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全本-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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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国外贸易,资本往往不在自己的监视之下,但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却常在自己的监视之下。他能够更好地了解所信托的人的品性和地位,即使偶然受骗,也比较清楚地了解他为取得赔偿所必须根据的本国法律。至于运送贸易,商人的资本可以说分散在两个外国,没有任何部分有携回本国的必要,亦没有任何部分受他亲身的监视和支配。譬如,阿姆斯特丹商人从克尼斯堡运送谷物至里斯本,从里斯本运送水果和葡萄酒至克尼斯堡,通常必须把他资本的一半投在克尼斯堡,另一半投在里斯本。没有任何部分有流入阿姆斯特丹的必要。这样的商人自然应当住在克尼斯堡或里斯本,只有某种非常特殊的情况才会使他选择阿姆斯特丹作为他的住处。然而,由于远离资本而感到的不放心,往往促使他把本来要运往里斯本的克尼斯堡货物和要运往克尼斯堡的里斯本货物的一部分,不计装货卸货的双重费用,也不计税金和关税的支付,运往阿姆斯特丹。为了亲身监视和支配资本的若干部分,他自愿担负这种特别的费用。也正由于这样的情况,运送贸易占相当份额的国家才经常成为它通商各国货物的中心市场或总市场。为了免除第二次装货卸货的费用,商人总是尽量设法在本国市场售卖各国的货物,从而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使运送贸易变为消费品国外贸易。同样,经营消费品国外贸易的商人,当收集货物准备运往外国市场时,总会愿意以均等或几乎均等的利润尽可能在国内售卖货物的一大部分。当他这样尽可能地使他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变为国内贸易时,他就可以避免承担输出的风险和麻烦。这样一来,要是我可这样说的话,本国总是每一国家居民的资本不断绕之流通并经常趋向的中心,虽然由于特殊原因,这些资本有时从那中心被赶出来,在更遥远地方使用。可是,我已经指出,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同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必能推动更大量的国内产业,使国内有更多的居民能够由此取得收入和就业机会。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同投在运送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也有同样的优点。所以,在利润均等或几乎均等的情况下,每个个人自然会运用他的资本来给国内产业提供最大的援助,使本国尽量多的居民获得收入和就业机会。
第二,每个个人把资本用以支持国内产业,必然会努力指导那种产业,使其生产物尽可能有最大的价值。
劳动的结果是劳动对其对象或对施以劳动的原材料所增加的东西。劳动者利润的大小,同这生产物价值的大小成比例。但是,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他货物。
但每个社会的年收入,总是与其产业的全部年产物的交换价值恰好相等,或者无宁说,和那种交换价值恰好是同一样东西。所以,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实上,这种装模作样的神态在商人中间并不普遍,用不着多费唇舌去劝阻他们。
关于可以把资本用在什么种类的国内产业上面,其生产物能有最大价值这一问题,每一个人处在他当地的地位,显然能判断得比政洽家或立法家好得多。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险也没有了。
使国内产业中任何特定的工艺或制造业的生产物独占国内市场,就是在某种程度上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而这种管制几乎毫无例外地必定是无用的或有害的。如果本国产业的生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同外国产业的生产物一样低廉,这种管制显然无用。如果价格不能一样低廉,那末一般地说,这种管制必定是有害的。如果一件东西在购买时所费的代价比在家内生产时所费的小,就永远不会想要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裁缝不想制作他自己的鞋子,而向鞋匠购买。鞋匠不想制作他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缝制作。农民不想缝衣,也不想制鞋,而宁愿雇用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他们都感到,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应当把他们的全部精力集中使用到比邻人处于某种有利地位的方面,而以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或同样的东西,即其一部分的价格,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任何物品。
