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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雾中人-第2部分

小说: 雾中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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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街头,也要顽强地开辟出一块使自己情感有寄托,心理有慰藉的地界……简梅也是为此之故,才来这里谋生吗?不知道。
  “请问,钻石酒楼在哪儿?噢!对不起。”
  我刚问一位路人,已然看见招牌。招牌极大,下边只有一个小门。但伦敦的铺子大多象牛魔王的肚子,口小肚膛大。外面只有一扇门,里边却上三层,下两层,多少英镑也填不满。
  这是扇落地的无框的玻璃门。玻璃反光,如同不透明的一样。我才要推门,门儿自己开了,原来里边有位专管开关门、迎送客人的侍者。
  “简梅小姐在吗?”
  侍者朝我微笑一下,扭头用广东话叫一声。
  简梅从里边的高台阶上轻快地走下来。她好象一直站在那里,就等着一声招呼。她一出现就使我一惊!她真是大变了样子,修长的身材穿着一条极合体的白软缎旗袍,下端绣着几枝花苞繁盛的银梅,又鼓又亮,好象金属的。外面被一件宽松又鲜艳照眼的大红毛衣。长长、打卷儿的头发自然地披落下来。我从来没见过她的头发这样黑、这样好。白旗袍、红毛衣、黑发,加上雪白的脸儿、红唇、黑黑的眉毛和眸子;红、白、黑,分明又夺目,的确漂亮极了。她身后还跟着两个矮粗的男侍者,好象什么贵妇人在夜总会出场露面时那种气派。就在我俩见面的一瞬,她对我流露出的惊奇的目光似乎感到很得意。我却立刻后悔了,我应当装得不以为然才是。
  她请我在兼做起坐间的走廊的沙发上坐下来。问我想喝点什么。“啤酒吧!” 我说。
  她从酒柜上端来两杯,给我一杯,她自己一杯。
  “怎么样?”她问我。
  “你很适合穿红的。”我说。不知我为什么这样说。
  她更高兴。可能为此,她没有象往常那样,一见面就和我斗嘴。
  “我爸爸好吗?”
  “很好!”
  “我弟弟呢?”
  “大概也挺好吧:我出国前没来得及去你家,只和你爸爸通过一个电话。”
  “你夫人呢?”
  “还好!”
  “嘿,都是好。好不能概括一切,好中间有各种各样的区别,这些回头再谈吧!我先领你参观一下我们的餐馆!”
  她兴致勃勃陪我上上下下转了一圈。看了整座餐馆:楼下右侧是酒吧间,左侧是餐厅,楼上是专供包饭的单间。侍者都是华人。矮粗,长发,穿西眼,说广东话,互相长得很相象。黑西服的领口露出雪白的衬衫,上面好象粘着一个蝴蝶形的黑领花。我总觉得他们象什么,后来想到了相象物就暗自笑了:象一群肥壮的企鹅!
  餐馆格局小巧,家具和陈设都是中国式的,餐具是碗筷,典型的中国餐馆。新奇的是,整座楼所有屋顶都吊着横斜穿插的干树枝,上面扎着绢制的红白梅花。
  “这儿应当叫做‘梅花酒楼’。”我说。
  “这是老板特意为我装上的。因为我叫简梅”她说着指指自己的旗袍, “这也是老板专为我定制的,你看,上边也绣了梅花。”她用受人恩宠、洋洋自得的口气说话。
  “看来,老板待你很不一般。”
  “当然了!他是以每周三百镑的佣金请我来当领班。原先我在东华餐馆当领班,一离开那里,那里顿时少赚一半钱。东华餐馆的老板再花大价钱请我去,我反而不去了。”
  “你真行。是因为你漂亮,还是能干?”
  “两样都有,你说呢?”
  “我想说的,你都说了。”
  说着,我们又回到走廊的沙发上坐下。跟着就来了一个传者,给我们送来两杯热咖啡,一个奶罐和一个糖缸。简梅下意识地搓着两只雪白细长、涂了银色指甲油的手,并没有答理这侍者、我对传者说一声:“谢谢!”侍者先是莫名奇妙地一怔,随即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朝我一连深深点了几下头才走去。
  简梅说:
  “你为什么谢谢他?你来吃饭喝茶,得付钱,他赚了钱,就得谢谢你。这儿可不象国内你对服务员点头哈腰,他不高兴答理你,照旧不答理你。那种服务员要是到这里来混日子,保准不出三个月就得饿死在泰晤士河边。要不就得学会笑。怎么?你笑什么?这也是资本主义的腐朽性吗?”
