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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九阳邪君-第12部分

小说: 九阳邪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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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兴微微一笑,把包裹递过去:“自己看。”

    小秀好奇地接过来,还没打开,就闻到一阵糕点的香气,她眼睛一亮,欢呼道:“好吃的!”飞快打开了包裹,就见几十块精美的小点心。

    紫竹宛生活困顿,平常有米吃就不错了,何时吃过这种东西?直到最近李英恢复了对紫竹宛的供应,情况才好一点。但小秀是节俭惯了的,手中有钱,也不舍得买太贵的东西吃。

    看到点心,小秀先是喜悦,然后眼圈不由得红了,低声道:“小秀不饿,留给少爷当夜宵吃好了。”

    正在这时,李虎走过来,他捂着肚子,叫道:“小秀,饿死了,有吃的没有?”看到小秀手中诱人的点心,他双眼冒光,急步走过来。

    小秀吓的一把捂住包裹,急道:“不给!少爷给我吃的。”

    李虎呆呆地看向李兴,问:“少爷,有我的没有?”

    李兴干笑一声,然后把脸一沉:“男儿家吃什么糕点,吃米饭去!”

    李虎心中极不满,嘀咕道:“谁家男儿不吃糕点,少爷就是偏心眼!”

    当小秀美美地吃着小点心,李杰的居所,管家李元正无奈地说:“少爷,那个李兴,暂时不能动。”

    上一次,李兴居然敢挑战他李杰的威严,李杰气怒无比,一直要让李元教训李兴一顿。眼下,他忽听李元说不能动他,顿时大怒:“怎么不能动?一个废物而已!”

    李元苦笑:“少爷,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李兴早已经不再是废物,而是练血的人才。”

    “你说什么?”李杰腾地站起身子,眼中杀机狂闪,“他居然可以练血!这个废物,野种,凭什么可以练血?”

    世界上,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拥有奇妒的性格,见不得别人有一丝的好,李杰显然就是这一类人。

    李元道:“少爷上次把李兴打成重伤,难道没有感觉到?”

    李杰那时也意识到,李兴似乎不是传说中那样废材。只是那个时候,他先入为主,一直把李兴当成没用的人,并未多想。此时李元一提,李杰才意识到,那个李兴,恐怕至少是练血二重吧?

    “少爷,李兴练血不练血,老奴随时可以弄死他。但是现在,事情有所变化,李兴的父亲清醒了。”

    李杰一皱眉:“你是说那个酒鬼?他清醒了又怎样?父亲也是练气二重,难道怕他?”

    “怕倒不用怕,但李自然行事狠辣,为人阴险,而且本身又是练气三重。这样的人,一旦得罪了他,老爷也不好收拾。”

    “哼!李自然再厉害,只是一个人,杀了他不就完了?”

    李元苦笑,他想说李自然当初并非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但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李杰脸上怒气更浓,一拍桌子:“李元!不管你想什么办法,这个李兴,一定要整死他!”

    李元干笑一声:“少爷,想动李兴,不是没有办法。”

    李杰眼睛一亮:“哦?你讲!”

    李元目中闪烁凶光:“再有十几天,就是竞争名额的时机。到那时,少爷可以凭借练血五重的实力,杀死李兴!擂台之上,有生有死,就算杀了他,李自然也不好说什么!”

    李元狂笑起来:“不错!那个时候,我当着三义园所有人的面,一下一下弄死李兴,让他敢朝本少爷卖狂!”

    李元点头:“所以少爷这几天多用功,再有老爷相助,一定可以成功突破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

    李杰忽然想到什么,问:“李自然会不会也帮助李兴提升实力?让他达到练血五重?”

