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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盛唐神话-第12部分

小说: 盛唐神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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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帅哥军官与旁边两人商量了几句,在地上写道:“仙山隐士,必有惊人手段,你为徒弟也应不差,你若能展示一二,我便信你。”

    萧去病笑了,好比瞌睡遇着枕头。就在刚才,他精神高度集中,身体的感觉变得异常灵敏。他就隐隐有感觉,自己好像整个人都变了。不但困扰自己20年的胸闷,胸痛的毛病没有了,而且全身上下都好像焕然一新。所有器官,所有组织,都是新的,而且都达到了最完美,最协调的状态。

    萧去病心想,也许是自己肉身穿越虫洞的时候,产生了变异或者进化,使得现在整个人达到了非常完美的状态。脱胎换骨的感觉非常好,若不是周围有人,萧去病真恨不得立即打一套拳,再把练武十年学到的通通演练一遍。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稍微活动一下筋骨,就听到身体各个骨节处传来一阵细密的如闷雷响过一样的声音。萧去病一下信心大涨,写道:“那就演示一下拳脚吧,你们谁来?”

    帅军官把意思向大家说了,大家一下就兴奋起来。唐人尚武好战,军中更是如此,一个个血气过剩,无处发泄,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打起来。军官也不管,甚至有些鼓励,只要不太出格,过后不许记仇就可。

    被称为中丞的军官很快挑好了三个人,为了尽快试出萧去病的成色,他特意选了这里面打架最猛,相扑第一的张大壮。

    这个张大壮,人如其名,长得又粗又壮,脖子比脸还粗,乃是披重甲,持陌刀立于阵前陷阵冲锋的猛士;一般来说这种体型,力气大,重心稳,动作就不会太快,身法也不会太灵活。而张大壮却能完美地将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不但力大无比,且动作迅猛灵活。

    另外两个叫韦一山和李二狗的,是长安游侠出身,担任军中斥候。特长擅长游走取胜,招式古怪且配合默契。

    第一个上场的是那个壮汉,他来到场地中央,就像一座人形铁塔,一下就引发全场的欢呼喝彩,然后又是哄堂的笑声。

    喝彩是因为对张大壮有信心,笑是二人站在场上形象反差太大了。

    一个壮得像狗熊,一个瘦弱得像竹竿,很多人当场就没没忍住,这也太逗了。

    他们甚至觉得高仙芝有些大材小用了,就这样一个瘦得一阵风就能刮走的家伙,还需要张大壮这个相扑摔跤第一的高手上场吗?

    张大壮可的实力大家可是清楚的很,安西军士兵里的步战第一。除了陌刀将李嗣业,没一人是他的对手,而且下手极重,常常把人打得骨断筋折。在很多人看来,这场架不用打,萧去病已经输了。他们仿佛看见萧去病被打倒在地,口吐鲜血,断手断脚。

    很多人大喊起来:“等着看吧,大壮只要一拳,就能把他打倒!”

    也有幸灾乐祸的:“大壮好样的,打得他爬不起来!”

    还有心软好心的:“大壮可得手轻点,这小身板可不经你打。”

    萧去病不理会他们的叫喊,向帅哥军官点头示意准备好了,然后把注意力放在那个铁塔一样的壮汉身上。要说以前,碰到这样大块头,萧去病还真有点发憷,倒不是说一定打不过,只是太吃亏了,你打他一拳他没事一样,他打你一拳,就是骨断筋折。但这次萧去病却有十足的信心,不吃一拳放倒对方。

    “开始。”领头军官大声发令。

    那个壮汉立即发动了进攻,他像是一头蛮牛一样猛地撞了过来,两人之间的距离转瞬即至。

    沙钵大小的拳头直击萧去病的面门,包铁的拳套击打得空气发出呼呼的响声。

    围观的大唐士兵张大了嘴巴,心急的已经在准备拍手叫好。少数心软的把头扭了过去,仿佛害怕这一拳会直接把对面小子的头给打爆。

    萧去病早就凝神注意,他看到对方的拳头在视野中越变越大,离自己也越来越近,直到不足半尺,拳套带起的刚风打在脸上微微有些疼。然后萧去病闪身一个错步就滑了出去,顺势一掌就打在壮汉腰侧上。

    换做一般人,这一拳突然打空,腰侧又中了一掌,只怕立刻就要重心不稳,摔个狗啃屎。但这壮汉重心极稳,只是晃了两晃,然后一个转身,一拳带出风声,再次轰向了萧去病的喉骨。

