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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九尾怪猫-第28部分

小说: 九尾怪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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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找玛丽莲或其他人的,都一样。」
  「我知道,警官。」
  「你也得想办法让玛丽莲读收到的每一封信,」埃勒里说,「如果可能的话,整个一家人的信件都要读。大致说来,你要观察发生在这个家庭里的每一件事,然后要详细地向我们报告。我想让你每天定时汇报。」
  「要我打电话向你们报告吗?那可能有点儿麻烦。」
  「除非紧急状况,不要用那儿的电话。我们会在靠近东二十九街第一和第二大道那一带找一个碰头的地方,每天晚上都不一样。」
  「我也要去。」吉米说。
  「每天晚上斯坦利睡了之后的某个时间——你进入他们家,对整个状况比较了解后,就跟我们约个时间——你就说要出来散步。第一晚就建立这个习惯,所以这家人就会用平常心看待你每天夜晚有一段时间都不在这件事。如果在约定的时间里刚好有事情,妨碍了你出来,我们会一直等到你能脱身为止,即使等一夜也无妨。」
  「我也是。」吉米说。
  「有什么问题吗?」
  赛莱斯特考虑了一会儿:「现在想不出来。」
  埃勒里看着她的眼光相当直接——吉米心想。
  「赛莱斯特,你在这个计划里的重要性,我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当然,最后了结可能在外面,你可能根本就不会涉入,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可是,如果不是这样,你就是藏在特洛伊城那座木马里的尖兵,到时候,一切可能就都要靠你了。」
  「我会尽力的,」赛莱斯特小声说。
  「顺便问一下,你对这事感觉怎么样?」
  「嗯……不错。」
  「等你明天见了奥伯森医生后,我们再把一切更详尽地整理一遍。」埃勒里用一双手抱抱她,「你今天晚上就留在这儿,照我们原先的安排。」
  吉米·麦凯尔气急败坏地嚷着:「我也要留在这儿!」
  第十章
  如果玛丽莲的父亲是个不折不扣的色狼,母亲是泼妇,玛丽莲是妓女,其余的孩子是街头混混的话,赛莱斯特在索姆斯家扮演她的角色可能会更轻松一些,偏偏索姆斯一家人都非常和善。
  法兰克·佩尔曼·索姆斯骨瘦如柴,一副脱水过多的样子,说起话来轻声细语却口齿不清。他在第八大道和三十三街交口的邮局工作,是那里的资深员工,他对这份工作态度之认真严谨,好像是总统亲自任命的,除此之外,他倒也喜欢偶尔开开玩笑。下班后他总是会带点儿什么东西回家,一根棒棒糖、一袋咸花生、几条口香糖啦,然后像个公正不阿的大法官一样,平分给三个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他偶尔也会给玛丽莲带一朵用绿棉纸包的玫瑰花。有一天晚上,他捧了个水果奶油布丁回家,妥当地装在硬纸盒里,说是要给太太的,索姆斯太太被他的这般奢侈吓了一跳,直嚷着说她才不吃,不然就太自私了。可是不晓得她丈夫在她耳边悄悄地说了什么,她的脸马上变得通红。后来,赛莱斯特看见她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小纸盒放在冰箱里。玛丽莲说,每到水果奶油布丁上市的季节,她的父母总是会窃窃私语一阵。隔天早上,赛莱斯特到冰箱拿斯坦利早餐要喝的牛奶时,她那个纸盒已经不见了。
  玛丽莲的母亲属于那种本性坚强的女人,到了中年时,精力渐渐衰竭,留下满身病痛。她一辈子拼命干活,省吃俭用,无暇照顾自己,而且,她正在经历折磨人的更年期。
  「我大不如前了,身体差多了,长了静脉瘤,还有两腿无力,一大堆毛病,」索姆斯太太嘲讽地说着自己,「可是,我倒要看看莎顿街上有哪一个女人烤的薄子派比我的好吃,」然后又加了一句,「我是说我有钱买墓子的时候。」她常常因为身体虚弱必须躺着,不过,白天的时候要让她在床上多躺上几分钟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艾德娜,你知道奥伯森医生是怎么说的,」她的丈夫焦急地说。
