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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德]约阿希姆斯塔勒+--希特勒女秘书-第32部分

小说: 德]约阿希姆斯塔勒+--希特勒女秘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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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后来才知道,在“黑尔斯布鲁克四号文官俘虏营”里监禁着3000至4000人。俘虏营里全是木板房子,其中有两座木板房容纳了几百名女俘。这两座木板房的四周又外加了一道高高的铁丝网,与男俘隔离开。只有一个小门能够通过铁丝网。因为这个地区泥泞不堪,所以在木板房周围铺设了一条条狭窄的木板,供人们行走。
  安排我住的这个木板房分成两个房间,一间住60人,一间住80人,上中下三层的铁床上都没有床垫,连草褥都没铺,只有光秃秃的木板,床与床紧挨在一起,几乎没有活动的余地。
  房子里的空隙处拉着晾衣服的绳子,上面挂满了洗过的衣服。管理人员常常来查房,在这以前就必须解下绳子。床下边和阳台上堆满了纸板、箱子和各种包裹。整个房子里只有一个白铁制的脸盆。许多妇女用铁皮盒洗脸。1946年2月才建起了一个淋浴间。
  大房间里也只有一个炉子,冬天总是被人们围得严严的。另外还有一张桌子。凳子也为数不多,所以我们不得不坐在床上吃饭。大家希望炉子总生着,因为一方面可以取暖,另一方面也可以烤面包片。
  “厕所是用木头围起来的,上面没有顶。在一块木板上面挖几个洞,洞下边就是便桶,厕所里撒满了煤灰。只要人们从厕所前路过,就能看到坐着上厕所的人。例如1946年3月19日我生日的这一天,我正在那里“方便”,一位由此路过的伙伴站在我面前,握住了我的手,高兴地说:“施罗德小姐,你今天过生日,衷心祝贺你!”
  隔着铁丝网是不能与男人们讲话的。岗楼上全副武装的哨兵严密地监视着。谁要是被抓到,无论如何也得被送进水牢里。就连在圣诞节晚上和除夕之夜隔着铁丝网问候一声自己的丈夫或父亲的女人也都得被关起来。甚至只要犯人弯下腰捡岗楼上扔下来的烟头,哨兵们就开枪射击。好多人都死于这种情况。
  哪些女人属于被监禁的呢?一般说来是指那些战后在美管区被自动管制起来的、政治上负有责任的人。这些人全都是女助手、女职员、党卫军成员和纳粹保安部成员、地方妇女组织领导人中的所有党的女干部、集中营的女看守、纳粹女青年会的领导人、部长、纳粹党区领袖们和希特勒的女秘书等等。最年轻的是一个名叫吉德龙·希姆莱的、头上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孩子,最老的是来自苏德台地区的已年过花甲的赖宁格教授。
  我们每天有三次点名。自1946年2月起,我们每隔两天就被带到男俘虏营去淋浴一次,同时可以用一块小小的肥皂洗一下少得可怜的内衣。我们常常冒着寒冷站着等两个小时,哨兵才把我们带到男俘虏营去。由于在既潮湿又寒冷的环境下长时间地等着,我的坐骨神经痛又发作了,使我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参加点名。
  记得我病愈后第一次参加点名的情形。由于地上泥泞不堪,人们都站在房前的木板上,这时一队全副武装的美国人扛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出现在我们面前,他们把我们从不板上一推到泥泞的地上,然后就冲到木板房里,我们在没有穿任何避寒衣服的情况下,在冰冷的泥泞地里站两个半小时。由于我是病愈后第一次参加点名,所以赖宁格女士又把我送回了木板房。室内看上去像刚刚遭到炮击一样。阁楼阳台上堆的那些纸板、箱子和包裹统统被扯了下来,打开后将里面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被查抄的东西,其中有少量的咖啡豆,极少量的香烟,甚至还有过圣诞节分配给我们的油炸沙丁鱼罐头。我们的所有这些东西都被拿走了。被大家称之为德国人死敌的菲塞特下士,每当我走进木板房时,不仅用凶恶的目光看我,而且还将手枪威胁性地对着我。我害怕极了,不得不赶快再躲到外边去。通过欣斯特女士我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在寻找秘密电台。欣斯特女士当时在俘虏营的病房里当护士并且经常与美国医生在一起。
  初期我极力控制着自己,清早即使我看到男人们在雾中列队沿着铁丝网走着,也不同他们打招呼。沉重的木鞋发出了低沉的格嗒格嗒声。他们由于缺乏营养、肮脏凌乱、衣衫褴褛,完全是一副惨相,这不禁使我联想起我曾经看过的描绘安德烈亚斯·霍费尔时代农民起义的一幅画。