    这简直有点像作弊,这壮汉本是重步兵,长的粗壮,重心低,不容易摔倒,唯一的缺点就是转身不够灵便,容易为敌所趁,但一身铁甲把这个缺点完美地遮盖了。

    这哪里是人,这分明就是一个人形高达。

    对付这样的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以灵活的身法游走闪避,消耗对方体力,等他露出破绽,再一下把他击倒。但是萧去病却不愿意这么做,因为这样即使赢了也不会好看。

    萧去病决定用太极拳的听劲和懂劲,以四两拨千斤的手法将他正面打倒。就在壮汉再次冲向自己,挥动铁拳的时候,萧去病猛地正面撞了上去。

    嘭!

    萧去病的手臂与对方手臂碰在了一起,萧去病一反手,手掌就搭在对方手臂上,电光火石般一下摸到壮汉的重心,突然发力牵引,猛地一甩。

    砰!

    这个壮汉偌大的身体立刻被甩出了两丈开外,落在地上,腾起地上好大一团灰尘。

    所有的人看得目瞪口呆,不可置信地傻傻看着四脚着地,呈一个大字趴在地上的张大壮。那个步战几乎无敌的张大壮,在这个瘦弱的年轻人面前,竟然如此的不堪一击?两个回合就被放倒?

    所有人都感到无比的震撼,这少年难道会妖(仙)法?

    壮汉这一下摔的很重,萧去病用的是太极中四两拨千斤,借力打力的手法。借足了壮汉全力冲击的劲,在壮汉发力用老的一瞬间,引导这股劲,将壮汉自己击飞过去。那壮汉吃了自己全力一撞,趴在地上昏迷了很久才爬起来。

    壮汉很快被被扶到旁边,脸被碎石擦伤,挂彩了,一脸羞愧同时又一脸莫名其妙。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摔倒的。

    接下来却是两个中等个子,长得瘦小精悍的兵士同时上场。两人身形灵活,以游走见长。三人在场地中间你来我往,互相试探了两个回合,萧去病很快摸清了对方的路数。这两人应该是军队里的游骑,哨探,斥候之类,擅长在游斗中寻找机会,一击必杀。

    但萧去病却不会给他们机会,若在以前萧去病与他们交手或许要打很久,但是现在,萧去病的身法,反应,和移动速度都跟以前不是一个数量级的,预判他们的行动路线跟玩似得。

    萧去病决定以力破之。

    于是接下来的场面变得十分戏剧性,萧去病仿佛附身刚才那个壮汉的角色,在场上横冲直撞,每每总能不差丝毫地截住对方游走的线路,然后或者一个肩撞,或者轻轻一搭手,就把对方击飞。虽然每下都不是很重,两人很快就能爬起来。但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那个了。

    这根本是在耍人玩嘛!

    于是,大约撞飞对方七八次以后,那个帅哥军官出来叫停了。

    两个士兵累的满头大汗,大口大口地喘这粗气,满是怨念地看着萧去病,那表情,简直要哭出来一样。

    萧去病却跟没事人一样,脸不红,气不喘。萧去病本来想学电影里甄子丹那样:“我要打十个!”但想了想,还是不要太嚣张了,他走到军官面前,拿起本子写道:“将军这下可信了?”

    那军官仍是一本正经,一脸严肃,也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只在地上又写道:“不知尊师道号?”

    萧去病想了一下,写道:“道号太极子。”

    “你会飞?”

    “我不会,家师以道法送我来此。”萧去病不想继续纠缠这件事,赶紧在后面写道:“不知将军如何称呼?今年是哪年?”

    “某乃高仙芝,现在是天宝十年三月。”

    天宝十年啊,萧去病低头想了想,天宝十年,也就是公元751年了,这一年貌似唐朝发生了好多事。唐朝这一年吃了三场败仗,四月,鲜于仲通败于南诏;七月,高仙芝败于怛罗斯;八月,安禄山败于奚和契丹。同样是这年,安禄山身兼三镇节度使,并开始密谋叛乱。

    萧去病正在这里左想右想,脑子里面突然一动,反应过来,一下张大了嘴巴,指着那将军喃喃自语,一边写道:“你就是安西四镇节度使,这是要去怛罗斯?”