在每一个私人家庭的行为中是精明的事情,在一个大国的行为中就很少是荒唐的了。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国家的总劳动既然总是同维持它的产业的资本成比例,就决不会因此减少,正如上述工匠的劳动并不减少一样,只不过听其随意寻找最有利的用途罢了。要是把劳动用来生产那些购买比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那一定不是用得最为有利。劳动象这样地不去用于显然比这更有价值的商品的生产,那一定或多或少会减损其年产物的价值。按照假设,向外国购买这种商品,所费比国内制造未得便宜。所以,如果听其自然,仅以等量资本雇用劳动,在国内所生产商品的一部分或其价格的一部分,就可把这商品购买进来。所以,上述管制的结果,国家的劳动由较有利的用途改到较不利的用途。其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不但没有顺随立法者的意志增加起来,而且一定会减少下去。
诚然,由于有了这种管制,特定制造业有时能比没有此种管制时更迅速地确立起来,而且过了一些时候,能在国内以同样低廉或更低廉的费用制造这特定商品。不过,社会的劳动,由于有了此种管制,虽可更迅速地流入有利的特定用途,但劳动和收入总额,却都不能因此而增加。社会的劳动,只能随社会资本的增加而比例增加;社会资本增加多少,又只看社会能在社会收入中逐渐节省多少。而上述那种管制的直接结果,是减少社会的收入,凡是减少社会收入的措施,一定不会迅速地增加社会的资本;要是听任资本和劳动寻找自然的用途,社会的资本自会迅速地增加。
没有那种管制,那特定制造业虽不能在这社会上确立起来,但社会在其发展的任何时期内,并不因此而更贫乏。在这社会发展的一切时期内,其全部资本与劳动,虽使用的对象不相同,但仍可能使用在当时最有利的用途。在一切时期内,其收入可能是资本所能提供的最大的收入,而资本与收入也许以可能有的最大速度增加着。
有时,在某些特定商品的生产上,某一国占有那么大的自然优势,以致全世界都认为,跟这种优势做斗争是枉然的。通过嵌玻璃、设温床、建温壁,苏格兰也能栽种极好的葡萄,并酿造极好的葡萄酒,其费用大约三十倍于能由外国购买的至少是同样好品质的葡萄酒。单单为了要奖励苏格兰酿造波尔多和布冈迪红葡萄酒,便以法律禁止一切外国葡萄酒输入,这难道是合理的吗?但是,如果苏格兰不向外国购买它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葡萄酒,而竟使用比购买所需的多三十倍的资本和劳动来自己制造,显然是不合理的,那末所使用的资本与劳动,仅多三十分之一,甚或仅多三百分之一,也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程度虽没有那么惊人,但却完全是同样不合理。至于一国比另一国优越的地位,是固有的,或是后来获得的,在这方面,无关重要。只要甲国有此优势,乙国无此优势,乙国向甲国购买,总是比自己制造有利。一种技艺的工匠比另一种技艺的工匠优越的地位,只是后来获得的,但他们两者都认为,互相交换彼此产品比自己制造更有利。
从独占国内市场取得最大好处的,乃是商人与制造业者。禁止外国牲畜及腌食品的输入,以及对外国谷物课高关税——这在一般丰年等于禁止——虽有利于英国牧畜者与农民,但其有利程度,比不上商人和制造业者从同类限制所得的利益。制造品,尤其是精制造品,比谷物和牲畜,更易于由一国运至另一国。所以,国外贸易,通常以贩卖制造品为主要业务。在制造品方面,只要能占一点点利益,甚至在国内市场上,也能使外国人以低于我国工人的产品的价格出售。但在土地原生产物方面,非有极大的好处不能作到这个地步。如果在这情况下准许外国制造品自由输入,也许有几种国内制造业会受其损害,也许有几种国内制造业会完全毁灭,结果大部分资本与劳动,将离去现在用途,被迫寻找其他用途。但土地原生产物最自由的输入,不能对本国农业发生这样的影响。
例如,即使牲畜的输入变得那么自由,但由于能够输入的是那么少,所以对英国牧畜业没有多大影响。活牲畜,恐怕是海运昂于陆运的唯一商品了。因为牲畜能够行走,陆运时牲畜能自己搬运自己。但由海运,则被输运的,不仅是牲畜,而且还有牲畜所需的食料和饮料,要费许多钱,并经过许多麻烦。爱尔兰和不列颠间的海程,距离很短,爱尔兰牲畜的输入,因此较易。最近只允许爱尔兰牲畜在有限时期内输入,但如果允许其永久自由输入,对不列颠牧畜者的利益也不会有很大影响。不列颠靠近爱尔兰海的地方,都是牧畜地。输入的爱尔兰牲畜,必须赶过广大地方,才能到达适当的市场,所费不贷,而且经过很多麻烦。肥的牲畜,不能行走那么远,所以,只有瘦牲畜可以输入,这种输入不会损害饲畜或肥育牲畜的地方的利益,因为减低了瘦牲畜的价值,所以对这些地方是有利的,这种输入只会损害繁畜地方的利益。自从爱尔兰牲畜准许输入以来,爱尔兰牲畜运入不多,而瘦牲畜售价依然高昂这一事实,似足证明,就连不列颠的繁畜地方,也不见得大受爱尔兰牲畜自由输入的影响。据说,爱尔兰的普通人民,对于牲畜的输出,有时曾加以剧烈的反对。但是,输出者如果觉得继续输出牲畜有很大利益,那在法律赞助他们的时候,他们要克服爱尔兰群众的反对,是很容易的。
此外,饲畜及肥富的地方,必定都是已大加改良的地方,而繁畜地方,却通常是未开垦的地方。提高瘦牲畜的价格,由于增加了未开垦土地的价值,无异是反对改良的奖励金。对于全境都已大加改良的地方,输入瘦牲畜比繁殖瘦牲畜更为有利。因此,现在的荷兰,据说信奉此原理。苏格兰、威尔士及诺森伯兰的山地,都是不能有多大改良的地方,并且看来先天注定要作为不列颠的繁畜场的。准许外国牲畜自由输入,其唯一结果不过是使这些地方不能利用联合王国其他地方日益增加的人口与改良,就是说,不能把牲畜价格抬高到非常的高度,不能对国内比较改良和开垦过的地方课取一种真实的税。
象活牲畜一样,腌食品最自由的输入,也不能对不列颠牧畜者的利益有多大影响。腌食品,不仅是笨重的商品,而且与鲜肉比较,其品质较劣,其价格又因所需劳动和费用较多而较昂。所以,这种腌食品,虽能与本国的腌食品竞争,但决不能与本国的鲜肉竞争。它虽可用作远洋航轮上的食料,以及诸如此类的用途,但在人民食料中,究竟不占大的部分。自认准许腌食品自由输入以来,从爱尔兰输入的腌食品为量仍然不多这一事实,是我国牧畜业者丝毫用不着畏惧这种自由输入的实证。家畜的价格,似乎不曾显著地受到它的影响。
即使外国谷物的输入,也不能对不列颠农业家的利益有多大影响。谷物是比家畜肉笨重得多的商品。四便士一磅的家畜肉和一便士一磅的小麦