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王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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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汀attle(牛),以及 pecuniary(意为“金钱上的”)一词的词源(派生于拉丁语 pecus,意为“畜群”)便是佐证。早期希腊人用牛衡量贵金属;在荷马史诗《奥德赛》(Odyssey)中,珀涅罗珀的一位求婚者许诺带给奥德修斯“价值 20头牛的青铜和黄金”。
在最早的历史时期,有利息的借贷已经变得很常见了。我们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在公元前 1800年前后,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将此编进了法典。作为我们所知的最早的赊购规则,这部法典称,所有的借贷必须在指派的官员面前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谷物借贷的最高利率为每年 333%,以同种谷物偿付。实际上,由于牛和谷物的产量超过了消费需求,所以它们提供了一种原始的货币形式。它们成了具有足够价值和统一性的商品,因此它们可以被用做交换其他商品的标准中介物。琥珀、珠子、贝壳、鼓、鸡蛋、羽毛、锣、锄头、象牙、玉、水壶、皮革、席子、钉子、牛、猪、石英、大米、盐、顶针、扎迫斧( zappozaps,装饰用的斧头)都曾经被当做货币。在进入 20世纪后很长时间,俄国大草原上的吉尔吉斯人还在使用马
作为他们的主要货币单位(在交换羔羊皮上有小的变化)。在二战中的战俘集中营里,香烟也有了这样的功能。不过有一种系统是更为有效的:货币。货币在其大部分的历史中都伴随着商品交换而存在 —一开始是作为世界上少数更为老练的贸易者的一种先进的系统(我们所知的最早的钱币发现于以弗所的阿尔特米斯神庙,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00年),而从17世纪开始(随着“ 里尔银币”被普遍认可,即价值8里尔的西班牙银币),它是作为一种与我们今天所知的全球纸币或硬币形式一样的东西。历史学家尼尔 •;弗格森( NiallFerguson)在他 2008年的著作《货币崛起:金融如何影响世界历史》(The Ascent of Money)中概括了健康运行的货币必须具有的6个特点:有价值(availability)、负担得起( affordability)、耐用性( durability)、可兑换性(fungibility)、便携性(portability)和可靠的性(reliability)。几千年来,金、银、铜都适合这种目的,而且根据金属的相对稀有程度,它们在罗马时代便是按照这种顺序排列的 —与今天各地体育世界中一、二、三名奖牌的顺序一致。
正文 第3章 贸易是最强劲的引擎(8)
货币的故事是一个从商品到铸币,到代用性货币,最终到 20世纪的不兑现纸币(其价值仅在于其承诺,而不是另外一种商品的储备,如黄金)的发展过程。故事的关键点是代用性货币的发展。把价值的意义从一个可供使用的物体转化为一种抽象的价值符号是社会和心理的一大进步。代用性货币包括古代欧洲谷物银行发行的仓单、中国 17世纪的纸币、英格兰金匠银行家发行的收据、基于可贸易货物的汇票,以及更多由金银支持的纸质或金属货币的最近形式。
货币使得买卖变得更加高效。如果没有货币,不同国家主要产品之间的交换会产生多种不同的交换配对和交换价格。如果有货币,就只会产生与货物数量相同的价格。货币通过提供一种记账单位(使得估价更为容易)和价值储存手段(使得长距离、不同时间长度的交易成为可能)而消除了低效性。它为精确的记账提供了便利,并且为银行业提供了爆炸式发展的基础。
初级的银行业务一直存在。借贷、存放和交换在发明货币很久之前就在发生。早在公元前3000年,神庙便执行了这些功用。最初的存放应该是谷物,随后是其他货物,如牛,再后来是金子。财富的转移变得更为简单,在一处的存放也可以从另一处取出。例如,当埃及在公元前 世纪落到希腊人的统治之下时,政府的谷仓被改造成了一个谷物银行网络,由亚历山大港对其实施中央控制,主要的账目也都记录在这里。不到一个世纪之后,爱琴海上的得洛斯岛变成了一个占支配地位的银行中心,在这里现金交易被信贷收据取代,账目为每个客户记录着。后来罗马人逐渐改进了银行的经营,并确保了对金融业务的更大管理,包括对借贷收取利息和对存放给予利息。罗马帝国的衰落和黑暗时代( DarkAges)的到来打乱了这个进程。随着文明的崩塌和联系的萎缩,银行业在欧洲被很大程度地放弃了。
