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集注(朱熹)-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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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故不得已而去,非本欲如此也。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
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所改必指一事而
言,然今不可考矣。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
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
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浩然,如水之流不可
止也。杨氏曰 :“齐王天资朴实,如好勇、好货、好色、好世
俗之乐,皆以直告而不隐于孟子,故足以为善。若乃其心不然,
而谬为大言以欺人,是人终不可与入尧舜之道矣,何善之能为?”
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谏于其君而不受,则怒,悻悻然见
于其面。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悻,形顶反。见,音现。
悻悻,怒意也。穷,尽也。尹士闻之曰 :“士诚小人也。”此
章见圣贤行道济时,汲汲之本心;爱君泽民,惓惓之余意。李
氏曰:“于此见君子忧则违之之情,而荷蒉者所以为果也。”
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 :“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
诸夫子曰 :‘君子不怨天,不尤人。’”路问,于路中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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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54·
豫,悦也。尤,过也。此二句实孔子之言,盖孟子尝称之以教
人耳。曰 :“彼一时,此一时也。彼,前日。此,今日。五百
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自尧舜至汤,自汤至文武,
皆五百余年而圣人出。名世,谓其人德业闻望,可名于一世者,
为之辅佐。若皋陶、稷、契、伊尹、莱朱、太公望、散宜生之
属。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
可矣。周,谓文武之间。数,谓五百年之期。时,谓乱极思治
可以有为之日。于是而不得一有所为,此孟子所以不能无不豫
也。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
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夫,音扶。舍,上声。言当此之时,
而使我不遇于齐,是天未欲平治天下也。然天意未可知,而其
具又在我,我何为不豫哉?然则孟子虽若有不豫然者,而实未
尝不豫也。盖圣贤忧世之志,乐天之诚,有并行而不悖者,于
此见矣。
孟子去齐 ,居休 。公孙丑问曰:“仕而不受禄,古之道
乎?”休,地名。曰 :“非也。于崇,吾得见王。退而有去志,
不欲变,故不受也。崇,亦地名。孟子始见齐王,必有所不合,
故有去志。变,谓变其去志。继而有师命,不可以请。久于齐,
非我志也 。”师命,师旅之命也。国既被兵,难请去也。孔氏
曰:“仕而受禄,礼也;不受齐禄,义也。义之所在,礼有时
而变,公孙丑欲以一端裁之,不亦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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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
凡五章。
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世子,太子也。
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道,言也。性者,人所禀于天以生
之理也,浑然至善,未尝有恶。人与尧舜初无少异,但众人汨
于私欲而失之,尧舜则无私欲之蔽,而能充其性尔。故孟子与
世子言,每道性善,而必称尧舜以实之。欲其知仁义不假外求,
圣人可学而至,而不懈于用力也。门人不能悉记其辞,而撮其
大旨如此。程子曰 :“性即理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
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即无往而
不善;发不中节,然后为不善。故凡言善恶,皆先善而后恶;
言吉凶,皆先吉而后凶;言是非,皆先是而后非 。”世子自楚
反,复见孟子。孟子曰 :“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复,
扶又反。夫,音扶。时人不知性之本善,而以圣贤为不可企及;
故世子于孟子之言不能无疑,而复来求见,盖恐别有卑近易行
之说也。孟子知之,故但告之如此,以明古今圣愚本同一性,
前言已尽,无复有他说也。成?謂齊景公曰 :‘彼丈夫也,我
丈夫也,吾何畏彼哉?’颜渊曰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
为者亦若是。’公明仪曰:‘文王我师也,周公岂欺我哉?’?
