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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部分

小说: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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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看到,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很显然,由于所有的共同体旨在追求某种善,因而,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这种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
  有人认为政治家、君王、家长以及主人其意思是同一的,这种说法荒谬绝伦(他们认为,这些人只是在其所治理人数的多寡上有所不同而已,而在形式上并无差别,例如治理少数几个人的就叫做主人,治理较多一些人的就叫做家长,治理大批人的叫做政治家或君主,仿佛一个大家庭与一个小城邦没有什么区别似的。政治家和君王的区别就在于,君王是以一己的权威实行其统治,而依据政治学原则轮流为治的便是政治家。这些观点都是不正确的)。根据我们一向所应用的方法加以考察,对此说法人们就会很明白。正如在其他方式下一样,我们必须将组合物分解为非组合物(它是全体中的最小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找出城邦所由以构成的简单要素,以便可以看出它们相互间有什么区别,我们是否能从各类统治中得出什么结论来。

一02
  如果有人从事物的根源来考察,对于这些事物就像对其他事物一样,我们将获得最清晰的认识。首先必定存在着这样的结合体,他们一旦相互分离便不可能存在,例如为了种族的延续而存在的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体(人们并不是有意如此,而是和其他动物、植物一样,出于这样一种本性,即欲望遗留下和自己相同的后代)。天生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为了得以保存而建立了联合体。因为能够运筹帷握的人天生就适于做统治者和主人,那些能够用身体去劳作的人是被统治者,而且是天生的奴隶;所以主人和奴隶具有共同的利益。女人和奴隶在本性上是不同的(因为自然创造出女人并不像铁匠制造出具有多种用途的德尔斐小刀,她使一事物只具有一种功能,所有的工具当只适于一种功能而非多种功能时,便是制造得最好的工具);但是在野蛮人中女人和奴隶则处于同样的地位,其原因就在于,在他们之中没有天生的统治者,他们所形成的共同体只不过是女奴隶和男奴隶的结合而已。所以诗人们说:
  应当让希腊人来统治野蛮人。似乎野蛮人和奴隶在本性上是一致的。从这两种共同体中首先形成的是家庭,所以赫西俄德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最先的是房屋、妻子以及耕牛,因为耕牛是穷人的奴隶。所以家庭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加隆达斯将家庭成员称为"食橱伴侣",克里特的厄庇米尼德斯则称其为"食槽伴侣"。当多个家庭为着比生活必需品更多的东西而联合起来时村落便产生了。村落最自然的形式似乎是由一个家庭繁衍而来,其中包括孩子和孩子的孩子,所以有人说他们是同乳所哺。所以最早的城邦由国王治理,其原因就在于此,现在有些未开化的民族仍然如此。希腊人在结盟前就是由君王统治的。所有的家庭都是由年长者治理,所以在同一家庭繁衍而来的成员的集聚地,情况也是这样,因为他们都属于同一家族。正如荷马所说:
  每个人给自已的妻儿立法。
因为他们居住分散,古代的情况就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说神也由君主统治,因为现代和古代的人都受君王统治,他们想象不但神的形象和他们一样,生活方式也和他们一样。
  当多个村落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以及为了生活得美好结合成一个完全的共同体,大到足以自足或近于自足时,城邦就产生了。如果早期的共同体形式是自然的,那么城邦也是自然的。因为这就是它们的目的,事物的本性就是目的;每一个事物是什么,只有当其完全生成时,我们才能说出它们每一个的本性,比如人的、马的以及家庭的本性。终极因和目的是至善,自足便是目的和至善。
  由此可见,城邦显然是自然的产物,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就像荷马所指责的那种人:
  无族、无法、无家之人,
这种人是卑贱的,具有这种本性的人乃是好战之人,这种人就仿佛棋盘中的孤子。
  很显然,和蜜蜂以及所有其他群居动物比较起来,人更是一种政治动物。自然,就像我们常说的那样,不会作徒劳无益之事,人是惟一具有语言的动物。声音可以表达苦乐,其他动物也有声音(因为动物的本性就是感觉苦乐并相互表达苦乐),而语言则能表达利和弊以及诸如公正或不公正等;和其他动物比较起来,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感觉;家庭和城邦乃是这类生物的结合体。
  城邦在本性上先于家庭和个人。因为整体必然优先于部分;例如,如果整个身体被毁伤,那么脚或手也就不复存在了,除非是在同音异义的意义上说,犹如我们说石头手(因为躯体被毁伤则手足也同样被毁伤),一切事物均从其功能与能力而得名,事物一旦不再具有自身特有的性质,我们就不能说它仍然是同一事物。除非是在同音异义的意义上说。城邦作为自然的产物,并且先于个人,其证据就在于,当个人被隔离开时他就不再是自足的;就像部分之于整体一样。不能在社会中生存的东西或因为自足而无此需要的东西,就不是城邦的一个部分,它要么是只禽兽,要么是个神,人类天生就注人了社会本能,最先缔造城邦的人乃是给人们最大恩泽的人。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不公正被武装起来就会造成更大的危险,人一出生便装备有武器,这就是智能和德性,人们为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所以,一旦他毫无德性,那么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无尽的淫欲和贪婪。公正是为政的准绳,因为实施公正可以确定是非曲直,而这就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秩序的基础。

