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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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而不是邪恶,这一点没错,但他们却错误地宁愿选取善的事物更甚于德性。
此外,斯巴达城邦的财政收入也管理得不善,城邦共同的财库空虚,他们被迫连年征战,税收的情况也很不好,因为大部分土地在斯巴达公民手中,他们相互间谁也不着眼于别人所交纳的贡赋。立法者造成的这种结果与城邦的利益相抵触,因为城邦日渐贫困,而私人却越发贪婪。
关于斯巴达政体讨论得已经足够多了,这些是一个人能指出的最主要的弊端。
二10
克里特的政体与斯巴达的政体很相近,在少数地方并不更坏,但在大多数方面就更加不如了。一般说来,老的政体总是比后来的政体欠周密,斯巴达的政体大概就出自克里特政体。据传说,当吕喀古斯不再做嘉里鲁斯王的监护人时,就去了外邦,在克里特呆了很长时间。这两个城邦联系十分密切,吕克狄亚是斯巴达的一个殖民地,当殖民者来到克里特后,接受了当地居民所奉行的法律制度。直到今天,他们仍沿用米诺斯先王制定的法律,用同样的方式来管理柏里奥科。这个岛屿似乎天生适于受希腊人管辖,其地理位置优良,横亘海洋,几乎全部希腊人都定居在沿海的地带。它的一端离伯罗奔尼撒不远,另一端伸至亚细亚的特里奥宾和罗德斯岛地区。由于这些条件,米诺斯王才得以建立海上的霸权,他征服了许多岛屿,并把另一些岛屿变成了殖民地,最后他入侵西西里岛,在那里的加米可附近死去。
克里特的体制与斯巴达的相似,一者的农耕者是赫洛特,另一者的是柏里奥科。克里特人和斯巴达人都实行共餐制,不过斯巴达人很早称共餐制为"安德利亚"而不是"菲底狄亚",克里特人也这样称谓,可见共餐制来自克里特。而且其政治制度也相似,因为监察官与克里特所谓的"科斯摩"有同样的功能,只不过监察官有五名,而"科斯摩"有十名。就长老职位而言,克里特人也设有长老,但称之为议事员。在克里特也一度设置过王位,但后来废止了,"科斯摩"在战争期间具有领袖职能。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但没有决定权,只能通过长老和"科斯摩"的提案。
克里特的共餐制当然优于斯巴达的共餐制,因为在斯巴达要按人头交纳费用,如果无力交纳,法律就会中止他的公民权利,这一点先前已经说过了。但在克里特,就更有利于公众,一切地上的产品,家畜,公共收入,柏里奥科所交纳的贡物,一部分用来祀奉神和支付各种公共事务,另一部分则用于共餐。于是所有的人都能吃到公粮,无论是妇女、儿童还是男子。立法者还采用了许多高明的办法来达到节省食用的目的,为了避免多生育,他提倡男女分开居住,并鼓励男子相互为伴。这究竟是好还是坏,我将在别的地方加以论述。不过,克里特的共餐制优于斯巴达的共餐制,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另一方面,"科斯摩"则不如监察官。它有监察制的一切弊端却一无是处,和监察官属于一类,他们都是寻常之辈,在那里还与政体相称,在克里特这里则没有这种相称。在那里所以有这种相称是因为监察官从全体公民中产生,平民由于能参与最高权力,愿意维持其政体,在克里特这里"科斯摩"则不是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的,而仅仅是从某些种族中产生,而且长老又是从曾经是"科斯摩"的人中产生。
有人会说,对斯巴达长老作过的评论也同样适用于克里特,他们态意妄为,终生显要,这都是他们自以为应该享有的荣耀;他们不依成文法规,一味随意专断,是十分有害的。民众被排斥在外却又没有怨恨,一点也不能说明其管理有方。因为"科斯摩"这一官职无利可图,与监察官不同,他们身处岛内,与外界的诱惑相隔绝。