  「哦,你就只听你奥伯森医生的话,」她总是会这样顶他,「我得洗这个星期的脏衣服。」她对洗衣服这个话题特别感兴趣,绝不让玛丽莲碰一下,她总是用责备的口吻说,「你们现在的女孩子以为用肥皂洗衣服就会自然洗干净,」
  可是,有一次她对赛莱斯特说,「她这一辈子会有够多的脏衣服等着她去洗呢。」
  索姆斯太太唯一的嗜好是听收音机,他们全家上下只有一台,是那种小型台式的,通常都放在厨房炉子上方杂物架的中间。后来,索姆斯太太已经恋恋不舍地把它摆在小斯坦利的床头边。不过,赛莱斯特后来规定斯坦利一天听收音机的时间不能超过两个钟头,而且只能在特定的一些时间听——刚好不会跟他母亲最爱听的节目冲突——索姆斯太太知道了既愧疚又感激。她从没错过「阿尔图尔·戈弗雷脱口秀」,或者是广播剧「大姐大斯特拉·达拉斯」以及益智节目「双赢或全输」。而且,她透露说,「等我们发了财,法兰克说要给我买一台电视机。」只是,她又哀怨地加了一句,「至少,法兰克是这么说的,每期的爱尔兰彩券他都要买,总会有中奖的一天吧!」
  斯坦利是孩子中最小的一个,身子虽瘦小,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脑袋瓜儿里想的净是一些调皮捣蛋的点子。第一天刚开始的时候,他并不信任赛莱斯特,一句话也不肯说。后来,她为他瘦骨嶙峋的身体做按摩的时候,他忽然问:「你是真正的护士吗?」  
  「怎么说好呢?算是吧。」赛莱斯特微笑着说,可是心脏猛跳了一下。
  「护士会把刀插到你的身体里面去哩,」斯坦利面露狰狞地说。
  「谁跟你说的?」
  「怪婆法兰西斯·艾利斯,她是我的老师。」
  「斯坦利,她才不会这么说呢。还有,这么好的一个女老师,你怎么给人家取『怪婆』这么难听的绰号?」
  「校长这么叫的啊!」斯坦利理直气壮地说。
  「叫她怪婆?」
  「校长私下叫她『怪婆姥姥』。」
  「斯坦利·索姆斯,我不相信你说的任何……」可是斯坦利一个劲儿地摇晃着他的小脑袋,两双眼睛露出恐怖的表情,「给我乖乖躺好!现在又怎么了?」
  「有件事你知道吗,马丁小姐?」斯坦利小声地问。
  赛莱斯特发现自己也小声地回问:「什么,斯坦利,什么?」
  「我的血是绿色的。」
  从那以后,对小斯坦利所透露的任何评论、内幕消息以及情报等,赛莱斯特都保持高度的怀疑,她必须得运用判断力才能区别事实与幻想。
  斯坦利对怪猫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他一本正经地跟赛莱斯特说他就是怪猫。
  在她的病人和玛丽莲之间还有另外两个孩子:9岁的艾丽诺和13岁的比利。艾丽诺个子高大,性格沉静,从容不迫地对待生活中的一切,一双漂亮坦率的眼睛使她平凡的长相生色不少,赛莱斯特很快和她建立了友谊。比利已经上中学了,对念书这件事他自有一套想法。他的双手非常灵巧,家里总是会出现一些——照索姆斯太太说的——他「无中生有」创造出来的东西。不过,他的父亲对他似乎有些失望。
  「我们不指望比利继续念书,他的心根本不在那上面。
  他整天就盼着放学后到修车厂去看人家怎么修车。他着急想赶快长大,好拿到工作证明去学当机械工,「我们家要出学者都要指望女孩子了。」
  比利正处于发育高峰期,正如索姆斯先生说的,「老是喜欢搞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法兰克·索姆斯自己倒算是一个孜孜不倦的人,常会看到他埋首在他从图书馆借来的书里。他有一个抽奖得到的书柜,里面放满了一些破旧不堪的书,都是他从年轻时代就开始收藏的:司各特、欧文、库柏、艾略特、萨克雷,这些作者都被比利斥为「老古董」。比利几乎只看漫画书,都是用他老爸永远搞不懂的一套复杂的以物易物手段大批弄进来的。赛莱斯特对比利充满好感——他那双大手,还有那羞怯的声音。
  玛丽莲人见人爱,从一见面,赛莱斯特就打心坎里喜欢她。她身材高挑,但不算漂亮,鼻子太宽,颧骨太高,可是她的黑眼睛和秀发非常迷人,举止落落大方。赛莱斯特了解她内心的悲伤:为了协助父亲担起家庭重担,她读完中学后不得不牺牲继续求学的渴望。不过,玛丽莲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她总是表现得非常平静。赛莱斯特推测她有另外一种想象中的独立生活,通过工作,她得以接触到充满创造力与知识的世界,虽然那不过是一种残缺不全的、嘲讽的阴影罢了。
  「我并不是这一行里最好的打字员,」她告诉赛莱斯特,「我不知道已经被骂过多少次了,因为我对打字的内容太感兴趣了。」