  夜里,我常常睡不着觉,呆呆地躺在床上。室内的空气不好,每当我感到坚持不住的时候,我就轻轻地起来到外边的阳台上散步。这是唯一有可能独自流泪的地方,任何地方甚至连厕所都不行。就这样,我在这里熬过了艰难的半年。
  1946年5月10日,12名女俘乘坐一辆用帆布罩着的卡车被转移到路德维希斯堡。我们坐在紧靠着卡车两侧挡板安放的没有扶手的板凳上,两排板凳中间坐着一位手持冲锋枪的年轻的美国哨兵。他不断地讲这讲那,以消磨时间。他很担心我们当中有人逃跑,所以他对几位年纪较大的女俘急于下去小便的请求根本不予理睬。于是就出现下述情况:要小便的人撩起裙子,屁股向板凳后面移了移,使汩汩地尿了起来,尿便顺着卡车板流了下去。后来我们还是停下来休息了一下,休息时他死死盯住我们,尽管大家谁都没有离开他,他总是无休止地讲着。
  到达路德维希斯堡的一个兵营之后,我们被安排在D栋第6O号房间。在这里,取了我们的指纹。照相的时候,我们必须胸前挂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各自的编号。在我们穿的军灰色破旧制服裤子背面都印着一个“囚”字。我们住的地方经常更换,但我一直没搞清,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说为了防止我们结伙吗?我们睡的是木板床,上面连草垫子都没有。
  我同鲁道夫·赫斯的两个女秘书英格·施佩尔和希尔德加德·法特、纳粹党纽伦堡区领袖的夫人阿德勒·施特赖谢尔以及曾在纳粹妇女组织工作过的安妮·施塔克劳夫和克里斯特尔·路德维希住在一起。我们一起学英语、装订书本并且用罐头盒做成“临时餐具”。我们还做具有奇特风格的布娃娃,以感谢“外面”那些偶尔给我们寄包裹的人们。女人们很有想象力,她们把棉被拆了,用棉絮搓成毛线织毛衣,她们用精袋子做成连衣裙,用马鞍做鞋子。
  我们又一次搬家,这次与希姆莱的夫人和女儿住在一个房间。六张双层床只安排了九个人。我们把上下床分开,把下床作为“长椅”,把上床固定在墙上作为书架。
  1946年10月初,我们来到了德国人管理的路德维希斯堡集中营。这里的饭食更坏,每天中午和晚上,不是吃豌豆汤就是玉米汤,而且汤里任何调料都没有,吃起来无滋无味。1946年10月30日,我在速写笔记中写道:“昨晚吃的是面包汤,饭后几小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像是中了毒,简直是可怕的一夜。”
  由于我体弱多病,1946年11月我不得不住进城市医院,后来我也经常住院接受治疗。当我做完阑尾炎手术从麻醉状态中醒来时,我看到希特勒过去的副官马克斯·温舍那张棕色的面孔正在望着我,他刚刚被英国人释放回来。在这里我还与希特勒的司机班长埃里希·肯普卡见过几次面。他乘坐的美国汽车出了车祸,受伤后已在这家医院住了数月。从他那里我才第一次听到后来柏林发生的事情和希特勒的死。
  接着便开始了非纳粹化运动。莱伊博士过去的女秘书希尔德加德·布吕宁霍夫于1946年获释后找到美军最高司法当局,并提醒他们,还有几个同伴仍然被监禁在路德维希斯堡。1947年2月18日美军最高司法当局函告她说:“本军事法院无意坚持监禁克里斯塔·施罗德,并将这个意思已告诉路德维希斯堡俘虏营。”
  1947年2月13日第77号俘虏营的法庭给我下达了逮捕令,即所谓的“假处分”。把我列为一类或二类,也就是说,我可能被打发到劳教所去,理由是“我在希特勒掌权以前就当了他的女秘书”。
  我刚刚在两天前向公诉人详细汇报了我的工作情况,因为我所碰到的人都认为,元首的女秘书有相当的权力,且能接触机密情况,实际上并非如此。
  在接到逮捕令之后,我立即到俘虏营找到公诉人并告诉他,逮捕令上列举的理由是不对的,在希特勒掌权之前我不是他的女秘书。我问他是否收到并看过我写的书面报告,他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又问他,那为什么还下达逮捕令呢?他回答说,这是W庭长搞的。
  1947年2月14日上午,我与克里斯蒂尔·希尔德勃兰特一起去找W,在一个空空的房间里,路德维希斯堡法庭庭长W坐在一张桌子后边,上面摆着几份文件和一顶帽子。他是一个身材矮小、易急躁的人,肥大的西服穿在身上直晃荡,里面穿一件沿洗净的衬衫,戴着一条不象样的领带。克里斯她已被监禁2O个月了,他却说:“假如是我,在这种环境下根本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早就不在人世了。”
  然后他还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说,照他看,所有的女俘都可以出去,但他要履行公务,不得不签署逮捕令。说到这里我插话道:“噢,是这样?之所以现在这里关了这么多人,只是因为你履行了公务!”
