用全部的力量,催动天罡匕伤人。他的力量并不能对绝毒叟造成伤害,但天罡匕却是五阶法器,威力惊人。

    “森!”

    白光狂闪,破开了黑蛇,电光般打入绝毒叟后心,并于瞬间粉碎了心脉、经络。

    “不可能!该死的混账!老夫居然死于你手!”绝毒叟狂啸一声,在垂死之际,将全部的力量收回,任凭玄冰真罡变化的两柄巨剑刺入身体。

    同时,他把一身的力量,全部朝李兴打去。被天罡匕绞碎了经络和血脉,绝毒叟自知难以活命,所以他要在临死之前,把李兴击杀,为己复仇。

    “轰!”

    但可惜的是,绝毒叟连续三次变幻真罡方位,已然来不及了。玄冰真罡变幻的巨剑,狠狠刺击过来,将他的身体斩成了三片,鲜血纷飞。

    一者,绝毒叟生机已绝,力量已尽;二者,他把一身力量都用于对付李兴,完全没有调动罡气防御,使得玄冰罡气轻易就剖开他的身体。

    “丝!”

    绝毒叟毕竟是练气四重国士,临死一击的威力虽然远不如预料的强大,可依然够李兴喝一壶的。恐怖的威势,犀利的杀机,如同一面布满钢刺的巨重铁墙,狠狠拍中了李兴身体。

    李兴的感觉也确然如此,仿佛被一面铁墙砸中,被撞得飞天而起,张口吐出一口鲜血。绝毒叟的垂死一击,就算没有达到最强威力,却依然让他经络寸断,五脏六腑都受到了重创。

    绝毒叟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长啸,就已被玄冰罡气斩成三片。那玄冰真罡,是用玄冰元罡与真气合炼而成,奇冷无比。绝毒叟的三片尸身触之结冰,一落地,就变成了半透明的寒冰。

    而在发出此一击之后,赵普、郑明也已经耗尽生机,他们的身体晃了晃,面皮瞬间转为青紫,身体随即僵硬起来,同时停止了呼吸,石像一样定在了原地。

    至此,一直对李兴紧追不舍的三大高手,全部身死。而李兴,此刻也死尸一样躺在杂草丛中,一动不动。白阳力量,正不断的渗透出来,迅速修复着严重受损的身体。

    除白阳力量之外,李兴体内的先天真气,也在不断滋润受伤部位,这使得他的身体恢复更加快速。不到半个小时,李兴已经能够从地上坐起,他长长松了口气,喃喃道:“今天差点死在这老东西手里!”

    要不是绝毒叟被赵普、郑明压制,以致于无法全力出手,李兴绝对难以占到便宜,胜算不大。

    “哈哈!乖徒弟!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检察战利品!”天邪大帝大笑出声,连连催促。

    李兴心头一跳,赵普和郑明都是玄冰门的内弟子,身上必定不缺乏好东西。至于绝毒叟这等人物,更是杀人越货的行家里手,身上的好物件绝不会比以上二人少。

    想到这里,李兴迫不及待地上前一一检视,他先检查绝毒叟的。

    绝毒叟死和比较惨,被削成了三片不说,还冻成了冰块,可以说死不瞑目。不过,李兴才不管他怎么死的,他仔细地在尸身上搜索起来。

    先把天罡匕收回。借助先天真气,李兴已经可以控制天罡匕首。这天罡匕,一旦被真气催动起来,即刻化作一道杀光,犀利无匹,直接破开墨龙真罡,斩杀了绝毒叟。

    也是绝毒叟大意,被李兴抓住时机,将之击杀。如果正面交手,绝毒叟借助全部力量,完全可以挡下天罡匕首。

    翻来翻去,李兴只在中间一片尸体的后面,发现一个古怪的口袋。口袋由蚕丝混合玄银丝线编织而成,看着只有人头大小,但提起来,却有几千斤重。

    “咦?”