  我又笑一笑,说:
  “我谢谢他,因为我是你的朋友,他是你的同事。”
  “去他的!这些家伙都是在香港混不下去,才跑到这儿混日子来。我刚到香港,他们叫我‘大陆崽’,瞧不起我!可到了这儿他们就神气不起来了。我现在是领班,管他们,都得听我的。哼!我要是想拿他们泄泄气、开开心时,就叫他们‘香港崽’,气他们!香港算个屁!不过是中国的一个脚趾头,还是最小的一个。”
  “哟,你居然也有‘伟大的爱国主义者’的情感了?”
  她描过的黑眉毛一挑。显然由于义气用事,缺乏防备,失口叫我抓住什么,她一时反不过嘴来,马上换句话说:“十一点半了。我去找一个人替我顶班,咱们吃饭去!”她站起来。旗袍和高跟鞋使她显得挺高。
  “老板不会扣你薪金?”
  “你来之前,他到俱乐部赌钱去了,一赌就得到半夜。他走了,我当家。现在客人不多,只有几个‘鬼佬’。懂得什么叫‘鬼佬’吗?香港人把外国人都叫做 ‘鬼佬’。你等一下,我马上就来。”
  她进去一会儿再出来时,换了一身黑衣眼,黑外衣,黑裙子,黑靴子,黑色挎包。黑头发反而不显了,白脸红唇却更突出。
  “走!”她说。
  我们走出去。
  在路上,她问我:
  “我穿这身黑衣服好吗?’
  “嗯?嗯。似乎不如红的。”
  她没说话。她高高的硬鞋根,快步走起来,象小马驹走过那样“得得”地响。
  “我们到哪儿吃饭?不如到我们旅馆去,吃完还可以聊聊天。”
  简梅淡淡一笑,好象我轻看了她。她立即领我走进一家中国餐馆。刚坐下,立即有一位年轻而削瘦的男人走过来,用广东话殷勤地同简梅说话,我不大懂广东话,大概他们在说笑打趣。这男人掏出烟来请我们吸,还微笑着对我说一句话,我听不明白。简梅说:
  “他说‘叹番支’,粤语,意思是‘请享受一支烟’。”
  我马上向这男人表示谢意,说明我不会吸烟。简梅拿一支叼在嘴上。这男人马上掏出打火机,“哒”地打着火给简梅点上烟。动作熟练,表明他老于此道。但从她吸烟吐烟的样子上看,分明是个新手,却尽量装得老练自如。她一边把只吸人口中的烟,象吹气儿那样吐出来,一边以一种漫不经心、略显大气的态度与这男人交谈。随后点了菜,都是清淡的广东小吃。
  “看来你经常到这儿吃饭。你和侍者好熟。”
  简梅笑了:
  “这哪里是侍者,是老板。”
  “老板?”
  “你印象中的老板大概都是饱食终日、坐享其成的了?对不起,你那些千古不变的概念,还得根据变化了的现实修改一下呢!如今这里的劳资关系不同以往。这种小老板,不带头干活,雇佣的人就不给他卖力气。这老板姓陈,九龙人,在这条街上齐了三家餐馆,他整夭得三家餐馆轮流跑,迎客送客,端酒端菜,你看他那双腿都跑成细棍儿了……”
  我刚要笑又赶紧止住。陈老板亲自端来酒菜,还笑嘻嘻把一张印着银字的红纸名片给我,请我指教。这时,一个客人吃过饭走了。他转身跑上去,说客气话,鞠躬致谢,一直送出大门,此后再没进来,大概又跑到另一家餐馆应酬去了。简梅对我说:
  “你尽管吃饱。我在这里吃饭,向来不花钱。”
  “噢?你好大能耐!”
  “能耐?谁没能耐?”她向热鸡汤里的馄饨轻轻吹了两口气,抬起她漂亮又神气十足的脸儿说:“只不过这儿一切都得靠自己。自己靠自己。不象国内,可以靠老子,靠领导,靠谁也砸不碎的金饭碗;干不干,都吃饭。”
  “你在四万里之外,还在批评自己的国家。”
  “批评自己国家的人,。并非不爱惜自己的国家。批评不是咒骂,颂扬也不见得是热爱。批评现在,正是为了将来。”
  “真没想到,你居然有这些可爱的想法。”
  “想法是想法。想法可爱不见得有用,最后还是空的‘因此我什么想法都有,哪种想法有用,我就哪样想。”
  “你刚刚这个想法呢?”