  尽管如此,她还是与一批好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通过以前中学老师的介绍,她认识了一群年轻的剧作家,作品好坏不说,至少他们很多产。她有一个客户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正教授,正埋头写一部学术巨著:《世界史的心理学概论》。她最好的客户是一个很有名的记者兼作家。索姆斯先生骄傲地这样说。他对她赞誉有加。
  「有时候他也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玛丽莲加了一句。
  她的收入并不固定,由于维持一笔稳定的收入是很重要的,因此玛丽莲常常很抑郁。为了顾及她父亲的面子,她常常假装她分担家计的工作只是暂时性的,只是「为了帮大家渡过眼前的难关」。可是,赛莱斯特知道,其实玛丽莲心里清楚得很,如果能解脱的话,那也会是许多年以后了;等弟弟长大、结婚、搬出去,还要供艾丽诺上学等等……玛丽莲坚持艾丽诺必须去上大学。
  「她很有天分,你应该读一读她现在写的诗,才9岁呀。」
  除此之外,索姆斯太太的健康每况愈下,法兰克·索姆斯的身体也好不到哪里去。玛丽莲知道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有心理准备。就是因为这些,她让好几个追求者打消与她进一步交往的念头。
  「其中至少有一个,」玛丽莲笑着说,「用心尤为可敬。」
  其中最坚定不移的追求者就是那个记者兼作家。
  「他不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每次我去他家拿他刚完成的稿子——他没有用速记——或是送打好的稿子过去时,他老是拿一根他旅游时买的非洲土著打仗用的棍子,追着我在屋子里跑;他是在开玩笑,到目前为止也一直停留在开玩笑的层次。不过,有一天我一定要停下来狠狠回他一下。如果不是我需要这份工作的话,我早就这么做了。」可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赛莱斯特根本不认为玛丽莲会狠下心打他。她告诉自己,这个经验对玛丽莲是好的,她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女孩,只不过现在得严守家教,对这点赛莱斯特可以肯定。(饱经世故的她忽然想到,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一个叫赛莱斯特·菲利普斯的女孩身上,不过此刻菲利普斯小姐已把这件事情整个抛诸脑后。)
  索姆斯一家住在一栋楼中两室加上一间厨房的旧屋里,没有电梯。因为他们需要三个卧室,所以前厅就被改装成第三个卧室,是两个女儿的卧室,同时也是玛丽莲工作的地方。
  「玛丽莲该有自己的房间的,」索姆斯太太叹了一口气,「可是我们能怎么办呢?」
  比利草草地帮她弄了一个隔间,在一根长窗帘杆上挂一块布,以区隔出房间的一部分作为玛丽莲的办公室。她的「办公室」里放了一张工作用的桌子、打字机、文具和她专用的电话,虽然简陋,不过多少有点儿隔开的作用。这样的安排也是有必要的,因为玛丽莲常常工作得很晚,而艾丽诺却早早就上床睡觉了。
  电话的位置迫使赛莱斯特不得不别有用心地提出一项建议。她一到这家就发现斯坦利在男孩子的睡房里有一张自己的床。
  「比利已经那么大了,我觉得跟他共用一个房间不是很妥当,可是夜里斯坦利叫我的时候,我必须就在旁边。」基于这样的理由,她让斯坦利搬到前面的卧房去睡艾丽诺的床,而艾丽诺就搬到男孩子的房间。
  「你肯定这样不会吵你吗?」赛莱斯特不安地问玛丽莲,对整件事,她觉得自己卑鄙龌龊透了。可是,玛丽莲说,她早就练就一身能在恶劣环境中工作的本事:「家里有一个像斯坦利这样的男孩子,你要不堵上耳朵,干脆割脖子自杀算了。」虽然玛丽莲是随口说说,不过「脖子」这两个字却让赛莱斯特浑身不舒服。
  一直到第三天,赛莱斯特才发现到自己下意识地始终避免去看玛丽莲身体的那一个部分。她有一个很坚挺的脖子,接下来的几天,那个脖子对赛莱斯特而言,已经变成一个象征,连结着他们所有人的生命和在外面伺机而动的死神。
  她训练自己勇敢地正视它。
  让艾丽诺和斯坦利调换房间想不到也制造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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