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多远-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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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限何必着急
前段时间,一个重症英国妇女要求允许丈夫帮助她自杀被拒绝。可没过多久,她还是自然死了。有些人为她鸣不平,说她应该死得更尊严更主动一些等等。可是,我想不通,如果她提前让她丈夫帮助她自杀了,就死得尊严了吗?我在想,如果我是她丈夫,我将有多么大的勇气才能动手弄死她呢?且不说他们之间还有那么多年的感情。就是没有感情,就像我们那天看见的那只濒临死亡的蜜蜂,我也不可能“高尚”到帮它去死的地步。当然,不执行抢救就已经是帮助它去死了。做到让那个英国妇女无痛苦地自然死亡不是件很难的事情,干吗非要自杀呢?相差不了几天,结果还不是一样?她要求自杀其实也是一种姿态,是做给丈夫还是众人?不得而知。
还有两个女作家的死亡也很让我关注。一个是张爱玲,一个是三毛。张爱玲是心脏衰竭死的,当时没有人看见。后来公寓管理人员发现这个中国老太太几天没有出门,就通知了警方。当警察打开她的公寓门时,看见她身穿一身水红色的旗袍,侧身躺在一块精致的纯毛地毯上。那个警察说,那是他看到的最凄艳的景象。我当时看了这篇报道后,那个景象就像一幅画似的留在我脑子里。她的《倾城之恋》里的人物还活跃在眼前,而她却如一片火红的秋叶轻轻地飘落在那块地毯上,甚至没有人听到她发出的最后一声叹息。这样的死能不说是美?那是生如春花之烂漫,死如秋叶之静美的境界。
相形之下,是三毛的死。她是趁人不注意,到厕所用一只长筒丝袜自缢的。
这两个女作家的文笔我都很欣赏。但是,关于生死,我更欣赏张爱玲的自然死亡,而不欣赏三毛的自杀。在我看来,生也遂缘死也遂缘。自然地生也自然地死。就像植物,像一片树叶,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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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文中提到,那个为摆脱多年来给亲人、朋友、社会带来的无休止的麻烦的重度残疾人的自杀,我也不能赞同,更不赞成你对他的欣赏。正如朱光潜先生说的,这世界之所以完美,正是因为她的不完美性。如果件件事都尽善尽美了,还有什么希望和奋斗的必要?这世界的完美就在于有我们这种在痛苦中挣扎的残疾人需要大家发扬爱和互助精神的帮助,我们需要帮助,实际上是给了别人施助的机会。如果大家都是健全的,这世界也就不称其为世界了。我们就是这个世界的缺陷,而世界的完美就是因为有了我们。从而,有了创造希望和发扬人道主义的机会;有了医学攻克顽症的课题;有了救死扶伤的医院和医务人员。没有我们,亲人和朋友以及医生护士哪里有机会奉献爱心?是我们给了他们机会。而如果我们都害怕痛苦,逃避磨难而自杀了,不给他们机会了,我们是不是有点自私?我们痛苦的本身就是奉献!我们的存在就是意义,就好比没有死亡,生就失去了意义;没有丑,美就失去了意义一样,没有残疾,健全不也失去了意义?所以,你一息尚存,意义尚存。你还要找什么活着的意义?没有你,怎么体现亲情和社会的爱?你什么都不用做就给了人家这么多机会。可你偏要自杀,把这么点作为都弃掉,连这么点机会都不给人家,你是不是太自私了?
人应该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如果哪一天,有媒体报道说张海迪自杀了,我一点都不感到惊讶,那肯定是她走到了“极限”,并因此失去了创造力。她曾经说过:“我最大的快乐是死亡!”
呵呵,你真是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生活中的自杀者,多半都是那些性格孤僻、少言寡语、离群索居的人们,难道我是这样的人吗?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想实施自杀。请放心。
生存意义是人文的骨髓
法国存在主义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阿尔贝·加缪说过:“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对于自杀行为的认可,我有两个前提必备,第一,身体的痛苦达到了常人可以忍耐的极限,而且这种痛苦是不可以治愈和消除的;第二,心理的压力达到了常人可以忍耐的极限,而且这种压力也是不可以治愈和消除,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加速度的形式增长。那个用八人的联合行动成功地实施了自杀的残疾人,应该属于第二种情况。按照你的生死观,无论在任何时候,人首先都该把附加的情感、责任、道德等等重负放在前面,换句话说社会属性应该是第一位的,这正是人与其他生命的不同所在。我很想问一句:人究竟是在为谁活着?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尤其是当此问题发生碰撞和矛盾的时候,谁该让位于谁?纯粹为他人活着的人固然是高尚的,但从本质上来讲并不符合人生逻辑,那些为民族大义而捐躯的烈士,不可以称之为纯粹的为他人而献身,因为他们的死,是个人和民族利益的集合,两者是截然不可分的。人的生存是荒谬的,没有任何理由,但人们生来总好把生命附加许多外在的东西,必须赋予它以意义,必须有东西证明它的意义。只有人才把怎样活着看得比活着本身更要紧,只有人在顽固地追问并要求着生存的意义。对生存意义的追问,是人文精神的精髓所在,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人必须选择一种东西作为生存意义的证明。你时常以自由撰稿人自诩,而且并不否认许多东西的发表是为了赚取稿费。其实还有一个你没有说出的动因,那就是作品发表的本身标志着你的成功,是你自身价值存在的意义被社会所认可了,没有了这些,谁还会另眼看你?所以,有时你为了追求发表的成功率和扩大读者群,不得不屈尊迎合。也许,我这是异己之心的一种臆测,因为我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自杀是痛苦的极限