    李兴大为疑惑,他解开了口袋,袋口朝下一顺,顿时从袋中掉落两件事物。这两样东西,一件是只小鼎,只有拳头大小,却重达千斤。

    另一件,是柄黑色的刀。这刀有一巴掌长,宽仅两指,像一个缩小了的长刀。刀刃未曾开锋,刀体之上古朴无华。这小小的一把小刀,同样重达千斤。

    “什么东西,居然这么沉!”李兴翻天覆地地把玩了好一会,也没看出门道。

    天邪大帝道:“先收起来,日后再研究不迟,快去看看另外两人身上,是不是有好东西。”

    李兴知道此二物虽小,恐怕不是凡品,不然也不会被绝毒叟这等人物贴身珍藏。怀着愉快的心情,他继续搜检赵普和郑明的尸身。从这二人的身上,李兴分别搜出一只百宝囊。

    赵普的百宝囊中,放了两枚丹药,一红一紫,大如眼珠,香气扑鼻,光华莹莹,此外,就是一些不值什么的杂碎物件,都被李兴丢了。郑明的百宝囊中,也放了同样的两枚丹药。除此外,还有一块颇为沉重的石头,显然是块陨铁。

    收起这些东西之后,李兴又用天罡匕小心地剖开二人尸体,分别从中取出一根飞针。此针长约四指,强如发丝,透出红艳艳的莹光,正是绝毒叟的拿手法器,绝毒飞针。

    绝毒飞针共有两根,发动时彼此响应,诡异莫测,很少有人可以抵挡。它轻易击杀了两位三重国士就是明证。

    绝毒叟一死,此飞针也丧失了灵性,静静地不动,被李兴起出来,仔细收好,留待日后祭炼。他此刻也是国士,能够用先天真气运用法器,绝毒飞针阴毒无比,是杀人越货、保命对敌的不二法宝。

    收好了战利品,李兴用双掌在地面挖开一个大坑,将三个人都埋了。这倒不是他尊重敌人,埋人只是为了避免被途经之人发现蛛丝马迹,从而寻到他的头上。

    这绝毒叟的来头不太清晰,但郑明和赵普两个,却都是玄冰门的人。玄冰门,乃是平国两派三门之一的存在,李兴才不愿意招惹,如今他的对头已经够多。

    埋了尸体,李兴整理衣冠,重返前锋营停留之地。当他再度回来的时候,那些环伺之人,居然都已退走。包括北师冰在内,周围已无一个。

    显然,他们都当是李兴假扮的“病书生”抢走了宝贝,已经追击去了。

第126章 :坐镇拔云城() 
李兴顿时恢复了容貌,返回营中,取代了假冒他的风一鸣,带上前锋营战士,前往拔云城。当初李兴护青云城有功,方侯王子兴封其为拔云城主。

    拔云城,位于柳东的最南边,附近生活了许多蛮族,民风彪悍,不服管辖。所以,那拔云城有名无实,难以治理,王子兴几乎已经将之放弃。

    李兴当然也知道拔云城的情况,明白若非如此,当初王子兴也不会轻易让他做拔云城主。拔云城对王子兴来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味,所以干脆送给了李兴。

    一来显得他大方,有功必赏;二来把拔云城送出去,也并无损失。

    风一鸣扮作李兴,对外宣称前往拔云城,此行也是顺势而为。于是,在包括风一鸣在内的十九名前锋营战士的护送下,马车急行。

    马车虽快,可也需要行走半天时间,李兴坐于车中,把玩收获的战利品。

    借助李兴的感官,天邪大帝亦能知道外面的情况。李兴此刻手持小鼎,问:“师尊,此鼎怎么如此沉重?居然有上千斤。”

    天邪大帝“嘿嘿”一笑:“小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它正是药鼎,一件三阶法器!”

    李兴又惊又喜,他一直想拥有一件药鼎,然后师从天邪,学那炼丹之道。只可惜,药鼎珍贵,只在两门三派中才有,没想到此刻偶然得了一件!

    欢喜之后,李兴面露疑惑,问:“师尊,这药鼎这么小,也能炼丹吗?”