  他不想让我插话,嘴里开始嘟哝,眼睛斜看着我,停顿了一下说,尽管他签署了40个逮捕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无情,他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然后说到我的事,我问他是否看过我的书面汇报,他说没有。于是我递给他一个副本但他不理会,说他将让K先生将这份材料拿给他。当我再次请他务必看看这份材料并相应地改变逮捕令时,他火了,说他只能根据公诉人提供的材料行事。
  公诉人把责任推给了法庭庭长,而庭长又说根据公诉人提供的材料行事,看来我找谁都没用了。这个初级法院的所作所为与第三帝国时毫无两样,有些人违心做事,不但不受到惩罚,而且还继续于执法工作,这使我极为恼火。我毫不客气地再次对他作为一名德国法官签署此类文件的这种做法表示不理解。
  “不许你放肆,赶快离开这里。不许你批评,”法官气呼呼地叫道。我回答说:“我不是批评你,而只是想告诉你,你要负责任。我不是放肆,而只是争取我的权利。”当我到他那里办理“物品托管证”时,他又火了起来说:“怎么你们又来了?”我们解释说是K先生让我们到这儿来的,他才消了火。他在证明上签了字之后说:“但愿这就够了,你们看到了,我这里墨守成规个章都没有。”然后指指空荡荡的房间说:“一张桌子加一个凳子,这就是我这个庭长办公的地方。”
  1947年10月24日我接到起诉书,书中把我列为主犯,1947年12月8日将在路德维希斯堡第77号俘虏营开庭审判我的问题。判决结果我被划为主犯并判我三年劳动改造,除了剩余的5000马克之外,蓁全部财产充公,该条款有交期10年。
  1947年12月10日《斯图加特日报》第98期对此做了如下报道:
  “希特勒的女秘书认为自己无罪
  她被列为主犯
  一位能干的速写打字员的经历。
  以庭长万纳为首的路德维希斯堡第77俘虏营法庭根据公诉人的审诉于1947年12月8日将希特勒副官团的女秘书、39岁的克里斯塔·施罗德列入主犯一类,此外判处她三年劳动改自1945年5月28日被监禁时算起。其财产除了剩余的帝国马克以外全部充公,本条款有效期10年。
  经历了这一耸人听闻的审理过程的人无不感到失望。施罗德1930年为找工作来到慕尼黑,在她看到招人的代号广告之后便去应考,以优异的成绩在冲锋队最高领导机关争得了一个工作岗位,当了速写打字员。同年她不可避免地入党,直到1945年为止她一直是该党党员。1933年以前,她一直在慕尼黑纳粹领导机关工作。据说后来由于在慕尼与一名犹太人合不来才调到柏林。在柏林,她先后在几个单位工作过,最终在希特勒的私人副官团布吕克纳处落脚,为希特勒口授演讲和文章效劳。
  对于所有服务于专制统治的方法和意图以及准备措施等等据说她一无所知,因为这些情况是希特勒直接与各个军事部门和各部的副官谈及的。根据元首一号命令,即使是在最接近希特勒的人中,也绝对不能与女职员或当着她们的面谈论政治和军事问题。当时属于希特勒圈子里的许多人为了为她开脱罪责在书面材料中都证实这一点。表面看来,这种材料似乎无关紧要,但由于它是出自于旁观者、非当事人之手,所以这些人道主义的材料还是起了作用的。被告曾是金质奖章的获得者,自然被当作一类犯人控告。孰不知这种奖章原本是希特勒为表彰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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