话题还得扯回来,那个自戕的残疾人,没有我们幸运,种种的主客观原因,没有给他任何可以证实自己生存价值意义的机会,更要命的是他还要在无尽的索取当中苟延残喘,因而,主观上为了终结自身已经达到极限的压力,客观上为了断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无休止负担,他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该以平和的心态接受和尊重他的选择。只有人才能做到这点,其它动物做不到,这也是人与其它动物的区别所在。至于谈到海明威就更可以理解了,他是承受着身体和心理双重极限的压力,而且这两者都是无法治愈和消除的。正如你所言,我们所谈到的许许多多名人的自杀,大都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但不是所有出现问题的人就都丧失了理性。比如,凡高和尼采是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无可置疑是没有理性可言的;而海明威不同,他患的是抑郁症,而且是由于身体的其他疾病以及由此导致的不能工作所引起的。抛开其他疾病的痛苦不说,单就抑郁症而言,我是有亲身体验的。六年的抑郁症治疗史,给了我充分的发言权。致病原因很典型——突如其来的终生致残打击和接踵而至的婚姻变故。当抑郁症突然而至时,我只是乱了方寸,遍求了所住医院的权威,无一人能得出正确的诊断。可以原谅的是,那时人们对抑郁症的了解还相当陌生,而我的病情却发展到了可以忍耐的极限。那种痛苦是人间任何语言都无力表达的,可以这样讲,如果它是不能治愈永无尽头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抗得过它的煎熬,因为它并不直接危及生命,却让地狱间的所有苦难成倍地永无休止地伴随着你。我当时是流着眼泪恳求家里人帮我了断自己的生命,因为我自己无能力自杀,24小时毫无睡意地就这样忍受着煎熬。是潜意识中的一种悟性,让我想到了安定医院。到那里就确了诊、就给了药、就止住了病情的蔓延。在漫长的六年治疗史中,我的病情也反复发作过无数次,最严重时,曾做过电刺激(就是对狂躁型精神分裂症病人使用的电击疗法)。但是我再没有产生过想死的念头,因为它不是无尽头的,是可以治愈的,是有希望的。我的亲身体验是:抑郁症病人并没丧失理智,只要他们清楚这病症在现代医学中是可以治愈的,就不会选择死亡。海明威的后期时代,这种病症还不能有效控制,加上其他综合原因,导致自杀的选择,是完全有理性控制的行为。而奥斯特洛夫斯基和霍金虽有残疾缠身,却少有痛苦折磨,离“极限”还有着相当的距离,他们的创造力未因残疾泯灭,相反更得到了激励,他们比常人活得更有价值,上帝应格外开恩给他们以长寿才是。
至于川端康成的自杀,因为有争议的原故,不想过多涉及,但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对他的理念应该有所了解。川端的作品以虚无主义思想为基础,从直觉出发,由虚幻、哀愁和颓废三种因素构成基调,而以病态、失意、孤独、衰老、死亡来反映空虚的心理、细腻的感情和忧郁的生活,追求一种所谓颓废的美。这至少说明,他活着的时候,对生命的存在,有他独到的理性认识。至于把他的死与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联系起来,未免过于牵强,两者实在毫无可比性。武士道精神的内核是对天皇的效忠,这种自杀是极端忽视生命本身之价值的,因为处在那样的氛围中,作为个体已不存在了。在我看来,那只不过是他杀行为的一个变种,就像美国的太阳圣殿教,那么多人只服从于一个声音,接受同一个命令,哪有个人意志可言?何以能称之为自杀?
你谈到的对张爱玲因病而亡凄艳景象的赞赏,并不能反证自杀者就一定都是惨不忍睹的。人的死后状态与主、被动的选择方式没有必然关联。话剧《日出》中的陈白露,因为对黑暗世界的绝望,在服下了一瓶安眠药后,异常平静地死在了一张摇椅之上。死前她卸下了所有的装饰,身着一袭白色旗袍,那与世诀别的场景更是凄艳美绝,她反衬出那个黑暗世界的丑陋与肮脏。反之,大体在病痛煎熬中自然死亡者,其形其貌倒是不忍目睹。
如果哪一天,有媒体报道说张海迪自杀了。我一点都不感到惊讶,那肯定是她走到了“极限”,并因此失去了创造力。她曾经说过:“我最大的快乐是死亡!”张海迪的生死观是我早就熟悉的,以下节选一段她与残疾作家史铁生的文字对话:
张海迪:“你知道这也是我无数次想过的事。经历了几十年病痛的炼狱,我常常设想逃离它,我设想过很多种我走后又不让亲人和朋友伤心难过的方法,我甚至将某些细节都设想好了。我觉得最好是得一种病,比如肺感染,高烧不止,所有的抗菌素都无效了。要不就患心脏病,突然离去……”“你还说,你告诉你的爱人,如果你得了脑血栓千万别抢救了。我说我也多少次对我的爱人这样说过。”
史铁生:“我觉得对我来说,活着需要有比面对死亡更大的勇气。我早已不惧怕死亡,或许我从来就没惧怕过。”
我很欣赏张海迪对生死问题的这种达观态度。老实说,这达观的态度很大成分是来自于无奈,而无奈又是生命的残缺带来的,但残缺最终又创造了完美,人们就是在这生生死死、寻寻觅觅中创造着完美。在异国他乡自戕的诗人顾城曾说过:“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寻找光明。”这光明在哪里?不在人间,却跑到了地狱(按中国人传统观念,人死了总是要接受地狱中的阎王小鬼儿管辖的),顾城去了;海明威、莫泊桑、马雅可夫斯基去了;三毛和徐迟也紧步后尘,还有早年那个画向日葵的荷兰画家凡高,在世一生穷困潦倒,仅卖出一幅《红色的葡萄园》,自杀百多年后的今天,他的每幅作品都标价到了天文数字。难道这就是他们所追求或是上帝所赐予的光明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