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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从野人到帝王-第14部分

小说: 从野人到帝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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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今天捕获的野猪里面没有公野猪,这让我松了一口气,公野猪皮厚牙厉,就算抓到了要杀死它也要费一番功夫。

    就算是母野猪也是很危险的,所以我们谁也不敢下去,就站在上面用枪担戳,虽然野猪皮厚,但是有些地方还是没有什么防御能力的,比如眼睛,这只母猪本来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快要死了,又被竹尖桩刺穿动弹不了,被大家一阵乱戳,很快就断了气。

    为了保险,我们又用枪担戳了一阵,确认这只母野猪确实已经死翘翘,才让机灵的阿根下去,将五头只有七八斤重的小野猪抱了上来,我如获至宝,立刻下令五个男子将其送回去圈养起来。

    剩下的人又下去四五个,打算把这只死野猪抬上来,这只野猪也有一百多斤,够整个部落吃上几天了。

    就在这时,我身边的黑瘦男子忽然声音颤抖地叫道:“安,安大,野,野猪!”

    “野猪怕什么?已经死透了,不会咬人了!”我不在意道。

    “不,不是下面,是那边!”黑瘦男子歇斯底里叫起来。

    我抬头一看,果然,从灌木丛后面转出一只硕大无朋的野猪,两根伸出嘴角,向上翻出的又粗又长的獠牙在阳光下发出白森森的光芒,此时,它的鼻子里不停的喷出白气,十分不友好地看着我们这群人。

    这明显是头公野猪,看来这头野猪就是这一家子的家长,昨夜侥幸从陷阱中逃脱后,就一直在附近转悠,准备报仇,这下麻烦了,公野猪皮糙而粗厚,力气又大,在发起进攻的时候简直就是一辆土坦克,这么大而疯狂的野猪,就算我们能够干掉它,恐怕伤亡也是免不了的,事实上,在这年代,野猪在山中几乎没有天敌,是无敌的存在。

    我迅速估计了一下形势,野猪离我们有三十米,狩猎组本来应该包括所有十六名成年男子,但是两人生病未愈,所以一共十四人,刚才五个人送小猪回去,这边只剩九个人,按理来说,虽然这头野猪个头不小,但要是大家齐心协力,用枪担结成阵势,这头野猪要突破也不是那么容易,至少会重伤,这样的话,就能以尽量小的代价取胜,虽然可能有伤亡,但这是原始人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洗礼。

    于是对着众人高声叫道:“不要怕,大家拿着枪担站好,合力顶住!”

    谁知道,那些原始人看到野猪个个吓得手脚发软,浑身战栗,这也难怪他们,他们过去见了任何一只猛兽都只有逃窜的份,哪怕是小小一只山猫都害怕,何况是这么大的野猪!

    从坑里爬上来的原始人们战战兢兢拿着枪担加入了我们的队伍,九个人的力量,哪怕野猪的力气再大,估计打个平手不成问题吧?只要大家一条心,用枪担抵住野猪,消掉或者减轻野猪的冲击力,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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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我忽然看到了一旁那只篮子,心里一动,连忙过去拿起了篮中的那块石灰。

    这石灰,在烧制以前叫碳酸钙,也就是石灰石,烧制后叫氧化钙,就是生石灰,生石灰遇水后变成氢氧化钙,也就是熟石灰,现在还是生石灰。

    这生石灰有个特点,就是遇水会发热,要是石灰多,可以让水沸腾起来,刚才出门时我只是灵机一动拿了这块石灰,心想要是等下万一没法生火的话,就把这块石灰水解了,把烤肉用树叶裹起来,放在上面加热,没想到这下派上用场了。

    于是把这块石灰用兽皮包了,用拳头使劲一砸,变成了粉末(注意,生石灰烧好时是块状的,而不是有些书里描写的那样是齑粉),我抓了一把,得意地想,等下野猪冲过来,大家用枪担顶住,然后我就要让野猪尝尝我的厉害!

