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白领-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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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因为什么进了监狱?她的男朋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怎样认识的?她一个外语学院二年级的学生,怎么就和一个无业人员走在了一起?她具有怎样的生活背景?作为知识分子,她的父母怎样看待这个女儿?时间过去那么久了,每个月到监狱去探视她的,为什么永远是那个她在看守所结识的姑姑,而不是她的父母?……
这一系列的重要问题,在我一天的采访记录里一点没有!
我恍然大悟:李平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在我跟她聊天的那一整天,她所讲给我的故事,其实都是人性中最美好的片断,所有人听了都会着迷的。
我特别渴望了解的人性的另一面,她一点都没有讲。
我不得不惊叹,这个在狱中长大的小女孩儿,虽然比我小十几岁,但是她的阅历和生活经验,真是我望尘莫及的。在无意之中,她讲了自己想讲的事,而那些她不想让人知道、作为记者的我又必须知道的事,她都非常巧妙的回避了。
我为自己采访的失败感到惭愧且懊悔,心里有种“上当”的感觉。
我采访李平的报道在我所供职的《北京青年报》法治周刊上如期发表。标题是《在狱中,我学会了善意看世界》,内容写的是李平讲给我的那些美好的故事。
报道见报以后,李平委托她的“姑姑”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表示了对我的感谢。当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谢我,后来我听说,她的父母和家人都看了报道。通过我的文章,他们更多的了解自己孩子在狱中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了解了孩子的心意和情感。
一般情况下,作为一名记者,文章见报就意味着我的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了。在一篇报道写出后,经常可以体验一种非常轻松的感觉,那感觉是完成了工作之后的娱悦。但是,这次我没有找到这样的感觉。我觉得自己有一件事情没有了结。
我希望能有时间再去采访她,我还想了解她的另一面。
3。她的脸上淌满泪水
我再一次放弃了采访计划,因为我看见,在送别假释回家女犯的时候,她的脸上,始终流淌着泪水。我不想在她最最伤心的时候,去让她回忆那永远无法忘却的过去。
2002年3月8日,李平所在的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大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到场宣读裁决。监狱里有十多名女犯获得了减刑或假释,有的在会议结束之后,就可以当场回家。
会上,我又一次见到了李平。
监狱一位管教对我说,会议结束之后,李平和监狱文艺队的其他人一起,参加庆祝三八妇女节演出。
李平化了浓妆,看上去比平时更有姿色。
我走进会场的时候,她们的演出已经结束,她正站在后台和其他人一起整理演出器具。看到了我,她笑着向我招手,同时向我跑过来。
我迎上去拉住她的手。
旁边一同采访的另外一位记者跟我开玩笑说:“罪犯见了你怎么像是见了亲人!”我想笑笑,但是没有笑出来。
“虽然是罪犯,但不一定都是坏人!”我对那位记者说:“别那么少见多怪。”
对这样一个细节,李平并没有察觉。她欢笑着向我问寒问暧。我被她的热情所感动。
就那么站着寒暄了几分钟。因为我还看见了曾经采访过的其他几个人,一连串的招呼、寒暄,我没有顾得上与李平多聊。当时我想:等中午吃过饭后,我再专门去采访李平,我甚至把这个想法或说计划已经告诉了监狱有关人员,并征得同意。
但是,那天我放弃了采访的计划。
因为我看见,在送别几位假释回家的女犯的时候,李平的脸上,始终流淌着泪水。我不想在她最最伤心的时候,去让她回忆那永远无法忘却的过去。虽然我是那么的想了解她的那一段情感和状态。
而且如果监狱安排她接受我的采访,虽然狱方要征求她的意见,但可以理解的原因,她几乎是不会拒绝的。因为她在狱中的很多事她都不好去选择,更不好去拒绝。
我突然觉得我很残酷。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经常去让他们回忆他们不愿回忆的痛苦。
我很惭愧。
对李平的采访又一次耽搁下来。慢慢的,对李平的事,我也有些淡忘了。
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负责管教李平的一个小队长。这位小队长名字叫雷雨。雷雨在罪犯们中间的口碑相当好。几乎她管教过的每一名罪犯,对她都是满口赞誉。这在监狱里是非常少见的现象。一位已经出狱的女犯曾对我说,雷雨小队长人太好,好得让人都不忍心伤害她。她对罪犯态度从来是和蔼可亲,从来没有惩罚过任何一个人,她没有给任何罪犯扣过分。所以,罪犯们都愿意把心里话跟她讲,有了问题也愿意找她。
我希望雷雨能帮助我了解李平。
我对雷雨说:“你跟李平聊天的时候,顺便帮我问一下有关她的案子的事,还有她的父母。”
在我给雷雨“布置”任务一周之后,雷雨找到我,说:“刘记者,李平不太愿意告诉人家她的那些不好的事。这里每一个罪犯都是这样。她给你写了一封信。”我有点吃惊:“事情过去那么久了,她还没有淡化么?”
