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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全)-第38部分

小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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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法有云——阴阳合而后有雨,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为霆。听说这法子原是汉朝时传下来的匈奴法,以净水一盆浸泡特殊石,反复淘洗不断,密持咒语良久,即会降雨。石子名为鲜答,最大的有鸡蛋大小,最小的如同豆粒,这些石子全是地上走兽及五虫腹中所产,其中以牛、马二宝最妙,也最为难得,后来此术流传至中土,虽然不知咒言,但照此方以水浸石,也可致雨。

  牛有黄在胆、犬有墨在肾,牛的结石叫做牛黄,生在胆囊之中;犬的结石生在肾脏,叫做“犬墨”。另外马之宝、驼之黄、鹿角之玉、兜角之通天,都是此类事物,功效作用各异,举不胜举,药中之贵,莫复过此。

  盖因走兽之丹,乃吸取日月之精华,年深日久所得,日月之精也既是天地间阴阳之气,以清水浸润摩擦混合,正是经卷典籍中所言的“阴阳合而后有雨”,故此能使云雨聚合、雷电激荡。

第四章 如是我闻 骗婚
天下骗术无奇不有,大部分的骗子都是抓住了大家贪图小便宜的心理,骗去些钱财,但是今天要说的,却是我听过最骇人听闻的骗术,而且真切地发生在我朋友身上,不仅钱财受到损失,而且心理和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我这位朋友也算事业小有所成、社会经验丰富的青年才俊。早年高中毕业后,毅然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和亲戚一起远赴边境做起生意。早年做边贸生意还是不错的,十几年的光景,当重返故里之时,也算同龄人中出类拔萃的了。谁曾想久经社会之人却被感情冲昏了头脑。

  回来不久他就认识了一个漂亮姑娘,俩人一见钟情,看到他事业、爱情全部顺风顺水,我们这些相识的兄弟都为他感到高兴。在他们交往半年后,就登记结婚了,虽然半年的时间不足以考验一段感情,但是对于三十好几的人来说,结婚也等于了却父母的一桩心事。

  筹备婚礼的时候,女方很是慷慨,在如今这个房、车至上的社会,女方主动提出不需要买房子,缘由就是,第一,女方家是三室一厅的大房子;第二,岳父常年不回家在外公干;第三,岳母孤单方便照顾。看起来是件很温馨的事情,没曾想这就是陷阱的开始。

  不买房子了起码要装修,家电家具哪还好意思让女方出。装修、添补家具家电,这就三十几万花了出去,这样还不算,礼金方面自然也不能薄了,女方一下子要走了二十万,汽车登记的也是女方姓名。在结婚方面,女方要求不摆酒席,出门子不从妈妈家走等很不符合常理的要求。本来开始也不能理解,但这些事情最重要的保障就是,他们已经有了爱情的结晶,自然所有顾虑就全被打消了。

  双喜临门本应高高兴兴,没成想孩子并没有到预产期就早产出世,却在发育不良加上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女方执意顺产,仅一小时就顺产出生,但孩子多处骨折,没过三天就夭折了。最后女方又一次要求将婴儿火化而非入土安葬。一切在悲痛中结束后,女方关起了大门借言缘分已尽便要离婚。此时他才恍然大悟,一切所做只为毁尸灭迹,但为时已晚,孩子在之前的检查中都很正常,后期的检查就不让他陪同而去,一定是在这个时候对胎儿动了手脚,不买房、不摆酒只要钱,都是暗中蓄谋已久的计划,最让人想象不到的是这个女子,居然会拿自己腹中胎儿当做骗钱的工具。

第四章 如是我闻 寻找圣泉
在这些年的旅行中,喀纳斯是给我留下记忆最深刻的地方,不仅仅有美丽的风景更重要的是一段难忘的经历。

  那年去喀纳斯的时候已是初秋,游历湖区后我们便决定在此多停留些日子,湖区附近有武警招待所,这个地方一般是不对外开放,我们也是误打误撞,不过好在人少,还是可以住的,湖区夜晚很冷且很狰,睡觉的时候,盖了两层被子天,日照很充足也暖和得多。当地的居民经常会给武警官兵送来很多干果,然后他们就把干果放在招待所院子里晒,偶尔凑过去拿一些吃,当然他们也会主动邀请你去品尝。我喜欢和当地的居民聊天,不仅能听来很多风土民情,在聊天中还会有不大不小的意外收获。

