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修真庄园主-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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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爱德温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把梅森唬的一愣一愣的。唐承轩站在一边,维持着自己高人的形象,心里却在暗暗想到,谁说只有华夏国的人,会忽悠人。
你看看这些洋人,忽悠起人来,那可真是一套一套的。把死人说成是活人,那只是随口一张的问题。一个小小的紫元丹,他就可以联系到银河系、相对论,以及若干,唐承轩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名词。
不服不行啊,有文化的骗子,那才是真的骗子,忽悠你没商量,比起虎骨酒来,真是有天壤之别啊。虎骨酒虽然也是能说会道,擅长忽悠人,只可惜本身的素质不高啊,这是一个硬伤。回去以后,得让他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
看到爱德温在那里,口如悬河,唾沫横飞,梅森却在那里,接受着现代科技再教育。唐承轩给爱德温,写了一个大大的服字,看来此人本事不小啊。全凭一张嘴,就可以和这些大富豪们,平起平坐,奉为座上宾,那不是没有道理的。
经过一番科学理论轰炸,再加上唐承轩之前,治好了自己的瘫痪,梅森深信不疑的,买下了五颗紫元丹。这还是苦苦哀求的结果,唐承轩装模作样,很是不舍的,卖了五颗给他。并且一再言明,今年已经没有了,到明年,还要看情况。
从梅森的别墅里面出来,唐承轩等人上了汽车,很快就离开了这里。到了一个拐弯的地方,停下车来,唐承轩将爱德温的佣金,一分不少的付给他。两个人相视一笑。为合作愉快,点一个赞。
到了早上出发的城市,大家到一个大酒店里面。愉快的用了一顿午餐。在这中间,唐承轩和爱德温。商量了一下,今后的合作事宜。今天亲眼看到,爱德温的本事,唐承轩对他很有信心,这个米国忽悠专家,正适合干这样的工作。
爱德温说道:“亲爱的艾里克斯,这种事情,首先得看机会。虽然得绝症的人。满世界都是,但是那些人,基本都是普通人。让他们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的钱,根本不可能,所以完全不用考虑。其次就是信息,这个就需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一时半会的,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
对于这个说法,唐承轩表示赞成。这个世界上,有钱人终究还是少数,不可能人人都会得病。即使得了病。现在的医学技术,是那么的发达,大多数的疾病,都可以到医院里面治疗。自己虽然本事很强,可是去治那些小毛病,又能赚几个钱?
商量的结果,就是由爱德温继续寻找,一旦找到合适的目标,就开始行动。反正唐承轩现在。已经有了护照,随时可以。满世界到处乱跑。以前制约这个生意的,最大一个障碍。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
至于唐承轩,趁着这个机会,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不仅要联系自己的那些手下,还要执行联盟的任务。这些事情,都属于他个人的秘密,与治病赚钱,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自然不会,告诉给爱德温知道。
稍微考虑了一下,唐承轩就告诉爱德温。说是自己第一次到米国来,想要到处走走看看,见识一下,异国他乡的风情。爱德温很是积极的毛遂自荐,要给唐承轩当导游,游遍整个米国。刚刚赚到了一大笔钱,爱德温也想休息一下,顺便旅游一番也好啊。
爱德温的这个想法,让唐承轩有点烦恼,自己就是想撇开他,单独行呢。让他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很多的事情,根本就无法去做,这个尾巴,一定要丢开才行啊。唉,果然是人无完人啊,这么精明能干的人,怎么就不会看自己的脸色呢。
花费了一番口舌,唐承轩终于说服了爱德温,让他尽快联系,下一个病人,好赚到更多的钱。至于自己,也就是随便走走,没有什么固定的目标,走到哪里算哪里。而且会一直保持开机,双方随时可以联系。
从酒店里面出来,双方分道扬镳,爱德温回去寻找客户。唐承轩和李明扬,等他走了以后,立刻给詹姆斯打了一个电话。这个詹姆斯,是一个米国特种兵,就是唐承轩以前,在海港市收到的仆人。他的老家,在米国的德州,距离这个城市,不是很远。