    李元一怔,想了想,说道:“那李兴,我也见过一次,最多三重练血,这样短的时间,绝无可能达到练血五重。”

    李杰失笑,说道:“是我太高看他了,练血三重到练血四重,没有几年时间,怎么可能突破?我现在担心,李兴根本没有资格参加竞争,那样我就没有机会杀他。”

    李元道:“此事交给老奴,一定让他有资格参加。”

    李兴不知道李杰正准备要他的命,夜深了,他搬运体内血气,不断地打通骨经。骨部经络,打通起来颇为顺畅,像他这般日夜不辍,用不到十天,就可完全打通。

    次日一早,李兴仍然易容成“赵云”,回到陈霜为他准备的房子中。

    像他这种招募的猛士,在三义园颇有地位,谁也不会问他一晚上去了哪里。两名女仆立即给李兴准备了早餐,殷勤地侍候左右。

    用过早餐,陈霜风风火火出现,笑道:“赵猛士,家父有请。”

    李兴心中一动,他很少见陈劲松。陈劲松是三义园的二号人物,为人圆滑。

    “日后,我总要出人头地,第一步就是要在三义园立足。这个陈劲松,早晚要与其接触,见一见不是坏事。”当下一笑,“好,请小姐带路。”

    二人穿廊过桥,进入三义园内,三阁之一的天心阁。凌霄阁、天心阁、玉丹阁,分别是三义园三位家主居住的地方。

    天心阁,是陈劲松休息和处理家族事务的地方。

    李兴一入阁,就见一中年人,居中而坐,将一双闪电似的目光投射而来。此人,正是陈劲松,陈家家主。

    李兴不卑不亢,微一拱手:“见过老爷。”如今他的身份,是陈家的猛士。

    陈劲松点点头,“呵呵”一笑:“赵猛士,请坐。”

    李兴坐了下来,陈霜笑道:“父亲,赵猛士已是练血四重,以后就让他留在女儿身边,好不好?”

    陈劲松颇为宠爱两个女儿,闻言笑道:“好,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然后看向李兴,“李猛士,三义园家大业大,规矩也大。日后,只要你能尽心做事,守规矩,三义园不会亏待你。”

    李兴微一低头:“是。”

    “嗯,小霜,赵猛士日后跟在你身边,剩下的,就由你安排。”

    李兴站起身,与陈霜告辞离开。

    出了天心阁,陈霜笑道:“赵云,今晚有一个词赋大会,青云城内的青年才俊都要到场,你随我一起去。”

    以李兴的观点,所谓词赋大会,是一些吃饱了没事干,出来卖弄风骚的富二代、官二代,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既然是陈霜身边的随从,他只得答应。

    “是。”

    陈霜又叫了两名女仆,三名男仆。那三名男仆,都是练血三重,女仆亦是练血二重。七人,每人骑了一批马,纠纠冲出三义园,直奔词赋会举办地点。

    李兴其实不会骑马,不过,练血四重之后,对于平衡的把握,远超普通人,他立即就适应了如何驾驭马匹。

    蹄声得得,渐渐慢下来。就在前方,有一座六层高的酒楼,上书“青云楼”三字。

    青云楼,是青云城内第一酒楼。不仅是因为它的气派,更因为此酒楼根本就是城主所设。能够进入青云楼的人,非富即贵,或者拥有极大的名气和地位。

    有一些土财主,为了能够进入青云楼,往往不惜血本。因为进了青云楼,一定可以遇到许多青云城的大人物。

    七人下马,陈霜目光在六位随从身上一扫。六人之中,唯独“赵云”的容貌俊秀,猿臂蜂腰。加之李兴来自另一个世界,对任何人都平等而视,任何时候都不卑不亢,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特别的气质。

    不知为何,陈霜越看“赵云”就越觉得顺眼。她一指李兴,笑道:“赵云,你跟我上去,其他人下面等候。”

    五位仆人恭声应命,李兴则跟在赵云身后,上了青云楼。

    拾阶而上,一路之上,每层楼都有仆人见礼。陈霜直上六楼,楼上已经坐了十几位青年男女。每一个都是锦衣,满脸贵气。

    看到陈霜出现,男青年们都站了起来,有的目放异彩,有的状若花痴,也有的故作冷淡,但不管如何,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陈霜。

    以李兴源自另一个世界的独到眼光来看,他也不得不承受,陈霜是个美人。美人有许多种,陈霜属于富家千金中的美女,天生一种贵族气质。

    “陈二小姐,等你半天了,快请入席!”一名公子躬身来请,不经意看到了“赵云”,顿时脸色微变,“是你!”