他们用来医治这一制度的弊端的方法是十分特别的,不像政治手段反倒像是任意强制。"科斯摩"们经常被某些联合起来的"科斯摩"或被另一些私下集结起来的势力驱逐,他们在任期中间也可以自行辞职。所有这些事依法律而行总比按人的意愿为好,意愿并不是安全可靠的东西。其中最恶劣的是权势横行,当人们不想服从时便反过来中止"科斯摩"的职能,显然这里有点像政体,不过算不上共和政体,只是权阀政制。
克里特人还有一个习惯,一般人或朋友之间拉帮结派,推选出一位首领,再彼此争吵和械斗。正因如此,城邦随时毁灭,政治共同体不断瓦解。当那些人想要并有能力攻击它的时候,城邦就处于危险之中了。正如先前说过的一样,克里特岛由于其地理位置幸免瓦解,距离起到了斯巴达人禁止外邦人入境所起的作用。克里特也没有外部属地。因此克里特的柏里奥科驯服稳定,而斯巴达的赫洛人却屡屡反叛。近来外邦军队踏人这个岛屿后,这里法律上的弊端才暴露于世。关于这种政体我们就说这么多吧。
二11
人们认为,迦太基在政体方面做得很出色,在许多地方超出其他城邦,尽管在有的地方与斯巴达极为相似。克里特、斯巴达以及迦太基,这三个城邦彼此有些相似,但在许多方面又不相同。迦太基的许多设置都比前两者优良,其政体优良的一个证明是,尽管其政治体制中保持有平民的因素,却一直很稳定,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动乱,也没产生过暴君。
迦太基与斯巴达在政体上相似的地方如下:与后者的"菲底狄亚"(即共餐制)相对应,它有"赫太利";与监察官制度相对,它有一百零四位长官制(它不比前者差,监察官不过是寻常庸碌之辈,这些长官却是根据其德能选举出来的);与那里的君王和长老相对,它也类似地有其君王和长老,他们的君王要优秀一些,因为不是依据同一个家族,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可以当选。如果说有某一家族与众不同,也只是从他们中选任,而不是按尊长而定。这些当权者有极大的权力,假若是些无才无德之人,便会造成巨大的危害,斯巴达的那些监察官就已经危害了城邦。
人们对迦太基可能做出的指责也同样适用于先前提到的所有政体,但是就偏离贵族政体和一般政体的宗旨而言,有的更倾向于平民制,有的倾向于寡头制。当诸王和长老们全体意见一致时,就可以决定把一些事情提交而另一些事情不提交给平民,但当他们意见不一致时,平民也可以就这些事情作出决定。对于他们提交的那些事情,平民并不只是听取,而是拥有判决的权力,并可对提交的那些按自己所想表示反对。而在另外的城邦是没有这种事情的。其中有5位行政首脑掌管许多重要事务,他们是增选出来的,由他们挑选100位长官形成最高权力机构,而且他们的任期长于其他官员(因为他们在其他人卸任或没上任时都在任掌权),这就有寡头制的特征。他们没有薪棒,不用抽签的办法来选举,也不用另外一些诸如此类的办法,比如.由这些官员受理所有的诉讼案(而不是像斯巴达那样,由一些官员受理某些讼案,而由另一些官员受理另外的案件)。这都有贵族制的特点,迦太基的政治体制缘于贵族制,但很大程度上倾向于寡头制,这在某些思想或公众的流行意见上体现出来,人们认为,行政长官不仅要品行优良,而且应该富有钱财,他们说穷人不可能当好官,因为他没有闲暇。如果说以财富选人是寡头制的特点,以德性选人是贵族制的特点,那么,这就是第三种体制,迦太基人就按这种方式安排其政体。他们从两个方面选人,尤其是选最高长官,即君王们和将军们。
应该说明,如此偏离贵族制的本旨,是立法者的一个错误。首先应该看到,必须让最优秀的阶层有闲暇,并且不从事任何低贱的职业,无论他们是官吏还是平民。即使不得不考虑到财富,以求获得闲暇,竟然可以用钱买到最高职位-如君王和将军-也显然是不光彩的事情。允许这种行径的法律使得财富胜过了德性,从而使城邦上下都变得唯利是图。当权者所崇尚的东西,必然会为其他公民竞相仿效。在德性得不到最高尊崇的地方,贵族政体是无法牢固确立的。那些花钱买到官职的理所当然地要在任期中捞上一把,因为一个贫穷但诚实的人想捞一把是不大可能的,但一个卑鄙之人在花了钱之后却不想捞一把就很荒谬了。因此,应该让那些最有能力治理的人来当政。立法者即使不想让贤能之士免于贫困,总也应该保证当政者的闲暇。
