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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清官册-第14部分

小说: 清官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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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案情重大,仍旧要算南、北两闱;而从南闱案发,北闱又变成雷声大,雨点小了——这是南北之争,北派占了上风的征象。吴梅村的亲家,大学士陈之遴为刘正家所打倒,获罪下狱,已没有人敢为南士讲话;而皇帝一则受了《万金记》和《钧天乐》渲染的影响;再则听信了北方诸大臣的话,认定江南士子,狡猾轻薄,惯于结党营私,反抗新朝,所以自然地严办南闱,放松北闱。 
    
      北闱的新科举人,奉旨于顺治十五年正月十五,在太和殿举行复试,皇帝亲临主持,当面宣示:“由于本科考试不公,所以亲加复试。你们都是我的子民。不必畏惧。用心各抒实学。”我不是不放心你们,是要选拔真才,不得已而有此举。” 
    
      应试的举人,本都惴惴然以为天威不测,雷霆一震,粉身碎骨,谁知竟是如此春风照拂,无不喜出望外。一齐顿首,高呼“万岁”。 
    
      试场中虽有旗兵监视,但供给茶烟,照料甚周。日暮收卷,第三天放榜,取中一百九十二名,准予会试;因为文理不通,革去举人的,只有八人。 
    
      江南的新科举人,当然也要复试,日子是在会试以前的三月初。这些南士,就没有顺天的举人那种思遇,复试的地点在西苑中海之中,三面环水的瀛台,皇帝亲出的题目就叫“瀛台赋”。每一个人身边有两名“护军”看守着,白刃相向,如临大敌,一个个失魂落魄,文思逃得无影无踪,以致交白卷的不知道多少! 
    
      等到发榜,处置又与北闱不同,准予参加本科会试的只有一个人,准予举人而不得参与本科会试的,有七十五名,准作举人而“罚停会试两科”,要到六年以后方能会试的,有二十五名,文理不通,革去举人的有十四名。 
    
      到了四月间,“三法司”会审北闱案终结,定罪甚重,案内人犯,一律死刑,所不同的只是“立斩”、“立绞”、“绞监候”三种不同的死法而已。 
    
      到了四月计二日那天,刑部镇抚司开南角门—一向例,处决死囚,出这道门上绑;所以被押人犯,无不魂飞天外。同时听说刑部已备了四十副绳索,五十枚禁止犯人出声的“口啣”,四十名刽子手,这更见得绝无生理了。 
    
      哪知出得南角门,并非五花大绑,直赴宣武门外菜市口的刑场,而是被押解到太和门说皇帝还要亲审。这时候各人的想法就不同了,有的认为还有一线生机;有的疑惑亲审之后处决,而在受审时还要受一顿刑罚,因而吓得便溺齐出,亦大有人在。 
    
      皇帝亲审,事非小可,刑部、大理寺,以及内延侍卫,无不到场伺候;律例中规定的刑具,应有尽有,打的打,夹的夹,一时巍峨庄严的九重宫阙,变成鬼哭神嚎的修罗道场。皇帝不忍看此惨相,回面向里;只命侍卫往来传话,乱糟糟、急匆匆,什么也没有问出来。 
    
      御审等于未审,唯一的结果是:皇恩大赦!侍卫传旨:“人命至重,恐其中或有冤枉,特命提来,亲行面问。本当依议发落,但多犯一时处死,于心不忍,俱从宽免死;各于长安街重责四十板,流徙尚阳堡。” 
    
      这下三魂六魄飘荡在半空中的四十人犯,还如起死还阳。只是死罪可活,活罪难逃;想到“重责四十板”这句话,不免又心胆俱裂了。 
    
      等皇帝起驾,人犯又被押往长安街行刑;刑部在当街设下公案,刑部三堂官亲临监视。名单上第一名是王树德,却已无法受刑——早两个月已死在狱中;流言藉藉,说是大学士王永吉怕他侄子招供,会牵涉到他身上,买通狱卒暗杀灭口了。 
    
      第二名就是陆庆曾,他是明朝嘉靖二十年的状元,做过礼部尚书的陆树声的孙子;少负才名,家境优裕,住宅颇擅园林之胜,以享誉三十年的老名士,大可优游纳福;只以不甘寂寞,特以贡生的资格,参加北闱,结果招来了这么一场破家的大祸,而且还要受辱,所以监视的刑部堂官,不免相顾嗟叹! 
    