    正在这时,野猪发动进攻了。

    两百多斤重的野猪,冲击起来,那威力煞是惊人,只见蹄下冰雪翻飞,一溜烟冲了过来。

    这原始人从来没有真正打过猎,哪里见过如此声势,黑瘦男子智慧第一个惊叫起来,丢下枪担就逃,他一带头,其余人早已胆战心惊,魂不附体,毫无斗志,自然也撒丫子跟着逃,最后只剩大个子,坚持了两秒钟,见野猪就要冲到眼前,也顶不住了,躲了开去。

    我暗叫一声苦,这个时候,我要不逃,被野猪的獠牙顶中可不是闹着玩了,肯定是呜呼哀哉见了阎王,要是也跟着逃,那这支队伍就算垮了,说不定还要死几个人。

    一咬牙,拼了!

    于是微微沉下声,看准野猪冲到前面,一扬手,生石灰粉末在眼前散成一片,然后一个地滚,堪堪躲开野猪的冲刺。

    真是好险,要是慢个半分,只怕已经被野猪开膛破肚了!

    如果我手里的是钢枪,我甚至可以将其支在地上,让冲过来的野猪自己用冲力将其顶进身体里去,可是这枪担强度不够,野猪身上的皮又坚韧又滑,成功概率很低,只能用这种下三滥手段了。

    连忙翻身跃起,回眸看去,却见那只野猪冲势不减,摇摇晃晃地直奔一棵大树而去!

    我心中一阵暗喜,估计这野猪肯定被生石灰迷了眼睛!

    过去混混打斗时,就常用这阴毒的一招,受害人眼睛被石灰所迷,顿时失去战斗力,轻而易举被降服,如果眼睛被石灰迷了,用水清洗是不行的,反而会烧坏眼睛,只有用菜油才行,当年我在上海滩听黑帮老大许佩玲说过,今天用在野猪身上,一样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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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抓野猪(下)

    二十九,抓野猪(下)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一霎那,那头野猪已经轰然一声,狠狠地撞在了大树上!

    饶是野猪皮糙肉厚,也是撞得晕头转向,加之眼睛被石灰粉所迷,顿时犹如醉鬼一般摇摇晃晃步履蹒跚!

    趁它病要它命,我见有机可乘,朝着众人大叫一声:“快上!”便手持枪担冲向了野猪。

    没有想到,这野猪的皮真是厚啊,加上还有长长的又粗又硬的鬃毛,我一下刺到野猪肚子上,竟然一划而过,没能刺进去!

    野猪受到攻击吃痛,立刻转过身来,朝着我冲了过来,我敏捷地一跳,就躲开了野猪,现在野猪的眼睛看不见,很容易躲开。

    一看这种情况,原来正在犹豫不敢上前的众人胆气也涨了几分,纷纷捡起枪担围拢过来,试探着用锋利的枪担去戳野猪,不过很快发现,这只成年公野猪实在太大,身上大多数部位都几乎无法刺穿,不过很快就找到了弱点。

    野猪的弱点有三个,一个是头部,主要是眼睛与嘴巴,一个是肚下,那里没有鬃毛,皮也较薄,另一个就是肛门部位了。

    肚下因为贴着地面,角度不对,难以攻击,不过首尾是可以的,于是那位黑瘦男子举起枪担就朝野猪嚎叫的大嘴刺去,孰不料野猪张开大嘴,一口咬住枪担,只听卡啦啦一下子,这手臂粗多年老竹制成的的枪担竟然被它咬碎!

    众人都是大吃一惊,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立刻又有两个人影闪现过来,两根枪担同时从两边獠牙处的空隙中刺了过去,接下来,又有两名原始人将枪担刺到了野猪的眼睛上,野猪吃痛,顿时乱蹦乱跳,横冲直撞起来,众人吓得赶紧松手丢了枪担逃了开去,把我也裹在其中,这时,我才看到,野猪的尾部也拖着一根枪担,是大个子不知何时得手的。

    这下好了,虽然野猪的生命力顽强,但是再顽强也禁不起这种重创啊!于是末路狂奔。

    想逃可没有那么容易,我与大个子跟阿根脚上都打着护脚,所以不是太怕荆棘与尖利的碎石,所以领头衔尾一路猛追,那野猪也不知道撞翻了多少树桩石头,最后一头扎入稠密的灌木丛,出不来了。

    我们三人当先赶到,没敢马上下手,怕再给它逃掉,所以等众人都追了上来,气喘匀了,这才动手,让大个子走上前去,将那根一头露在灌木丛外,另一头插在野猪肛门里的枪担再次猛地往里面一推……

    野猪虽然受到重创,但是生命力着实强悍,一声嚎叫,竟是硬生生冲破了稠密灌木丛的羁绊,再次狂奔而去!