一03
  既然我们明白了城邦所由以构成的部分,我们就必须先来说明家庭管理,因为所有的城邦均由家庭构成。家务管理的部分涉及构成家庭的个人,一个完整的家庭由奴隶和自由人组成。我们应当首先从最基本的成分开始着手解释每一事物,家庭中最首要和最基本的部分是主奴、夫妻和父子。所以我们必须考察这三种关系中的每一种各是什么,以及它们应当是什么,即主奴关系、配偶关系(男女的结合尚无适当的名称),第三种是亲嗣关系(这种关系亦无恰当的名词来表达)。还有另一种要素,即所谓的"致富术",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家务管理,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它只是家务管理的主要部分,这个部分的本性我们也必须加以考察。
  既然我们不但要注意到实际生活的需要,还要寻求某种有关家庭的比现行理论更完备的理论,我们就先来考察主奴关系。有些人认为主人如何管辖家奴是一门学问,家政、训奴,以及政治与王道,就像我开始所说的,都莫不如此。另外一些人认为,主人对奴隶的统治背离了自然,主奴差别是由法规所定,而不是出于自然,合乎本性,由于它是强制的,所以不公正。

一04
  财产是家庭的一个部分,获得财产的技术是家务管理技术的一个部分(一个人如果没有生活必需品就无法生存,更不可能生活美好),就如那种具有确定范围的技术,工人要完成他们的工作,就必须有自己的特殊工具,家庭管理亦是如此。工具有多种,有些有生命,有些无生命;在航海中,船舵无生命,而燎望者则是一个活着的工具;因为在各种技术中,帮手只是一种工具。所以,所有物是维持生命的工具。在家庭的排列上,奴隶就是一种有生命的所有物。财富由大量这类工具组成;帮手自身就是使用工具的工具,如果所有工具,都能够完成自己的工作,服从并预见到他人意志,就像代达罗斯的雕像和赫斐斯托斯的三足宝座,如诗人所说,它们自动参加众神的集会,倘若织梭能自动织布,琴拨能自动拨弦,那么工匠就不需要帮手了,主人也就不需要奴隶了。我们刚才所谓的工具乃是创制工具,而所有物则是实践工具,织梭除了使用它外我们还可以从中得到某种别的东西,而衣物和床则只有使用一途。由于创制和实践种类不同,而两者都需要工具,所以它们各自使用的工具也必然在种类上有同样的区别。但生命属于实践而非创制,所以奴隶乃是实践的执行者。此外,人们在说明部分的意义上说明一件所有物,因为部分不仅是别的事物的一部分,而且整个都属于它,对于所有物亦是如此。主人仅仅只是奴隶的主人,他并不属于奴隶,相反,奴隶不仅是主人的奴隶,而且整个属于他。
  由此,我们便明白了奴隶的本性和职能;那种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他人的人,就是天生的奴隶,可以说他是他人的人,作为奴隶,也是一件所有物。而且所有物就是一种能离开所有者而行动的工具。

一05
  本性如此的人是否存在呢?这种状况对什么人有益且公正呢?抑或并非所有的奴役都是背离自然呢?对此我们要加以研究。无论是根据推理抑或事实,这个问题都不难解答。因为统治与被统治不仅必需而且有益。一部分人天生就注定治于人,一部分人则注定治人。
  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多种(被统治者愈优秀,统治便愈优秀,如统治人就要比管理禽兽更高级,因为从事者愈优秀,做的事情便愈会显示出优异的功能,在一部分人统治,一部分人被统治的地方,就存在着这样的功能);在一切形成组合体的事物和一切由部分构成的事物中,无论它们是连续的或分离的,其间显然都存在着统治元素和被统治元素的区别。这种特性源于整个自然,在有生命的事物中都存在这种特性;甚至在无生命的事物中也存在着某种为主的元素,例如在一支乐曲中。但是,也许这个问题属于更广泛的研究领域。动物首先由灵魂和肉体结合而成,其一在本性上是统治者,另一则是被统治者。我们应当来考察在那些本性得以保持的事物中,而不是在被败坏的事物中,其本性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我们必须了解在最完善状态下既具有肉体又具有灵魂的人,因为在他身上我们将看到这两者的真正关系。虽然在坏的或在腐败了的状况下,肉体似乎经常支配着灵魂,因为那时它们就处于邪恶和背离自然的状态。
  在有生物中,我们能首先观察到专制统治和共和统治,灵魂是以专制的统治来统治肉体,而理智对欲望的统治则是依法或君主统治。很显然,灵魂统治肉体,心灵和理智的因素统治情欲的部分是自然而且有益的。相反,两者平起平坐或者低劣者居上则总是有害的。对于动物和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驯养的动物比野生动物具有更为驯良的本性,所有被驯养的动物由于在人的管理下变得更为驯良,这样它们便得以维持生存。此外,雄性更高贵,而雌性则低贱一些,一者统治,一者被统治,这一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人类。在存在着诸如灵与肉、人与兽这种差别的地方(对于那些其事务只在于使用身体的人来说,他们不可能做好任何事情),那些较低贱的天生就是奴隶。作奴隶对于他们来说更好,就像对于所有低贱的人来说,他们就应当接受主人的统治。那些要属于他人而且确实属于他人的人,那些能够感知到别人的理性而自己并没有理性的人,天生就是奴隶。而较低级的动物甚至不能理解到别人的理性,它们只服从自己的情欲。使用奴隶与使用家畜的确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因为两者都是用身体提供生活必需品。自然赋予自由人和奴隶不同的身体,它使得一部分人身体粗壮以适于劳役,使得另一部分身体挺拔,这虽然无益于劳作,但却有益于无论是战时还是在和平时期的政治生活。但相反的情况也常常发生,有些奴隶具有自由人的灵魂,有些人则具有自由人的身体。无可置疑,如果人们之间在体形上的差别有如神像和人像的差别那样大,那么大家就应当承认,低贱者应当成为高贵者的奴隶。如果对于身体这是事实,那么同样的差别存在于灵魂之中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不过身体的俊美可以为人所见,而灵魂的俊美无法被看见罢了。很显然,有些人天生即是自由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奴隶,对于后者来说,被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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