      如狼似虎的刑部差役,却无怜才恤老的念头;两板子下去,只见血流满地,人已不会出声了。 
    
      刑部侍郎杜立德大怒,拍桌而起,撩着袍褂下摆,直奔行刑的差役;刑部官看他眼红如火,须髯抖动,大惊失色,赶紧拦住差役,不叫再打。 
    
      “混帐东西!”杜立德用一口京东土音,指着差役大骂:“皇上要饶他们的命,你们必欲置之死地,是有意不遵旨不是?” 
    
      这个大帽子扣下来,谁也吃不消;司法连差役一起跪了下来。 
      “虽说重责四十板,皇上的意思不过羞厚羞辱他,你们怎么可以下这样的重手!立毙杖下是哪个抵罪?”杜立德一脚踹了过去,“你们不听我的话,我踢死你们!” 
    
      就因为他这样大发雷霆,大大减轻了那四十人犯的皮肉之苦。 
      北闱案以人犯遣戍奉天尚阳堡作结束;南闱案则犹在审问之中。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犯人名叫吴兆骞,字汉槎,江南吴江人。” 
      “看你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前程正远,如何不自爱惜,甘蹈法网?到底是如何通的关节?从实招来!” 
    
      “天大的冤枉!”吴汉搓哀声喊道:“犯人诗礼传家,从不敢做非法之事;闱中文字,尽出精心结构,实不曾通过什么关节。” 
    
      这位问官,出身满洲八大贵族之一的瓜尔佳士,隶属“上三旗”的正黄旗,名叫安珠瑚。入关以后,曾从豫亲王下江南,亲见史可法在扬州殉难。 
    
      安珠瑚这时的官职是刑部江南司郎中,正为主办南闱案的司官。此人性情平和忠厚,深通汉文,所以对汉人颇有好感;又因为转战吴楚各地,颇沾染了江南爱慕风雅,怜才惜土的习俗。当时听得吴汉槎的供述,便点点头说:“我也知道你是神童,与你两个哥哥,同有‘江左之凤凰’之称,这句话是谁说的?” 
    
      “是吴祭酒的谬赞之词。” 
      “对了,是吴梅村。”安珠瑚接着便念了一首诗: 
      长沙寒倚洞庭波,翠嶂丹枫雁几过,虞帝祠荒闻野哭,番君台回散夷歌;关河向晚鱼龙寂,亭障凌秋羽檄多,牢落楚天征战后,中原极目奈愁何? 
    
      念完,安珠瑚问道:“这是你十三岁那年做的诗,是不是?” 
      “是!”公堂上能够谈诗论艺,吴汉槎的心情便轻松了,从容答道:“原作一共八首,是仿少陵的《秋兴》八律。少年胡说,请大人指教。” 
    
      安珠瑚谦虚地笑笑,接着又问:“你现在能不能马上再做一首?” 
    
      吴汉槎便即答道:“遭命,请大人出题。” 
      “自然是即事。” 
      “请大人限韵。” 
      安珠瑚想了想说道:“就是‘囚’字吧!” 
      “囚”字是十一尤的韵。等安珠瑚命人给了纸笔,吴汉槎已经有了半首;于是一面磨墨,一面构思。磨好了墨,铺纸在地,先伏身提笔写下了题目:“四月四日就讯刑部江南司命题限韵立成”,接着振笔疾书: 
    
      自叹无辜系囗鸠,丹心欲泪先流。才名夙昔高江左,谣琢于今泣楚囚;阙下鸣鸣应痛哭,市中成虎自堪愁。圣朝雨露知无限,愿使冤人遂首邱。 
    
      把诗呈上堂去,安珠瑚看了看说:“急就章难免草率,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这首诗,吴汉槎自己也知道做得不好,所以磕个头说:“愿大人矜怜,有冤待雪,此时此地,出语不工。” 
    
      “我尽力而为,看你的造化吧!” 
      于是吴汉槎仍旧被押回拘系之地,那地方自然在刑部,却非监狱,各州“火房”,凡是不曾定罪的官员,都暂时监禁在此。内部行动自由,有钱的话,生活亦可以很舒服。吴汉槎在火房中,依然读书饮酒,闲下来与难友分韵刻烛,彼此酬唱,不脱文人的积习。 
    
      跟他在一起的难友,有“海昌相国”陈之遴与他的儿子陈直方、陈子长;陈之遴以“贿结内监吴良辅”的罪名,为北派打了下来,此时正待罪刑部。陈直方右眼失明,是吴梅村的女婿;陈子长则与吴汉槎年龄相仿,结成了患难之至交。 
    