在中世纪,银行业在意大利的城镇中复兴了。弗格森展示了佛罗伦萨著名的美第奇家族是如何将金融成功转变为世袭地位和权力的。他们13世纪的 “秘密之书”(libro segreto)是一部一丝不苟的记录,其中储备和存放记在一边,借贷和商业票据记在另一边。业务的核心是汇票。它们使得贸易债权人能够即刻拿到现金(以一个折扣),作为交换,由银行家替他们收回本属于他们的东西。银行家的利润就在这个折扣之中。到 1420年科西莫 •;德 •;美第奇(Cosimode’ Medici)接管生意时,这个家族银行已经在威尼斯和罗马设立了分支,而由他把日内瓦、比萨、伦敦和阿维尼翁添加到了这个行列当中。正是这个意大利系统成了最成功的北欧国家的典型,其他还包括荷兰、瑞典以及英国。它们都对银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关键性的贡献。成立于1609年的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AmsterdamExchangeBank)是直接转账的先驱。直接转账使得交易的进行无需有形的货币。1656年,瑞典中央银行( Riksbank)发明了部分准备金银行制度,也就是通过借出多于其现金储备的钱来放贷。在 1742年,英格兰银行( BankofEngland)部分垄断了钞票发行(一种无息本票),这允许涉及的双方在没有当前账户的情况下也可进行交易。货币和银行的发展已经使得借贷和投资有了多种新的可能。
而且世界也变得更加美好。当公众对金融市场的信任处在低谷时,我们需要提醒自己注意这个基本的事实,即用弗格森的话来说:
没有货币的世界将会比如今的世界情形更糟糕。把所有的放债人仅仅视为盘剥不幸的债务人的吸血鬼的想法是错误的……简而言之,信用与债务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与为国家创造财富的采矿业、制造业或移动电信业同等重要。
但是货币和资本的角色一直都是有争议的:有的人比其他人拥有更多;债务和利息需要偿还;借款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奥古斯丁在他 世纪的著作中将这样的“高利贷”称做是一种犯罪。在不知疲倦的亚历山大三世教皇的第三届拉特兰议会(theThirdLateranCouncil)于 11 年重新确立了这一观点:“高利贷的罪行几乎在每一处都变得根深蒂固,以至于许多人都不理会其他生意,而是去放高利贷,好像这是被允许的,完全没有看到《旧约》和《新约》对它的禁止。我们因此宣布,臭名昭著的放高利贷者将不被允许参与圣台的圣餐,或接受基督葬礼 —如果他们死于此罪。”
在 1311年,教会的强硬立场更进一步,克莱蒙教皇五世将对高利贷的禁令绝对化了,并宣布所有支持高利贷的俗世立法都是无效的,对高利贷的辩护都是异端邪说。在这种时代精神下,但丁在《神曲》中将放高利贷者限制于地狱第七环的一个内圈—一个沙子燃烧的沙漠。
正文 第3章 贸易是最强劲的引擎(9)
对犹太人而言,放高利贷也是被禁止的—不过只限于本国:
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仁慈的主,你的上帝必在你所取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予你。
《申命记》
这意味着犹太人可以向同胞以外的任何人放贷。正如詹姆斯 •;卡罗尔( JamesCarroll)在他 2001年的《康斯坦丁的剑:教会和犹太人》(Constantine’s Sword: The Church and the Jews)一书中所指出的,这并不是犹太人被视为欧洲放债人的唯一原因,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其他的因素是,犹太人不被允许进入自己的土地上,因此他们比基督徒更具流动性。于是这促进了他们的巡游,他们变成了有益的金钱传运者,因此也就成了一个货币交换的快捷来源。而且,由于他们被宗教习俗边缘化了,他们能够与客户保持一个有益的职业距离。最为著名的放高利贷者,《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证明了这一点:“我可以跟你们做买卖、做交易、谈天、散步以及做诸如此类的任何事情,可是我不能陪你们吃东西、喝酒、做祷告。”