当初收这一批人的时候,老家在米国的人,一共有两个。一个就是这个詹姆斯,还有另外一个人,名叫杰克逊。那是一个雇佣兵,老家在米国的加州,距离这里,就比较远一点。
电话很快就打通了,一听说唐承轩约自己见面,詹姆斯很是激动,连忙询问具体位置。唐承轩告诉给他,詹姆斯说道:“哦,原来老板在那里啊。ok,我马上开车过去接你。那个地方,离我住的城市,不是很远,只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我很快就会赶到。”
挂了电话,唐承轩想到,还有一个多小时,詹姆斯才能过来。有这么长一段时间,自己正好可以,在这个米国的城市,好好转一转。仔细看一下,到底和华夏国,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华夏国人,要移民到这个国家。
作为一个普通的草根阶层,当然了,现在不算了。现在的唐承轩,也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小老板了。以前在华夏国南方打工的时候,唐承轩接触到很多,和自己社会地位相当的草根。其中有不少的人,都渴望着,能够移民到米国。
虽然对这样的想法,有些不以为然,但是唐承轩,并不是一个古板的人。所谓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他们愿意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只要不妨碍到别人,不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其实都是可以的。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有追求、有梦想,总是一个好事。至少比起那些,整天浑浑噩噩,混吃等死的人,就要强得多了。
和李明扬两个人,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面,逛了一大圈,唐承轩还是发现了一些不同。这里的人们,各种肤色都有,不仅有白人、黑人,就连黄色人种,也有不少。大家走起路来,大多都是风风火火的,仿佛在赶时间。当然了,和自己一样,四处闲逛的人,也有一些。
这里的大街上面,很是干净整洁,看不到什么瓜皮、废纸什么的。唐承轩亲眼看到,人们都很自觉的,把一些垃圾什么的,丢到垃圾桶里面。有的人,甚至还特意,走上不短的距离,就为了把手里的垃圾,丢到垃圾桶去,而不是随意乱丢。
至少在这一方面,这些米国人,就比华夏国人,强出了一大截子啊。而且都他们很守规矩,唐承轩看了半天,愣是没有看到一个,随便乱穿马路的人。他们的马路,也没有立什么栏杆,大家都十分自觉的,走到有红绿灯的路口,等到绿灯的时候,走斑马线过马路。
这里的司机,也很有素质,至少唐承轩没有听到,在大街上面,随意乱按喇叭的。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没有随意超车变线的,更不会想停哪里,就停哪里。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繁忙而不混乱。
走了一路,看了一路,唐承轩的心里,多多少少有一些感慨。人和人,还是有区别的,并不是你说他怎么样,他就怎么样,很多事情,并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看看逛得差不多了,唐承轩也失去了,继续观摩的兴趣。正好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小咖啡馆,那是专门供人休息的地方。两个人走了进去,找到一个靠窗户的角落,随意点了几份饮料什么的。一边坐在那里,慢慢喝,一边聊着天。
李明扬以前,曾经跟着前任梅老板,到米国来过好几次。不过,那个时候,都是到一些著名的大城市,住在高级的酒店里面。还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随意漫步在米国的街头,所以他也有不少的感叹。
两个人边喝边聊,消磨着时间,一个多小时以后,唐承轩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出来一听,原来是詹姆斯打过来的。两个人稍微说了几句话,约好了见面的地方,唐承轩就站起来,结账走人。
到外面拦了一辆出租车,说了一个地名,就是詹姆斯刚刚所说的地方。对于这些位置,唐承轩初来咋到,哪里闹得明白。幸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出租车司机这种职业。他们对于当地的环境,是非常熟悉的,只要你告诉他,正确的地名,就不愁找不到地方。
不久之后,出租车开到一个广场附近,唐承轩付钱下了车。两个人刚刚走出几步,就看到了詹姆斯,正站在广场上的一个雕塑下面,四处打量着周围的行人。