      再有就是方拱乾父子。方拱乾虽曾复奏,并引用载明科名年籍的“齿录”,证明他与方犹并非同宗,但皇帝在“办南士特严”的定见下,连方玄成一并革职下狱。 
    
      由于彼此同在患难,加以气味相投,因而对吴汉槎这天的遭遇,都为他庆幸不止,说是经此考验,而且安珠瑚是如此矜怜,冤枉必可洗刷。 
    
      吴汉搓是冤枉的。江南总督郎廷佐以“采访”所得,奏复朝廷,说南闱案中“显有情弊”者九人,将吴汉搓列名其中,实在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你自己总应该知道。”陈之遴问吴汉搓,“倘或是结怨于人,总也应该知道,冤家是什么人?” 
    
      “不瞒相国说,我亦茫然。上个月初九,到礼部报到,谁知被逮!我当时有两首诗,颇能道出心情。” 
    
      接着,吴汉搓便念那两首“口占”的七律: 
      仓皇荷索出春官,扑面风沙掩泪看。自许文章堪报主,哪知罗网已摧肝!冤如精卫悲难尽,哀比鹃啼血未干。若道叩心天变色,应教六月见霜寒。 
    
      庭树萧萧暮景昏,哪堪缧绁赴圜门!衔冤已分关三木,无罪何人叩九阍。肠断难收广武哭,心酸空诉鹤亭魂。应知圣泽如天大,白日还能炤覆盆。 
    
      陈之遴亦是受冤甚深,对这两首诗,真所谓“感同身受”,所以连连点着头说:“一字一泪,不堪卒闻。” 
    
      “但愿‘圣泽如天大’!”方拱乾比较乐观,说了这一句又问吴汉槎:“听说你跟汪苕文不和?汪苕文的气量是出了名的偏狭,莫非他造了你什么谣言?” 
    
      “这就不知道了。”吴汉槎答道,“苕文气量虽狭一点,到底也是饱学之士,想来不至于。” 
    
      “这要看你跟他结的怨如何?”方拱乾说:“‘怨毒之及于人,甚矣哉’!一时失检,遗无穷之祸,也是有的。” 
    
      他说这话是“夫子自道”,指得罪了刘正宗那件事,但吴汉槎觉得他跟汪琬——字苕文,又号尧峰——的情形,并没有这么严重。 
    
      “一次在我家乡吴江,一起出东门到垂虹桥去散步。我一时狂妄,引袁淑的话对苕文说:‘江东无我,卿当独步!’”吴汉槎说:“苕文素性自负,不甘居人之下,听见我的话,自然很不舒服、所谓结怨如此而已!” 
    
      “那就难怪了!”方拱乾说:“如今你在刑部火房,汪苕文就可以独步江东了!” 
    
      他的话谑而虐,大家笑归笑,却都凛然有人情险峻之感。 
      安珠瑚果然是苦心回护吴汉搓,七月下旬奏复全案时,特地将面试吴汉磋的情形,详细叙明,同时附上了他的原作。 
    
      “仓车之下,有此捷才,也还难得。字也写得不错!”皇帝看过吴汉楼的诗稿,这样嘉许;但是对于整个案子审问的结果,皇帝非常不满,“这一件大案,问得这样子轻,是何缘故?” 
    
      于是降下一道上谕,除了方犹、钱开宗“正法”以外,十七名房宫,大都是浙江各县举人、进士出身的知县,一律绞杀。“显有情弊”的九名举子,包括吴汉槎、方章钺在内,“俱着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并流徙宁古塔。”其中有个姓程的在逃,责成江南总督郎廷佐、漕运总督亢得时,尽快抓来治罪;如果抓不到,便认作郎、亢二人“受贿作弊”,有意买放。 
    
      从清军入关,十四年以来,从未下过如此严厉得不讲情理的谕旨;同时对江南士林,怀着极深的成见,更为显然。因此,谕旨发抄,朝野震惊,而知道内幕的人,所感到的悲愤是,这都出于汉人的自相残杀;“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除了痛心饮泣以外,什么话都不用说了。 
    
      话虽不说,暗中却有行动,尽量把无辜受牵连的“父母兄弟”,设法开脱,不随“正犯”一起充军——吴汉槎就是如此,堂上双亲和两个哥哥,都得留在关内;他的妻子葛氏,亦可暂缓出关,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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