看来让同一个人兼任数职也不是个好办法,而这是迦太基人喜欢采用的一种做法,因为一个人做一件事效果才会最好。立法者应该看到这种后果,不要让一个人又作笛师又作鞋匠。因而,城邦一大,政治就更能制度化、平民化,官职可以分给众多的人来担任。同我们所说的一样,这样做更加大众化和合理化,每一件事情,经过重复就能完成得又好又快。这一点在军队或海军中就很明显,在两种情况下,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所有人中都得到了贯彻。
迦太基的政体属于寡头政体,但是其中最好(最稳定)的,他们总是把某一部分平民送到外邦的属地去发财致富。这是他们保持城邦稳定的良方。但这只是碰巧奏效,应该通过立法来谋取安定。如今,倘若有什么不测之事发生,或大批民众起来反抗他们的统治者,就难以用法律的药方来恢复安定了。
上述这些就是斯巴达、克里特和迦太基政体的情形,它们公正地得到了称赞。
二12
那些就政体问题发表过看法的人,有些人从未参加过政治活动或担任公职,而是隐姓埋名地终其一生。他们中值得一说的东西差不多全都在前面说过了,另有一些人则参与过立法活动,一些为母邦立法,一些则为某些外邦立法,他们在那里执掌过政务。其中一些人仅仅是制定法律,另一些人还兼顾政体,如吕喀古斯和梭伦,他们既制定法律又订立政体。关于斯巴达的政体已经说过了,至于梭伦,有人认为他是一位出色的立法者,因为他结束了寡头制的态意妄为,将平民从奴役中解放出来,创立了早期的平民政体,给城邦带来了和睦。因为元老制中有寡头制的意向,而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则有贵族制的意向,陪审法庭则有平民制的意向。看来,在梭伦以前,元老制和官员选举制就已经存在,他只是把它们保留下来,并从全体平民中组成陪审法庭。因此他受到了某些人的指责,由于把对于一切事情的最高决定权赋予了由选举产生的陪审法庭,他被指责毁掉了体制中的非平民制的方面。当法庭的力量日渐增强,为了取悦于如今成了暴君的平民,这政体就演变成现今这种平民政体。埃菲阿特和伯利克里削弱了元老院的权力,伯利克里还设立了给陪审员津贴的制度,这种情形下每一位平民领袖就会设法增强其地位,直到出现今天的平民政体。显然,这并不是梭伦有意要造成的结果,而更主要的是一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为在波斯战争期间,平民被装备起来去争夺海上霸权,逐渐有了身价,他们追随一些粗俗的平民领袖,而这些人受到上等人们的反对)。似乎梭伦本人只赋予平民这样一些必要的权力,即选举官员和监督官员的权力(如果平民没有这种权力,他们就可能受奴役并因而怀有敌意)。所有这些官员他都从著名的和有钱的人中委任,即从"五百斛级",或"双牛级",或第三等级即所谓骑士级中选任,第四等级是雇工,他们中没有人可以担任任何官职。
其他的立法者还有扎琉库斯,他曾为埃比哲菲里的罗克里人立过法,以及加隆达斯,他曾为自己的母邦卡塔那和在意大利与西西里岛的卡尔西迪亚人立过法。有些人认为,奥诺马克里托是第一位立法方面的行家,他生在罗克里,但游学于克里特,专攻预言术,泰利士曾和他在一起,而吕喀古斯和扎琉库斯是泰利士的门生,加隆达斯又是扎琉库斯的门生。不过他们所说的这些与实际上的年代不相符。
科林斯人菲洛劳斯曾为戒拜人立过法,此人是巴卡代氏族的一员,与奥林匹亚赛会的获胜者狄奥克利斯相爱,后者因躲避其母亲哈尔琼妮对他的乱伦之爱远走他乡,来到戒拜。他们在那里共同度过了一生。至今那里的居民仍能指出他们的坟墓,两座坟墓彼此很容易看见,一座面向科林斯,另一座则不是。传说他们生前就这样安排好了自己的坟墓,狄奥克利斯由于其不幸遭遇,不愿从自己的坟墓上能看见科林斯的景象,而菲洛劳斯则愿意看见。这就是他们居住在武拜的原因,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