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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九阳邪君-第4部分

小说: 九阳邪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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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澡之后,李兴换了件半旧不新的衣衫。当他进入竹楼,小秀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李自然和李虎也在,四个人坐在一起,一起用餐。

    李自然似乎清醒了些,但搭拉着眼皮,他正眼也不看李兴一眼,有一口没一口地夹菜。

    李兴也不理这个酒鬼,专心吃饭。雪白的米饭,他吃了一碗又一碗,连菜也来不及吃。连续五天不饮不食,李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小秀在一旁不停地说:“少爷,你吃慢一点,别噎着”

    练血之人,饭量奇大,李兴今日得到了证实,在他连吃了七碗米饭之后,仍觉得不够。左右一看,盆里已经没饭了,问小秀:“没了?”

    小秀苦起了小脸:“少爷,你今天吃得吃得好多,下次一定多做一些。”

    李虎憨厚一笑,把自己那碗推到李兴面前:“兴少爷,你用吧,我不饿。”

    李兴摇摇头,他知道家中可能是没米了,家族并不供给钱粮,一切都要自食其力。

    “虽然要修炼,但第一步要先养起这个家!”李兴忽然意识到,这个家,需要他去支撑。

    忽然站起身,李兴道:“小秀,我出去走一走。”

    “嗯?”小秀、李虎都是一怔,平常李兴根本不愿意出门,因为他害怕别人讽刺他是废物,说李自然是酒鬼,更怕别人用嘲弄的语气唤他“大少爷”。

    但今日,他怎么忽然想出去?

    二人还没想明白,李兴已经挑帘走出竹楼,大步出了紫竹林。

    青云城附近最繁华的大街,青云街。

    李兴穿梭于人流之中,两侧各式各样的商铺,生意热闹。不久,他就嗅到了酒菜的香气,左侧,开了一家酒楼,富贵居。

    富贵居的名字虽俗,但做出的菜,口味颇佳,是青云街上最有名的酒楼。

    李兴走到酒楼前,沉吟片刻,抬步往里走,立即有店伙计迎上来,满脸笑意地问道:“公子想用点什么?”

    李兴淡淡道:“不用什么,我是来找活做。”

    李兴除了去米店、面店之外,几乎没去过其它地方,所以这店伙计也不识得他是三义园的人,此时一听找活做的,顿时把脸一冷:“去!去!哪来的野小子,本店不缺人手!”

    若是以前的李兴,被一个店伙计如此驱赶,恐怕立即满面羞怒,转身离开。但今日的李兴,拥有前世的记忆,知道人情世故,何况,他决定进入酒楼,是经过深思熟虑。

    微微一笑,李兴上前一步,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此玉佩,并非贵重之物,但也值几个钱。他把玉佩交到小二手中,说道:“伙计,你帮问一句,麻烦了。”

    店小二一呆,还是初次有人送他这个下人东西,他把玉佩翻过来看了几遍,也看不出是不是好东西。不过,玉佩看起来挺漂亮,想必能换几个钱。

    到手的肥肉,他自然不会丢掉,于是换上一副笑脸,一边把玉佩揣进怀里,一边道:“行,你等一下,我去问一问掌柜。”

    店伙计转身急急离去,李兴就等在酒楼外面。

    说来也巧,三匹骏马,齐头“得得”走来。三匹马上,分别坐了一位少女,每一个都是气质高贵,姿色不凡。身上的衣装,是雍容华贵,使人不敢逼视。

    三匹马走近了,三位少女中,有一个注意到了李兴,她忽然指着李兴笑道:“你们看,他不是陈家的那个”她忽然住口不说,抿嘴笑了起来。显然,她接下来想说“废物”这个词,却不好意思讲出。

    这名少女一身红衣,披风也是红的,像一团火焰似的在马上闪动。

    另外两名少女,都是身着白衣,她们看了李兴一眼,都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气,转过了头去,低声道:“李家的废物,有什么好看的,陈霜,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叫陈霜的红衣少女“啐”了一口:“你们才看上他呢!”她一催马,三匹马急急驶过,留下一串银铃似的笑声。

    李兴心中苦笑,这个“废物”的名头,看来是人尽皆知啊!

