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高推8.9完结)-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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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卿耸肩:“我不吸烟,你也不能吸。”
夏天扭过头看,看了秦卿一眼,眼睛里居然隐约流露出一丝笑意:“我认识你,你男人是沈醉沈教官当年,恐怕没有哪个特种兵不认识沈教官的,就算不知道名字,也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我弟弟就特别特别地崇拜他,说他枪打得好,天下第一”
秦卿一下子笑了:“那肯定不是现在”
现在沈醉不行了,已经是半退隐状态,新一代的年轻特种兵认识他的不多,自家男人最出名的时候,是他二十五六岁的时候,年轻,冷静,聪明,有冲劲儿,本事一流,无论什么时候试训,那都是单兵尖峰中的尖峰
“……就是现在,我弟弟也照样崇拜他”夏天叹了口气,“所以,我总有一点儿意难平”
想他是十五岁上大学,十九岁拿到光电和电子双学位,又被保送军校读了三年硕士,出来直接进虎牙,就是上尉,不过两年又升了少校,这么本事的人,在自己的亲弟弟心里的地位,竟然还比不上一个陌生人,他能服气嘛
可是,谁让他比沈醉小好几岁呢,等他独当一面,沈醉已经过了一生中最志气高昂的时间段儿,很少和兄弟部队较劲比赛了。
“我不算一个好军人,我入伍的时候,纯粹是因为前路迷茫,不知道做什么,又因为我弟弟特别喜欢当兵,当时他又是武警,所以,我也就顺着他喜好,随便挑了一条路走……所以说,‘好军人’这三个字,我真不是,我弟弟才算。”
夏天既然有心情开口诉说,秦卿自然要安静地倾听,他只要还想倾诉,就是一件儿好事
“怎么说呢,我总觉得我弟弟属于那种狂热的爱国主义者,他信奉为国尽忠,死而后已,而我不一样,我没那么高尚,我只是把这当成一份工作,我是军人,所以我是武器,是枪……”
夏天的眸子里弥漫着寂寥,嘴角却挂了笑,他似乎也觉得自己说的太多,沉默许久,才压低声音,呢喃:“真奇怪,到了关键时刻,我这武器,竟然比他还要果决,对着亲弟弟开枪,手不抖,心不乱,硬是没有掉链子……就凭这个,他要敬佩的人,一定要变成我这个哥哥才行,要不然,也太对不起我了”
“……”秦卿无语。
又开始落雪,院子里的患者们在小护士的督促下,嘻嘻哈哈地跑向病房。
秦卿弹了弹肩膀的雪花,笑道:“我送你去做检查。”说着,她就上前领路,带夏天去沈国手那儿,本来就是出门逮人的。
做完检查,她又把夏天送回病房,看着小护士给他换了新的床带被褥,打开房间通风,夏天人气很高,病房里摆满鲜花,香气扑鼻。
按照沈国手制作的治疗方案,他服用抗癌灵的剂量,相比于其他患者减少到三分之一,目前观察,效果还可以,副作用很轻,别的病患吃过药之后,还有一些呕吐反应,可他一点儿事儿都没有,该吃吃,该睡睡,看起来就像个正常人。
沈国手觉得这个病例很有价值,应该深入研究,秦卿到认为,那是由于夏天这个人性子坚忍,就算有反应,他也能忍住。
把夏天安顿好,秦卿就回了办公室,临走之前,她看见夏天怔怔地看着窗外的雪花出神,隐隐约约听见他说:“可能……死亡,才是最好的止疼药。“
秦卿愣了愣,摇摇头,到底没有说话,她从不是善于使用言语的女人,更不会安慰别人,而且,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可是,以她的观察力,还是很清楚,夏天此人,心志坚定,不是一般人随便说说就能说得通的。
回了办公室,秦卿吃了一个苹果,看了会儿书,就打开电脑上网。
现在秦卿的工作很顺利,虽然还是忙,有的时候不到三更半夜回不了家,可到不像前一阵子总要连轴转,白天还是能抽出时间休息休息。
最近论坛里在炒一个‘小道消息’,说是有人携炸弹与领导人同归于尽,虽说到底没有炸了,可中国居然也有‘恐怖分子’……这还真是挺惊人的消息
当日有一市委领导慰问下岗职工,结果被歹徒携炸弹劫持,更要命的是,那歹徒相当的精明,明显受到过严格的军事训练,精通隐蔽技能,狙击手根本无法瞄准目标,第一轮武警攻击一瞬间就被击败,两人重伤,一人被俘。
对方就一句话,要市委领导‘偿命’
论坛里分成两派,有人忧心忡忡,把那些搞炸弹的恨入骨髓,这属于正常反应,可居然也有人对炸弹狂相当崇拜,说现如今世道越来越差,早该有人给那帮当权的一点儿教训,让他们知道,老百姓也不好惹
秦卿看了,万般滋味在心头
世界没有公平,政府腐败无能,有权的只手遮天这都是现实,真正的现实,但是,即使是这样的现实,依旧有人必须去保护,为了千千万万的人,为了大多数老百姓和平幸福的生活
如果你去扔炸弹成功了,引得其他人竞相模仿怎么办?那老百姓还有好日子过吗?