“她不太愿意说有关她案子的一切,我也不行。”雷雨满脸歉意。
我打开信。
晓玲记者:
您好!很冒昧的给您写信,一方面是谢谢您的理解,另一方面是和您进行一下交流和沟通。
今天上午,某队长和我谈了许多,并且带着您的问题和我谈了许多我不愿意提的事。
开诚不(布)公的讲
第一、我们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里的人。从任何一个角度上来讲,我们的思维方式、处事哲学、对感情的理解等等都存在着差异,所以沟通有一定难度。尽管(您)在强调理解我们,可是这种经历、感觉是无法理解的。
第二、不要想开启一扇扇紧闭的门。即使是有人向你敞开心扉了,那也只是一条缝。每个人的犯罪与性格弱点、身处的环境等等都有许多因素,人的思维是很复杂的,很多时候大家都有“属于自己的东西越多越好”的想法。
第三、走进一个人的内心不仅仅存在于表面,要接触、要体会。人,真的是很可怕的一种动物。在监狱生活时间越长,越能体会到丛维熙先生的一句话的深刻含义: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晓玲记者:我真的有些后悔让你来写我了。有的时候,记者是一种很残忍的职业。(请原谅我的错(措)词)。当一块慢慢愈合的伤痛又被人揭开的时候,而且是一层又一层,真的很痛。因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长期生活在一起,看到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所以把人性看得更透彻。
对于我的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至于说能否坦诚地与你们交流,说心里话也许永远都不能。千万不要怀着好奇心、猎奇心来与我们接触!至少对我。我是既自傲又自卑的。上一次(2001年11月8日)你来采访我,让我难过了好一阵。那第报纸我常拿出来读,而我的同学看后竟哭得不能自抑,母亲伤心了许多天。当这些事过去之后,他们能来监狱看我,说明他们已经原谅我了,何必再去触摸他们或我们的最敏感、最脆弱的那根神经呢?
今天上午雷雨队长找了谈了40多分钟。中午我几本(基本)上没怎么吃饭。一中午没睡着觉,下午干活时哭了好几次(偷偷的)。我把别人都想得太简单、太好了,其实不是这样子的!
雷队长和我们的交往是比较平等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没把我们当成罪犯。而用辨证的方法讲不是这样的。这也是我们烦(反)感队长(们)说“把我们当成你们的朋友!”
这是永远都不可能的,至少在我们心里,这种超越是太难太难了!
感觉上看,我是个很阳春白雪的女孩子!其实不是的。我是一个很俗、很平庸、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这七年的铁窗生活改变了我自身的许多东西。但惟一坚固的是对父母、朋友的爱。当你们想开启我心灵之窗的时候,也恰恰迫使我把它们关得更严、更紧。
晓玲记者:对不起,这次很不配合你,现在我面对的只是几个人的猜疑,而日后,若有人知道我的这段经历,不知又会说出什么来呢!谎言说过一千遍后就是真理了,很可怕。我还是太单纯,太幼稚了,把这一切,把身边的人都想得太简单太美好了。
我现在惟一的方式就是沉默,惟一的希望就是快一点争取自由!