    那高仙芝见萧去病莫名其妙沉吟这么久,突然这么大的反应,又看到怛罗斯三字,一下肃容起来,用看奸细的眼神恶狠狠盯着萧去病。

    只听一声叱令,几把明晃晃的横刀就抵住了萧去病四周,高仙芝在地上写道:“汝如何知道?”

    局面瞬间失控。

第三章 我要献宝

    “汝如何知道?”

    萧去病一下反应过来,这事按道理自己确实不应该知道。但是话已出口,无法收回,只能顺着它往下圆。萧去病想了一下,学着他们的口音,大声道:“在下正是奉了师命,下山相助高中丞的。”

    萧去病这句话说的磕磕绊绊,别别扭扭,不过高仙芝沉思一会倒也听明白了一大半。他还不放心,又让萧去病写出来。

    高仙芝接过士兵递过的本子,感觉自己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他命令士兵收起刀箭。对方的话,他是有几分相信的,又有几分不敢相信。

    要说相信是因为都是亲眼所见,那雷球就从自己的头顶飞过,然后地面砸出一个大坑,眼前这人必是从这大坑里出来的,从他满脸黑灰就能看出。要说不敢相信,则是因为这事情太过奇异了。

    其实这一点高仙芝却是想错了,萧去病脸上的黑色并不是像地上的坑一样是被爆炸的热气熏黑的,而是身体经过进化,排出了体内的有毒杂质。他见高仙芝盯着自己的脸看,从背包里拿出手机照了一下,怎么这么黑?他拿出湿纸巾来把脸擦了一遍。

    他一下呆住了。

    手机黑色的大屏幕分明映照出一张俊美无俦的脸来,这是自己?轮廓倒是很像,但每个地方都好像经过精心的微调。就好像经过最好的ps软件ps后的自己。还有那份神采和气质,简直神仙中人。

    自己竟然变得这么好看了!

    被惊呆不止萧去病一人,还有整个现场其他人。高仙芝也惊呆了,这位在新唐书被记载“美资质”的大唐名将,对自己的容貌一直有足够的自信,但面对眼前这个从天而降的怪人,还是不得不承认比他要差一点,光是这份出尘脱俗的仙家气质就比不了。

    要说刚才,高仙芝对萧去病的身份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则有几分相信了。这等人物,哪是凡间能有。

    其他军士也都看呆了,原来见他一头短发,以为是河中杂胡,现在看到此人真面目,无不在心里称赞:好一个俊秀的汉家郎!

    高仙芝很快做了决定,他一边说话,一边拿起萧去病的碳素笔,用握毛笔字的姿势在本子上写:“既如此,那便随我一起上路吧。”

    然后高仙芝大声下令出发,早有人帮忙把萧去病的旅行箱绑在驮马上,又有人牵来一匹战马给萧去病。马队在耽误许久后又重新踏上了路程。

    “河苍烽”三个大字刻在高高的石头墙上,萧去病抬头仰望了数秒,随着大队骑士慢慢走过壕沟上的吊桥,走进这个孤零零矗立在大漠黄沙里的烽火寨垒。

    河苍烽,在沙州西北约二百四十里,过了河苍烽再往北,就是一片名叫莫贺延碛(今哈顺戈壁)的大戈壁,越过莫贺延碛继续往西,就是碛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西域了。

    河苍烽是个大烽,作为进入陇右进入碛西的最后一个烽燧,除了负责传递烽火,同时也是一座军寨,驻军约五十多人,兼具驿站,堡垒的功能。

    河苍烽外有河名籍端水,也就是今天的疏勒河,不过籍端水流到此处,早已不能叫河,只能算时断时续的一条小溪。萧去病在小溪边擦洗了一下身体,换了一套练功穿的白色交领道士服,把头发扎起来,顾小俊找了一顶平式幞头帮他戴上。

    到河苍烽的路上是顾小俊陪在萧去病旁边的,一路上萧去病不停向他学说唐音,此刻两人已经能简单交流了。说实话,两人的第一次见面虽然有些误会,萧去病还把他的手腕给卸了。但顾小俊却一点也不记恨对方,更多的却是佩服。

    这就是唐人的性格。唐人尚武,佩服的是有本事,英勇无畏的真汉子,鄙视的是怯弱的乞怜者。萧去病在这一点上无疑是对唐人脾气的。

    顾小俊看着萧去病这一番打扮完成,不由得暗暗点头,心想这家伙要到了长安,不知道要迷倒多少贵妇人,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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