    我们对望了一眼,不约而同地吼道:“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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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野猪不但意味着一两百斤肉,更重要的是我们这支队伍出道以来第一个强敌,所以意义重大,绝对不能让它逃掉!

    野猪虽然逃得远了,但是路上、树上与石头上的斑斑血迹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所以我们发力狂追,最后在中午时分见到了这个家伙,这个家伙估计血也流得差不多了,最终还是撞上了一块裸露的巨大石灰石,当场毙命。

    这块石头,从此也被我们命名为野猪石,此地正好处于相对的高峰,所以视野开阔,山下的形势看得一清二楚。

    部众们第一次猎杀野猪,兴奋得不得了,抓住野猪就要把它拖回去,我连忙制止了他们。

    这次猎杀野猪,我们都跑出一二十里地了,时间也已经到了中午时分,肚子饿了,不如就在这里把中饭吃了吧。

    大家跑得实在性急,这么冷的天气,居然都是一身汗,所以这午饭是不用热了,烤羊肉大家都没有吃过,所以都觉得特别香,我自然是勉强下咽了,唉,一定要搞到盐,不然这人没法活了!

    一边吃饭,我一边看起周边形势来。

    这才发现,我们部落所在的位置,是在一个群山怀抱的小盆地中间,我们身处的这座小山,大约有一百来米高,后面,也就是西北方向,是更高的群山,重峦叠嶂,群峰争翠,高度大约都在两三百米,再后面,巍峨的大山横空出世,估计有七八百米甚至千米以上了。

    山谷中,则是一条蜿蜒东去的淡青色河流,边缘因为结了冰,所以是白色的,如果照后世的标准,那就是大河了,宽度有上千米,只不过水很浅,大多数地方都是一个一个草甸,或者沼泽,这就是未曾开发的原始地貌,这条很宽的小河,弯弯曲曲,就在山间盆地中部流过,占去了盆地大约三分之一的宽度,而盆地的出口,也就是河的下游,哦,我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那一片白茫茫的,是什么?

    难道是海洋?

    如果我现在身处的地域就是中国南方的话,那估计就在后世的江浙一带,而且估计也不会超过浙江北部,因为再往南的话,气候不会这么冷,只有在与黄山差不多纬度的地方,才出现过大面积的第四纪冰川。

    可是,江浙一带的地形,沿海应该没有这么高大的山脉啊,我疑惑了。

    我忽然想起,在古代,直到两千多年前,杭州西湖一带都是大海,也就是说,古代的海平面比今天高得多,或者,我国沿海一带地势比现在低得多,按照气候来说,天越冷,海平面越低(因为大陆冰川占据了大量的水),这样的话,应该是后者,所以,我所处的这个年代,大海的位置应该比后世更逼近内陆,后来地壳隆起才成陆地,所以,很可能那块白色的区域就是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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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熊族来犯

    三十,熊族来犯

    从野猪往东看去,却见一片白茫茫水域,我所处的这个年代,大海的位置应该比后世更逼近内陆,后来地壳隆起才成陆地,所以,很可能那块白色的区域就是大海!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内心的激动,对着狩猎队大喊道:“快,我们下山!”

    原想将野猪抬着走的,不过这头野猪块头实在太大,大家追到这里已经很累了,两个原始人抬起来够呛(原始人不习惯抬东西的,而且又瘦小),路又不好走,四人抬肯定不行,所以我想了个办法,割了一些藤蔓,套住这头野猪的脖子,把它拖下山去,好在野猪身上都是鬃毛,顺着拖对冰雪地面摩擦力很小,所以虽然也有两百来斤,但是这么多人拖起来一点也不费力。

    没走多远,就碰上那几个送小猪回去,又赶来支援的男子,看见我们竟然猎到了这么大的野猪,都是惊喜万分,直接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下山路走起来很快,就是冰天雪地容易摔跟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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