    “哼!三阶法器,自然能大能小,待将它祭炼了,即可正常使用。”天邪解释说。

    李兴极想马上就祭炼此鼎,但身在途中,时机不合适,只能暂缓。他又拿出那柄刀,笑问:“此刀也有千把斤,师尊,莫非它也是法器吗?”

    天邪道:“那个绝毒叟收藏的东西,还算有点意思。此刀似乎并非法器,不过,应该不是凡物。”

    一听天邪大帝也不识得这刀,李兴吃惊地问:“师尊,你也不认得?”要知,这天邪大帝是天元洲历史上有数的猛人之一,见多识广。如果连他也看不出来历,那此刀一定出处奇异。

    天邪大帝:“此刀之中,似乎隐藏了极强的煞气。只是此刻,为师不能施展手段,看不出所以然。你且先将它留下,日后慢慢研究。”

    天邪看不出,李兴更加瞧不出端倪,他收了刀,取出那几枚丹药和陨铁来看。这几样东西,天邪大帝却识得,立即道:“此陨铁品质尚可,但你我不懂炼器之道,留之无用,日后找个机会出手。”

    “至于这几枚丹药,从品相而方,应该都是金阶丹药。”

    “是什么丹药?”李兴连忙问。

    “不出培本固元的范围,可以提升修行速度。”天邪说。

    马行不久,李兴便弃了马匹,与众前锋营猛士步行。他们都是实力超凡之人,步行速度比奔马还要快,于中午时分,就抵达拔云城。

    远望去,前方是一片低矮的屋宇,被一圈高大的树木围绕起来。此地,就是拔云城了,确实点说,应该是拔云村。因为这里没有像样的城墙,也缺乏商旅,根本就像个荒凉偏僻的村镇。

    当李兴一批人出现在城外之时,林中传来一阵呼喝之声。就见一群青壮男子,数量约有百人。他们身披兽皮,手持弯刀、短弓,面上涂了颜料,呈现扇形包围过来。

    最先一人,是名青年男子。此人身高两米开外,骨骼粗大,碧睛紫发,手提一柄巨斧,气势惊人。

    显然,此大汉是这批人的头领,所有人都站在他身后,看他眼色行事。

    十九名前锋营猛士,将李兴护在了中央,他们目射冷光。经历了几番杀伐之后,前锋营的人个个煞气极重,让人不敢轻视。

    前锋营散发出的杀气,让那大汉扬起了眉,厉声问:“你们是什么人?”

    李兴排众而出,目光一扫诸人,笑道:“本人拔云城主,李兴!”

    那大汉一怔,忽然放声大笑,指着李兴:“拔云城主?咱们拔云三族的人,不服任何人管,你算哪门子城主?”

    李兴冷笑一声,他知道,王子兴不是没能力镇压此地蛮民。只是,拔云城北靠拔云山,只有一面通往柳东其余诸城。论战略地位,商业地位,都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王子兴认为拔云城价值不高,也就懒得认真对待。如此一来,就助长了拔云城蛮族的气焰,以为外面的人拿他们毫无办法。

    面对大汉的嘲笑,李兴一挥手:“用一天时间让他们臣服。”

    十八名前锋营战士,立即发出滚雷似的声音:“是!”

    顿时,两座旋龙杀阵结成了,惊人的杀气弥漫开来,使得拔云城的土著们人人为之色变。而李兴懒得多看,让风一鸣为他护法,他原地坐下,开始修炼天魔凶禅。

    他明白,凭借十八名练血十重猛士,完全可以拿下一城。对付拔云城这样的小地方,更是轻而易举,用不了一天,就能成功。

    李兴预料得不差,拔云三族中实力最强的才是练血十重,哪里是前锋营的对手。那两米多高的巨汉很快重伤被擒,其余人更加不堪一击,迅速败走。

    又经过一番攻伐,拔云三族终于被迫投降,表示愿意臣服。而此役,前前后后用了不到一天时间。

    事成之后,李兴连拔云城也未进,只留下六名前锋营猛士管理此地。他前来拔云城,并不是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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