第12章 :富贵居打工() 
其实一个人不能修炼血气,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李兴不同,他的父亲是李自然,三义园的奇才,练气士级别的高手。奇才的儿子,若不能练血,便要冠以废物的名头了。

    三个女子,红衣女子名叫陈霜,是三义园陈家的小姐,陈雪的妹妹。

    另外两女子,一个叫白琼,一个叫白晶,是三义园白家的小姐。三义园陈、白、李三姓,彼此同气连枝,关系亲密,共同主持三义园。

    三女子,都与李兴平辈,她们容貌出众,受到三个家族青年才俊的追捧,一向骄傲得紧,平常正眼也不瞧李兴这等没前途的废物一眼。

    李兴感慨之时,店伙计已经回转,他一拉李兴,笑道:“我已跟掌柜说过,正缺一个火工,平常干些劈、挑水的活,你做不做?”

    李兴想了想,问:“每月能有多少银钱?”

    “每月五百个大钱,这已经是最好的价了。”伙计笑道,“我的工钱,也只有七百大钱。”

    五百大钱,足够购买米粮的用度,李兴当下答应下来:“好,多谢伙计,我愿意。”

    就这般,李兴成了富贵居的火工,一月五百大钱,这个工钱,大约能买五百斤白米。

    店伙计把李兴带到掌柜面前。那掌柜一脸富态,正低头打算盘,他看也没看李兴一眼,直接摆手:“你去安排。”

    店伙计点头哈腰地应下了,颇有得色地再把李兴带到富贵居的后院,三四十米宽阔的院子里,摆满了木材。正中间,有一节老树根,上面被削平了,劈柴之用。

    店伙计一指满院的木柴,说道:“酒楼生意很好,每天需要三千斤木柴,不是什么重活。不过,劈柴之后,你还必须把院子里的三十个大水缸挑满水,记着,必须全部挑满,能不能做到?”

    店伙计的语气,明显是高人一等,居高临下。李兴全不在意,微微一笑:“我能做到。”

    “那就开始吧!工钱十天一结!”店伙计没指点几句,就迈着小碎步离开了,店里又有客人来了,他必须去招呼。

    李兴前世做过不少活,这劈柴对他来说,并没多少技术含量,他心中想:“三千斤木柴,我要劈三四个小时。好在已经练血一重,想必不会太累。”

    他把一截枯柴置于树根之上,然后举起那长柄斧头,用力劈下。

    “啪!”

    木柴被轻易劈成两半,李兴就这般一个又一个劈下去。劈了十根没什么感觉,劈了三十根也没什么感觉。但当劈砍了一百根之后,李兴感觉双臂的肌肉酸痛无比,几乎举不动斧子。

    那双本来白嫩的手掌,更是被磨出了几个大血泡,一碰之下,就钻心的疼。

    “血气不能打通手掌经络,所以无法防护,才会出泡。”李兴想着,丢下斧头,准备休息一会。

    人坐在树根上,李兴从怀里拿出那个荷包。荷包之中,有一枚无名珠子,是李兴的母亲留下。那一日,李兴发现此珠子能够疗伤,而现在,他要确定这一点。

    李兴的双掌,把荷包攥在中间,然后闭上双眼,凝神感受珠子是不是能够再次治疗伤口。

    一分钟,两分钟,大约三、四分钟的时候,一缕奇异的能量,缓缓从荷包之上,注入李兴掌心。这一股能量,难以形容其奥妙,它所到之处,李兴手掌上的血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恢复如初。

    大约十分钟之后,李兴摊开双手,只见手心一片白嫩,哪有什么血泡?他心中一喜:“这珠子果真是个宝贝!”