  “为了说给你听。你是经过训练的专喜欢听没用的好话和大话。”她说着,嘴巴已经停住咀嚼东西,唇枪舌剑和我干起来。
  “咱们把斗嘴的嗜好,放在饭后好吗?”
  她笑嘻嘻闭住嘴。每次争辩,总要让她说完最后一句才好结束。我们吃饭。吃饱后扬长而去,没有传者来送账单。
  “你吃饭真可以不花钱?”
  “至少在唐人街是这样。”
  “好牛气!请问,这些餐馆都是依仗你的力量才开张的?”
  “不,靠我们老板。”
  “你的老板是地头蛇?”
  她令人莫解地笑一笑说:“差不多。”然后把话锋一转:“地头蛇并不只这里才有!”
  我们说着,不知不觉走出索霍区,一片喧闹的闹市声笃地把我包围起来;繁华的牛津街重新光彩灿烂地展露面前。简梅立即明显地兴奋起来,她陪我走串一家家店铺,从那些小型、单间、热热闹闹的纪念品商店,古色古香的古董店,珠光宝气的首饰店,浓香扑鼻的花店,酒店,瓷器店,灯具店,汽车商店到超级百货商场。简梅不等我在一处看仔细,就急着把我拉进另一家店铺。她仿佛要把这一切都塞进我的眼眶里,一边向我解释:这是无人洗衣房,这是带电脑的冰箱,这是歌星爱迪 ·维廉姆斯的唱片,这是电子赌具,这就是代替主人照管商品的监看电视……说话的语气常常能区别人之间的位置,听她的语气,我象是从山沟里初入城市的乡巴佬,她却象这个富有的城市的当然主人。她以一种令我反感的炫耀神气说:
  “这里应有尽有。”
  “不见得。”我说。我又到了反攻时刻。
  “没有故宫、长城、莫高窟。对吧?”
  “只要它还在你心里就好。”
  “可惜那只能代表过去。”
  “不,同样代表现在和将来。”
  “将来我不知道。现在是现代社会,你随我来”
  她一拉我胳膊,走进一家商店。一个令人眼花镜乱的小天地。四边全是五颜六色、摇金晃银的东西,又被屋角投来的转来转去的光束照得如同梦幻的影象,细看原来是各式各样、垂挂着彩色绒线球儿的衣裤。室内用最大的、几乎不能令人忍受的音量,播放着节奏异常强烈、旋律近似疯狂的现代音乐;店内的顾客和职员却置若罔闻,大都随着音乐轻松地跳着现代舞。我听说西方有种商店,店员耳朵里塞着棉花团,大概就是这种商店吧!我一扭头,一个高高的英国青年的模样使我觉得好笑。他的头顶两边剃光,颇似当年红卫兵们创造的“阴阳头”。只不过那是强迫的,这是自愿的。新奇的是,他的头顶中间留了一长条头发,不知用什么办法把头发搞得竖起来,好象一排二尺长的黑色的细针。这使我想起古代印第安人的武士。他是在头发中夹了钢丝还是用树脂凝结起来的?我想走近看个明白,但音乐发展到高潮,撕扯我的神经,我简直一刻也呆不住了。简梅为了使我听见她的话,冲我耳朵喊着说:
  “这是新潮商店。这里的衣服才是世界上最时髦的衣服。那人的发型也是最新式的。这里播放的音乐叫做‘暧’乐,最现代的,你听得见我的话吗?”
  我转身拔步走出商店。简梅跟出来:
  “你害怕了?”
  “耳朵受不了。”
  “马克思主义者不是无所畏惧的吗?”
  “勇士也会厌恶某些东西。”我回答她。
  “马克思反对新潮吗?”
  “他没见过这种东西。他见了也会反对。”
  “这是你替马克思说的吧!”她嘲弄地说。
  “你当真不同意马克思?”
  “我不懂马克思主义。但我反感借用马克思的名义的实用主义者。”
  “这话太笼统。”
  “太细说不清。再说马克思与我无关。现在与我最有关系的是”简梅微蹙眉头思索着说。可是她忽然眼睛一亮,表情笑逐颜开,“是这个。请你站在这里等一下。”她推开一扇玻璃门走进去,不知什么事使她心血来潮。
  我抬头看看门楣上的招牌,是一家赌马的小店铺,我也推门进去。迎面柜台上悬挂着的大型电视屏幕上亮出各匹马和骑手的名字,还有赌价。几个男人,一边吸烟,一边填写单子,谁也不与谁交谈。赌博是斗法,和政治一样。简梅面对电视屏幕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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