秦卿苦笑,那些觉得携炸弹和人同归于尽的是‘英雄’的人,全部脑子有病,他怎么不想想,炸弹一响,会不会波及无辜?重伤的战士无辜不无辜?被俘后又牺牲的士兵,无辜不无辜?
想起刚才那人说夏天立了二等功,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吧
当时这事儿闹的相当大,她也有耳闻,听说连一号都给惊动了,因为歹徒声称那是一枚脏弹,一旦爆炸,整个城市至少毁灭一半
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军区直接调了最近的虎牙大队过去支援,羽林也整装待发,不过,时间太短,消息到达的时候,炸弹马上就要爆炸了,羽林的人没赶上。
幸亏虎牙那边儿及时解决了战斗——最后发现虚惊一场,那虽然是设计高级的炸弹,却并不是脏弹,假的
秦卿摸了摸手指,觉得指尖发痒,任务是完成了。可,虎牙一人牺牲,两人重伤,损失惨重,军区领导们作报告的时候,这只是流于纸面的数据,别人最多表示一下惋惜,反过头,依旧要请功,要宣传,要立了功,受了伤的战士们去巡讲,去作报告
以前秦卿在羽林的时候,就怕周队要他们去巡讲,最讨厌自家战友被称为英模,英雄模范,多好的称呼,可真放在自己人身上,就代表受伤,代表流血,代表牺牲
好在,羽林遇见这样的情况少,他们执行的任务,大多数都是保密任务,很少有能光明正大地拿出来显摆的,而且,他们不是一般的野战部队,一向是军事技术为第一,其它的都放后,在羽林,一旦出了训练基地,甚至连政治课都没有了。连在其他部队无比重要的政委,都是由周玉这个副队长兼任的。
没办法,真要挑选一个文质彬彬的政委,他在羽林也站不住脚啊再说了,羽林这一群人,都是从小培训,个顶个根正苗红,政治过硬,多半是祖宗八代都让查了一个底掉儿,你家里的事儿,领导比你都清楚,政委啊什么的,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三十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三十
时光飞逝,年节将近。
正好赶上大年三十那一天,阿飞帮秦卿把事儿办妥了。打电话通知她去拿货
羽林的特种武器研究所,就建在商贸城的东南角,属于闹市区,当初把地点设定在这种地方,也不知道设计师当初是不是脑子抽筋……
幸亏他们还是有运气的,今天的天气不错,一直以来的大雪终于停了,事实上,要是这风雪再不停,秦卿都要怀疑今年是不是又要闹雪灾
“正好,顺便一起去买年货。”
沈醉笑眯眯地换上常穿的便装,连孩子一起揣在怀里,开车带着媳妇一起去买年货。
按说大年三十才买,确实是有点儿晚了,可谁让这俩人平日里都忙碌地紧,三十这一天能空出假来,已经算是不容易。
中国人这些年来,节日越来越多,西方各种各样的节日都传了进来,什么情人节,圣诞节,但是,还是春节的气氛最热闹隆重。
大年三十,满大街的东西好像不要钱那样地在抢。沈醉和秦卿,夫妇俩仗着身手灵活,身体健硕,硬是从满满堂堂的人群中里杀出了一条血路。
大包小包地拎了一大堆,怀里还抱着一个娃,沈醉立时从翩翩佳公子转换成进城打工的农民工。
秦卿刷完卡,一看购物袋,哭笑不得:“用不用买这么多?”