这个詹姆斯,当初在海港市,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胡子拉碴,一副穷困潦倒的样子。整个人都没有什么精神,还身带残疾,像一个要饭的。
现在一看,完全就是两个人啊。穿着笔挺的黑色西服,打着红色的领带,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梳理得清清爽爽,显得神采飞扬,整个就是一个成功人士的典范。前后的差别太大了,唐承轩险一些,都认不出他来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二章 强龙不压地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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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这个样子,唐承轩的心里,很有一些成就感,这全靠自己啊。 如果不是自己,把他收进星辰世界,治疗好他的残疾。估计这个神采飞扬的成功人士,还困在海港市的某个角落里面,郁郁不得志呢,也许就此终身埋没,也很有可能啊。
刚刚高兴了一会儿,唐承轩又想到了自己,如果自己不是得到了,**神君前辈的传承。估计这会儿,也不知猫在哪个角落里面,默默的打着工,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
人生的际遇,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所谓世事无常,就是这个意思吧。唐承轩感慨了一番,快步走将过去,打了一个招呼。
虽然戴着伪装面具,不是自己的本来面目,但是两个人之间,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詹姆斯略微愣了一下,立刻就认出了唐承轩,他很激动的冲了上来,给唐承轩来了一个,大大的熊抱。
虽然还是有一点不习惯,但是唐承轩知道,这是洋人们的礼节,通常只有很熟悉的人,才会这么做。这个詹姆斯,好歹是自己的手下,比那个糟老头子史密斯,要强得多了,而且他很快就放开了。
唐承轩把李明扬,介绍给詹姆斯认识,大家都是一伙的,也就不用多说什么了。詹姆斯带着唐承轩两个人,走到一边的停车场上面,他的汽车,就停放在那里。几个人上了车,詹姆斯开车,唐承轩和李明扬坐在后排。
这是一辆悍马越野车,外面相当的结实,底盘很高,里面的空间很大,开起来也很快。不久,詹姆斯就上了高速公路,向着另外一个城市开去。
一路无话,等到了詹姆斯所住的城市,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三个人找到一家饭店。随意吃了一顿,吃完以后,詹姆斯建议,带着唐承轩两个人到处走走。至于要办的那些事情,他都已经安排好了,等到明天一早,就开始行动。
米国人和华夏人有些不同。他们通常住得比较远,大家都有汽车。平时的交通什么的,基本都是靠车。一般一个家庭,都有好几辆汽车,几乎是人手一辆,所以也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
既然他这样说,唐承轩也就同意了,正好见识一下。三个人从饭店里面出来,也不开车。詹姆斯带着他们两个人,在大街上面,慢慢的行走。碰到一些比较有特色的东西,还给他们讲解一番,真是一个合格的导游,还是完全免费的。
走过几个街口,前面有一个酒楼。他们三个人,正从酒楼门口路过的时候,忽然从里面,跌出一个人来。三个人身手敏捷,虽然事发突然,但是他们往旁边一闪。就躲过去了。那个人重重的跌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这三个人,都是修炼有成的高手。唐承轩就不用说了,已经突破到筑基期,完全脱离了普通人的范畴。李明扬稍微差一点,不过,他一直跟随着唐承轩。也达到了炼气期的巅峰,很快就可以突破了。
至于詹姆斯,就要差不少了,他只是跟着唐承轩,很短的一段时间,就匆匆的离开了,回到了米国。虽然他的修炼资质,和李明扬相当,但是到现在为止,也只是刚刚突破到先天期。不过,就算是这样,对于普通人来说,詹姆斯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大高手。
唐承轩等人,刚刚准备过去查看一下,究竟是个什么情况,这样从酒楼里面摔出来,看样子,似乎摔得不轻。从酒店的大门里面,忽然冲出来,三、四个彪形大汉。
这几个彪形大汉,一个个体格健壮,孔武有力,上来就围着那个跌出来的人,一阵乱打。唐承轩等人,看到这种情况,就止步不前。
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在没有搞清楚,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