第28章 :青云楼赋词城主之女朱清影() 
这青年公子,不是别人,正是赵三公子,昨日命人把李兴打得半死的人。

    李兴暗叫晦气,出门就遇到这个混账纨绔。不过,面对钱三的吃惊,他神色不动,眼观鼻,鼻观心,好像根本不认识他。

    这一来,连钱三公子也疑惑起来,难道这个人不是那个人?二者只是容貌相像?

    陈霜十分好奇,看了看赵云,又看向钱三:“钱三,你认识赵云?”

    钱三如何能说那日打了陈霜的人,连忙干笑一声:“认错人了。”

    诸人一番客套,各自落座。

    人众中,站出另一位公子,尖嘴猴腮,浑身没有半两肉,他晃了晃脑袋,说道:“今日以词会友,小弟不才,愿意先作词一首,抛砖引玉。”

    此时,忽有一女子笑道:“张公子切慢。”

    李兴看过去,只见一名少女站出,年纪与陈霜相仿,眉目俊秀,穿一身白绸。此女神情中透出一股倨傲之态,仿佛公主一般。

    待所有人的目光被吸引过来,少女笑看向陈霜:“上次,陈霜不是说她也懂作词吗?张兄岂可夺人机会,这第一首词,就由陈霜来作,题目不限,只要应景即可。”

    陈霜顿时涨红了脸,词人并不是人人当得,就算记忆力好,脑袋聪明,也未必可以作出好词。伟大的词人犹如伟大的艺术家,可遇而不可求,永远属于少数。

    而陈霜一向最头痛诗词歌赋,她来参加歌赋大会,只不过想凑个热闹而已。心中忽然紧张起来,陈霜瞪了那少女一眼。

    少女名唤朱清影,青云城主朱禁之女。

    朱清影与陈霜,一向不和,时常要看对方的笑话。陈霜练血三重,能武不能文。而朱清影练血一重,实力不济,但文采一流。

    “怎么办?这回丢脸到家了,朱清影,你等着瞧,本小姐早晚找回场子!”陈霜暗暗恼怒,当即就准备认输,说自己不会作词。

    李兴冷眼旁眼,岂能看不出其中门道?心想:“既是随从,应该护主才对,罢了,帮她一回。”他忽然开口道,“小姐昨天不是作了一首饮酒之词吗?”

    陈霜一呆,回头看李兴,见他神色如常,她心中一动,暗忖:“难道他在帮我?”当下试探着问,“嗯,不错,只是那首词似乎不太应景。”

    陈霜此时的表情十分奇异,看在朱清影眼中,以为她作的词不堪入耳,顿时道:“不应景也无妨,念出来听一听。”

    其余人也俱笑道:“快说快说!”

    陈霜紧张地看了李兴一眼,目光中微有求助之意。

    陈霜是大户人家小姐,极少有这种神态显露出来,李兴心神微震,当下轻轻念出: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此为唐李白之诗,月下独酌,千古传唱。虽然是诗非词,不过两个世界文艺观念不同,诗词并无界限。

    李兴背了这首诗后,笑而不语。

    在场之人,却都呆住了,他们脑海之中,都出现一名狂放不羁,举杯邀月同饮的男子,大声放歌,对月狂舞,透露出一种对人生的豁达,率性而为。

    “好词!”钱三公子第一个拍手叫好,他虽然也是个半吊子,粗通文墨,却也感觉极好。

    朱清影微微失神之后,目光落到李兴身上。

    “赵云”只是一个仆人,所以之前朱清影根本懒得看一眼,但他方才念了一首词,顿时引起她的注意。

    “陈霜如何能够作出这等豪放的词,必然是此人所作,他此时要为主人解围罢了。”朱清影是何等聪明之人,一下就猜出原委。

    当下抿嘴一笑:“真是想不到,陈霜你能作出这样的好词。不如再作一个,让我们听一听,如何?”

    陈霜心中立刻急了,正要拒绝,忽觉一根手指落在她的背上,迅速写出一行字:答应他们。

    李兴站在陈霜身后,手拢在袖中,谁也不知他在暗中传字。

    陈霜心中微松,顿时明白了李兴的意思,暗想:“以后每月供给他三枚血晶!”

    脸上着急的神色顿时消失,陈霜微微一笑:“既然朱大小姐有命,小妹岂敢不从?”她清了清嗓子,目射神光,英气逼出,森然道:“十年磨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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