,古苋反。成?,人姓名 。彼,谓圣贤也。有为者亦若是,
言人能有为,则皆如舜也。公明,姓;仪,名;鲁贤人也。文
王我师也,盖周公之言。公明仪亦以文王为必可师,故诵周公
之言,而叹其不我欺也。孟子既告世子以道无二致,而复引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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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56·
三言以明之,欲世子笃信力行,以师圣贤,不当复求他说也。
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书曰:‘若药
不瞑眩,厥疾不瘳。’”瞑,莫甸反。眩,音县。绝,犹截也。
书商书说命篇。瞑眩,愦乱。言滕国虽小,犹足为治,但恐安
于卑近,不能自克,则不足以去恶而为善也。愚按:孟子之言
性善,始见于此,而详具于告子之篇。然默识而旁通之,则七
篇之中,无非此理。其所以扩前圣之未发,而有功于圣人之门,
程子之言信矣。
滕定公薨。世子谓然友曰 :“昔者孟子尝与我言于宋,于
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于大故,吾欲使子问于孟子,然后行事。”
定公,文公父也。然友,世子之傅也。大故,大丧也。事,谓
丧礼。然友之邹问于孟子。孟子曰 :“不亦善乎!亲丧固所自
尽也。曾子曰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可谓孝矣 。’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虽然,吾尝闻之矣。三
年之丧,齐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齐,音资。疏,所居反。?,诸延〔一〕反。当时诸侯莫能
行古丧礼,而文公独能以此为问,故孟子善之。又言父母之丧,
固人子之心所自尽者。盖悲哀之情,痛疾之意,非自外至,宜
乎文公于此有所不能自已也。但所引曾子之言,本孔子告樊迟
者,岂曾子尝诵之以告其门人欤?三年之丧者,子生三年,然
后免于父母之怀。故父母之丧,必以三年也。齐,衣下缝也。
不缉曰斩衰,缉之曰齐衰。疏,麤也,麤布也。?,糜也。丧
礼:三日始食粥。既葬,乃疏食。此古今贵贱通行之礼也。然
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曰 :“吾宗国鲁先
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且
志曰 :‘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父兄,同
姓老臣也。滕与鲁俱文王之后,而鲁祖周公为长。兄弟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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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滕谓鲁为宗国也。然谓二国不行三年之丧者,乃其后世之失,
非周公之法本然也。志,记也,引志之言而释其意。以为所以
如此者,盖为上世以来,有所传受;虽或不同,不可改也。然
志所言,本谓先王之世旧俗所传,礼文小异而可以通行者耳,
不谓后世失礼之甚者也。谓然友曰 :“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
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子为我
问孟子。”然友复之邹问孟子。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
也。孔子曰 :‘君薨,听于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
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
‘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是在
世子 。”好、为,皆去声。复,扶又反。歠,川悦反。不我足,
谓不以我满足其意也。然者,然其不我足之言。不可他求者,
言当责之于己。冢宰,六卿之长也。歠,饮也。深墨,甚黑色
也。即,就也。尚,加也。论语作上,古字通也。偃,伏也。
孟子言但在世子自尽其哀而已。然友反命。世子曰 :“然。是
诚在我 。”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百官族人可谓曰知。及至葬,
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诸侯五月而葬,
未葬,居倚庐于中门之外。居丧不言,故未有命令教戒也。可
谓曰知 ,疑有阙误 。或曰“皆谓世子之知礼也。”林氏曰:
“孟子之时,丧礼既坏,然三年之丧,恻隐之心,痛疾之意,
出于人心之所固有者,初未尝亡也。惟其溺于流俗之弊,是以
丧其良心而不自知耳。文公见孟子而闻性善尧舜之说,则固有
以启发其良心矣,是以至此而哀痛之诚心发焉。及其父兄百官
皆不欲行,则亦反躬自责,悼其前行之不足以取信,而不敢有
非其父兄百官之心。虽其资质有过人者,而学问之力,亦不可
诬也。及其断然行之,而远近见闻无不悦服,则以人心之所同
然者,自我发之,而彼之心悦诚服,亦有所不期然而然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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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之善,岂不信哉?”〔一〕“延”原作“筵”,据清仿宋大字
本改。
滕文公问为国。文公以礼聘孟子,故孟子至滕,而文公问
之。孟子曰 :“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
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绹,音陶。亟,纪力反。民事,谓
农事。诗豳风七月之篇。于,往取也。绹,绞也。亟,绞也。
亟,急也。乘,升也。播,布也。言农事至重,人君不可以为
缓而忽之。故引诗言治屋之急如此者,盖以来春将复始播百谷,
而不暇为此也。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
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
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音义并见前篇。
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恭则能以礼接下,俭则能
取民以制。阳虎曰 :‘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阳虎,阳
货,鲁季氏家臣也。天理人欲,不容并立。虎之言此,恐为仁
之害于富也;孟子引之,恐为富之害于仁也。君子小人,每相
反而已矣。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
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借也。彻,敕列反。借,
子夜反。此以下,乃言制民常产,与其取之之制也。夏时一夫
授田五十亩,而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商人始为井田之制,
以六百三十亩之地,画为九区,区七十亩。中为公田,其外八
家各授一区,但借其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周时一
夫授田百亩。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
耕则通力而作,收则计亩而分,故谓之彻。其实皆什一者,贡
法固以十分之一为常数,惟助法乃是九一,而商制不可考。周
制则公田百亩,中以二十亩为庐舍,一夫所耕公田实计十亩。
通私田百亩,为十一分而取其一,盖又轻于什一矣。窃料商制
亦当似此,而以十四亩为庐舍,一夫实耕公田七亩,是亦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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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一也。彻,通也,均也。借,借也。龙子曰 :‘治地莫善于
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
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
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
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乐,
音洛。盻,五礼反,从目从兮。或音普苋反者非。养,去声。
恶,平声。龙子,古贤人。狼戾,犹狼借 ,言多也 。粪,壅
也。盈,满也。盻,恨视也。勤动,劳苦也。称,举也。贷,
借也。取物于人,而出息以偿之也。益之,以足取盈之数也。
稚,幼子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夫,音扶。孟子尝言文王
治岐,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二者王政之本也。今世禄滕已行
之,惟助法未行,故取于民者无制耳。盖世禄者,授之土田,
使之食其公田之入,实与助法相为表?,所以使君子野人各有
定業,而上下相安者也,故下文遂言助法。诗云 :‘雨我公田,
遂及我私 。’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雨,于
付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