  住在招待所附近的一户居民,祖孙三代,爷爷非常热情好客,我们和他聊天。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他拿出了很多自制的食物来招待我们。老人家经常会讲起他小时候的喀纳斯,最重要的是他提起了“圣泉”这个地方。老人家的描述勾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寻找圣泉也是我到目前为止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圣泉是当地人非常信奉的一处泉眼,经常会有人步行前去朝拜、许愿。为了节省时间,老人家把他家的马借给我,还让他的孙子给我充当向导。小孩子名叫艾尔肯,因为他头发卷卷的,所以我喜欢叫他毛毛。策马扬鞭一路飞驰,翻山越岭,周围的景色起起伏伏,穿过沼泽地的时候,马的姿态时而上仰、时而下冲,着实让我捏了把冷汗。离圣泉不远的地方,马已经不能通过了,前面横七竖八长着奇怪的枝干,说来也奇怪,穿过怪树林临近圣泉处,树木挺拔,中间闪出一条路,豁然开朗,却并非人工铺设。

  圣泉是一处直径大概半米左右的泉眼,水极其清澈,很有意思的就是,当你发出声音的时候,泉眼里的水会打出浪花,晶莹剔透。随着声音频率的增加,水花也会加快或减慢,很是神奇。在当地人的眼中此处泉眼是神圣的,周围的树上也挂满了人们许愿的小牌牌。不知不觉天色已晚,忽然周围林子中发出了声响,毛毛说此地有大熊会出没,二话没说上马返程。

  后来在和别人讲述旅行故事的时候,寻找圣泉的经历经常会作为我的一个保留节目,每次都能讲得津津有味。

第四章 如是我闻 麝香
旅途中最能消磨时光的方法就是和车上同行的人聊天,一来比较长见识;二来如果恰巧遇到旅行目的地的当地人还能多了解些那里的风土人情。有一次,在去青海的路途中,一起同行的恰巧是一个藏族的小伙子,汉语讲得不错,人也开朗,更奇特的是他身上有一股独特的香气,经询问才得知原来他身上包里带的就是麝香,以前经常听说麝香是一种材,没想到还有此等特殊的气味,经他介绍我才得知麝香的由来。

  麝香来自于一种叫“麝”的动物身上,其形状像鹿而小,后肢明显长于前肢,雌雄头上均无角;四肢趾端的蹄窄而尖,侧蹄特别长。

  经验丰富的捕麝高手,只要看见它遗落的毛发便可以辨认出来山上有什么野兽。如果有麝的山,其香味奇特。凡荒山深壑有三种香味,其一是毒瘴之味;其二是草药之味;其三就是麝香之味。寒瘴不香,热瘴微香,毒瘴最香,瘴越毒香气则越浓烈。野花山药其香气氤氳而有味,闻起来清神干爽。麝香之味从远处闻起来香气浓烈略带腥味,时有时无,若即若离。如果临近麝的洞穴,其腥味更加难闻,按照它的腥味寻找肯定能找到,百无一失。

  麝香分为几种。麝脐容易腐烂,经常会流血,待到天晴之时必须仰在草地露出麝的脐暴晒,脐眼凸出,异常腥臭,待蚊蝇前来啄食之时突然缩入,小虫被碾成粉末,一日数次脂渐凝厚,此种称为草头麝。药材常用的品种则是吸入蜂蝎、蜈蚣这类的毒虫,脐有朱红点,此种称为红头麝,这样的很是少见。但最为珍贵的则是蛇头麝,毒蛇吸吮其脐,麝被惊痛用力地吸缩狂奔,蛇身盘结,用不了多久蛇头和身子便断开,蛇头腐烂在其脐内。脐内有双红珠,是为蛇眼,如若得到用于合药香味久经不散,治毒症非常有效果。

  他还告诉我,以前听他爷爷说,那时候猎麝采麝香并不容易,因为麝这种动物非常有灵性,而且善于奔走,如果让它发现了追捕的猎人,它会很快自己吃掉分泌出来的麝香,所以熟练的捕麝高手,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埋伏在其周围,声东击西,让它无暇顾及。如果受伤了被人追捕它便倒地哀鸣遮掩其脐或是四脚紧抱。并不是捕到所有的麝都会有麝香,所以麝香很是珍贵。