在此谢谢你为我们做的一切,但是你的采访是很表面的,真正深入的采访建立在一种信任上,每一名罪犯都有很严重的心理障碍,因为这不是一个光荣的历史!
谢谢你替我问候某某,他给我来信了,也许是经历相似,交流很容易。希望我们能够互相勉励,都早日获得自由,成为朋友。
晓玲记者:你记得我和你说起的那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吗?我们又通过几次电话了,并且交谈得很好。他说他会选择我,本来答应他了让他来看我,可是我仍做不到。因为我超越不了我自己。长时间以来,我觉得很孤独,很需要依赖,可是现在我不需要了,我自己心中的力量完全可以支撑我自己走过这段路,请你相信,我会很好的活着!
祝工作顺利!
李平于2002年4月20日
信中的表述非常坦率,我能感觉出她实在本真的性格。但是信中的几个错字和别字,让我多少感觉有点别扭。
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悲哀。
漫长的铁窗生涯,那么聪明、漂亮,又有那么美好前途的一个女孩儿,原来的学业都荒废掉了。她作案时只有19岁,上大学二年级,除了一点专业基础,她的专业课程还没有学成啊。二十年之后,她四十岁了。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她将以什么样的手段谋求生存呢?
我的同事对我说:“聊了一整天,她的成府再深,做事再老道,该说的也应该是说出了。”
于是,我把我跟李平聊天的录音找来。我仔细反复的听了无数遍。终于,我听出了她不太愿意明确跟人讲出的那些故事。
4。七年前的可怕夜晚
尽管李平非常不愿意再提起7年前发生的血案,但是在我的追问下,她还是有选择的给我讲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发生的片断。
他们杀的是一个复转军人,四十多岁。他有家,有孩子。
那是1995年5月的一天。李平说,晚上10点多,她和男友还有另外两个朋友在北京德胜门附近打了一辆出租车。他们几人上车后不久便与司机发生了争执,后来出租车停下,几个男孩儿把司机从车上拉下来暴打。
当时有很多人围观。
司机被打倒在地,不能动弹。
打人者扬长而去,同时把夏利出租车开走了。
事发整个过程李平都在现场,具体她都做了什么她自己不说,没人能够知道。
李平对我说,他们刚上车不久就跟司机发生口角,最后下车大打出手。打人的时候有好多人围观,她站在外边没有敢看。
还说,当时,她并不知道男友和那几个男孩儿事先预谋抢劫出租车的事。在接到判决书的之前,她都还蒙在鼓里。
事发后,李平直接回家。因为案发地与她的家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她说当时她真的以为是一般的打架斗殴,而且她不知道被打的那个人死了。
李平的判决书上关于案情的叙述是这样的: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某某、某某某、李平及某某某共同预谋抢劫出租车,遂于1995年5月16日22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附近,由被告人李平截车,共同骗乘北京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高某(男,46岁)驾驶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朝阳区三间房某某楼附近时,被告人李平让司机停车,被告人某某、某某某及某某某将高某拽下汽车,对其殴打。后被告人某某某分别持匕首猛刺高的背部、腰部数刀,抢走高驾驶的出租车(价值人民币5万元)及人民币数十元、手持电话等物品。……,……被告人等作案后,驾乘赃车逃窜,当行至本市通县宋庄附近时,因该车熄火,即弃车仓皇潜逃。后三被告人被查获归案。
法院认为,李平在共同实施抢劫中,积极参与预谋,并按预谋分工骗租汽车,令司机停车,以致造成被害人在抢劫中被某某等人刺杀身亡的严重后果,李平在共同实施抢劫犯罪中,亦起重要作用,其所犯罪行,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
案发时李平心里想些什么,她不愿意说。而且在事情过去七八之后,再去回忆,当时的感觉未必还是那么清楚。我想,也许李平向我描述的是她现在的感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