    发现了珠子能够治疗损伤,李兴忽然想到,是不是可以利用珠子去赚些钱,维持家计,这样也不用在此地赚工钱了。但这个念头一出现,立即被他掐灭。

    “不行!这等宝贝,若被人知道了,就会怀璧其罪,说不好连小命也不能保!珠子的事情,绝不能告诉任何人。”思及此,李兴郑重其事地收起珠子,贴身放好。

    或许是那股流入体内能量的原因,李兴感觉双臂又恢复了力量,继续劈柴。

    二百根,三百根,当整整四百多根柴劈完,李兴估摸着,劈柴的任务完成了,于是又开始挑水。他左右手各拎一个木桶,每一只木桶又重又厚,装满水后重达一百多斤。

    三十个大缸,至少需要四百桶水,李兴要来回拎二百回。这般高强度的工作,他的双掌再度磨出了血泡。

第13章 :无名珠子提升资质() 
看着满手血泡,李兴苦笑一声,决定再度用珠子疗伤,不然的话就不能继续做工。此时,已经过去了五个多小时,而富贵居的掌柜出现了。

    富贵居掌柜,之前他看也懒得看李兴一眼,现在却前来查看李兴是不是已经完成了工作。身为掌柜,无一不是会精打细算的人,就算是一个小小的佣工,同样也要严格要求。

    李兴微微欠身:“掌柜好。”

    掌柜看了眼码放整齐的干柴,又发现大缸还差几缸没有装满,他微微点头,漫声道:“做活慢了点,不过难得认真。以后,你可以留下来,每天十五个大钱。”

    每天十五个大钱,一月只有四百五十个大钱,比之前商定的价格少了五十。但李兴什么表示也没有,他心里明白,这种境况之下,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

    掌柜蹓跶一圈,满意地走了,李兴心中不由想到:“不管什么地方,人心仍是那样贪婪。”

    接下来,李兴借助无名珠子,修复了双手的伤,又把剩下的几口缸挑满水。工作一完,他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院落里,选择了一个他人视线不能触及的地方,尝试练血。

    身体表面,还有五个部位不能打通皮经,分别是双手双脚的掌心,还有背后一块。血气达不到这五个地方,练血就不能继续。

    练血一重,是练血二重的基础。一重练血充实皮囊,二重练血强肌肉,必须由表及里,循序渐进。

    “如果还是不能打通,大约表明我的资质不足,只能另想办法了。”李兴想着,迅速进入定中,开始催动血气,在体流转。

    一旦修炼起来,李兴周身皮肤泛起一层血红,微微鼓胀。血气通过复杂的皮肤经络,然后向四周漫延。

    一丝血气,最先抵达双手掌心,血气一冲,居然轻易就打通了掌心经络。李兴心中吃惊无比,上次还根本不能打通,现在为何变得如此轻松了?

    没时间多想,李兴运转血气,继续打通了双脚经络,然后又把背部经络打通。当全身体表的经络都被打通,毫无滞碍之时,李兴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而且全身充满了力量感。

    心念一动,蕴藏于皮肤中的血气,能够立即聚集于体表某处,快速形成防御。此刻,李兴就把全部血气,聚集右手掌。他的整只手掌,都变得肿大起来,赤红如血。

    “天雷血经上说,第一重必须做到血气运转无滞,才算成功,我如今算是做到了!”李兴心中大喜,右手掌朝面前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狠狠劈下。

    “咔!”

    木柴断成两截,李兴的手掌,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有震荡感。就好像佩戴了充气手套击打物体一般。

    “练血一重,终于成功!”李兴散了血气,手掌又恢复如初。

    “为什么会这样?”李兴开始思索起来。

    “李兴之前不能练血,而我却可以。之前我不能打通的五个部位,现在轻松就打通了,为什么会发生这前后截然不同的变化?”

    李兴分析着,他想到,是无名珠子救了他两次。就在刚才,也是无名珠子助他修复了掌心的损伤。难道说,这些变化与无名珠子有关?

第14章 :体质的改变() 
“如果真与珠子有关系,难道是那一股力量,改变了我的体质?”李兴想到这种可能。每次受伤之时,无名珠子内,都有一股莫测的能量流入体内。

    想通此节,李兴不由兴奋起来。如果珠子真的可以提高资质,日后岂非可以继续练血,甚至练气?

    不过,目前一切都是猜想,他并不能确定,珠子一定可以提升资质,一切有待验证。

    “珠子只有在我受伤的时候,才会流出能量,修复伤口。我必须试一试,确定是不是如此!”

    李兴打定了主意,立即离开了院落,先与掌柜说了一声,然后出了富贵居,返回紫竹宛。

    当李兴回来的时候,小秀已经等得十分焦急,他一回,这女孩就跺着脚问:“少爷!你去了哪里,到处也找不到”

    李兴看着面前这个少女,目光中充满歉意。她今年才十三岁,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犹如含苞待放的花儿,却已经遭受不幸,还要每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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