后记 讲故事的人
“如果家中突然发生火灾,你只来得及带上一件物品逃生,会是什么东西?”记得曾被朋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然而我当时想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确切答案,似乎我家里根本没有什么收藏品和传家宝。考虑到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电脑硬盘”,因为里面装着“存稿”。大概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最重要的身外之物,就是尚未完成的“稿件”了,一旦损毁丢失,说心疼吐血都是轻的,恐怕跳楼卧轨也干得出来。就像没有顶着炎炎烈日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过的人,永远无法真正体会粮食来之不易;没有写作经历的人,也很难想象其中的艰难。

  这几年写作的体会,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痛苦”,感觉前半辈子都没这么苦过。从2005年10月份,我开始写《凶宅猛鬼》至今,将近五年的时间,眨眼就过没了,出版的实体书也有十几本,好几百万字,偶尔也能有些成就感,但仔细回想起来,留下最多最深刻的印象还是“痛苦”。

  之所以说我写作的过程“痛苦”,很大的原因,在于我个人的性格与能力,都不适合从事专业写作。首先不能忍受孤独,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更达不到心无旁鹜的专注境界;其次不是科班出身,没受过系统培训,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引。

  在2005年年底,我看到公司里有个女孩整天上网看小说连载,就问她要了网址,发现原来网上有很多人,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给大家讲述他们的故事,内容五花八门,题材广泛,路子很野,水平则是参差不齐,与我印象中摆在新华书店里的小说,有很大区别。其中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网络连载中与读者形成的互动氛围,我喜欢热闹,哪人多就往哪扎,时下流行的东西都有兴趣尝试尝试,所以当时就动了心,打算混进去玩几天,也没想过要有什么追求。

  谁知这种网络连载的形式,看似轻松愉快,其实将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每天连载的内容,字数虽然不多,却完全属于现炒现卖,都是即兴发挥,在没有故事大纲的情况下,“灵感、逻辑、创造力、精神状态、叙事节奏”差一点都不行,已经发出去的部分即成定局,再也无法修改,我想写的故事类型又必须充满悬念和张力,稍有疏漏就无法自圆其说。

  那时候也从没想过,要把自己放网上的作品出版实体书,因为我很清楚,各行各业都会有相应的规则,而我的作品很可能达不到审查要求,面临的困难会成倍增加,后来与出版商签了合同,才知道果如先前所料。

  不过这一写就没收住,除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每天都用半天时间,写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就像是写日记一样,成了我这几年一成不变的习惯,从业余写作转变成了半职业写作,有人问我是不是想改行当作家或网络写手,我回答不是,并没有考虑过把写作当职业,顶多算个“票友”。 

  在此透露一些秘密,我此前听过几条关于大师级作家的传闻:“一、真正的大师都不是亲自用手写作,而是通过口述,由助理在旁边打字记录,所以只要躺在摇椅上动动嘴就好了,科学家也承认——躺着会比坐着更能调动想象力。二、名家身边,都有个智囊般的秘书负责提供信息,可以随便问她世界上古往今来所有的事。三、说什么每天熬夜工作,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实际上赚到钱就会立刻跑去娱乐场所,所以才有很重的黑眼圈。四、以采风或寻找素材为借口,到各地旅行,并且白吃白喝白玩白住。”这其中到底有几项是真实的呢?嘿嘿,不告诉你。

  我想如果真能享受这些待遇,那么把写作当成终生职业来奋斗也不错,可直到我真正接触过许多大师之后,终于知道现实与传闻相去芝何止十万八千里,写作确实是件非常孤独的事情,也许只有创作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并且完全沉浸到故事当中,才能享受这种寂寞。

  我写过的《谜踪之国》《鬼吹灯》《贼猫》《死亡循环》等小说,涉及的时代背景各异,从北宋、清末、民国直至现代几乎都有,尝试用不同的语言去描述不同的地域和年代特征,是件有趣的事情,而冒险题材,则是我比较偏爱的类型,不过这类故事悬念强,情节惊险刺激,却也存在着很大的瓶颈,大致就是“一群人,深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遇到一些神秘的现象,随后揭开谜底,幸存者逃出生天”的模式化套路,这是类型化作品客观存在的瓶颈,看多了或写多了都会产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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