“不是只有咱们家的。”沈醉笑道,“如果咱们不想周全些,苏零那家伙今年过年保准连饭都只能在食堂吃。”
秦卿笑了,可不是,还有苏零呢,以苏俊峰那个人的性子,别说想不到,就是想到了,肯定也拉不下脸去找苏零一起过年。
采买完年货,秦卿就去阿飞那儿拿东西,研究所是在地下三层,上面是个写字楼,还有好几个公司驻扎,全是羽林的‘三产’,既能挣钱,安排退伍老兵,也算是为研究所打掩护的。
这地方秦卿不算熟,不过,当特种兵的,无论到多么复杂的地方也迷不了路,地图早在沈醉的脑子里记着,没多长时间,就找到了阿飞存放货物的地点。
给保管员看了看证件,一连签了二十分钟的文件,终于把东西拿到手,没办法,阿飞回家过年,根本不在,人家保管员担着责任呢,总不能随随便便让她把东西领走。
虽然秦卿列的表挺长,要的东西看着挺多,但是,量不大,也不重,只用一个小型提箱就装满了,秦卿这一次为麻烦自家男人,自己拎手里。
“既然出来了,不如逛逛?”沈醉看了看人来人往的大街,笑道。
秦卿一挑眉:“拿着这么多东西?你不嫌累赘?”
“先让大爷帮咱们看着。”沈醉笑眯眯地看了研究所的保管员一眼。
那位六十多岁的大爷笑着摸摸花白的胡须:“去吧,丢不了。”他老人家心明眼亮,一眼就看出来秦卿和沈醉透入骨子里的军人味儿,知道他们平时想逛街也不容易,要不然,这位老爷子也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秦卿咬咬牙,有点儿心动:“那……什么时候去看爸妈?”
沈醉迟疑了半晌,下定决心:“大不了咱们赶一赶,晚上我家,明天你家,明天晚上能赶回部队就成。”
大年三十,于是,夫妻俩就抱着孩子逛大街。
小姑娘明显很高兴,穿的暖暖活活的,只露出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滴溜溜乱转,还时不时地冲着沈醉露出无邪的笑容。逗得沈醉两口子的心柔软成一片。
抱着小姑娘在商贸城溜达了一圈儿,看见一家西餐厅。
沈醉笑道:“去吃西餐?”虽然不大喜欢西餐,可架不住人家西餐厅环境好,和老婆一起吃饭够浪漫啊。
秦卿笑了,点头:“行,咱们也附庸风雅一把,装装斯文人。”
沈醉搂着媳妇的肩膀往餐厅走,一本正经地道:“怎么能说附庸风雅?你家相公要不是斯文人,那天底下所有的人都是衣冠禽兽了”
秦卿咬着嘴唇偷笑,人们都说自己的男人是正经的好男人,但她却挺喜欢这个温文尔雅的好男人偶尔的小促狭,当然,前提是别在除了自己之外的女人面前
“咦?”刚上了台阶,秦卿的脚步忽然一顿,用胳膊肘戳了沈醉一下,低声道,“你看,那是谁?”
沈醉沿着老婆视线的方向看过去,餐厅里用餐的人很多,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没有看见任何‘通缉令’上的危险人物:“谁?”
“记性真差,我说的是那个美女”秦卿又递了个眼神。
沈醉一侧眼,和老婆的默契还没有全部丢失,终于从那头长到足踝的秀发里看出端倪,恍然大悟:“是她,明小姐。”
其实不是沈醉的记性差,他对明小姐还是挺介怀的,总觉得那女人相当危险,尤其是当自家母亲大人搀和进来,这女人就更危险了,他不可能轻易忘掉,但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复杂,弄得他实在没用工夫去关注尚且达不到警戒线的所谓‘危险人物’……
“哟,有男朋友了?好事儿。”沈醉看见明小姐身边的男子,仔细打量了两眼,脸上的笑意更浓,“世界可真小,这位居然也是熟人。”
明小姐还是很休闲的打扮,碎蓝花的修身旗袍,罩着条很复古的披肩,一头乌黑的长发,洗得发亮,只用一根簪子挽起,留下来的头发还是长及臀部。
她对面的先生把一身雪白的西装穿的很有型,是个身材很不错的年轻人,相貌更是沈醉熟悉了十好几年的——程昱。
“要换一家吗?”秦卿笑道,虽然她并不觉得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