犹太人并不是中世纪唯一的放款人。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承担这一角色的是基督徒。比如,世界上最老的基督团体亚美尼亚人变成了(穆斯林)土耳其人的银行家。后来的奥斯曼帝国的扩张就得到了亚美尼亚银行家的金融网络的广泛支持。但是放款人在任何社会中几乎都不受欢迎的。当放款人是文化上的局外人时,偏执和憎恨更会在社会动荡时期带来可怕的暴行。最明显的例子便是欧洲的犹太民族,憎恨和宗教偏见共同频繁地发展成为可怕的集体迫害,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从中脱掉干系,这种迫害在后来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 theHolocaust)中达到了顶点,在此后的历史中,这也成为欧洲良知的一块污点。
并不仅仅是《圣经》的教义对放款以收取利息持敌对态度,其他对欧洲思想有着普遍影响的人也是如此,如亚里士多德。尽管他生活和工作的时代是在公元前4世纪,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在几个世纪里主导着人类的思想。从古代到文艺复兴,他的影响在扩大,他的著作不断被译成拉丁文、叙利亚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法语、德语以及英语。他的思想是伊斯兰哲学的一个主要影响来源:在所有阿拉伯哲学家中最负盛名的阿维诺斯( Averros)试图创造一种伊斯兰神学和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结合体。在中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犹太思想家中,迈蒙尼德(Maimonides)为犹太教创造了一种类似的结合体。在基督教思想世界中,最为著名的亚里士多德哲学结合体是13世纪学者托马斯 •;阿奎那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在高利贷这个话题上,他们总体上都沿袭了大师的观点:
至于‘钱贷’(由贩卖发展起来的致富的极端方式)则是更加可憎,人们都厌恶放债是有理由的,这种行业不再从交易过程中牟利,而是从作为交易中介的钱币上取得私利(贩卖脱离了物物交换的原意,而钱贷又脱离了贩卖 '商业 '的原意。)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称,为利息而接触钱款是完全违背常理且缺乏道德的;金钱是不可增值的,它本身不能创造任何东西,因此无权以任何理由得到报偿。在对商业道德的早期神学讨论中,亚里士多德的这种反对态度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上,在今天基督教对金融的评论中也常常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元素。在中世纪基督教对欧洲的影响达到顶峰时,对商业和金融的态度是在一项犹太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犹太传统认为,商业和金融是具有剥削性的,而这一传统也受到了希腊世界观的支持,后者认为它们是违反常理的。无怪乎结果有着如此明显的敌意。
伊斯兰教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伊斯兰教对高利贷的指责在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生中被很好地确立下来。《可兰经》中“高利贷”一词最初使用的是 riba,其字面的意思是“过剩”。
吃利息的人,就像中了魔的人一样。这是因为他们说:“放高利贷和做买卖是完全一样的。”真主准许买卖,却禁止放高利贷。奉到主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得已往不咎,他的事归真主判决。再犯的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
正文 第3章 贸易是最强劲的引擎(10)
《可兰经》
到 17世纪末,对利息的禁止已经是一个被广为接受的原则,成为伊斯兰经济系统的一个部分。伊斯兰教法金融虽然远未在伊斯兰世界中得到普遍地践行,但是在最近几年里它却在穆斯林商业中有了大的复苏,它强调的是投资,其中风险由投资者和企业家共同承担,而不是带有利息的借贷,“借贷”仍然是不被接受的。
不过,在欧洲,没有一支单独的力量强大到可以将商业控制住。因此意识形态和实践之间的矛盾变得越来越严重。在 15世纪以后,随着贸易的欣欣向荣,对贷款的需求也扩大了。有几分不幸的是,通过允许不能算做高利贷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